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成了“中国脊梁”

2012-04-29 00:00:00洪巧俊
杂文选刊 2012年5期

没想到临时工也能当一回“中国脊梁”。不过这个脊梁是为别人顶罪替过的,也就是人们通常说的“替罪羊”。这些“脊梁临时工”可谓无所不能,什么活都能干,什么样的罪都可替。不过,有人说他们是一群充当丑闻当事人的替罪羊,也有人说,他们是一群敢于担当的“中国脊梁”……

哈尔滨市毁坏居民房屋案是十分恶劣的事件,居民大都在睡梦中被惊醒:门被砸开,那些头戴面罩,手持镐把、斧头和菜刀的人,把居民从屋里拖了出去,他们连声也不敢吱,否则就会遭踹。就这样,他们的房子在轰鸣中倒塌。居民张胜利说:“临走的时候这些人告诉我:‘赶紧搬家,不搬家我们还整你。’”

有意思的是,强拆发生后,开发商却坚称,强拆一事非开发商所为,而且开发商毫无强拆的动机。该项目负责人刘桂华说:“这个事肯定是有利益的人才能做,现在有利益的就是他们,他们会不会想,创造一点情况,之后炒一下,做一下‘秀’,这样我们会不会被迫答应他们的条件?”这是多么有“艺术性”的话,他们是谁呢?显然是指住在这里的居民。我想,就是他们维权,也不会如此创造,这一“炒”,让自己受惊吓,这一“秀”,让自己挨揍遭踢,天底下还有这样傻的人吗?强拆影响恶劣,是违法行为,显然要追查,要给群众一个交代。果然不出人们所料,又是临时工干的。如果按照开发商说的,干这些事的人都是有利益的人才能做,那么,干这些违法犯罪的事,对这二十一名临时工有什么好处?拆迁之后,建起了高楼大厦,他们是否能分得一套房?即使有利益,也只不过是蝇头小利,与他们被当枪使后,违法犯罪所付出的代价相比,那是微不足道的。

更有意思的是,临时工还可以颁发“中华脊梁”奖。据去年有网友曝光的《关于参加“中华脊梁”大型文献首发式暨首届功勋中国系列人物颁奖盛典活动的邀请函》文件显示,参会者只须交纳九千八百元,就可申报“中华脊梁·十大杰出人物”等奖项。该活动主办方为中经报协、中国新闻文化促进会、中国发展战略学研究会和中国纪实文学研究会。但人家一句话就撇干净了:“中华脊梁”活动的文件,是单位一名临时工伪造并发出的,该人工作不到一个月,已于5月份辞职。可我们想不通的是,一名工作不到一个月的临时工,怎么可能掌握公章呢?公章是权力的象征,试问哪个单位的公章会给临时工掌管?就算这位临时工是“中华脊梁”,也不会把公章给他掌管吧?因为公章都在单位负责人或是单位办公室核心成员手中。别动不动就拿“临时工”来顶包,即便就是临时工干的,相关部门能逃脱责任么?最起码,监管不力的责任是无法推卸的。

有网友发微博说:“有一种人叫做临时工,有事他们上,有利他们让;有一种人叫做临时工,城管花钱雇,专为打商户;有一种人叫做临时工,费用不太多,能背大黑锅……”中国的临时工拿着最低的工资,干着最苦最累的工作,享受着最少的权利,承担着最重的责任,一出问题他们就要挺身而出顶罪替过。用鲁迅先生的话说,他们吃的是草,挤出的是奶。这么高尚、伟大的“临时工”,还真该称他们为“中国脊梁”,但不知他们听后,会不会有悲壮之情?

【原载2012年3月30日《潮州日报·民生》标题有改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