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我丈夫在儿子出生半年后不辞而别,从此杳无音信。我一个人带着孩子艰难度日,好容易3年过去了,儿子终于能离手了,没想到他却突然回来了,还带回来几万元钱,说要跟我离婚,钱给我,儿子归他,因为他抚养儿子的能力更强。我同意离婚,但不同意儿子给他。请问:像我这种情况,上法院打官司的话,会把孩子判给我吗?
答:
夫妻离婚之时,未成年子女归谁抚养,法院将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来判定。那么,你和丈夫在儿子争夺战中,各自拥有哪些有利条件,在此不妨一一列出。
对你而言,有利条件有三个:其一,相关司法解释规定,2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你儿子虽已满2岁,但也才3岁半,年龄尚小,在抚养年幼子女方面,母亲较之父亲有着天然的优势;其二,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可优先考虑。3年来,儿子一直由你抚养,优势自然在你一方;其三,丈夫三年来对儿子不管不问,从为人母、为人父的责任心来讲,丈夫必输无疑。对丈夫而言,有利条件只有一个,就是他的经济实力比你雄厚,可以给予儿子的物质条件比你优越。这样一比较,结果不言而喻,在儿子争夺战中,你将以三比一的较大优势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