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苏水袖
1
她的头发很短,露出整个耳朵轮廓,可长得并不漂亮,有点黑,牙不太整齐,而且非常瘦。
我看着她走进地铁车厢,斜背一个帆布包,拎着两个塑料袋,这些繁琐的行头令她举步维艰。
我便给她让出了座位,说:“我马上到了。”
她道一声“谢谢”,终于安稳坐下,一个塑料袋滚到脚边,我替她捡了起来,里面是好几本书,都很厚。
她看起来并不像学生,年纪二十五是有的。
可是过了一站又一站,我还是没有下车,眼神不小心与她对上,便看见她偷窥一般观察我。
我也只好打量一下我自己,剪着平头,穿淡蓝色衬衣,举止坦荡。
于是我再次笑一笑,说:“忽然想去东门大桥。”
她迟疑一下,说:“我也在那里下。”
“好巧。”我说。
“你去那里干什么?”她问。
“那里有个川剧社,每周五有一场清音大鼓,听腻了流行歌曲,偶尔换换口味也是不错的。”
我们就这么攀谈起来。
出了地铁口,和她道别,并交换了电话,然后一左一右地走远。
我已经知道了她叫宁小桐,很安稳的名字,和她这个人很配。
她说她有第六感,在和我对上眼神的第一眼,就知道我会向她要电话。我问她这样的第六感在过去是否也有过,她摇头说:“没有。你知道的,我并不漂亮。”
这晚我花了半晚的时间在想着她。
2
宁小桐喜欢荡秋千。她瘦弱的身躯被荡在空中,简直像一片树叶似的快要飞出去。
于是,我们的约会便是去免费的公园荡免费的秋千。荡累了就在秋千上坐着,她从塑料袋里拿出两本书,分给我一本,看几页,讲两句话,直到被后面想要荡秋千的人赶开。
通常她递给我的书都是同一本,因为她知道我不会认真看,于是无论递给我多少次,好像都没什么关系。
我只记得那本书的名字,它叫《绝爱》。
这样的约会大约一周一次,别的时候,宁小桐很忙,她是做办公室文员的,收入不高,被老板压榨得很辛苦。
而我很闲,宁小桐问过我为什么不去工作,我说以前是有工作的,但是生了一场病后,就提不起做任何事的兴致。
她没有如我预料的那样鼓励我一番,如果她那样说,我立刻会从秋千上站起来,把书还给她,然后扬长而去。
她说的是:“那你谈过恋爱吗?她叫什么名字?”
我说:“谈过。她叫悠悠。”
她说:“我没有。”
看我不相信的样子,她柔弱地一笑,不好意思地说:“我二十五岁了,连接吻都没有。”
于是我说:“那我们接吻吧?”
“现在?”她看看四周,紧张得好像我是一个抢劫犯。
“晚上,去你家。可好?”
这句话,我分三段说出来,每说出一段,便看见她脸上的红色更深一层。
这天我们在夕阳下分手,临走时宁小桐说:“你真该看看那本书,很好,真的。”
这晚我去了宁小桐家,她住的地方居然不坏,家家都是那种明亮宽阔的落地大窗。
屋里却连电视机都没有。宁小桐说:“有一阵子缺钱用,就把电视机卖掉了。”
房子却不能卖掉,因为是她去世的父亲留给她唯一的财产。
这晚我和宁小桐接吻了。不仅仅是接吻,我们把什么都做了。
她的身体我很陌生,可是她到达颠峰时身体散发出来的气味,我似曾熟悉。
然后宁小桐问我:“我让你想起她,是吗?”
我说:“不是,你的联想真丰富。”
她说:“我有第六感,你忘了?”
我说:“你的第六感不准。”
她的睫毛差一点就戳进我的眼睛里,然后她说:“准的,我还猜到你下一步就要离开。”
“为什么?”我问。
她说:“书里都这么写。”
那本《绝爱》也这么写?我不服气。
她顿了顿说:“知道我为什么喜欢那本书吗?因为它是我看过的唯一一本没有把爱情写死的书。”
3
我确定宁小桐在我之前,从来没有过男朋友。
我还确定她想要这么一个男朋友,剪着寸头,穿淡蓝衬衣,和她在周末约会,荡秋千,看书,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她非常非常的寂寞。
我似乎很了解她,可事实上,在地铁邂逅之前,我真的不认识她。
但我认识她手上的那本书。第一次见到她,是在东门大桥的布克书店里。她穿着与地铁邂逅那天一模一样的外套,流连在一排排书架前。
我看着她抽出了那本《绝爱》,翻了几页。就在我以为她很快会放回去的时候,她带着那本书去了收银台结账。
我因此跟踪了她。
那一周,我守在她家小区门口,看着她出出进进,有时候她很匆忙,头发都没梳理整齐。有时候又很悠闲,下班途中会经过一段坏掉的路面,她艰难地行走于此,试图挑拣出一块块确保不会溅出污水的砖块,俏皮地跳来跳去。
她的外形一点都不引人注目,平淡到稍有点要求的男人都不会多看一眼。
可事实上她的内心多么火热。我偷窥过她的博客,她写一篇篇絮絮叨叨的文章,把对爱情的渴望像金线一般密密织进文字里,打开任意一篇,都灼得人焦躁不安。
就在那一刻,我决定给她她想要的。因为我知道寂寞是多么容易杀死一个人。
还因为她买了那本《绝爱》。本来我以为那是一本绝对没有人要买的书。
因为那本书是我写的。
可惜我的才华并不多,写出书来也没有人给我出。于是自费出版,印了五百册,直到此刻,库存还剩下四百二十册。
少掉的那八十本书,也多半是被送掉而不是卖掉的。于是我对自己发过誓,如果碰上任何一个买我书的人,我都会尽我所能地报答他(她)。为此我花了很多时间守在那个书店里,眼睁睁地看着人们从我的书面前掠过,目不斜视,任它落满灰尘。
悠悠因此嘲笑了我。当初她努力阻止我自费出书,说不如去找个正经工作。
那天她说了很难听的话,伤害到了我的自尊,于是我打了她一个耳光。
那天悠悠彻夜不归,我也一直没有从怒气中解脱出来。我想她怎么可以嘲笑我,那本书写的是我和她的爱情故事啊!
我以为我们的爱情永远都在,可惜现实比我给悠悠的那记耳光还要残酷一百倍。
第二天悠悠的遗体被人从护城河里捞起来。有目击者说她是失足掉下去的,可我永远都没办法让自己接受这个理由。
我知道悠悠是怎么死的,那一个耳光把她活下去的勇气打碎了。
我大病一场,出院后就写不出一个字了。悠悠生前的担心成了现实,我真的成了一个废物。
除了去死,我别无他法。
宁小桐是个美好的女孩子,除了不漂亮。没有人给她爱情简直不应该。我想我可以给她一段回忆,即使不真实,可总比从来没有拥有过的好。
我们的相识和交往,简直是按照脚本演练的。我刻意让自己和她想要的那个男人一模一样。
我以为我仅是给予者。可是,在这个离开的清晨,我忽然觉得很沮丧,还没下楼,就差一点要嚎啕大哭。
4
我不知道宁小桐找不到我会怎么样。我想她会很快回到过去的平淡中去,因为她是如此的相信自己的第六感,那就是我迟早会离开。
只是与她的预感稍有不同的是,我将一张银行卡留在了她的茶几上。里面有大约四万元,是悠悠和我的共同财产,也是我最后的一点钱。我想我就要见到悠悠了,她看在我不顾一切也要和她相聚的分上,大约也不会计较我把钱留给另一个女人。
有了这笔钱,宁小桐是否会去买一台电视机呢?
这天的天气好得不寻常,从窗户看出去,一大块的蓝就压在我的眉心上,让人想不喜悦都不行。
在喜悦的日子去死,总比哭哭啼啼去死好。
我关闭了所有的门窗,点燃了去年冬天积攒下来的一小袋木炭。当室内空气开始变得稀薄又难闻时,我忽然想最后看一次宁小桐的博客。
我猜她会在博客里骂我一顿。
我替她高兴,至少在她二十五年的人生里,还从没有机会用文字骂一个曾经具体存在的男人。
然而我在她的博客里却看到这么一段,她说:“爸爸,我来找你了。我知道你会因此失望,可是我的爱情死了,撑不下去,对不起。”
空气持续稀薄和难闻,我头的某个部位已经有些木。
我长久地瞪着电脑屏幕,然后窗外那块透明的蓝再度压上我的眉心,身体里那些茫然无辜的细胞便不可控制地悸动起来。
我的灵魂飘在空中,看见自己艰难地在地板上爬行,拼命去够门的把手,够不着,就用脑袋一下一下撞到门上。
我终于将门打开,奋力爬出去,当呼吸到第一口新鲜空气时,差一点昏厥。
我跌跌撞撞跑下楼道,拦了一辆出租车。街上车很多,堵得几乎寸步难行。
最终到达宁小桐的家门口时,我却仿佛消失了所有的勇气,甚至不敢去敲她的门。
然而门自己开了,宁小桐站在眼前,头发短到耳朵之上,黑黑的皮肤,尖尖的脸,瘦得像一片树叶。可是眼睛里的光茫柔软而热烈,像雪山顶上的第一抹朝阳。
我们彼此沉默对视。我讲不出一句话,是因为我还没有从惊恐中恢复过来。而宁小桐,很显然她成竹在胸。
因为她说:“我一直站在门后,数着秒,就是看你什么时候会来敲门。”
不是只有我会偷窥宁小桐的博客,其实宁小桐也会偷窥我的,况且她一直就知道我是《绝爱》的作者,因为书的内页里,有一张我的照片。
她一直不能明白的是,为什么有些人会以死去证明爱情的存在。
她已经决定好,如果我看了她在博客上留的那句话,还是决意自己死自己的而不管她的话,那么她将不会为我掉一滴眼泪。
我自认给过她一些东西,却不知道自己从她这里得到过更多。比如那些在夕阳里荡秋千的日子,时光被拉得很长,一切变得安静而柔软。甚至会一不小心忘记悔恨和悲伤。
这天是周五,宁小桐拉着我的手,一一跃过那些随时会溅出污水的方砖街面,去川剧社听了一场清音大鼓。宁小桐紧紧握着我的手,嘴角噙着笑,可是眼泪流了满脸。
(责编 子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