新中国成立初期皖西北地区治淮运动的初步研究*

2012-05-25 00:34
中共党史研究 2012年4期
关键词:临泉县皖北水灾

葛 玲

·地方党史研究·

新中国成立初期皖西北地区治淮运动的初步研究*

葛 玲

1950年的淮河水灾催生了中央的治淮决策。历经淮河水灾影响的皖西北地区在这场治淮运动中,成为当然的主阵地。不过随着工程的不断延续,以及水灾影响的慢慢退却,皖西北民众的治淮态度由最初的积极转向消极。民众态度的转变并未影响政府的治淮决策,基层政府通过将治淮纳入政治轨道完成了所必需的人力物力动员。这一举措,在将治淮推向政治运动旋涡的同时,也弱化了工程的水利效益。

治淮运动;皖西北地区;政治动员;水利政治

1950年6月7日,华东军政委员会水利部、皖北行署召集的淮河水利会议在蚌埠闭幕。会上,时任华东军政委员会水利部副部长的刘宠光,对1949年的淮河冬修及1950年的春修大加肯定,认为其 “对于减轻皖北区所受的水灾威胁作用很大”①新华社:《淮河水利会议闭幕,订定明年治淮初步计划,准备普查河堤预防夏汛》,《人民日报》1950年6月24日。。不过刘的赞赏言犹在耳,新一轮的淮河洪水便滚滚而来。7月6日,淮河洪水再度暴发,且来势凶猛。刘宠光在皖北灾区视察时就发现,截至7月20日,淮河左岸已是平地行船,“灾情严重万分”。②刘宠光:《一九五○年皖北淮河灾区视察报告》,治淮委员会编:《治淮汇刊》第1辑,1951年,第79页。正是这次水灾,拉开了新中国的治淮大幕。③安徽治淮始于1950年,至1957年淮北大堤初步建成时止。不过就具体情况来看,影响甚广的治淮运动主要发生在1951年前后。《安徽省志·水利志》 (概述),方志出版社,1999年,第7页。

作为新中国成立初的首项大型水利工程,治淮的影响遍及豫皖苏三省。由于毛泽东等中央领导对治淮的密切关注,

实践层面的治淮便超出了水利范畴,演变成一场影响甚广的社会运动,在治淮首倡地区的皖北尤为如此。①时任阜阳地委书记的王光宇回忆时指出,1950年冬阜阳专区即动员民工17.85万人,次年春天更是多达57.7万人,并将治淮与同期开展的抗美援朝、土地改革等相提并论。王光宇:《安徽治淮的回顾与思考》,《中共党史研究》2009年第9期。不过,对这样一场规模甚大的社会运动,以往研究多集中在水利建设层面,少有对其作为一场社会运动实施过程的细致梳理。本文拟以1951年前后的皖西北治淮为中心,从治淮兴起以及工程实施中乡村与政府间互动的层面,通过呈现治淮政治动员的情形,探讨新中国成立初水利政治的形成及影响。

一、1950年水灾与治淮的兴起

1950年的淮河水灾是新中国治淮决策的起点。②少量对治淮决策过程的历史研究,都指出了1950年水灾与淮河治理决策出台的关系。见刘长生:《1950年淮河流域水灾与新中国初步治淮》,《安阳师范学院学报》2008年第1期;尚延涌:《毛泽东治淮思想初探》, 《民族论坛》2010年第2期;马德俊:《淮河的思念——毛泽东决策治淮纪实》, 《治淮》1993年第12期。7月20日水患仍在肆虐时,华东防汛指挥部的告急电报就到了毛泽东手中:“淮河中游水势仍在猛涨,估计可能超过1931年最高洪水水位。”③曹应旺:《周恩来与治水》,中央文献出版社,1991年,第14页。接此急报的毛泽东,心情可想而知。笔者认为,除了急切之外,毛泽东可能还会想起曾希圣一年前的提议。1949年淮河水灾发生时,时任皖北区委书记的曾希圣曾向中央力陈导淮的必要性,并强调导淮必须苏皖豫三省同时进行:“皖北地处江淮之间,连年水灾,今后要发展生产必须解决江防与导淮问题。否则千辛万苦的果实一洗而光。导淮问题更不宜于一个地方独立进行,必须苏皖豫同时兴办。……因此建议由华东派人主持江防及导淮工作或由三省协同办理。”④《曾希圣文选(1939—1961)》,人民出版社,2008年,第78页。1950年的淮河治理实践表明,中央只采纳了曾希圣 “由华东派人主持江防及导淮工作”的建议,“三省协同办理”的提议未予考虑。

1950年淮河水灾之严重,促使毛泽东下定治淮的决心。7月20日当天,毛泽东便对华东局的急报作出批示,要求周恩来考虑根治淮河办法,准备组织大规模导淮工程,批示说:“周:除目前防救外,须考虑根治办法,现在开始准备,秋起即组织大规模导淮工程,期以一年完成导淮,免去明年水患。”⑤《毛泽东文集》第6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85页。8月1日,曾希圣汇报淮北灾情的电报再次送到了毛泽东手中。报告述及淮北灾情之惨况,甚至使毛泽东潸然泪下。⑥逄先知、金冲及主编:《毛泽东传(1949—1976)》(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03年,第94页。四天后的8月5日,毛泽东再次批示周恩来,要求水利部限日作出导淮计划:“周:请令水利部限日作出导淮计划,送我一阅。此计划八月份务须做好,由政务院通过,秋初即开始动工。”⑦《毛泽东文集》第6卷,第85页。由7月20日的 “现在开始准备”,到8月5日的 “限日作出导淮计划”,这一变化流露出,随着对淮河灾情认识的不断深入,毛泽东的治淮心情愈加迫切。

身为皖北地方负责人的曾希圣对淮河水害因有切身感触,体会尤深,这在他的告急电报中已有体现。1950年的水灾,在促使中央决心治淮的同时,更使曾希圣确信自己一年前所提豫皖苏三省协同导淮方针的正确。8月3日,曾致电周恩来、董必武,一方面表示坚决拥护中央根治淮河的方针,同时再次阐述豫皖苏三省联合导淮的必要性:“要豫皖苏三省同时进行。河南转好则皖北不利,皖北搞好,则对苏北不利,以目前说则以皖北最不利。”⑧《曾希圣文选(1939—1961)》,第80页。实际情形恰如曾言,1950年的淮河水灾皖北灾情尤重。而与皖北相比,苏北则完全是另一种情形。由于淮河首先在皖北境内决口,对地处下游的苏北地区基本未造成太大影响。⑨《曾希圣文选(1939—1961)》,第88页。至少就当时情形看,治淮对苏北的意义远不如皖北那样大。

正因如此,苏北区委对中央协同导淮的指示并不赞同,对治淮工作亦多有推辞:“如今年即行导淮,则势必要动员苏北党政军民全部力量,苏北今年整个工作方针要重新考虑,既定的土改、复员等工作部署必须改变,这在我们今年工作上转弯是有困难的;且治淮技术上、人力组织上、思想动员上及河床搬家,及其他物资条件准备等等,均感仓促,对下年农业生产及治沂均受很大影响。如果中央为挽救皖北水灾,要苏北改变整个工作方针,服从整个导淮计划,我们亦当竭力克服困难,完成治淮大计。”①《毛泽东文集》第6卷,第86—87页。表面看来,苏北区委对治淮的不积极,是因与土改等中心工作相冲突,“转弯是有困难的”;再者因治淮客观条件不具备。实际上,苏北区委突出强调的治淮困难,并非不可克服,因为类似情形在皖北同样存在。只不过,治淮紧迫性的不同,在面对同样困难时,苏北更愿意借口推脱,皖北只能尽力克服。1950年8月29日,曾希圣在 《关于生产救灾工作给中央的报告》中,就谈到了皖北治淮所面临的诸多困难。只是在他看来,只要中央予以支持,这些困难都可以解决,不会妨碍治淮大计:“11亿斤工程粮,要求迅予批准,并在未批准前先调3、4亿斤分置于一定位置,以免将来调运拥挤。批准1.5万个治淮水利干部,给予乡级干部待遇。治淮工具请帮助铁锹30万把,轻便铁轨150到200华里并附斗车(负堤运土之用),压路机3、4个代硪工之用。”在吁求中央物质支持时,曾仍不忘催促中央 “迅速确定治淮方针,以便作更具体的计划”。②《中共皖北皖南区委文件选编(1949—1951)》(内部发行),安徽省新闻出版局,1994年,第100—101页。曾希圣的急迫与苏北区委的推诿,凸显了两地在治淮工作中的不同态度。积极与消极的背后,更多反映地是淮河水灾对两地的不同影响。

皖北灾情的惨况已使毛泽东下定了治淮决心,苏北区委提出的困难自然不能成为理由。8月31日,针对苏北区委 “工作上转弯是有困难的”,毛泽东指出:“导淮必苏、皖、豫三省同时动手,三省党委的工作计划,均须以此为中心”。③《毛泽东文集》第6卷,第86页。10月14日,政务院颁布 《关于治理淮河的决定》。至此,曾希圣所祈盼的三省协同治淮方针终于确定了下来,而治淮也由地方工程一跃成为全国性工程。作为首倡者,也是水灾影响最甚的皖北地区接下来所要做的,就是按照毛泽东所强调的以 “治淮”为中心,动员一切力量投入治淮了。

在皖北发起的这场治淮运动中,历来即是淮河水患重灾区的阜阳就成了主阵地。在王光宇的回顾中,阜阳地区因 “处在上、中游洪河口的要冲,淮河一发大水,受灾最早、最快、最大、最重,这里人民根治淮河的愿望更为迫切,因而在建立治淮组织机构方面,相对来说要稍早一些”④王光宇:《安徽治淮的回顾与思考》,《中共党史研究》2009年第9期。。组织机构的先期建立,显示了阜阳在治淮运动中的积极态度。这一姿态同样感染着辖区各县,临泉即是如此。

从地理环境看,临泉并不属淮河沿岸地区,不过淮河左岸较大支流洪河、颍河 (泉河)均穿境而过,临泉的县名亦因县治所在地毗邻泉河而得,同属淮河一级支流的谷河和润河则发源于境内。应该说,这一水系结构决定了临泉虽不临淮河,但同属淮河流域,每一次的淮河水灾,均难幸免。1950年,临泉即受灾严重,秋季作物三淹三种,全县轻、重灾面积达130万亩,⑤临泉县政府:《临泉县农田水利在水灾后拟兴修计划》(1950年8月10日),临泉县档案馆藏,档案号17-1-23。被淹土地占县域总面积的3/5,“为百年来最严重之一次水灾”⑥临泉县生产救灾指挥部:《临泉县农业 “三改”座谈会初步总结报告》(1954年4月12日),临泉县档案馆藏,档案号142-1-9。。严重的水灾,也使临泉作出了与阜阳地区类似的选择,虽未成立相应机构,但在中央治淮方针仍未明确时,县里即拟定了详细的水利兴修计划,希望 “有步骤有重点分期实施,免除水患,奠定永远生产基础”,并提出了 “先干流后支流,先洪河后谷河、润河、流鞍河,再泉河”的治水原则。①临泉县政府:《临泉县农田水利在水灾后拟兴修计划》(1950年8月10日),临泉县档案馆藏,档案号17-1-23。依此情形,临泉对治淮运动的积极响应当为预料中事。就临泉的实际情况看,治淮也确是本地的关切所在。1950年被临泉列为首要任务的洪河治理,就同时也是治淮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曾希圣在总结1951年治淮成就时,曾指出重点解决的是洪河、汝河、颍河河道治理工程,洪、颍河均与临泉相关。②《曾希圣文选(1939—1961)》,第85页。这也进一步说明,虽然治淮首先是一场由上而下发起的水利运动,但它的兴起也确实符合地方的水利建设需要。至少在工程实施初期,基层政府与乡村社会对它的积极响应,是可以预期的。

二、由积极到消极:治淮中的乡村态度

对饱受淮河水害困扰的皖西北来说,治淮首先是水害防治措施。此外,政务院1950年颁布的 《关于治理淮河的决定》还提出:“今冬明春的工程,应在保证工程标准与完成工程任务的条件下,以工代赈与救灾工作相结合。”③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治理淮河的决定》,《人民日报》1950年10月15日。对基层政府来说,治淮不仅可以防治水灾的再次发生,同时又是当下灾情缓解的重要措施。由于治淮已成国家工程,政务院对 “以工代赈与救灾工作相结合”的强调,也可以有效减轻基层政府的救灾压力。对多数灾民来说,“以工代赈”的治淮方略可以使他们解决现实的生活困难。因此在初期治淮中,无论灾区政府,还是一般灾民,表现都相当积极。

1950年8月29日,曾希圣催促中央加快制定治淮方针的一个理由就是治淮可以结合工赈,“从生救着眼,亦必须如此”,并且 “目前只有治淮才能结合工赈”,“而且除此之外,想不出另外工赈办法”。为此,曾请求中央支出11亿工赈粮。④实际上,早在1950年8月1日,曾希圣在致华东局并转中央的报告中就提出了调拨11亿斤工赈粮的请求。参见 《中共皖北皖南区委文件选编 (1949—1951)》,第100—101页。对这一点,治淮委亦有同感,《治淮委员会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决议》就指出治淮工程应 “以工代赈与救灾工作相结合”,“必须正确掌握以工程为主并在保证完成工程的数量与质量下结合救灾的原则。在工程的领导思想上应在不妨碍工程的条件下尽量照顾灾民。”⑤《治淮汇刊》第1辑,第8页。不过,站在治淮委的立场,照顾灾民应以不妨碍工程质量为前提。只是这一前提到了地方就不那么重要了,对他们而言,治淮固然是中心工作,但灾民救助同样刻不容缓,两者若能合一就再合适不过了。1950年宿县就发现,不少干群存在挖河救灾观点, “男女老幼一齐上河工”⑥《治淮汇刊》第1辑,第305页。。1951年,阜阳专区治淮指挥部也发现一些老弱、孕妇为了吃粮上堤,“部分群众存在吃粮观点,因此有些小青年、老弱、孕妇上堤。”甚至部分体弱者做的土方还不够吃,“杨湖区统计上堤民工8615人中,因体弱做的土方不够吃,精简1189人,其中妇女占956人。”⑦《治淮汇刊》第1辑,第292页。类似情景不仅存于皖北,同有治淮工程的河南亦是如此。“有的老小病弱甚至瞎子都拥上河工。西平金刚乡150名民工,有小孩15、老头11,老小共占六分之一。”⑧《治淮汇刊》第1辑,第412页。老弱病残争上河工景象的出现,当不会完全是他们治淮积极性的体现,而是河工可以解决现实的生活困难。在灾民眼中,治淮工地虽艰苦,却可解决最现实的吃饭问题。而对基层政府来说,灾民上河工也可缓解其救灾压力。如此双方都会乐见其成。当然,老弱病残齐上工的景象,至少说明在救灾背景下,“以工代赈”的治淮工程还是较受欢迎的,只是这种欢迎随着现实灾情的缓解,势必有所变化。

考虑到1950年大水所致的灾情已有缓解,同时迫于 “以工代赈”所致的沉重经济负担,1951年治淮工地开始进行工资改革,民工工资大为降低。按照治淮委财务部的说法,工资降低主要是由于:“一九五一年至一九五二年两年国家正处在经济恢复时期,民工一般带有义务性。”义务性的强调,也决定了工资除保证 “民工在工地上的必要消费外,剩余不多,或无剩余。”①治淮委员会编:《治淮汇刊》第3辑,1953年,第441页。有的地方甚至 “工资标准低于工地生活水平,民工上工后,工资所得不能保证必要的消耗”②《治淮汇刊》第3辑,第21页。。1953年,谭震林、曾希圣、吴芝圃、管文蔚③谭震林,治淮委员会主任;曾希圣、吴芝圃,治淮委员会副主任;管文蔚,治淮指挥部总指挥。在总结治淮经验时,即要求中央解决工资低的问题:“第一年因治淮要求迫切,治淮情绪饱满,同时复堤工程容易,工作效率高,没有因工资低而发生事故;但第二年以后,问题即异常严重,不仅因工资过低,工具衣服的消耗无法补偿,连吃饭也不能得到一饱,而要自己掏出腰包,所以群众纷纷逃避上工,干部则因为要保证治淮任务的完成,而不能不采取摊派办法,因而加重了群众负担。工资规定过低的原因,除某些负责同志不愿出钱,主张义务工,以及不了解淮河情况,而以黄河作比来处理淮河问题外,在淮委本身也存在着急躁情绪,希望节省经费多做工程,早日消除灾害,故没有坚决要求从缩小工程数量方面来提高工资。”④《治淮汇刊》第3辑,第2—3页。在治淮任务压力下,治淮委希望用有限经费多做工程的想法可以理解,不过经费短缺导致工资降低,势必影响地方参与治淮的积极性。

治淮工地上民工工资的降低,使治淮由最初的救灾措施慢慢成为地方的沉重负担。由于工资已无法保证治河民工的生活需要,基层政府要以实物或货币的方式进行补贴,以保障其基本生活。1953年治淮委在阐述增加工资的理由时,就指出,由于民工 “工资标准低于工地生活水平,民工上工后,工资所得不能保证必要的消耗,上、中、下游各出工区群众对治淮都有轻重不等的补贴。”⑤《治淮汇刊》第3辑,第21页。在皖北颍上县,仅1951年后方就支援前方萝葡菜等353798市斤⑥《治淮汇刊》第1辑,第290页。。除了经济负担外,工资降低也使民工不可能再靠治河来补贴家庭,因此他们的土地代耕均是无偿,加重了地方的劳力负担。“民工的后方生产,多是义务代耕,但因出工太多,后方劳力缺乏,耕作施肥,日益粗放。民工家属因恃有代耕,耕作放松,代耕户因负担太重,亦时有怨言。”⑦《治淮汇刊》第3辑,第21页。

在经济与劳力的双重负担下,乡村社会的治淮态度开始有了明显变化。不仅老弱病残齐上工的景象难以再现,一些地方甚至出现以粮食、工具准备不足为由而拖延上工的情形。1951年临泉县城关区于寨乡动员群众治淮时,米楼村的贫农杜某就以没粮食可带为由,暗示自己无力去治淮:“叫我去,我就去,就是没有粮食带,八路军不叫饿死人。”⑧临泉县治淮总队部: 《临泉县治淮政工会议报告》(1951年11月12日),临泉县档案馆藏,档案号142-1-2。1952年同城区在检查治淮准备工作情况时也发现,“大部民工存在了一种麻痹思想。认为现在灾情大,今后天又很冷,可能不去,所以人力、物力、伙食都没有进行准备妥当。”⑨临泉县同城区委会:《临泉县同城区检查秋种及治淮秋征等工作综合报告》(1952年11月21日),临泉县档案馆藏,档案号3-2-26。区委将准备工作不足的原因归为民工误以为不会去治淮,有了麻痹思想。不过在笔者看来,民工的麻痹可能是他们治淮态度的真实反映,他们乐于享受这种麻痹。与同城相比,陶庙区陈平营乡孟庄人对治淮的抵制就不只反映在思想麻痹了,而是落实到行动上。为了逃避河工,该村有6户雇人顶替、3人顶换的⑩临泉县政府:《临泉县兴修水利群众合理负担实施情况专题报告》(1952年8月20日),临泉县档案馆藏,档案号17-1-60。。当然,孟庄的9户人家虽自己未去,还会或雇人、或找人顶替,只能算变相抵制。和他们比起来,城关区王圩乡小蒋庄的宽娘更为直接,她 “说什么也不让她儿子去治淮”⑪临泉县治淮总队部政治处:《临泉县1951年治淮政治工作总结报告》(1951年1月12日),临泉县档案馆藏,档案号142-1-2。。

虽然治淮工程加重了乡村社会的经济与劳力负担,但由于工程本身的国家性质,因此负担的增加当在一定限度之内。实际上,乡村社会对治淮的态度变化,除了负担的考虑之外,还缘于治淮与自身利益的相关度。皖西北治淮兴起于1950年水灾的大背景,在水灾对地方造成的惨痛记忆尚未退去时,民众治淮积极性的高低与对水灾的忧惧相关。随着水灾影响的逐步消退,受灾的伤疤愈合之后,对水灾再无直观感受的民众,便再难提起治淮的精神。

虽然1950年临泉水灾确系淮河大水的一部分,但在一般民众心中却没有如此清晰的关联。因此在治淮工程 “以工代赈”的功能弱化之后,治淮无法使地方民众看到实实在在的好处,渐被视为一项额外负担。加之临泉水利工程,无论治淮还是内河疏浚,一般都是跨区域施工,多数民工都要在远离家乡的工地上作业,无法体会到工程与自己的利害关系。阜阳专区1952年的治淮民工动员面达到九个县,而工程却只集中在少数几个县,大半是支援邻县。①治淮委员会编:《治淮汇刊》第2辑,1952年,第259页。比较起来,支援者对治淮不可能表现太积极,他们应更愿意治理家乡附近的河流。临泉治淮政治处就发现,未土改区群众中存在不愿治外河的思想,“在未土改各区群众中大部分存在着治内河不治外河的思想。认为治外河不如治内河,如瓦店区史圩史彭实说,这次治淮走的太远,对我们这没有什么好处,不如治内河顶用。”②临泉县治淮总队部政治处:《临泉县1951年治淮政治工作总结报告》(1951年1月12日),临泉县档案馆藏,档案号142-1-2。这种因利益相关所致的态度变化,在1951年的洪河工地上体现尤为明显。当年临泉共有9个区的民工参加洪河工程,政治处发现,九区民工的态度差异很大。黄岭、同城、姜寨、瓦店、迎仙、城关六区民工情绪较低;艾亭、吕寨、化集三区则相对较高。政治处将艾、吕、化三区民工的积极姿态归结为他们 “普遍的认识了‘治淮为自己’,明确了天下农民是一家的道理。”③临泉县治淮总队部: 《临泉县治淮政工会议报告》(1951年11月12日),临泉县档案馆藏,档案号142-1-2。这一分析不无道理,因三区靠近洪河,工程对他们有着显见的好处。三区民工无论是否明白 “天下农民是一家的道理”,只要能感受到 “治淮为自己”,他们的积极性就容易理解。艾亭尚圩村民就是如此。1951年县里决定在尚圩修拦水坝,以迎接夏防,很多外乡民工被派来支援。坝修好后,尚圩人自然高兴,纷纷反映:“现在政府真给老百姓办好事,从来未打好的坝子现在都修好了。五、六忙月外乡人来给咱打埂,真是天下农民是一家。”④临泉县治淮总队部:《五一年临泉县防汛总结报告》(1951年9月1日),临泉县档案馆藏,档案号142-1-2。尚圩村民的欣喜无需细表,农忙时节被派到尚圩的其他人心情又当如何呢?至少不会有尚圩村民那样的欣喜。因为有着同样经历的艾亭马楼乡人就不太高兴。在经历了1950年的治河后,他们得出了 “出工为别人”的结论,再不愿上堤。民工谢新甚至抱怨:“咱出去治好河,湾地人享福,今年湾地一亩地收黄豆300斤,也没替咱出公粮,还比俺出的少。”⑤临泉县政府:《艾亭区马楼乡上河民工准备工作进行初步检查》(1951年11月),临泉县档案馆藏,档案号17-1-42。马楼人的不悦表明,工程组织者尽管可以用 “天下农民是一家”这样的宣传来动员民众,但口号在 “为自己”这样的现实利益考量下,往往难见效果。不过为了工程的顺利开展,组织者也唯有将治淮推向政治运动的漩涡,才有可能实现其所需的人、物动员。

三、走向运动的治淮:水利工程中的政治动员

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来自乡村的抵制都会成为治淮工程的直接障碍。不过在毛泽东将治淮作为 “中心工作”指示的要求下,基层政府也只能倾力而为。此时,面对乡村内部的消极态度,政治动员就成为一把利器。而一旦如此,原本作为水利工程的治淮就难免堕入运动的旋涡。

尽管乡村在治淮中的态度消极,但实际上直接抗拒出工的情形并不多见。不过所谓 “人在曹营心在汉”,要让身在工地的民工尽出全力投入治淮并不是一件易事。此时,政治动员就显出了它的威力。以下以艾亭治淮工地上的政治动员为例,详述水利走向政治运动的过程。

1951年的艾亭治淮工程于当年2月25日正式开工。不过甫一开工,1万余名民工的情绪就相当低落。在区委的总结中,情绪低落的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担心没经验,不知如何做工、工程有多大;二是怕不给粮食没吃的。①临泉县艾亭区委:《艾亭区春季治淮工作总结》(1951年5月18日),临泉县档案馆藏,档案号3-2-20。(本节关于艾亭区治淮工地政治动员情形的论述,均出自该文件,恕不一一作注。)应该说,以上两种忧虑都是可以理解的正常反应。按常理推论,消除忧虑的最好方法自然是通过释疑来对症下药,但带工干部们剑走偏锋,试图通过政治教育的方式来提升情绪,“用现在的形势宣传提高民工政治觉悟,从诉苦时用现在和国民党来对比,追灾根叫民工认识灾情从哪里来的,从发放救济上叫民工认识到天下农民是一家。”诉苦是基层干部最为熟悉的政治动员方式,早在土改时即被反复运用。但诉苦式的思想教育或可解决一时的态度消极,能否持续同样是一个问题,毕竟思想不等于行动。因此除了思想动员外,带工干部们又想到了以评比来营造一种社会压力,进而提升民工的劳动积极性。“每晚收工时检查工程展开评功。发现模范人物用广播筒随时表扬。用黑板报好的表扬坏的批评来交流经验,在收工或休息时有青年妇女文娱班闹娱乐,用队与队、班与班提出条件展开竞赛,用积极分子起带头作用影响其他民工。”上述艾亭区的民工动员方法,可归结为两点,一是将治淮工程政治化,通过宣传教育来改变民工的思想认识;再者就是通过奖优罚劣形成一种压力,以使劳动积极性落实在行动上。

1951年工地干部甚至联系抗美援朝运动推动治淮政治化。工地树立的宣传模范毛振国、何玉坤就是将治淮与抗美援朝联系起来的典范。毛振国是艾亭中队9分队组长,在他的治淮宣传中,“打埂就是到前方抗美援朝,埂好比朝鲜,水好比美帝,如果不把埂修好水侵过来,就会淹坏我们的庄稼。治河民工就是前方志愿军,担土加力打埂与水作战得到胜利,就等于打败美帝侵略军,把美帝赶出朝鲜,我们得到安全,过好日子,把埂修好,水侵不过来,可免除群众的灾害。今天多挑一挑土,就等于多杀一个美国兵。”长集中队二分队组长何玉坤则将民工比作抗美援朝战士,为此还专门编了一个小调:“毛主席真好心,全心全意为人民,组织民工修洪河,免除水灾救万代,修埂除水患等于杀死美国军,只要大家齐努力咱就是抗美援朝人。”在抗美援朝的氛围中,毛、何的宣传也许不能从根本上提升一般民工的治淮认识,但将治淮与抗美援朝联系起来,至少会让一般人少了拖延的借口,因为谁都不愿戴上与美帝为伍的政治帽子。与艾亭的做法相似,在整个治淮工地上,抗美援朝都是一个重要的政治教育内容。

阜阳专区治淮指挥部甚至将 “抗美援朝运动”视作 “推动治淮的原动力”。如此认识,已使治淮的防灾意义让位于政治意义,原本艰苦的治淮工地则变成了抗美援朝的后方战场。“支援六安的阜阳民工说:‘人家拿枪上战场,抗美援朝保家乡,咱们治淮加油干,多打几硪送前方。’在工程上发生困难时,他们提出:‘河工是战场,劳动是力量,工具是刀枪,水泥砂礓是敌人,齐心合力干,治好淮河多收成,抗美援朝有力量。’颍上、凤台、涡阳、亳县、阜阳等县的民工,甚至掀起了捐献抗美援朝土方的运动,并高叫这是,“‘抗美援朝土’,‘保家卫国土’,‘复仇土’,‘爱国土。’”②《治淮汇刊》第1辑,第295页。工地变成同仇敌忾的战场后,不仅民工的劳动积极性会有提升,甚至可以减轻工程的经济负担,这显然是件一举两得之事。与其他领域的抗美援朝运动鼓励捐献一样,治淮工地上也鼓励捐献,只不过这里捐献的是与抗美援朝并无直接关系的土方。捐献的方式是鼓励民工做义务工,不拿任何报酬,这显然能减轻工程的经济负担。1951年艾亭工地完成的98695个土方中,17283个是捐献的,占总工程量的17.5%。

既能提升民工的劳动积极性,又可减轻经济负担,与抗美援朝联系起来的水利工程政治化颇似一剂良方。河南省甚至将治淮直接视为政治任务,与土地改革、抗美援朝、镇压反革命相提并论,当然这也符合毛将治淮视为中心工作的要求。“治淮不是单纯技术问题,是一个政治任务,和土地改革、抗美援朝、镇压反革命三大运动密切结合分不开的。”①《治淮汇刊》第1辑,第250页。虽然临泉所在的皖西北未如河南那样直接将治淮称作政治任务,但将其与抗美援朝相联系,事实上已使之成为不可置疑的政治任务。如此一来,民工治淮的积极与否就不再只是单纯的工作态度,而是检验他们政治觉悟的重要标尺。一旦流露出对治淮的消极抵制情绪,便会被认定政治倾向有问题。这对已经历过土改等政治运动的乡村人来说,显然是一个无法承受的压力。因此,即便此时人们对治淮仍有百般不情愿,直接的抵制恐是不会再有了。

治淮工程政治化使民工再难有拖延上工的借口,但出工不出力的情形依然存在。立功竞赛、创模运动就是在这一背景下推出的。创模运动,简言之就是通过模范人物的树立,来带动民工的劳动情绪。阎集中队五分队的妇女代表杨素芳、平楼中队一分队的妇女代表陈秀英都是这样的模范人物。杨素芳1951年41岁,正是年轻力壮的时候。虽是一介女流,但干起活来却不甘示弱。在后来形成的模范叙事里,工地上的杨虽带头挑土,甚至每天赤脚不停地干,却依然赶不上男民工的进度。于是,好胜心极强的杨就想到了加班,先到后方借了辆车,然后顶着月光推了十几车土。在杨的模范故事中,“赤着脚”是被反复提及并强调的情景,或许在叙述者看来,这样更能表现杨的苦干精神!功夫不负有心人,杨的加班事迹很快传遍工地,她也自然地被评为劳动模范。当上模范的杨似有出不完的力,提出要向男民工挑战,此举再次轰动了工地。在杨的挑战下,男民工们的情绪被调动了起来,在他们的意识中,输给女同志实非光彩之事。就这样,整个工地情势皆因杨的举动发生了变化。在挑战的背景下,谁都不愿落于人后。而模范人物的出现也等于给所有人树立了标杆,有了这样一个标杆,任何形式上的磨洋工都只能是认识问题。当然除了无形中的压力外,模范运动的兴起也确实勾起了人们对荣誉的渴求。以至人们不再满足内部竞赛,开始发起队与队的挑战。在最终的评功大会上,所有参与竞赛者都如愿以偿,率先挑战的阎集中队被评为头等模范队,应战的双龙则被评为三等模范队。

杨素芳由最初自己加夜班到向男工挑战,进而带动中队民工的劳动热情,并最终发展成队与队之间的竞赛,说明了模范确可以在提高工效方面发挥不小作用。1951年阜阳专区在总结治淮经验时,就对此方法大加肯定。“培养积极分子掀起立功运动,要在民工体力恢复后,认清治好淮河为自己的基础上,展开立功创模竞赛夺红旗运动,可以大大提高工效。阜阳正午区正午中队636人经过评功表模夺红旗,一天做2925公方,平均每人做到4.6公方。”②《治淮汇刊》第1辑,第294—295页。在贯彻皖北治淮动员令时,专署也要求各地在“全体干部、民工中有领导、有重点、有步骤的开展立功表模运动,充分的发挥干部、群众的创造性,号召各级领导干部及全体民工订出工作计划,立功计划,争取模范,争取立功,并依照 ‘治淮奖惩办法’ (草案)及时的表扬模范,批评缺点,组织挑战竞赛上书等鼓动工作,以达到经常的在干部与群众中保持着热烈的情绪。”③阜阳地委:《关于坚决贯彻皖北治淮动员令做好治淮工作的指示》(1951年11月5日),临泉县档案馆藏,档案号3-2-9。一时间,立功创模成了工地上的共同呼声,带工干部们更是倍加用心。而在政治荣誉超越工程本身成为参与者的重要追求之后,工程自身的水利价值却在慢慢淡化。此时在多数人看来,治淮工程的水利意义已逊于它的政治意义。

四、运动旋涡中的水利政治

皖西北治淮的兴起,直接初衷是水灾的防治与消除,这也是初期治淮得到普遍支持的首要因素。但随着治淮的不断延续,以及水灾影响的慢慢退却,工程日渐成为乡村社会的沉重负担,民众的治淮态度也由最初的积极转向消极。乡村态度的转变不会影响政府的治淮决策,只是没有了乡村社会的自主配合,组织者便只能将治淮纳入政治轨道,以政治动员的方式完成治淮所必需的人与物。治淮的政治运动化,意味着水利的政治化转向,这是治淮工程自上而下决策的必然趋势。此外,长期革命斗争中形成的政治运动传统,也是革命政权在工作遇到阻力时,最为依赖的妙计良方。不过水利工程运动化,在开创一个全新的水利政治模式的同时,也使政治而非灾害渐成水利工程的主导因素。如此,工程自身的水利效益难免受到影响。

前文从负担层面谈及乡村治淮态度的转变,事实上,对治淮及其配套工程效益的质疑也是乡村抵制情绪产生的根由。临泉韦砦乡干部张某的话就颇具代表性:“叫做工,做的管咋护,起了水不当事,还是淹净,叫人多用点力气,毛主席领导怎有那多的事。”①临泉县李老庄区委:《李老庄区农田水利专题报告》(1954年5月15日),临泉县档案馆藏,档案号69-2-6。由于治淮高潮时的1952年临泉再发洪水,②据 《新中国农田水利史略》介绍,1952年淮北出现大涝,成灾面积908万亩。水利部农村水利司编:《新中国农田水利史略》,水利水电出版社,1999年,第366页。故在农民的经验认知中,治淮这样的水利工程既然无法达到政府宣传中的效果,那么不断的上河工就是白费力气。实际上,王光宇在安徽治淮的回顾中亦指出,由于初期治淮方针偏重于洪水防治,而忽略了除涝和防旱,故工程的全面效益值得检讨。③王光宇:《安徽治淮的回顾与思考》,《中共党史研究》2009年第9期。我们也可借助临泉的情形,更具体地呈现新中国成立初期的水利工程效益。

表一:临泉县1950年至1956年水灾情况统计表

由表一可见,1950年至1956年的7年间,除未予统计的1951年和1953年外(1953年为旱灾),临泉其余五年均有水灾。其中,1950年、1954年、1956年的水灾还相当严重,1952年和1955年也不同程度受灾。且从灾情发展趋势看,1950年、1954年和1956年水灾相对较重的年份,全县主要河流的受淹面积均呈递增趋势。日趋严重的灾情固然与当年的水情有关,但也说明了初期的水利兴修并未能有效遏制水灾的频生。而从新中国成立初年的临泉水利兴修来看,上表中的主要河流几乎年年都有工程,有的甚至一年数次兴修。如此的频率,却丝毫未减水灾的危害,也难怪民众会有无用的感觉了。

表二:1950年11月至1954年12月临泉县主要河流已做部分工程统计表

以上两表的数据对比不难发现,虽然主要河流工程不断,但这些几乎年年兴修的工程水灾防治效果并不明显。这一点也为当时的工程组织者所认识。1952年时任临泉县长的赵荣秋,在总结三年来的水利工作时,就指出全县水利工作虽有成绩,但缺点亦多。“实际检查起来,成绩还不大,缺点也很多。主要的在农田水利上,犯了很多的错误,水利是救小块,淹大块。”①《赵县长报告》(1952年12月26日),临泉县档案馆藏,档案号66-1-13。赵的这一说法可与当年度水利委员会的总结相印证。在这份年度总结报告中,临泉县水利委员会同样认为三年来的水利工作,尤其是排水工作做得很差。“检查起来缺点亦是很多,特别是变水害为水利做的很差。挖沟只起了排水之用,甚至有个别地方挖了沟排了水,救出小块,淹了大块;有的使水搬了家,救了这区,淹了那区,仍不能解决基本问题。”②临泉县政府水利委员会:《临泉县1952年一年来农田水利工作总结报告》(1953年1月26日),临泉县档案馆藏,档案号17-1-60。赵与水利委员会的总结,都承认水利工程未能有效抑制水灾,仅 “使水搬了家”。水灾搬家,自会有人欢喜有人忧。1958年临泉县农田水利积肥指挥部在搜集群众对挖沟、挖河的意见时,城关镇刘庆兴就对挖河导致城关受淹的情形颇有微词:“自解放以来治河挖河,治的城内一下雨堵四门。以前没挖河时,城内下怪大的雨,河内水只到小北门底下。现在一下雨,河出湾。在54年文化馆门口就有水,把靠河涯的人淹坏了。不是挖河,河涯人受不这么大的灾。过去一年下七场水,也没淹住城关的人。”③临泉县农田水利积肥指挥部:《对挖沟挖河方面的意见》(1958年4月14日),临泉县档案馆藏,档案号69-2-44。

城关区在挖河前后水灾中的不同遭遇,揭示了水利兴修的尴尬。也进一步印证了,皖西北地区以治淮为中心的水利兴修,虽规模不小,但效果并不明显。这种结果的出现,首要原因在于初期的水利工程多服务于中央的治淮大计,并未太多考虑到地方的实际需要。④临泉水利兴修中对排水工作的忽视,应该受到了政务院 “蓄泄兼筹”的淮河治理方针影响。按照王光宇的说法,这一方针偏重防洪、忽视治涝,具体到临泉的表现就是 “排水工作做得差”。王光宇:《安徽治淮的回顾与思考》,《中共党史研究》2009年第9期。在水利政治的运动旋涡中,被树立为中心工作的治淮,显然要比地方实际更重要。新中国成立初期皖西北水利政治场景的形成,以及水利兴修实践对地方需求的背离,是非常值得反思的。

(本文作者 广东工业大学政法学院讲师广州 510090)

(责任编辑 刘学礼)

Preliminary Studies of the Campaign of Harnessing the Huaihe River of the Northwest Area of Anhui in the Early Days of New China

Ge Ling

The disastrous Huaihe River flood in 1950 prompted the central authorities of China to adopt the decision to harness the river.The Northwest Area of Anhuiwhere the heaviest losses were caused by the floods became logically the principal battlefield in this campaign.However,with the endless delay of the project and the gradual alleviation of losses caused by the flood,the people of Northwest Anhuibecame less enthusiastic about the project.But the passive attitude of local villagers did not affect the government’s decision.The governments at grassroots levels channeled the campaign of harnessing the Huaihe River into the political track,thus successfully carrying out the mobilization of human andmaterial resources needed by the campaign.This initiative involved the campaign into the politicalwhirlpool and weakened its hydraulic effects.

D232

A

1003-3815(2012)-04-0080-10

* 本文为2012年度教育部人文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建国初期的自然灾害与乡村社会——以1950年代的皖西北地区为中心”(12YJC770015)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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