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师们最钟爱的那个故事,正是那些聪慧灵魂的“核”。只是因为蕴积的心血如此不同,所以在不同的季节吐出来,会生根发芽,长成完全不同的故事。
有一个剧情,在马尔克斯的小说里反复出现:某妓女想来个了断逃出火坑,打算一次性接若干个(比如说,一百个)客人来赎身。在她和嫖客的繁复劳动下,床单汗湿。新进来的一个男子(他一定不是个路人),和那个妓女合力拧床单。在他的短篇《纯真的埃伦蒂拉和她的祖母》和《疯狂时期的大海》里。你都可以看到这一幕。
实际上,这不是他唯一钟爱的套路。《疯狂时期的大海》里的另一个剧情一某小镇出现神异现象,四面八方的杂耍、富人、小贩蜂拥而来,使小镇像一锅香辣喧腾的汤料——在《百年孤独》、《巨翅老人》里也同样一再重现。而《一桩事先张扬的凶杀案》和《霍乱时期的爱情》里,都有一个“性格爽直的美女,并非完全心甘情愿的,嫁给了家世显赫、清俊聪慧贵公子”故事。
而他远不是第一个,也不是最后一个有此癖好的人。纳博科夫在欧洲期间,写了大量俄语短篇。在《初恋》里,他描述了少年时期去普罗旺斯海滩边,与一个十岁女孩发生的故事,小说里布满了纳博科夫惯用的意象:明亮、璀璨、光影碎散。在另几个小说里,他不无揶揄地写了某俄罗斯侨民尴尬笨拙地遭遇妻子的背叛。这两个剧情,多年之后,他在美国用英文又重新写了一遍,都凝缩在《洛丽塔》里面了。
村上春树早年写过一个短篇小说《萤》,叙述他如何在大学住宿舍,如何有一个迂腐书果子室友,而他又如何与女主角直子相恋。这个故事在多年后扩展成了《挪威的森林》。同样,1995年的长篇小说《奇鸟行状录》的第一章,也是由他早年的短篇小说《拧发条鸟与星期二的女郎》修改而成。
王小波就《红拂夜奔》这个题材,写了风格各异的至少两篇小说。“老女人独自孤苦死在家里,连同她的神秘情人”这个段子,福克纳也写过不止一次。当然啦。你可以说,中国传统小说里也充满了类似重复剧情,比如少年才子上京赶考,恰好与相国小姐后花园相聚;比如少年英雄去考武状元,一定耍被奸臣刁难;比如奸臣多是太师,还有个美貌女儿是奸妃;比如大战前一定有将领苦谏、元帅不从,终于大败亏输——但后面这些,更加像是现成端上的规矩套子。是千锤百炼的过场桥段,而不像一个“结”,一个小说家欲写之而后快的“结”。
罗曼·罗兰少年时,就下决心一辈子以文学为业。中学时他读了瓦格纳、托尔斯泰和莎士比亚——众所周知,这三人都以雄浑壮阔著称——多年之后,他总是到处宣扬,说自己受此三人影响极深,已入骨髓。他一路读书,都在走戏剧这行,但临了开始写小说,先是《约翰·克里斯朵夫》,活脱一本音乐家传记,然后《巨人三传》,包括托尔斯泰、贝多芬(瓦格纳钟爱的雷神)和米开朗琪罗(与前两位—样,雄浑酷烈的巨人)。他一直j式图寻找的风雷动变换瞬息间的主题,最后终于还是在他自己的笔下践行了。
川端康成以各种形式写过无数敏感老人对年轻女子的奇妙感情,海明威的所有主角最后总会面临“哪怕努力克服命运达成胜利终于也毫无用处”的勇决与隆淡。而这种对主题的敏感和倾向,我们可以称之为风格。风恪的凝缩,就是那个“不得不去写”的东西。
马尔克斯说。他思考《百年孤独》思考了30年。那部浩繁长卷里,融汇进了他之前在哥伦比亚、在巴黎、在墨西哥所有岁月里写过的细碎剧情。纳博科夫是最不愿意流露痕迹、落人话柄、重视技巧的小说家,但在普罗旺斯海岸初恋这个话题上,终于还是露了些怯。那是一种多么强烈的热望,能吸引他们一次次去书写?
毛姆在《月亮与六便士》里,描写以高更为原型的思特里克兰时,大概如此描述:他身体里就是有那些东西,他必须倾吐出来,然后才能达到灵魂的安宁。这么说有些夸张,但不无道理。对他们这些人来说,如何编造一个美丽动人的故事,罩已经不是问题。一个能让他们有叙述冲动的故事(比如,福克纳很爱描述“一个女孩到树上去寻找死亡”,这个故事对他有种匪夷所思的吸引力)。是他们灵魂的火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