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春天,正义与善良竞相绽放

2012-04-29 00:00:00飘文
莫愁·时代人物 2012年2期

2012年的春天已经到来。刚刚过去的2011年,不少事件让人寒心:5月,上海沈某暴打公交车女司机,全车乘客集体保持沉默;10月,佛山女童小悦悦被两辆车碾压,18个路人不闻不问……这些事件在全国引起了巨大反响,并一次次地拷问着我们的灵魂:现在的社会为何会变成这样?

好在,这些事件发生后,各地政府部门出台了不少鼓励见义勇为的政策,比如深圳市就已正式立法保护公民救助行为,广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拟将个人最高补助提升至50万元;民间更是涌现了大量“拒绝冷漠·传递温暖”的行动,比如北大法律系就作出公开承诺,为见义勇为者提供法律援助……这一个个举措和行动,激发了很多人重拾温暖的决心。

一个有血有肉的民族,一个温馨和谐的社会,从来不会缺乏正义的力量。这个春天,就让我们一起传递温暖,传递爱的力量,让正义与善良竞相绽放吧!

■见义勇为撞死劫匪之后

2011年5月18日傍晚,家住广东省吴川市人民路附近的凌华坤,开车带着妻儿前往诊所看牙。当他驾车途经广沿路供电所路段时,看见前面十米左右的路边,正上演着一场激烈的飞车抢劫事件:一辆摩托车上的两名男子,野蛮地拉扯着另外一辆摩托车上男事主脖子上的粗金项链,男事主拼命反抗,坐在后面的女事主抱着孩子大声向路人求救:“抢劫啦,有人抢劫啦!”

凌华坤什么都没想,踩了一下油门就追了上去。他紧追了大概五十米后赶上了劫匪,然后按下车窗大声喝令劫匪停车,但劫匪不予理会继续逃跑。追击过程中,劫匪疯狂乱窜,凌华坤的车也跟到了马路中间。这时,对面突然有车驶来,凌华坤为了躲避立即往有打方向,而劫匪又往左急转弯想绕过他的小车。刹那间,他的车与劫匪的摩托车发生了猛烈碰撞,摩托车应声倒地。

在撞倒摩托车后,凌华坤的小车失控,冲过花坛后继续前行,先是撞上停在路边的一辆小面包车,之后又刮倒了一位老人。车停下后,凌华坤发现坐在副驾驶座位的儿子面部和后脑都受了伤,后排的妻子胸部也受了伤,小车车头严重变形扭曲。而他身后更是一片狼藉,被刮倒的老人右手骨折,躺在地上痛苦地呻吟着;小面包车被撞飞数十米远,车尾近乎报废;倒地的摩托车边,一名劫匪头部流血身受重伤,另一名劫匪逃之夭夭……

这样的结果是凌华坤万万没有想到的,看着满脸是血的儿子,妻子无比愤怒地哭着说:“这就是你干的好事,看你怎么收场!”凌华坤忍着泪协助救护人员,将妻儿和其他伤者陆续送往附近医院救治。然而,那名被撞劫匪最终因为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

因为有被抢事主以及路人的证实,凌华坤的行为被认定为见义勇为,所以他并未被拘留。但毕竟出了人命,那段时间凌华坤压力特别大,精神几近崩溃。“早就叫你不要多管闲事,现在倒好了,惹来一身麻烦!”事发后,家人多次埋怨他。

2011年6月初,凌华坤的行为被当地有关部门正式认定为见义勇为,得到了市领导和众多市民的高度认可和好评,获得了各级见义勇为基金会陆续颁发的证书,以及各类奖金五万多元。可在受表彰的背后,32岁的凌华坤依然痛苦不堪,首先是来自经济上的压力,妻子和儿子的医药费用花了五千多元,因为要做生意,他修理自己的车子又花了三万多元。

因为自己是见义勇为,凌华坤没有主动支付其他受害者的赔偿,只是向受害者道歉并许诺,等待法律裁决后再承担赔偿责任。然而,当他成为名人并获得奖金后,受害者们等不及了,事故中被撞伤的老人家属,多次来到他开设的照明电器小商铺吵闹:“我们不管你是做好事还是坏事,你把人撞伤了就是你的错,你得赶紧赔偿,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凌华坤让对方找相关部门,对方却说:“我们谁也不找,只找你!要找也是你先把钱赔了再去找!”

看着那位六旬老人手臂上还绑着纱布,凌华坤觉得这确实是自己惹的祸,便无可奈何地答应了,最终协议赔偿对方医药费及营养费共计3.6万元。

好不容易解决了这件事,小面包车车主也找上门来了,要凌华坤赔一辆新车或者赔两万元,并威胁说不赔钱就把凌华坤的店给砸了。为了不影响生意,凌华坤只好先给对方赔了七千元。

这样一来,凌华坤因见义勇为直接损失达九万多元,除去奖金,还倒贴了四万多元。家人见他自作主张赔钱给别人,都骂他:“现在事情都没个结果,你急什么呀?你总不能做了好事反而把自己家搞得支离破碎、债台高筑吧!”

除了饱受债务缠身和家人责备外,凌华坤最担心的还是司法机关会追究他的刑事责任。

2011年7月,死者周某的妻子李美云找到了凌华坤,嚎啕大哭:“你还我丈夫!虽然他做了坏事,但要抓他也是警察的事情,你凭什么去抓他?还要把他撞死!现在他死了,我带着两个小孩怎么活啊!我没有别的要求,就想让两个孩子的生活好一些。只要给我赔偿,我就不追究你的其他责任!”李美云的目的很明确,她提出了三十多万元的赔偿要求。

凌华坤顿时傻了眼,虽然车子已投了保险,但他通过咨询律师得知,即使自己在交通事故中被认定为“承担全部责任”,保险公司的赔款额也不到三十万元。

无奈之下,凌华坤和李美云签订了一份“谅解书”,希望将此事件按照交通肇事论处,但李美云不能追究他的刑事责任,这样就能让保险公司出面给予一定赔偿。然而,由于案件比较复杂,吴川市交警部门迟迟没有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所以保险公司不可能马上理赔。

10月底,经过吴川市政法委专门开会研究,最终将凌华坤见义勇为致人伤亡的行为定性为“交通事故”。整个事件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是凌华坤勇追劫匪,两车撞击劫匪重伤不治身亡,这部分他不需要承担任何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因为根据公安机关的认定,他属于见义勇为,从法律意义上来说属于正当防卫;第二部分是凌华坤的小车失控伤及老人和面包车,属于交通肇事,需要承担民事责任,具体赔偿事宜以警方对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进行处理。

2011年11月初,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后,保险公司同意了予以理赔。得知此消息,已经被折腾得疲惫不堪的凌华坤,终于感觉到了一丝轻松。不过,由于保险公司理赔的数额与李美云要求的赔偿数额还有一些差距,李美云已经明确表示,如果相差太多,她就将凌华坤告上法庭。

庆幸的是,凌华坤见义勇为的行为,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可。目前,中国好人网设立的永泰见义勇为基金已将许多善心人的第一笔捐款五万元捐给凌华坤,凌华坤即将彻底脱离“苦海”。接受记者采访时,他高兴地说:“感谢所有关心我的人,让我最终相信,这个世界上还是好人多。我不后悔,以后再遇到这种事情,我依然会这样做。如果谁都不见义勇为,那这个社会的道德不就真的沦丧了吗?”不过他也承认,自己当时是冲动了些,如果他一边尾随劫匪,一边打电话报警,就不会出现如此后果。(文中李美云为化名。)

权威声音(王世明,中央文明办专职副主任)

尽管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等,影响了目前一部分人的道德观,带来了一些不良风气。但评价中国人的道德,要分清主流和支流,从事实当中得出结论。从主流上看,中国人依然呈现了良好的道德风貌,以下三个事实就可以为证:一是中国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蓬勃发展,它体现了中国人自强不息、艰苦创业、与时俱进的整体美德;二是奥运会、世博会、亚运会等近年举办的重大活动,也展示了中国人讲文明、讲礼仪的公共道德,受到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好评;三是在应对地震、干旱等重大自然灾害时,中国人总是万众一心,共克时艰。这些都足以说明,中华民族依然是一个有道德、讲道德的民族,我们的国家依然充满了正义、爱心和希望。

■教授成立好人风险基金

说起凌华坤的遭遇,中国好人网创办者、华南师范人学

教授谈方说:“得知他因为这次见义勇为倒贴了许多钱后,我们立即决定向他捐款。我当初创办中国好人网的目的就是,绝不能因为见义勇为而使善良的人陷入困境!”

1959年出生于湖北黄冈的谈方,自幼就受到助人为乐精神的熏陶,他最不能忍受的就是好心人受冤枉。2008年5月19日,汶川地震全国哀悼日,他怀着满腔热血,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创办了中国好人网,同时成立了好人风险基金——由社会各界捐资,用于“说好人、帮好人、做好人”,特别是帮助那些有困难的好人。

好人风险基金的操作办法类似于保险业,哪个好人遇到了困难,蒙受了冤屈,基金会就根据他们的受困程度进行“损失估价”和“理赔”。比如凌华坤见义勇为倒贴了四万多元,谈方便“理赔”了五万元。谈方把好人基金分为三类:通用基金、专项基金和指定基金。通用基金主要用于“说好人、帮好人、做好人”的各项活动;专项基金限用于捐款人指定的某一项或几项活动,比如邦才助学基金就属于这类;指定基金则只用于帮助捐款人特别指定的某一个具体的好人。

在谈方和志愿者的不懈努力下,到2011年年初,好人风险基金已经募集了近百万元善款。由于社会上需要帮助的好人很多,而基金会善款有限,谈方希望这些钱能用在刀刃上。怎样才能让基金发挥最大的作用和社会效应呢?为此,他特意关注了许多民生事件,发现近几年有关“老人跌倒,无人搀扶”或“好心相救,反而被告”之类的新闻屡次见诸媒体:比如天津车主许云鹤称自己搀扶违章爬马路护栏摔倒的王老太,却被王老太告上了法庭,最终被法院一审判赔十万余元;重庆市一位八旬老翁去超市买菜时摔倒,头破血流,数十位市民围观,却无人将其扶到附近的医院救治,最后只能等120急救车接报赶来……

“尊老敬老是中国的优良传统,但近年来发生的不少事件,让很多人不再敢搀扶老人。因无人扶助,甚至有突发疾病的老人在众目睽睽下遗憾去世,实在让人悲哀。”谈方深感这种现象急需扭转。为了让好人放心做好事,2011年3月5日,他特意在好人风险基金旗下成立了第七个专项基金——搀扶老人风险基金,旨在鼓励公众大胆地搀扶倒地老人,一旦蒙冤,基金会将派志愿者律师免费帮其打官司,若败诉,则替其赔钱。

刚成立这一专项基金时,谈方的很多同事和志愿者都表示不理解。因为大家觉得成立这项基金后的操作会很麻烦,甚至可能误把坏人当好人。但谈方认为很有必要,他说:“搀扶老人不是见义勇为,而是举手之劳,如果连这种事都没有人愿意做,还怎么倡导人们去做更多的好事?”

搀扶老人风险基金成立不到半年,便募集到了约十四万元捐款,有六十多位志愿者律师参与其中。谈方经常在公共活动中这样鼓励老百姓:“不管是谁,见到有老人摔倒你就大胆去扶,如果由此惹来官司,我们的志愿者律师会免费帮你打官司。你如果败诉了,我们给你赔——不管多少,不设上限!”

谈方的基金会跟受助者取得联系,主要通过两种方式,一种是受助者主动找基金会,另一种是基金会在媒体上看到好心人的事迹后主动跟他们联系。那么,如何来判断当事人是否被冤枉而需要帮助呢?谈方首先会根据公益律师调查取证的情况、法院的调查材料和媒体的报道,来进行判断和甄别。如果双方都无法举证,实在无法判定,他就以“疑罪从无”的原则,选择对搀扶者进行帮助。

2011年夏,广州一名大学女教师,因搀扶一个小孩而受到家长殴打。因为,那个小孩家长称是大学女教师撞伤了小孩,但到底是小孩自行摔倒还是被撞伤,双方的说法都缺乏第三方旁证。为此,谈方以搀扶老人风险基金的名义,和同事一起帮助那名女教师打官司“伸冤”。谈方根据公益律师调查取证的情况、法院的调查材料和媒体的报道,决定援助那名女教师,为她支付了诉讼费和医疗费。刚开始,那名女教师并不想接受援助,她说:“我主要受不了的是精神上的委屈,经济上的损失倒在其次。而且,我做好事也不是为了钱。”但谈方劝说道:“你一定要收下,因为这不是你一个人的问题,而是一类问题。让你接受资助是为了让公众看到好人有好报,不能让更多的人因为你被冤枉而不敢做好人了……”那名女教师这才接受了搀扶老人风险基金的资助,虽然这笔费用并不多,只有508元,可谈方认为很有意义。

截至2011年12月,谈方的搀扶老人风险基金援助对象只有区区数人,很多人觉得搀扶老人被冤枉只是小概率事件,并质疑该基金继续存在的必要性,甚至有人将“沽名钓誉”、“炒作”等标签,统统贴到了谈方身上。可谁又知道,这位已53岁的好心男人,为了这份公益事业,自己在三年中已捐出了十几万元。面对诋毁,他很淡然地说:“我会将这个基金坚持做下去,直到见义勇为蔚然成风,直到搀扶老人没有风险。”

我们衷心祝愿,谈教授的努力和执著,真的能为善心上一个“安全阀”。

专家观点(金泽刚,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教授)

时下,道德滑坡的现象确实存在。对此,很多人认为欲救“社会冷漠症”,先得让法律制度“温暖”起来。比如,有人呼吁增设见危不救罪或见死不救罪,就像酒驾入刑一样,倡导道德法律化。

但笔者认为,将违背道德上升到刑罚制裁的高度要相当谨慎。因为,道德与法律有着本质区别,法律重在惩恶,道德强调扬善,法律不能逼人扬善。因此,当我们遭遇了道德危机,最重要的是扬善。实际上,弘扬高尚的道德情操仍然是社会的主流文化意识形态——好人好事仍时常涌现,道德模范人物和见义勇为的英雄依然能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可,所以最关键的是如何扬善,让这种好风气壮大。

虽然法律不宜通过制度来惩治见危不救,但法律可以通过奖励和保障见义勇为的方式来发挥其规范和引导功能。如今,社会上见义勇为的人相对较少,主要原因是见义勇为者吃亏太多,比如有人追小偷结果被一刀刺死后,法律规定所有的责任与赔偿都由小偷承担,而小偷一般是没有偿付能力的。如果相关部门能保障见义勇为者的风险,让他们无后顾之忧,社会风气自然会好转。其次,要把对见义勇为的奖励和保障机制区分开来。保障是让见义勇为者得到可能失去的基本生活,使其衣食无忧,受人尊重;奖励则是对他们予以奖赏和鼓励,不能把对英雄的民间奖励充作相关部门来承担的基本保障。另外,应当学习西方很多国家,通过立法的形式确定“好心人免责”的规则,一旦遇到缠讼,可帮助见义勇为者规避遭受的法律风险,而且要让诬陷者受到惩处。总之,当法律不能彻底惩恶时,只有靠扬善来解决,而且只有真正做到让好人有好报,才会使社会更加和谐,充满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