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庆义
新近出版的《朱镕基讲话实录》,收录了朱镕基同志担任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总理期间的348篇重要讲话、文章、信件和批语,全面、真实、客观地记录了朱镕基同志在中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的工作历程。这对于了解20世纪90年代至21世纪初我国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进程,进一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具有重要意义。
在朱镕基担任国务院领导的12年间,对质量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和批示。在348篇重要讲话中,有40多篇讲话谈及质量问题。这些重要论述,涉及质量管理理论、质量管理制度、产品质量标准、质量管理机构设置等方方面面。
因此,学习《朱镕基讲话实录》内容,会帮助我们深刻理解与落实河南省委书记卢展工提出的“质量是大计、质量是民生、质量是形象、质量是关键”,以及省长郭庚茂关于质量工作要“实施三大工程,构建四大体系”的内在含义和高瞻远瞩的战略部署。
从大力实施质量立省战略、加快中原经济区建设方面看,学习《朱镕基讲话实录》,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和指导意义。具体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抓质量必须树立高度的质量自觉
早在他任上海市市长时,就提出“质量是上海的生命”,“质量对于上海是生死攸关的问题”。对于如何看待质量在经济社会中的地位,以及质量和速度、效益等经济要素之间的关系,朱镕基认为:“不讲质量,国民经济是搞不上去的。”他还指出“质量工作应摆在经济工作的首要地位”(第一卷第152页)。对于质量和速度的关系,他在1992年12月的全国经济工作会议上指出:“质量工作永远不能忘记,永远是我们管生产的同志首先要抓的东西,任何时候都要念这本经。抓质量、抓技术进步,不靠这个手段,你那高速度能搞上去吗”(第二卷第255页)?即使在遭遇1998年亚洲金融危机,中国经济增长速度成为全世界关注的焦点时,他依然在当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强调:“7%(1999年GPD目标)明年也要少说为佳,反正主要是要效益嘛,不是要速度。关键在于税收增加了多少,利润增加了多少,质量提高了没有,品种有没有增加,存货是不是减少了”(第三卷第177页)。
朱镕基说过:“质量问题不仅具有经济意义,甚至具有政治意义,质量本身代表一个国家的形象、一个民族的精神”(第一卷第152页)。朱镕基同志在发展速度与发展质量上的辨正思维,坚持把质量作为加快发展的前提,充分体现了高度的质量自觉。现在重新读这些讲话,对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有着积极的借鉴意义。
二、抓质量必须强化全社会的齐抓共管
按照他的说法,关于质量的问题,还是不能完全依赖于市场机制的自我约束和调节,这时,政府仍然担当着重要的监督角色,在1991年的全国技术监督工作会议上,他说:“技术监督工作不是靠国家技术监督局一个部门就能够完成,比如打击假冒伪劣商品,就还需要有工商局、进出口商品检验局以及其他部门的配合”(第一卷第7页)。他在1993年内蒙古考察工作时讲到:“在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的斗争中,还要充分发挥公、检、法、司的作用,搞综合治理”(第一卷第356页)。这些综合、全面,对质量进行监督的工作,在今后一段时期之内,仍是政府身体力行的首要事情,也是河南省百年发展之大计。
三、抓质量必须强化企业的主体责任
朱镕基反复强调“质量是企业的生命”。在上海工作期间,他定了一条规矩,产品质量抽查两次不合格的,厂长应该免职。这也引起了争议,有人说厂长是主管全面工作的,质量应该由主管生产的副厂长管。朱镕基说:“厂长应该管质量啊!”“质量不好,产品卖不出去,还当什么厂长?”“不重视产品质量的人,不管产品质量的人,不能当厂长” (第一卷第1页)。
的确如此,质量优劣关系到企业的兴衰。企业中上至管理人员,下至普通员工,都和产品质量及企业的兴衰有着密切、重大的关联。因此,要把提高企业产品质量、保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企业经营的核心理念,才是有针对性地“抓质量”的必要条件之一。
1996年7月25日,在管理科学学科发展座谈会上,朱镕基指出:“当前国有企业的困难,一个重要原因是企业管理不善。过去抓全面质量管理,在于建立全面质量管理体系,在加强财务成本核算、改革劳动人事制度方面下了很大工夫,现在有些企业把这些基本功丢掉了,甚至靠假冒伪劣产品蒙骗用户。这样搞是不行的”(第二卷第304、305页)。多年以来,各地爆发的质量事件,就明白无误地说明了“抓质量必须强化企业的主体责任”的重要性。
四、抓质量必须强化从严监管,严格执法打假
朱镕基对假冒伪劣深恶痛绝,多次痛陈假冒伪劣之害。
1993年8月,他在考察满洲里口岸时强调:“靠假冒伪劣商品,国家是发展不起来的,是繁荣不起来的,也是没有前途的”(第一卷第354页)。2001年12月13日,他在新闻出版总署副司长以上干部座谈会上强调:“如果假冒伪劣产品横行,中国就永远实现不了现代化”(第四卷第294页)。针对假冒伪劣问题,朱镕基一再强调要严厉打击、从严监管。他说:“产品质量检查科科长应该“六亲不认,不然的话,质量是搞不上去的,还是要严”(第一卷第6页)。
如果不能强化监管,严格执法,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肯定会制假售假,以谋取个人之私利,危害他人之安全。朱镕基指出:“一旦发现问题,要从严处理,成倍或几倍地罚款,把出口假冒伪劣商品的人罚得倾家荡产”(第一卷第158页)。这是质量立省之魂,也是“抓质量”最为重要的一个环节。
五、抓质量必须充分发挥质监部门的职能作用
在1991年的第二次全国技术监督工作会议上,他强调:“质量管理和技术监督非常重要。”“即使是产品质量上了轨道以后,技术监督工作仍然很重要。”告诫:“绝对不能取消技术监督工作,不能轻视技术监督工作,永远要把技术监督工作坚持下去”(第一卷第4、7页)。
朱镕基一直强调要建立完善的质量监督体系。例如,他多次强调加强国家监督抽查制度:“特别是第一次建立了国家监督抽查产品质量制度,这个制度一直保持下来了,而且发挥了作用”(第一卷第5页)。“政府的监督,最主要的是继续把国家质量监督抽查这个制度真正完善并坚持下去。”这是当前河南省提出质量立省所必须要做的事情,作为质检部门,务必充分发挥其监督的职能,保持质量工作的可持续性。
阅读四卷本的《朱镕基讲话实录》,我时时为他那些关于质量管理问题的掷地有声、铮铮作响的话语所激励、所感动,“一切工作都要服从于质量”,“质量问题始终是我们经济工作的生命线”,“质量工作应摆在经济工作的首要位置”,“产品质量与人民群众利益息息相关”, “搞‘豆腐渣工程公理难容”,“对违法犯罪分子手下留情,就是对人民群众的无情”,“搞‘豆腐渣工程就是对人民的犯罪!”,“质量责任重于泰山,任何一点马虎都会遗祸子孙”,“如果千里长江大堤,质量大抵如此,则中国危矣,而我等均该骂名千古”等等。每每读来,都令人回肠荡气,振聋发聩。
激励和鞭策言犹在耳,质量责任重于泰山。让我们牢记朱镕基同志的期望和重托,高举质量立省的旗帜,坚持“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的工作方针,进一步提质增效、持续求进,为推进中原经济区建设、加快中原崛起河南振兴作出不懈努力!
(作者系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党组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