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鹏
在财政与税收相关政策方面,“十二五”规划具体指出,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财政部门、税务部门要积极制定有利于能源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财政税收政策、产业发展政策、价格与投资政策等。要积极制定有关环境保护的双边贸易政策,促进双边贸易谈判的顺利展开,要加强环境与国际国内贸易的协调,积极维护我国的环保权益。在关税的制定与实施方面,要重新调整某些环境污染程度高、环境破坏风险大的产品的进出口关税政策。不仅要全面加强对进口贸易的监管,坚决遏制不符合环保相关准则的产品或者技术设备的进口,为推动国内环保绿色贸易做出积极的贡献;同时也要为保护世界环境做贡献,积极遏制高能耗、高排放量的产品出口。因此,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阶段,环境保护必须以政府部门的引导为主,制定严格的法律法规,明确市场经济中的企业环保责任,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对环境问题的公开舆论与监督,加强各监管部门之间的配合。
总之,通过财税等手段加强环境保护,既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执政理念的重要内容,也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促进生态文明、关注代际之间公平与效率的根本措施。因此,我国必须从全局的战略高度出发,充分认识资源能源的节约和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建立环境友好型和资源节约型社会,推动经济社会的绿色发展和进步,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一、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时期研究环境税制的理论意义
我国现在处于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历史时期,新的经济发展目标的提出必然会对环境发展提出新的要求。因此,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时期提出构建我国环境税制这一设想,不仅有利于市场经济中对作为纳税人的经济主体的经营利益进行调节,通过成本补偿原则,矫正其负的外部性行为,从而实现社会总福利的增加;而且可以为我国环境保护事业筹集建设资金,促进资源与能源的合理开发与利用。通过税收政策的调节,政府可以鼓励市场中的经济主体从事有利于环境保护、资源和能源节约的相关经济活动,并鼓励企业开发利用新的技术和先进的工具,加强环境保护的意识。在此基础上,可以实现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与环境保护相互协调的局面,从源头控制以及事后治理这两个面达到保护能源资源和环境的目的。
环境税制度的建设是国际社会的责任。从20世纪七十年代开始,作为福利科学和制度经济学的理论基础的发源地,西方发达国家已经开始探讨和研究如何使用税收政策来减少由于经济发展所造成的资源和环境的损害,并开展了一系列的政策实践。如何尽快建立我国目前环境条件下的政策并付诸于实践,以改善环境在中国的现状,以实现将有限的资源合理利用,环境税收制度是必不可少的选择和重要的途径。
未来的环境税,首先应鼓励企业改变产业结构,鼓励生产过程不断创新,向有利于环境保护的方向发展。另一方面,尽快设计出一套新的地方官员绩效评价的新模型。必须改变“唯GDP增长”的政绩观。如果这个问题不解决,只会让地方政府继续陷入“污染越重,保护越多”的怪圈。第三,环境税的理论不仅适用于工业,采矿业和制造业企业,也适用于大多数的畜牧业和城市机动车尾气污染。要不断开展环境税的征收试点城市实验,同时不能忽略环境税的社会功能。要探索尽快将扩大到其他领域的社会环境税,同样的原则应该是有利于保护环境的同时,动员广大纳税人和热情的意识。
二、环境税对企业活动的效应分析
环境税收指的是政府为了实现某种特定的环境目标、筹措用于环境保护的资金、加强经济行为人的环境保护意识而征收的一系列税种,以及采取的各种税收相关措施。一般来讲,税收收入主要用于政府的财政支出,而环境税的主要发挥对经济活动进行指导、调节、规范和约束的功能。其产生的主要效应如下:
(一)环境税的分配效应
一般来说,我们期望能够通过税收手段对企业的行为产生影响,从而鼓励或者限制企业的经济活动。但环境税对于分配的影响有其独到之处。按照通常的税收理论,在初始分配的环节上,税收负担一般会落到企业厂商的身上,但最终税负承担着可能是国家、企业厂商,也能是众多的消费者。企业的性质、产品的需求弹性、产品的供给弹性等诸多因素都有可能造成税负最后的转嫁,最初有厂商负担的税负最终会有一部分转嫁给消费者或者国家。
在研究环境税产生的分配效应时,重点应该关注的是额外税收负担的问题。环境税的征收对不同群体会产生不同的影响,并非能导致公平的结果,就家庭而言,对贫困家庭的影响相对于富裕家庭来说可能会更大一些。如果环境税的课税涉及到生活必需品的话,而且这种生活必需品的替代物非常少,那么贫困家庭所受的影响就更为严重。这样一来,在设计环境税制的时候,我们就应该考虑到环境税收对于不同群体、不同阶层的影响,不应选择适用范围较广是商品作为征税对象,或者可以用对高收入群体所征收的一部分环境税收入用于对低收入群体进行补贴,以解决环境税造成的分配不公的矛盾。
(二)环境税的替代效应
在讨论过环境税收的分配效应之后,我们再看看一下该税种所产生的替代效应。替代效应是分配效应产生的结果,而分配效应是替代效应的前提。环境税的替代效应包括三个方面:第一,资源替代效应,指环境税会影响到企业生产者在资源方面的投入。第二,生产替代效应,这主要指企业产业结构与产品结构会受到环境税收的影响。第三,消费替代效应,指的是消费者对商品的选择会受到环境税收的影响。
(三)环境税制具有引导生产的节能化作用
环境税的主要征收标准之一就是环境保护费用,它主要作用于环境的污染破坏程度的企业。如此一来,那些由于高污染、低效益的经济主体所产生的行为或产品就会被抑制住,最后使得他们退出市场。如果采取实施环境税收的措施,能避免那些小型自然资源开采企业由于收入低效益低而无力承担环境税收导致被迫停产的结果,这可以使得我们国家的资源得到合理的利用和最大化的开发,并且还能够实现资源节约和增效的最大化,在安全方面也提供了充足的保障。同时,对于企业的良好节能环保行为,也通过税收减免来促进其发展,对于我国的资源利用及开发起到了可持续发展的作用。
(四)环境税制促使企业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
环境税收主要用途意在遏制环境污染的趋势。税收得来的资金可以反而投入与环境保护项目。从而保护那些由于污染破坏而引起的自然资源流失。然而,我国在将人口、资金、技术等方面完全孤立起来,这并不是一个合理的选择。
因此,企业排污权的市场化是通过征收环境税来实现的。除了征收环境保护税,还要对于具有排污权的企业征收一定量的污染治理费。为了控制其治理成本,那些具有排污权和治理能力的企业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方案来提高其环保技术,升级环保设施,主动减少排污甚至消除污染。这样一来就可以控制企业的排污权的需求,会出现排污权转让的现象。而生产效益好的企业必定对于排污量需求量大,他们会通过购买其他企业的排污权来实现自己的生产可持续性。但是随着生产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考虑成本与收益的关系问题。当环境的治理成本少于排污收税的成本时,还会有企业选择排污吗?所以企业会选择治理环境,从而达到最大化的保护环境资源,提高企业对于资源的利用率,资源无端浪费现象大大减少。进行可持续发展正式需要通过排污权市场体系化,提高企业环保意识,降低排污量来体现的。
综上所述,推行环境税收制度可以促进节能产业发展,实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环境税收制度的推行可以减少环境污染总量,并使生态环境实现自我修复,从另一方面实现了可持续发展。环境税收制度的推行还可以使社会对于环境问题予以重视,从而使环境保护成为每个人的责任,引导人们的行为模式以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参考文献
[1] 武普照,王倩.排污权交易的经济学分析[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0-12.
[2] 司言武,丁绮彤:国课征噪音税研究——以航空业为例[J].经济论坛,2008-09.
[3] 张青.基于主体功能区视角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研究[J].安徽大学硕士论文,2011-05.
[4] 刘妍.松花江流域水污染灾害防御的排污权交易探讨[J].寒区水资源研究, 2008-07.
[5] 张学刚,李颖.排污权交易的经济分析[J].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7-03.
[6] 丁芸.我国环境税制改革设想[J].税务研究,2010-01.
[7] 王小军.排污权交易制度悖论[J].宁波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2005-10.
[8] 饶立新,夏中雷,李建新.论效率与公平不同层次的矛盾:兼论税收在其中的作用[J].财政研究,2006-01.
[9] 司言武.环境税理论创新:基于庇古税率水平的分析[J].人文杂志,2007-07.
(责任编辑:刘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