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志祥:伤害我的人,就是我赚钱的动力!

2012-04-29 00:27:07林竹
海外星云 2012年12期
关键词:罗志祥演艺圈通告

林竹

对罗志祥来说,“破个人纪录”是他不停努力的进行式。今年才33岁的他,已发行过16张专辑、拍过8部电视剧、主持27个节目、办了逾40场演唱会,广告代言更多达50支以上;已被冠上“亚洲舞王”名号的他,更勇敢闯进竞争激烈的日本市场,在今年2月发行的日文单曲, 打入日本公信榜TOP 10,创下台湾男歌手的最佳纪录!

虽然,现在的罗志祥正发光发热,但从他进演艺圈17年、真正大红不过是近6年的历程来看,他已与挫折、穷困共处很长一段时间,在困境时他得低头向人借钱回家付房贷,好不容易等到通告上门,却是要他扮丑、淋面粉、让章鱼爬上他的脸……

“其实,我从小家境就不好,三天两头就有讨债的人上门。可是我爸妈并没有因此逃避、抱怨,不但努力还钱,还让我开心长大。但我也因此从小立志:要出头,让父母过好的生活。”罗志祥说出支撑他面对困境的动力。谈到这一段人生历程,他说:“那些曾经伤害我的人,就是我赚钱的动力!”即使是戴着墨镜,看不清眼神,从肢体动作上,也能感受他狮子座的企图与斗志。

罗志祥家人口单纯,只有他和爸妈3口人,但负担却很沉重,因为爸爸曾被倒会、妈妈则不舍亲人辛苦而扛下家族的债务,才3岁就能无师自通音乐的罗志祥,只好跟着爸妈经营的康乐队四处演出,好多赚点钱还债。

但债务太大,根本还不完,回忆起小时候,罗志祥最记得的是:“爸妈不断向债主鞠躬,说着‘请再给我们一点时间的身影。”而因为没钱,一家人只能租在没有厕所、不到20平米大的房子里艰苦度日。父母鞠躬的背影,寄人篱下的无奈,让罗志祥决定要赶快赚钱,改善家庭经济。

1995年,16岁的他因参加综艺节目模仿大赛受到注意,而与另3位表现不错的参赛者,合组团体“四大天王”踏入演艺圈,没想到,不到2年就解散,他就与团员之一的欧弟合组“罗密欧”,继续冲刺,但才1多年就因欧弟的兵役问题再度解散。

正当罗志祥决定单兵奋战时,却碰上合约问题,还没高飞,演艺事业就滑落谷底。“大家都以为演艺人员赚很多钱,No!我最惨的时候,还要跟别人借钱。”接下来的一件事,更严重打击到他,因为不够红,为求曝光,他不惜搞笑、扮丑,就有人跟罗妈妈说:“你儿子出道这么多年,怎么什么都没有?”更有人当着罗志祥的面说:“你是个扶不起来的阿斗!”、“牛牵到北京还是牛(意指他不会红)”。

这些话就像在他耳边轰炸,让他一度想放弃演艺工作,去当个Dancer(舞者),求个稳定收入就好。但他想到要让爸妈过好生活的誓愿,重新振作,成了宁愿24小时不休息,也要工作的“工作狂”,有通告就上节目,没通告的时候,拼命学才艺、练跳舞,目的是一上台就要让别人看见他准备好的样子。

就像高楼大厦不断打地基一样,努力终有了回报,罗志祥逐渐朝影、视、歌、主持四栖多元发展。2003年他推出个人首张专辑《Show time》,更大受好评,之后年年发行个人专辑,商演、代言不断,2007年举办个人首场大型演唱会,更从2010年起连续2年蝉联台湾唱片年度销售冠军。

罗志祥说,在不同的年龄,他会许下不同的目标,以前的目标是赚钱让爸妈过好一点生活、证明给那些伤害他的人看,那么接下来的目标是什么?他神秘地说:“还不能讲!”但他仍会一直练、一直做、不断地充实、改变自己,不因有成就而产生惰性,反而会要求自己,要做得更好。

(编辑/草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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