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难题 深入推进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2012-04-29 03:07
吉林农业 2012年1期
关键词:法制宣传普法农民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若干意见》中关于“加强农村法制建设,深入开展农村普法教育”的精神,切实加强农村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农村基层干部和广大农民的法律素质以及依法治村、依法办事、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和水平,是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思想基础。特别是农民的法律知识、法制观念与县域经济发展、农村和谐稳定及社会管理创新和科学发展的要求存在较大距离。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推進社会管理创新,培育新型农民,树立社会新风,迫在眉睫,尤为重要。如何将农村普法开展的有声有色,富有成效,依然是要进一步攻克的难点和重点。

1. 农村普法的难点

1.1法律价值观取向不够由于中国几千年封建统治的阴影难以磨灭,农民的封建思想根深蒂固,使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难以深入。受几千年封建传统观念的侵蚀和影响,部分农村尤其是边远、贫困山区的农村,宗教意识很浓,封建迷信盛行。尽管新中国成立后,社会主义革命和五十多年的发展和变化,给广大农村带来了巨大的影响,农村的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仍有部分农民的封建思想不易消除,平时不学法、不知法、不懂法的现象普遍存在,遇事凭传统习惯、不能正确运用法律处理。“法”的意识十分淡薄,这给农村普法造成了一定困难。

1.2地理位置的影响受农村特殊的地理位置影响,使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难以开展。尽管近几年加大了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经费投入,乡村道路修了不少,电力、电话、电视等基础设施逐渐兴建和完善,但农村交通不便、信息闭塞的现状仍然存在,这对农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增加了难度。一些基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虽然做了不少工作,但由于受农村特殊的地理位置影响,苦于无积极的应对办法和措施,只得做做表面文章,抓抓而已,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使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难以取得实效。

1.3普法队伍力量不足 农村面广点多,而司法行政工作既繁杂又琐碎,特别是在基层,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基层普法工作人员往往身兼数职,疲于应付。目前农村的普法工作主要还是依靠乡镇司法所和有关单位的配合来做,存在着普法力量薄弱,上面布置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临时抽人“应对”,上面“雷声大”,下面“雨点小”的现象。可以说,无人管事,责任不明是农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不能取得突破的关键,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法制宣传工作的深入开展。

1.4宣传形式单一 农村普法工作在宣传形式上没有新的突破,仍是靠传统的出专栏、设置咨询台、发放资料、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等形式,缺乏富有时代气息、寓教于乐、行之有效的普法措施,无法充分调动农民学法的积极性。绝大部分村民是通过看资料、听广播了解普法的,年年如此,学不到新东西。

1.5普法对象素质不高 在农村,青壮年大多进城务工,在家务农的大多是年龄偏大、文化素质偏低的中老年人,学法处于被动状态。只有遇到问题时,才急着了解法律知识。然而,只有法律条文,没有工具书,对规范的、抽象的法律条文看得不懂,理解不透,似是而非,一旦个人利益受到侵害,相当一部分农村群众仍按照传统习惯或利用宗族势力来解决,而不是寻求法律的保护,制约着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深入发展。

2.建议及措施

2.1加强道德教育,坚持品德教育与法制宣传教育并重的原则 随着社会生产的深刻变化,农民思想观念、价值取向呈现多样化。一方面,农民感谢党的好政策,让他们过上好日子,相信党、依靠党、追求知识、崇尚科学,这是广大农民群众的思想价值主流。另一方面,农民对社会上的一些丑恶现象和不正之风存在强烈不满,加上不良生活方式的影响,思想陷入迷茫和困惑之中,造成一些农民特别是一些青年农民缺乏正确的价值取向。传统的勤劳、善良、纯朴、厚道、以义制利的传统美德缺乏。在利益机制的驱动下,在城市物质文明高消费的诱惑下,在某些社会分配不公现象的刺激下,当代农民在价值目标的取向上更趋功利。不少人把“一切向钱看”当作自己的行为准则,集体观念淡薄,个人主义日趋严重,只讲实惠、不讲情义,只讲权利、不讲义务,对公益事业漠不关心。要结合《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贯彻落实,广泛深入地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不断引导农民把爱家乡、爱社会主义、爱集体联系起来,要进行艰苦创业精神的教育,鼓励广大干部群众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积极做贡献。

2.2加强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 加强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是深入推进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基本保障。特别是农村的公路建设,农村公路的发展,无疑可以改善农村运输条件和投资环境,促进农村“生产发展”;可以增加农村收入,扩大农民就业,促进“生活宽裕”;可以加快农村信息传播和对外交流,改变传统的生产、生活方式和思想观念,激发农村自力更生、奋发图强的进取精神;可以加快农村城镇化进程,改善村容村貌,促进“村容整洁”;可以提高农民自身素质,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奠定良好的“硬件”基础和“软件”基础。

2.3建立保障有力的队伍 建立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工作队伍,是搞好农村普法工作的组织保证。要从战略的高度,切实抓住三个基本环节:一是认真配备。要求普法工作者必须有较高的政治、业务素质。要认真配齐、配好这支队伍,真正把那些政治思想好、文化素质高,并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调整、充实到这支队伍中来;二是合理使用。要管好用好农村普法工作工作队伍,一方面要在工作上给予关心和支持,让他们大胆工作,另一方面对那些年富力强,群众公认,政绩突出的同志要大胆启用;三是精心培养。采取多种形式和通过各种渠道,对农村普法工作队伍加强政治、业务培训,努力使他们适应农村普法工作的需要;四是要采取“稳定专职,发展兼职,壮大业余,鼓励义务”的办法,充分发挥离退休干部、老师、回乡知识青年的作用,发动他们担任村组宣传员。

2.4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创新宣传教育载体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是一项全社会的齐抓共管工作,没有群众的广泛支持和参与是很难开展的,因此要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富教于乐,促进农村普法。要针对当前农村干部群众思想观念、从业结构、居住状况、行为方式等发生深刻变化的新形势和多样化、个性化需求的实际出发,多编辑一些由典型案例诠释法律条文、朗朗上口的法制短语等组成的法律手册,制作一些图文并茂的法制挂图、年画,创作一些法制文艺精品节目,建立农村普法网站,在农村远程教育和村村通电视中开辟“法制栏目”,农村报刊、杂志中设立“法制专栏”等,从方便群众、易于理解、乐于接受的方式进行教育,使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发展。

2.5有针对性的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针对农村容易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实际,适时加强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在农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一定要结合农村的实际,针对农民的思想反映和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问题,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增强效果。如围绕农村易出现土地纠纷、山林权属纠纷、房屋拆迁等问题,基层法制宣传工作者就可与土地、工商、规划、税务等部门联合起来,到农户家中宣讲《土地法》、《农业法》、《森林法》等,依法解释和处理各种问题。围绕农村计划生育、安全生产等问题,基层法制宣传工作者就可与计划生育、安全生产等部门一道去做工作,宣传实行计划生育和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让农民自己明白其中道理,带头实行计划生育,带头搞好安全生产。围绕农村易出现赌博、吸毒、打架、斗殴等行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基层法制宣传工作者就可与政法委、公安、法院、检察等部门,共同参与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宣传禁赌、禁毒、反邪教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净化社会环境。总之,要紧密结合农村实际,开辟一条“以创新方式求普法实效”的农村普法路子。

摘自《重庆司法行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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