邬立群
人大信访是人大工作的组成部分,也是国家信访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市十三届人大信访工作始终秉承“为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服务,为推进‘一府两院改进工作服务,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服务”的工作方针,在发扬民主、反映民意、维护人民群众权益等方面不懈努力,并结合实际工作开展深入研究,明确人大信访工作定位,不断创新和优化工作模式,努力为人大常委会履职服务。
一、站在健全和完善民主法治建設的高度,明确人大信访定位
人大信访制度随着我国信访制度的起源和发展而诞生,并随着人大制度的不断发展而逐步趋于完善。一方面,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社会管理的创新以及民主法治建设的推进,信访制度体系的整体功能发挥处于不断的发展和完善过程中。另一方面,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其自身不断成熟完善,影响力逐步加大,人大信访也必然面临更新更高的要求。新的形势要求我们必须站在民主法治建设的高度,对人大信访的定位及人大信访制度改革方向进行全面思考。有鉴于此,本届人大信访工作在总结自身实践、借助“外脑”、依托区县的基础上,从《人大信访制度研究》、《〈上海市信访条例〉修改研究》等课题研究出发,逐步对人大信访的基本定位、制度安排和功能实现形成了共识,并以此为指导开展工作。
(一)人大信访是人大常委会监督“一府两院”的制度化渠道
人大信访是反映社会经济政治动向的信息站、观察所,是人大实施监督工作的一个瞭望岗。2004年吴邦国委员长在一次重要讲话中,明确了信访工作是监督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2006年8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颁布,明确了“人民来信来访集中反映的问题是常委会听取和审议本级“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的议题来源之一”。五年来,信访办聚焦公交优先、食品安全、拆除违法建筑、民事案件执行等常委会重点监督事项,分析来访来信中反映的典型性、倾向性问题,形成专题分析材料,从信访工作的视角为常委会开展各项监督工作提供了有效支撑。
(二)人大信访是联系群众反映民意的基本渠道
信访工作是一项重要的群众工作,是党和政府了解群众意愿和诉求的重要窗口,也是人大常委会联系群众的有效渠道。五年来,信访办积极引导人民群众建言献策,注重从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中敏锐捕捉社会热点,将人民群众参与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监督国家机关依法履职的建议意见及时汇集整理,形成200多份信访情况摘报报常委会,如关于养犬管理的建议、解决“居改非”问题的建议等,许多建议意见得到了常委会领导的重视,充分发挥了人大信访在推动常委会立法、优化公共决策、加强监督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三)人大信访是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的重要渠道
吴邦国委员长指出:“从某种程度上,人民群众是通过信访工作来评价人大常委会工作的”。实践中,信访办站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方便群众,把信访群众当家人,把群众来信当家信,把群众反映的问题当家事,尽最大努力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五年来,共接收并依法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总量159540件/355668人次,其中交办信访件7891件,召开督办协调会300余场次,化解信访矛盾711件,还有348件信访矛盾得到部分解决,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通过人大信访监督得到及时解决。
二、站在用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的高度,不断优化工作模式
本届人大常委会领导高度重视信访工作,曾多次从群众观点和群众立场对做好信访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刘云耕主任要求信访办“在认清信访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基础上,牢固树立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创新意识,以对人民群众深厚的感情开展工作,用愚公移山的精神化解信访矛盾”;胡炜副主任提出“通过人大信访工作,不但要及时准确地反映群众的愿望和呼声,而且要统筹兼顾不同群体的利益,我们的工作要经得起历史和群众的检验”;吴汉民副主任指出人大信访要“牢固树立用群众工作统揽信访的观念,体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性质”。我们根据中央精神和常委会领导的指示,结合实践不断优化工作机制与模式,改进群众工作方式和方法,提高信访工作的水平和实效。
(一)加强制度建设,推动信访工作的规范有序
继续完善与市高中院联席会议、与区县人大工作例会、执行工作例会等系列工作会议制度;规范《人大信访》、《信访情况专报》、《信访摘报》等刊物定位及刊发流程;制定完善各处业务工作标准和规范,在接访、办信、信息网络管理、综合事务等各个环节提高工作的有序性和有效性;通过制度梳理、法规修订、课题调研等形式,梳理与人大信访工作相关的法规制度,完善与信访工作相关的制度体系建设等。
(二)改进工作方法,提升信访工作的质量与效率
一是完善领导参与信访接待、代表参与阅信等工作,通过参与流程的改良、交督办结果的追踪等措施着力提高工作质量;二是制定重复来信处理办法、实施重复来访分流制度,优化工作流程和软件配置,形成科学分类和科学统计口径;三是以多形式多角度的方式提高信访综合分析的针对性、时效性;四是通过与市高院建立民事执行工作沟通机制、建立联络员制度、开展专项调研等形式,推进一类问题的研究与化解。
(三)凝聚各方力量,形成做好人大信访工作合力
一是主动做好与“一府两院”信访部门的联系合作,做到信访信息共享,信访举措联动。二是加强与全国人大办公厅信访局的联系,及时领会中央领导和全国人大对信访工作的指示精神,此外,强化与区县人大的沟通和互动,共同做好信访矛盾的排摸化解工作。三是加强与各委员会的联系,围绕常委会年度的立法和监督工作,积极配合专门委员会开展专项调研,为常委会专项审议提供相关素材等。
三、站在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高度,践行人大信访工作为常委会履职服务的使命
人大信访是人大制度履职的重要帮手,加强人大信访工作制度建设,对坚持和完善人大制度有着重要作用。我们认真学习刘云耕主任《“铁了心”坚持,“静下心”完善》的重要论述,在深入思考人大信访工作的定位,及时总结和创新、优化工作模式的基础上,努力践行人大信访工作为常委会履职服务的使命。
(一)依托课题研究,积极推动《上海市信访条例》的修订工作
2011-2012年,我们积极推动了《上海市信访条例》修订草案的起草和调研論证工作。在调研和起草过程中,积极总结和提炼了本市人大信访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制度创新的成果,将其以条文的形式加以固化。比如人大信访的职能、信访分类处理制度、督办和督查制度等。我们还从工作实际出发,针对信访工作中遇到的难点和挑战,提出制度化的解决途径。比如信访程序和法定行政程序、诉讼程序的分离,保护公民权利和维护信访秩序关系的平衡、信访信息系统共享等。
(二)思考机制创新,加强人大信访的监督功能
人大信访工作为常委会监督服务,需要机制的创新。有鉴于此,我们根据现有的做法和实践经验,思考建立两种制度化的渠道:一方面,根据群众信访反映的突出问题和“一府两院”在信访实践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研究向常委会提出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信访工作专题报告的建议;另一方面,研究每年向常委会全体会议或主任会议汇报信访工作,尝试就信访中反映出的重大、倾向性问题,通过主任会议向常委会提出开展专项监督和执法检查的动议。由此,使常委会在全面了解“一府两院”信访工作的进展和成效的同时,监督和推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三)服务人大代表,进一步发挥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
我们从服务代表的角度,发挥人大代表在信访工作中的作用,及时处理人大代表交办的信访事项,基本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推动一批信访问题的解决;同时,通过进一步完善代表参与信访工作制度,增强代表参与监督工作、立法工作的积极性,并对来信来访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和典型案件,组织人大代表进行调查,督促有关部门解决,提高信访工作的整体效率。2008年至今,共有1269人次人大代表参与信访工作,阅看群众来信16553封,接待来访群众1870批/2233人次。
(四)加强综合分析,发挥“第二研究室”的作用
做好综合分析,为人大行使法定职权提供社情民意。我们坚持为常委会年度工作计划服务,特别是在每年的“两会”、“小人代会”、各次常委会期间,及时反映信访事项中发现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此外,根据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制定年度综合分析计划,为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立法、监督工作提供分析材料。截止6月底,共编印《人大信访》144期、《信访情况专报》110期、《信访摘报》245期,其中部分因专题突出、内容充实,得到了常委会领导的批示和肯定。
(作者系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办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