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洁出生于江苏淮安。在南京4年的大学生活中,林洁认识了同校男生马良,并建立起了恋爱关系。毕业后,林洁同意了马良的求婚。
2010年10月,马良接林洁到南京,去见他的父母并商量结婚的事。马良家的豪宅让林洁目瞪口呆。此时,林洁知道了马良隐瞒了两年的秘密:马良的父亲是一家大型民营公司的董事长,马家在2000年资产已达到4000万元。为了避免家庭背景影响儿子的婚姻,父亲和马良约定,在没有确定结婚对象前,不向对方提及自己的真实家境,不带对方进门。
心生疑窦 她走进私家侦探社
自从知道马良的家底后,林洁一直怀疑自己的选择,如今自己将面对的已经不再是一个普通的男人。一个有着俊朗的外表和高等教育背景的男人,本身就足以让女孩子趋之若鹜,再加上突然冒出的千万身家,这样的男人还会坚守一份传统的爱情吗?林洁将自己的顾虑告诉了好友。好友告诉她,现在有许多“私人侦探社”,可以让他们调查一下马良平日的交际圈。这样一来,不但可以了解马良的交际圈,还能看清楚他到底是怎样一个人。
2010年11月6日,林洁在好友的陪同下,找到一家信息调查公司。负责接待的先生热情地告诉林洁,该公司已经接手过多起“爱情忠诚度”考验的案子,并且都成功地拿到了对方“不忠诚”的证据。他还告诉林洁,几乎所有的被调查者,都经不起他们派出的“爱情杀手”的诱惑。听到这样的介绍,林洁突然有些犹豫,她担心自己这样做会对马良造成伤害。
女侦探使出“美人计”
但第二天,林洁还是来到调查公司。在交了“信息调查费”后,林洁见了负责执行任务的“爱情杀手”——23岁的女侦探李瑛,一个有着忽闪的眼睛、模特一样身材的女孩。
2011年2月11日,李瑛以找工作为名来到马良所在的公司应聘,不费周折就得到了一份工作,专门负责联系产品进入本地超市。她活泼干练的性格引起了马良的注意,但也只限于工作上的交流。
李瑛开始有点着急,她决定换一种方式采取主动。回忆自己曾经做过的几个调查,她相信:英雄难过美人关。3月3日,李瑛等到了一个机会。那天的例会上,营销部经理要求马良将一个策划案连夜做出来。临下班的时候,李瑛找到马良,说希望能跟他一起完成这个策划,马良没有拒绝。对于马良来说,当晚的工作的确需要一个助手。那天晚上一切都非常顺利,完成手上工作时,马良对李瑛说了一声谢谢。李瑛说:“真想谢我就请我吃饭。”“好,我欠你一顿饭。你可以随时吩咐。”
那天晚上,马良很高兴。凭着自己的经验和女孩的敏感,李瑛知道,面前这个男子已经在向自己走来了。吃过饭后,马良问:“接下来去哪里?”李瑛答:“只要不把我卖了,去哪里都行。”20分钟后,车子停在了市郊的一个“农家乐”前。马良告诉李瑛,这是他一个朋友开的。李瑛什么也没有说,但她很清楚,自己的任务可以圆满结束。
两人在一间装饰得很西部的大厅里坐了一会儿,李瑛突然说头有点痛。“那我送你回去吧。”马良说。李瑛出乎意料地问:“这里没有可以休息的地方吗?”他们被带到了一个房间后,李瑛趁着马良出去时,将提包里的袖珍数码录音机打开,为了万无一失,她又将手机的录音功能调好。做完这一切后,马良拿着一些吃的东西回到房间。
“好点儿了吗?”马良一边问,一边用手背试着李瑛额头的温度。此举是李瑛没有想到的,她拿开马良的手时故意用力捏了一下说:“你真好。”马良搂住了李瑛的双肩。虽然是心怀叵测,但被一个男人这么热情地拥抱着,李瑛仍然禁不住一阵激动。为了让自己的证据更具有说服力,李瑛故意夸张地拒绝道:“不,我一点儿心理准备都没有。”
此时的马良如激情的少年:“需要什么准备,我爱你,这难道还不够吗。”李瑛听了马良的话愣住了,本来,她在调查取证以后就应该抽身而去,她根本不相信马良竟然会对自己说“我爱你”三个字,她借机推开了马良充满欲望的手。李瑛说:“你与每个女孩上床都要说‘我爱你’吗?”马良喘息着说:“没有,我与我的未婚妻都没有说过这三个字,可是你轻易地就让我说出了也许我一辈子都说不出的这句话。”那一瞬间,李瑛忘了自己的角色,两个人疯狂地纠缠在一起。
女侦探决心当“情敌”
事后,马良紧紧搂着李瑛,李瑛突然发问:“我对你一点儿都不了解,我怎么相信你呢?”李瑛的话让马良一下子放开了双手。仅仅是短暂的停顿后,马良几乎是一口气向李瑛坦白了自己的身份。他告诉李瑛,从在一起工作的那晚开始他就喜欢上她了,他甚至说出了自己是“大少”的秘密。李瑛傻了,借口让自己冷静一下,让马良出去买一瓶红酒。她想证实马良说的是不是真的。她拨通了林洁的电话,假装告诉林洁自己刚得到一个消息:马良原来是一个千万富豪的儿子。林洁说:“这事我知道。”
放下电话以后,李瑛像是变了一个人,她甚至觉得自己有一种从未有过的兴奋。仅仅是在刹那间,李瑛决定冒一次险。
马良很快就拎着一瓶红酒回来。李瑛倒了两杯酒,递给马良时问:“你能够认认真真地对待我吗?”马良抿了一口红酒说:“我从不拿自己的感情开玩笑。”说完,马良放下了手中的酒杯,再度深深地吻李瑛。李瑛想:这么好的男人也许这辈子都只能遇到一次,她绝不放手,她要向调查公司交上物证,赶跑情敌林洁。
三个人的爱情悲剧
2011年6月28日,林洁心碎欲绝地拿到了调查公司给她的录音和马良的一件内衣。第二天,林洁赶到了南京。
其实拿到证据时,林洁就已经有些后悔了,她甚至搞不清自己当初为什么会想到考验马良,为什么会亲自毁了两人几年的感情。她到南京是希望马良能给自己一个说法,林洁颤抖着问:“你背着我爱她多久了?”“就一个星期,但是我不能自拔!”林洁做梦都没有想到,马良爱上的女孩会是李瑛。马良也没有想到,当他艰难地将自己与李瑛的恋爱经过告诉林洁以后,竟获知这一切都是调查公司安排的。
“原谅我好吗?我不是有意要这样做的。”林洁没有想到说对不起的会是自己。马良摇摇头:“你们都是骗子,都是!”
马良根本没有理会林洁的一脸泪水,他头也不回地离开了她。马良径直来到公司,二话没说就将李瑛拉出了办公室,李瑛默默地跟着马良上了车。一路上马良没有说一句话,当车子再一次停在那个“农家乐”时,马良下车走进了那个曾经充满激情的房间,他一把夺过李瑛的提包,将里面的东西全部倒了出来:“你不是要找证据吗?你现在可以再录一遍,我配合你,而且肯定比上次还投入。”
李瑛并没有觉得太突然,因为当她决定将证据交回公司时,就已经知道这一天早晚会来。“我的确是因为工作需要才有意接近你的,但是我后来是真的喜欢你。”李瑛泪流满面地说。马良咬了咬牙说:“你们都去死吧,我都不要,不要!”
李瑛没有想到事情的结果会是这样,离开马良以后,李瑛回到上海,整整一周闭门不出。更令李瑛始料不及的是,两个月以后,她会作为第二被告,被林洁告上法院。
走出法庭后的悔悟
2011年9月,江苏淮安市某法院受理了林洁诉信息调查公司及李瑛违约以及侵权一案,并不公开地审理此案。在法庭上,原告林洁激动万分,措辞强烈地诉称:被告李瑛采用非正当手段对马良进行性引诱,促使原告与马良感情破裂。被告的行为不但违反了双方的合同约定,并严重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为此,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退还所收调查费3400元,并赔偿原告因此遭受的精神损失费5万元。
在法庭上李瑛不敢看站在一旁的林洁,她知道,对于林洁自己是有愧的。而被告信息调查公司则辩称:原告要求被告为其测试男友对爱情是否忠诚,但双方并未约定测试的方法。2011年6月底,被告按照要求将其男友对感情不忠的证据交给了原告,这说明双方约定的事宜已经达到,被告的调查工作也结束。至于被告公司员工李瑛与原告男友的恋爱关系,属于其个人行为,与被告没有任何关系。由于原告与其男友并未履行法律手续,其恋爱不受法律保护。因此,被告要求,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法庭通过调查,作出判决:我国法律明文规定,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授权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具有侦查权,更不得以非法手段侵害他人隐私。因此,原、被告双方所签合同属无效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而原告与其男友关系尚属恋爱期间,不受有关法律保护。根据《合同法》第七、八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条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退还原告所交全部共3400元调查费,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本案诉讼费2388元由原告林洁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