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和联合发布了《关于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积极开展境外投资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的出台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党的十六大提出“走出去”战略以来,我国企业紧紧抓住有利时机,积极稳妥地开展境外投资合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初步统计,截至2011年底,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累计3823亿美元,当年共对全球132个国家和地区投资651亿美元,居发展中国家首位。
在这一过程中,民营企业以其独特的竞争优势已经成为中国企业“走出去”的重要力量。民营企业通过境外投资参与国际竞争,增强了自身核心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也为促进我国经济发展、调整产业结构发挥了积极作用。
在取得显著成绩的同时,我国企业境外投资也面临着境外投资中介服务体系还不成熟,企业相对规模小、实力弱,国际化专业人才匮乏,跨国经营经验和企业文化融合能力不足,缺乏长远规划,无序竞争甚至恶意竞争现象时有发生等一些突出的困难和问题。同时,国际上对我企业正常投资活动的疑虑日渐增多,民营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面临的限制性措施和政府干预风险也有所增加,境外投资风险防范和权益保护问题也愈发突出。《实施意见》的出台,将为推动民营企业境外投资又好又快发展起到重要的激励和引导作用。
《实施意见》从五个方面提出了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开展境外投资的18条政策措施。具体包括对民营企业境外投资要加强规划指导和统筹协调,做好境外投资投向引导,促进企业提高自主决策水平,指导和规范境外经营行为;落实和完善财税支持政策,加大金融保险支持力度,深化海关通关制度改革;健全境外投资法规制度,简化和改善境外投资管理,改进和完善外汇管理政策;提升经济外交服务水平,健全多双边投资保障机制,提高境外投资通关服务水平,全面提升信息和中介等服务,引导民营企业实施商标国际化战略;健全境外企业管理机制,完善重大风险防范机制,强化境外人员和财产安全保障。
《实施意见》的特点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广”,涵盖了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境外投资的各个主要方面。对于民营企业比较关心的规划指导和投向引导,按照国际惯例的财税、金融和保险支持政策,简化和规范审批手续,做好投资保障和综合服务,加强风险防范和安全保障。二是“新”,体现了积极结合新形势、新情况,以开拓创新的态度来促进民营企业境外投资发展的工作思路。比如积极探索以境外股权、资产等为抵(质)押,为民营企业境外投资提供项目融资;对符合条件的高资信民营企业的通关货物办理快速验放手续等。三是“实”,根据民营企业在境外投资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针对性地提出了具体工作措施。比如文件中比较全面地介绍了国家鼓励民营企业投资的重点方向,有利于民营企业结合国家政策导向和经营发展需要开展境外投资;结合人民币国际化进程,提出支持重点民营企业结合境外投资项目需要在境外发行人民币债券,继续扩大人民币在企业境外投资中的使用。
民营企业境外投资涉及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对外开放的各个领域和方面,一些民营企业资金、技术、管理、国际化运营和防范风险能力与境外投资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加上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部分地区和行业境外投资风险有加大的趋势,做好民营企业境外投资的鼓励引导工作将是一项长期的艰巨任务,必须坚持科学求实的态度,以艰苦不懈的努力来积极稳妥推进。
今后,国家发改委将根据“走出去”战略的总体要求,按照市场导向和自主决策原则,充分突出科学发展这一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一主线,贯彻落实把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攻方向这一重大方针,切实做好鼓励引导民营企业境外投资工作,积极推进形成我国民间资本参与国际合作竞争的新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