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奥巴马三一为中国高端制造维权

2012-04-29 12:17赵爱玲
中国对外贸易 2012年11期
关键词:罗尔斯风电企业

赵爱玲

10月18日,全球排名第6的工程机械制造企业三一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三一集团)举行了新闻发布会,该公司多位高管和工程机械行业专家齐聚北京,解释其关联公司罗尔斯公司(Ralls)起诉美国总统奥巴马及美国外资投资委员会(CFIUS)一事。

奥巴马一纸总统令,令三一在美投资的风电项目面临被终止,这是22年来美国总统首次以国家安全为理由阻止外国企业在美国进行收购交易,三一选择拿起法律武器维权。而此次三一集团对美国贸易保护主义的勇敢回击,被称为不但为中国制造走出去树立了榜样,更维护了中国高端制造的全球形象。向文波:不是作秀,过程比结果重要

“你说我影响国家安全,我不建了行吗?不行。你说我影响国家安全,我拿走行吗?也不行。你说我影响国家安全,我卖给美国人行吗?还不行。”新闻发布会上,谈起风电项目在美国的遭遇,三一集团董事向文波表示,“Butter Creek项目是我们从别人手里买来的,在此之前别人在这里面已经安装了风机。人家说我们影响国家安全,我们同意搬迁,但是我们希望得到一些补偿。别人不同意我们建,我们说可以,我们转让给别人,甚至转让给美国人,他们说不行,你不但不能转让,中国人还不能进去,你的财产还不能搬走。我认为这已经超出了我们中国人‘不讲道理的范畴。”

谈到涉及金额两千万美元的这起诉讼案,三一为什么要高调去诉讼,向文波说:“我们是被高调,这是美国总统奥巴马签署了法令,对此做了一个我们认为不公正的裁决或者处理,在国际、国内造成了极大的影响。很多中国记者、中国的老百姓并不知道三一在美国干了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以至于美国总统签署文件限定我们在美国的投资。”

“我们都希望中国企业在国际化过程中能够得到公平、公正的对待,我们这个案子不大,但是我觉得我们所做的事情对于中国企业很有意义,至少会有借鉴的意义。”向文波称,三一集团在国际化过程中积累了一些经验,“我们也希望探索一些解决国际化过程问题的方式。很多人发现问题不是到法院而是去找关系,我认为问题解决的办法就是法律,我们是以美国方式在解决遇到的问题。”

“起诉奥巴马总统的不是上市公司三一重工,而是三一集团的旗下企业罗尔斯公司。”向文波在发言时指出,三一重工是三一集团控股的上市公司,本案所涉及的风力发电项目属于三一集团的非上市资产。由于罗尔斯公司隶属于三一集团,因此,由三一集团出面打这场官司。

据三一集团美国风电项目诉讼案律师夏廷康介绍,罗尔斯公司是2010年8月在美国德拉瓦州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控股人是三一集团副总经理、罗尔斯公司首席执行官吴佳梁及三一集团的另一位高管。“按照美国相关法律,三一集团可以诵讨上述两位高管对赠尔斯公司行使控制权,在这个意义上,罗尔斯公司是三一集团的关联公司。”

据了解,三一集团在美国风电领域开展了一些尝试性投资,2010年8月在美注册成立了Ralls Corparation~司,该公司为三一集团在美国开展风电投资与建设的关联企业。今年3月,Ralls公司收购了位于美国俄勒冈州的4个风电场项目。但就在此时,由美国财政部长任主席的CFIUS(海外投资委员会)以涉嫌威胁美国国家安全为由,要求Rails公司立即停工,且在所有设备移除完毕前禁止转让。9月28日,美国总统奥巴马更是签发总统令,要求中止该风场的风电项目。这是22年来美国总统首次以国家安全为由阻止外国企业在美国进行收购交易。10月1日,Ralls公司向美国哥伦比亚特区联邦地方分区法院递交诉状,将奥巴马总统和CFIUS列为共同被告,将其告上法庭。

昊佳梁:三一如果胜诉,才能让人对美国法制有信心

加入三一集团已经十年的吴佳梁现任三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和三一电气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他同时也是起诉奥巴马的三一集团关联公司罗尔斯(Ralls)的两位股东之一和CEO。

“中国人都是不喜欢打官司的。不到万不得已谁会去法院?更何况还是在异国他乡状告他国总统。”吴佳梁说,在整个事件过程中,三一其实一直在争取“和解”。7月11日,三一参加了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CFIUS)针对其风场项目的听证会。会后,三一收到CFIUS通知,要求风机上不能有任何标记,且只能用白色,三一依令整改;7月25日,CFIUS第一次命令三一停止建设并撤出所有设备,但该命令没有禁止三一转让项目,所以三一试图将项目转让给美国公民持有的公司;8月2日,CFIUS发布第二次命令,除了第一次的全部内容之外,禁止三一转让项目,三一为此与CFIUS沟通,希望得到合理赔偿,但其要求被拒绝。

“目前,三一已经在美国建有亚特兰大和维斯康辛两个基地,数百人就业于三一在美国的企业。在这件事情发生之前,我们一直希望进一步扩大三一在美国的投资,风电也是我们重点培养并计划重点生产的产品之一,可惜计划还没有实施就被CFIUS扼杀在摇篮里。”吴佳梁说,“我们确定通过司法的途径能够还我们公平正义,能够恢复我们的荣誉,以挽回我们的损失,最根本的原因是我们对美国的法制有充分的信心。这是我们敢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基础与信心所在。”

他同时强调说:“如果我们取得了这场诉讼的胜利,我要告诉美国人民,这首先是美国民主与法制的胜利。”郝俊波:从法理来讲存在胜诉希望

谈到此案未来的走向,中国跨国诉讼专家郝俊波称,美国的诉讼程序,一个案件在进入实体的审理之前会在程序上先有一些双方的往来,“比如说在目前是我们先提起了一个诉讼,但是被告可以提起一个动议,申请法院来解散这个案子。在这个过程中原告和被告之间可以调解,但是如果这个案子最终法院决定审理,时间可能会比较长。”

“我认为此案的诉讼时间并不是关键,它的意义在于我们走出去的中国企业已经变得成熟、自信,已经学会了拿起法律武器,用国际手段来解决国际争端。”郝俊波称,他曾经和美国、欧洲的律师在中国征集受害企业起诉垄断企业,尽管有很多中国企业与之联系,但是他们都不想做中国第一家起诉的,所以最后中国起诉没有人站出来主张索赔,结果案件巨额的调解赔偿都被其他国家的企业所瓜分,而中国企业作为最大的受害者没有得到任何的赔偿。

他表示,三一并不是第一个因美国外资审查委员会的决策而受审的中国企业,“而且我相信肯定也不会是最后一个,但是三一已经成为第一个用法律武器来试图公正、透明解决这些问题的企业。”

他说,这个案件不仅关系到每个走出中国的中国企业的切身利益,而且对美国公平、美国公正,甚至是美国的法制,都会有重大意义。首先,美国是实行判例法的一个典型国家,法院可以通过新的判例来给类似案件制定他所认为公正的法律,制定相应的标准。

“美国财政部有关的发言人认为三一肯定会败诉,因为CFIUS本身有一个规定,总统的有关行政命令不受宪法的司法审查,不受违宪的司法审查。但我认为,从法理来讲,这个案子的确还是存在胜诉的希望,”郝俊波说,“因为大家都知道,美国原则上是一个三权分立的国家,美国政府的行政权和法院的司法权是分开的,甚至和国会的立法权也是分开的,这样如果法院最终认定总统的行政命令违反了宪法,或者说某些国会通过的法律违反了宪法,从理论上来讲,美国的法院是有权力作出改正的,也就是在理论上还是有可能来判决三一在这个案件上取得胜利。”

“案子最终结果现在很难预测,但是我认为这个案子从起诉一开始我们已经取得了主要的胜利。而且我认为这个案子是一个很好的机会,可以让美国公众和全世界来了解我们中国企业真实的形象,因为可能很多美国人想到中国企业就会认为可能是有官方背景、军方支持,以至于提到国家安全更是非常敏感。”郝俊波强调说,“如果我们这件事没有起诉,而是像以前的其他企业—样,如果美方一调查我们自己就撤销了、放棄了,那么我们可能永远没有这样一个公平、公开的程序来给自己做澄清,可能美国的有关官员和美国的公众都要说,看中国公司心虚吧,他们知难而退了。”

他认为,仅仅是投了大把的钱在国外并购、建工厂,其实并不代表中国企业真正的国际化,只有从观念上来真正的国际化,用法律手段来解决争端,这才是在文化上、在观念上真正国际化的公司。

梅新育:美国强制征收三一风电资产违反了国际法

美国阻挠中国企业,主要有“三大法宝”。一是专利范畴的“337调查”,2002年至今,中国已经连续10年成为遭遇美国“337调查”案件数量最多的国家;二是以“公平贸易”名义对中国企业实施“双反”措施,这类措施主要针对光伏等高科技企业。最后,就是以所谓的“国家安全”为由抵制中国企业进一步进入美国市场,如目前对中兴、华为的安全调查以及这次对三一关联公司罗尔斯公司风电项目的禁止。

谈到这起诉讼对中国企业在美国投资可能会产生的影响,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研究员博士梅新育称,为了促进中国对美直接投资的发展,中美两国最近几年下了大功夫,想为中国到美国投资创造更好的环境。突出表现在:近两年间中美两国启动了新的双边投资保护协定的谈判,但是从美国众议院情报委员会10月8日的报告,主张封杀华为、中兴,再到三一集团风电项目在美国遭到赤裸裸的没收,强制性的征收,给中美两国双边直接投资的发展投下了非常浓重的阴影,给有意到美国开展直接投资的中国企业家心理上投下了非常重的阴影,他们不知道自己到了美国去投资会得到怎样的待遇。“而在这两起案件当中,三一风电项目虽然涉案的金额比较小,但是性质更为恶劣。之所以说性质更为恶劣,是因为美国众议院情报委员会的报告虽然主张封杀华为、中兴,但是这份报告并没有主张对华为、中兴在美国的财产采取征收而不给予任何补偿的措施,而在三一风电的项目当中,我们看到的就是赤裸裸的征收。”梅新育称。

他说,在这起案子当中,美国有关方面提出的征收措施没有美国法律的依据,“看不到任何事实的依据,也看不到任何商业逻辑的依据。美国对外执法管理当中的随意性在这起案件当中暴露无遗,我认为美国方面的行为不仅仅是违反了美国自己的法律,也违反了国际法,具体说来违反了中美两国80年代签署的双边投资保护协定。”

牛新春:三一在美国被禁可能是对我们政治制度不信任

今年正好是美国总统大选年,三一的海外投资项目遭到了罕见的总统令限制,美国大选到底在多大程度上影响了三一项目的叫停?

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美国研究所副所长牛新春认为,美国是一个开放的、民主的国家,很多事情都是透明的,但是唯一在涉及到国家安全的事情上,透明度非常低,“CFIUS选哪家企业来调查没有公开透明,怎样调查的不会告诉你,选哪家企业也不会告诉你,最后为什么禁止了也不会告诉你,我第一次看到这个案子就想起有点类似于我们去美国使馆申请签证,签证官不一会告诉你拒签的原因。”

他说,三一集团海外项目被叫停不是一个个案,最近几年来中国很多在美国投资的有技术含量的项目都被拒绝了,原因有三:第一,经济竞争的原因。最近几年中国在美国被禁止的都是有科技含量、有竞争优势、可能会对美国产生竞争不利的行业;第二,政治原因。中国与美国的政治制度和经济体制有很大的区别,所以美国一直对我们的政治制度不信任,对我们的经济体制不信任,无论是最近的三一还是华为、中兴,美国提出的理由都是认为这些企业可能危害美国的国家安全;第三,当前美国大选的因素。大选的因素比较复杂,禁止外国人投资显然也不利于美国经济的复苏,但是另外一方面,在涉及中国的问题上,对美国政府来说,对美国政治家来说,当出现中国的问题而难以决断的时候,对中国强硬一点是不会失掉选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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