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家华
2011年12月10日结束的联合国德班气候会议最终达成协议,所有国家均要参与全球减排承诺的谈判,而且最晚要在2015年形成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减排协定。
在碳排放总量上,中国排名“第一”的地位在不断强化:人均排放超过世界人均水平的50%,城市人均排放也远超欧美发达国家的水平。比如,上海的人均碳排放是伦敦、东京的一倍以上,这就意味着,我们提出的建设“低碳城市”,不再只是一个口号,而是一个紧迫的任务。
但是,快速城市化的压力、经济高速增长的冲动、城市民生保障的挑战,使得环保低碳在很多情况下只能“靠边站”。在一个政府十分强势的社会里,政府的导向与作为决定了低碳的实质内涵。在国内,一些地方政府打着低碳的旗号,大规模重复建设能耗和污染均高的太阳能单晶硅生产线,推动当地城市扩张和地方生产总值的增加,对当地的经济转型不仅没有促进,还有一定的负面影响。一些城市注重形象工程,花巨资搞太阳能路灯照明工程,由于太阳能电池的寿命和成本等原因,太阳能路灯实际上并不划算,这样的“低碳面子工程”反而丢了面子。
让我感到困惑的是,我们的政府总是热衷于追逐表象。很多城市都在与东南亚、中东国家城市比楼的高度。然而,高楼要有电梯,要有额外的强度,要增加维护的难度,并拉长交通距离。高楼做到了节地,但节能吗?欧美国家的很多城市,没有星级公厕;没有6车道、8车道、10车道的“二环”“三环”,而是纵横交错;我们城市的大型公共建筑都喜欢采用玻璃幕墙,外表光鲜,但失去的却是节能和舒适度;我们的大学等机构,动辄圈地数千亩,画地为牢,与外界隔离。
“十一五”期间的节能减排是在强力高压下推行的,即便如此,我们最终也未能完成“十一五”定下的“单位GDP节能20%”的目标。2012年是“十二五”计划的第二年。中国经济的绿色转型势在必行,在“十一五”的基础上仍需加速。然而,在上述种种观念和现象面前,“十二五”节能减排的进程,不免令人忧心。实际上,由于种种原因,“十二五”期间的节能减排难度要大于“十二五”总体上,节能减排,不论是生产还是消费,核心均与能源尤其是化石能源消费相关。我们不能指望2012年完成相应指标,但2012年所打下的基础,对“十二五”后三年的目标实现至关重要。
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需要全社会广泛而深度的参与。我们每一个人,都是生产、消费和管理的主体,如果每个人都有节能减排的自觉意识与行动,低碳管理、低碳消费与低碳产业也就自然形成了。
但是在中国的现实条件下,公民和非政府机构对节能减排的贡献还较为有限。这是因为,单个公民的信息和作为渠道较为有限,非政府机构在组织管理、经费筹措等方面尚存在诸多困难,不仅如此,多数强势的政府也不鼓励,甚至反对个人和非政府机构在节能环保方面参与或干预政府行为。
浩浩大河是由涓涓细流汇集的,2012年,非政府机构和社会个体在节能环保中的主体地位必将进一步加强。在刚刚过去的一年,将大气细颗粒物PM2.5纳入到空气质量标准,很大程度上正是与个人和非政府机构的环保呼声有关。
我们的政府往往抓大事,忽略小事,这样有时令大事也难以做成。因此,我主张,个人与非政府机构应当从小事做起。我们的力量虽然有限,但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把小事做好,就能集腋成裘。事实上,作为非政府机构,仅有指责、批评是不够的,更多地应提供解决方案。在环保科技领域,细致、实效、专业、理智和法制,是个体和非政府机构发挥作用的基础。
我作为一名从事低碳与经济发展研究的学者,绝不会只将节能减排停留在口头上。就我个人来说,在新的一年里,我仍会从点滴做起,夏天不开空调,两公里以内的距离,如无紧急情况,绝对步行。锻炼身体选择户外环境,而不在健身房。粗茶淡饭,穿着简洁,绝不追求所谓的名牌。我相信,节能环保是国家的大政方针,同时也包含在每个人的生活方式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