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以后都会一直记得的话

2012-04-29 00:44陈不醒
南方文学 2012年1期
关键词:卖书书摊新华书店

陈不醒

有一件二十多年前的事情,到今天我都不能忘记。那一天,一直都喜欢妹妹不太喜欢我的爸爸,非常和颜悦色地问我,你长大了想做什么?这个问题太好回答了,在我无数次走在大兴街长满蒿草的街道上时,我都会深情而又留恋地张望那家小小的新华书店。我非常自豪地说,我要去新华书店卖书。

这个答案有无问题?

没有,对吧?

可是,你知道吗,我爸爸勃然大怒。他勃然大怒,他的脸都红了,他非常生气地指责我,他说,卖个书有什么用,你就这么一点志气吗?

那时候,我不过是个勉强能读《西游记》的小学生,并且因为喜欢神仙鬼怪,还买了一套难读的《镜花缘》,可是,他的反应让我至今难以忘记,至今都深深不能理解。一直到今天,我仍然不明白他为什么会如此大怒。我现在当然也不能去问他,一来他极可能根本不记得有这么一回事情,二来,你知道,爸爸他现在什么都依着我,我说什么,他都是那么赞许地看着我,我这样去问他,又指望得到什么答案呢?

那家新华书店白白净净的阿姨,她讲着小镇上少见的普通话,她的两个儿子,也有着和小镇孩子黝黑皮肤不同的白净模样。我每次经过书店门口,都会看见哥哥在调皮地玩耍,弟弟则在安静地读书,我一直认为这对兄弟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孩子。

可是,他们在某一天忽然不见了,连同他们美丽的妈妈,一起消失了。仿佛一夜之间,新华书店变得暗淡,没有了往日的光辉。它的玻璃柜子里慢慢多了红糖、柿饼之类的东西,书本在慢慢减少。新来的主人是以前在粮管所旁边种甘蔗的家伙,他的脸对任何人都挂着过分热情的笑。他不再像以前那样骄傲地展示着他的上半身肌肉,而是穿上白色短袖的的确良衬衣,他走路摆臂的姿势非常僵硬有力,显示着他过去从事体力劳动的痕迹。

也仿佛一夜之间,我觉得在新华书店卖书不是一件多么值得我喜欢的事。我买书看书,每天步行上学放学,小镇的梧桐树叶子落了又长出来。

后来去县城读高中,最爱去的地方之一也是新华书店,和同学见面都约在那里,老家的表弟表妹来了,也要带他们去见识一下——虽然他们更愿意去逛三层楼的百货商场,或者去电影院看场电影。在县城,可以买书的地方除了新华书店,还有旧书店、书摊什么的。我记得有个年轻人,就经常用一块布铺在地上,在我们学校里卖旧书。他向我推荐《静静的顿河》,口气淡淡的,说,这是肖洛霍夫最好的小说。这首先无疑是一句非常棒的广告语,它让我买下了这套书,但更无疑的是,这句话好似给我打开了另一扇窗户,和多年前小镇书店里美丽阿姨讲的普通话一样,让我知道世界上有许多东西是不一样,他们远远超出你的日常生活经验。多年以后的一个大学假期里,我回到县城,看见他在大街上摆他的书摊,心里依然有一种久违的亲近。

后来念大学时,喜欢摇滚音乐,逛音像店更多一点。我记得看完《阿甘正传》后被里面一首歌深深吸引,但是又不知道歌名,也不知道如何向人描述。有一天经过一个卖打口碟的摊位时,没抱希望地问那个长发青年,他听了我的描述,说,是爸爸妈妈乐队的,叫《加州梦》。这是一句让我内心狂喜的话。这个一点都不酷的乐队名字,为了担心听错,我还再次确认了一遍,没错,是爸爸妈妈乐队,歌名叫《加州梦》——后来这首歌也出现在《重庆森林》。我现在甚至都想不起长发青年长什么样子(上世纪90年代太多长发青年啦),但是,他说那句话的语调我一直记得,和县城书摊青年一样,他们的口气都是淡淡的,但却字字清晰,多年以后都会记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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