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生活》帮我当上“调解能手”

2012-04-29 00:00:00金晓
妇女生活 2012年7期

1979年我高中毕业,没考上大学,待业的那段时间,我一有工夫就爱看书。乡下可看的书不是太多,《妇女生活》是最能吸引我的一种。

1981年,我当上了村干部,看《妇女生活》的机会更多,几乎每期必读。我看书有个习惯,爱在书上圈圈点点,因此,我看过的每一本《妇女生活》,里面的“夫妻之间”、“生活与法”、“社会三棱镜”等栏目的文章都会被我重点圈记。

做村干部,调解家庭或邻里矛盾是一项重要工作。谁家夫妻、妯娌、婆媳不和了,哪里邻居之间有纷争了,我都能在我圈记的《妇女生活》里找到相应的文章,作为“案例”用在具体的调解工作中,借以说服矛盾双方化干戈为玉帛。在村里一干六七年,由于我调解的纠纷特别多,工作做得很出色,慢慢地从普通村干到团支书、治安主任、民兵连长、村主任到村支部书记,1986年我当选县八届人大代表。

1987年,我被县司法局招聘到乡司法所工作。记得上班第一年,我曾调解过一对夫妻的“离婚案”。那个女的是老师,男的是一家企业老板,两人不知为啥闹起了离婚,来找我调解。我有意识地给他俩找了两本我保存的《妇女生活》杂志,直接让他们看我圈阅的文章。我说:“我正好有点事,你俩先看书,我一会儿就回来。”过了大概20分钟,我回到办公室,发现来时还一脸怒气的夫妻俩,已经握手言和。那男的盯着我看了半天,扑哧一声笑了,说:“金司法,你真会办事,这《妇女生活》上的文章好像是专门为了教育我们才写的。谢谢金司法,我们不离了。”

从那以后,我虽然屡次调动工作,但一直没有离开司法这一行,也一直没有间断订阅《妇女生活》杂志。它帮我办案,它帮我教育他人,它帮我进步,它帮我取得各项荣誉——2012年2月,我被省司法厅命名为“全省人民调解能手”,现在正申报司法部“全国人民调解能手”荣誉称号。

[编辑:冯士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