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远举
今年“十一”,喜逢国庆中秋双节相会,长达八天的假期更是被戏称为“史上最长长假”。相关部门考虑到人们的出行需求,为让利于民,又推出了高速公路免费的政策。一开始,这些利好让人们欣喜,但人们还来不及享受,就被尴尬的现实冷水泼头:长假第一天,在高速公路收费站前就堵满了无数等待免费通行的车辆;免费通行开始后,交通事故频发,大量车流又造成长时间拥堵,甚至100公里要耗掉5个小时。待人们到了景区,又面对人山人海、垃圾遍地的环境。长城之上,难寻立锥之地;在甘肃敦煌,过多的游客甚至累死了拍照留念用的骆驼。
长假与带薪假的博弈
应该看到,由于“五一长假”的取消,春节又有返家团聚的传统,“十一长假”就成了人们计划旅游远足的最佳时段,这就使人们的出行变得十分集中。面对这种情况,一部分人认为,应该恢复“五一长假”,分流出行人群;另一部分人认为,既然旅游需求是因为假期集中,那么何不釜底抽薪,一劳永逸地提倡分散的带薪休假,更大程度地在时间上分散大家的出行。
是取消长假用带薪年假取而代之,还是加强长假制度恢复“五一长假”,需要从最基本的企业成本、员工权利和社会现实角度进行综合考量,才能找出长假制度的根本症结,以及相关的逻辑后果。笔者认为,我国现行的长假制度是中国高速发展大背景下,企业、职工两者在“囚徒困境”下的次优选择。
目前,全国统一步调的长假制度,是通过全国经济集体强制“停摆”的手段得以实现的。即使长假中个别企业不放假,但上游行业休息了,下游行业就不得不休假;客户休息了、供应商也休假了,即使企业不放假,职工也创造不了什么价值。如果把这种普遍性的“停摆”当作一个前提条件,企业在这个条件之下给员工放长假,企业的机会成本最小。在这种情况之下,企业当然会选择放假。需要强调的是,这种机会成本的最小化,是在普遍性“停摆”成为现实,在强制的、不可改变的大前提下才成立的。如果不存在这个前提,采取带薪分散假期,避免停摆,对企业而言其实更优。
实现带薪休假并非易事
但真的进入带薪休假的选项后,事情却不会那么简单。或许并不一定按照人们美好的愿望所发展,就如同在著名的博弈模型中,合作抵赖虽然能脱罪,但两个囚徒却不可能合作,只会相互揭发。
大多数人都担心,一旦取消长假,在密集的出差、无法空缺的人手、非正式化的请求下,员工无法提出休假,最终,很多人的带薪年假实际上就会被用人单位用各种各样的方式“软剥夺”。这种担心不无道理,由于历史传统、法制水平、经济发展水平、社会组织发育水平、个人权利意识等多方面原因,长期以来,在我国企业中,员工处于相对弱势地位,在休假、工资、劳动防护等方面的谈判能力相对较弱,和老板协商、单纯按自己意愿安排假期也就相对困难。而且,还需要特别强调的是,除了单纯的个体权利因素外,长假制度还有更深层次、更牢固的社会成因。
当下,在很多时候、很多具体的情境中,改变劳动者相对弱势的状态,并非加强劳动者权利保护这样一句话那么简单,而具有更复杂的社会、经济、文化原因。经历了30年的经济发展,人们物质需求旺盛,物质满足在幸福感中,经济能力在个人评价上,都占据了相对重要的地位,为了取得这一切,人们就得更加努力地工作。这并不是资方肆意的剥削,而是劳动者相互竞争的结果。显然,有关劳动者权利保护的法律法规可以保护劳动者应得的权利,但却无法论证一个更愿意加班、更愿意牺牲假期的人得到升迁,以及获得工资之外各种奖金的不合理性。
带薪休假会是最佳选择么
如今,劳动者一年的“小长假”在21天左右,加上带薪年假,大约在28天左右。按现在的情况,这28天长假中,除了少数岗位外,全国大多岗位都暂时停摆。但如果有了带薪分散休假,由于企业不能停工,任何一个岗位都不能缺人,单个来看,似乎其他人可以多分担一点,但从整体来看,占工作天数10%的休假必然会影响到企业的人力资源需求,企业就需要留出额外的人手。这还不算其他人替换岗位产生的各种失误和效率损失。如是,在分散休假的情况下,企业成本变大,就会想办法“蚕食”员工的假期。另一方面,员工也会牺牲假期换取更大的潜在利益,当这种竞争氛围成为社会现实的时候,反过来又制约人、改变人。
显然,这就形成了一个典型的“囚徒困境”:长假对企业和员工而言都不是最优选择,但如果选择带薪休假,最终却是没有休假!于是,在员工、企业和政府的博弈中,就只能选择这个次优的局面。当然,这也有一些额外的好处,这激发了更多的旅行需求,产生出额外的效用,也激发了旅游部门的游说动机。旅行往往不是单人项目,人们往往喜欢携家带口,或者三五好友一起出游。以最基本的三口之家出游为例,两个大人协调假期,再加上孩子,已经很难,如果家中老人仍在上班,协调成本就会更大。如果两个家庭,四五个上班族一起出游,协调统一假期的成本就让顺利出游变得几乎不可能——想想同一个城市的朋友想找个共同有时间的机会聚聚有多么困难——最终出游本身就被放弃了。所以,现行的长假制度还起到了“1+1>2”的作用——当单个人的假期在时间上重合时,协同效应带来了效用的提高,也产生出更多的消费需求——从这个意义来看,在以促进经济增长为重要目标的今天,可以不夸张地说,这也是放长假的重要目的之一。
实际上,这可以看作政府替代劳资双方统一谈判的方式,显然从个体而言效率并不算最高,但这也是一种用政府统御一切的中国模式去解决中国当下历史、经济、社会、观念的实际性问题的一个方式。
长假或将成为最佳折中之选
必须指出的是,这种方式一方面通过减低成本为员工带来了更长时间的假期,但同时也造成了中国人休假之“苦”,其背后的逻辑就是:假期成本低,就注定得全国一起休假,也就注定各旅游景点人多拥挤,这是符合经济规律的。经济学的规律是客观的,既然劳动者的权利意识不强,员工之间竞争激烈,中国人对物质化成功需求强烈,那么不管采用什么方式,表面看来国家规定之下的权利和利益,劳动者实际上还是不能充分得到。即使长假期间公路堵车、事故频发、人山人海、垃圾成堆等,但比起镜花水月的带薪休假,劳动者仍然有实际的福利提升。所以,从保护劳动者权益的角度看,目前全国一盘棋、统一放长假,仍是最好的办法。事实上,尽管这些假期是国家法定的,尽管是全国通盘“停摆”,企业成本最小,但仍有很多中小企业还是没能遵守长假制度。持带薪休假观点的人,期待用取消长假的方式倒逼出带薪年假,逼出劳动者的权利。但“倒逼”二字犹如镜花水月,看似是一条通向权利之路,实际却未必可靠。
更现实的问题是带薪假期的制度保障问题。劳动者权利的提升或保障都需要具体的措施保障,如规定“职工只要提前1个月安排假期,单位必须准许”,但类似这类规定的执行最终还得依靠员工个人和企业之间的博弈。更何况,如前所述,员工之间的激烈竞争甚至已把这些谈判扼杀在萌芽阶段。所以,想营造欧美国家的休假制度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从现实出发,长假制度将会是一种长期伴随国人的、一个可以被普遍接受的折中之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