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克莱斯勒和通用汽车救助计划(2008年~2009年);小布什和贝拉克·奥巴马
经济低迷、信贷紧缩、新车销售不振,这就是2008年汽车产业的惨状。当时克莱斯勒和通用公司“命悬一线”,急需一笔救援金。小布什第一个跳出来给予了他们经济帮助,之后接任的奥巴马也没有放弃支援,克莱斯勒和通用汽车的救援金高达800亿美元。通用汽车也纷纷抛售了旗下悍马、庞提亚克、土星和萨博品牌自救,萨博在新买主手中依旧没有逃过破产的命运。克莱斯勒和通用两家公司为控制破产速度削减了大量经销商和渠道环节,加快市场流通。菲亚特品牌在破产危机中,变换了“东家”,他的品牌所有权归意大利汽车公司和美国汽车工人工会共同所有。
2.克莱斯勒案(1979年);吉米·卡特
1979年12月,美国国会通过了《克莱斯勒公司贷款担保法令》,提供15亿美元的贷款担保。该法令在次年1月份由吉米·卡特总统签署后正式生效。得到这笔贷款以后,当时克莱斯勒公司的首席执行官艾柯卡还赢得了包括工会在内的许多方面的支持。克莱斯勒推出了新车型,重新赢得了消费者。公司得以复苏。但是,后来的事实表明,艾柯卡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克莱斯勒的问题。克莱斯勒最大的问题是,作为一家典型的美国汽车企业,克莱斯勒的产品非常单一,集中生产大功率高能耗的大中型车。这种生产结构一旦遇到能源紧张的局势就会使公司面临困境。艾柯卡从政府获得了15亿美元贷款担保后,并没有把这部分钱投入小型经济型汽车的生产研发。他判断石油危机已近尾声,于是将资金投入了延续多年的大、中型汽车的研发上。后来,石油危机果然大为缓解,克莱斯勒也趁机摆脱了困境。但它在经济型小型轿车的生产领域依旧是空白,受能源危机的威胁始终存在。
3.平均燃油经济性标准(1975年);杰拉德·福特
美国总统杰拉德·福特一上台,在1975年,为应对阿拉伯石油禁运,国会通过了能源节约法,在该法案中,提出了要提高车辆效率,并对小轿车和轻型卡车建立了公司平均燃油经济性(CAFE, Corporate Average Fuel Economy)标准。该法案的短期目标是在1985年,将汽车燃油经济性提高1倍。1975年以来执行的CAFE标准,使美国小轿车的平均燃油经济性几乎翻倍,轻型卡车的燃油经济性也提高了50%。燃油经济性标准使美国每年节省550亿加仑的燃油,如果没有CAFE,美国的CO2排放每年将增加10%。可以说公司平均燃油经济性标准为美国节约石油资源立下了汗马功劳。
4.应急高速公路节能法案(1974年);理查德·尼克松
1974年1月2日尼克松总统签署了最高限速55英里的法案,一系列研究证实, 时速 40英里/时~50英里/时最省油。该法案是为应对石油输出国组织 (OPEC) 的禁运措施 , 若任何州超过此限将失去联邦高速公路拨款援助。1987年生效的一项法律将农村路线最高时速提升至65英里/时。1995年高速公路新规扩及全线。一般多车道高速公路左线被视为“高速通道”, 有些大中城市规定某些路段只有公交车或乘员两人以上的小车才能用左线。
5.美国环境保护局成立(1970年);理查德·尼克松
美国国家环境保护局(EPA),常简称美国环保局,是美国联邦政府的一个独立行政机构,主要负责维护自然环境和保护人类健康不受环境危害影响。 EPA由美国总统尼克松提议设立,在美国庆祝第一个“地球日”的7个月后,在获国会批准后于1970年12月2日成立并开始运行。EPA现有大约1.8万名全职雇员,所辖机构包括华盛顿总局、10个区域分局和超过17个研究实验所。EPA的具体职责包括,根据国会颁布的环境法律制定和执行环境法规,从事或赞助环境研究及环保项目,制定和监督汽车排放标准,加强环境教育以培养公众的环保意识和责任感。
6.美国《公路安全法》和《国家交通及机动车安全法》(1966年);林登·约翰逊
美国1966年颁布《公路安全法》、《国家交通及机动车安全法》,并在运输部的组织下成立了“国家公路安全局”,负责制定和颁布有关交通安全的全国性统一标准,统筹全国有关公路安全的研究、计划和人员培训工作。1966年美国还成立了“国家汽车安全咨询委员会”和“国家公路安全咨询委员会”,负责就交通安全问题向运输部长提供建议和报告,参与制定有关标准和措施,该会人员由总统任命。美国《国家交通及机动车安全法》内指出,授权美国运输部(DOT)对乘用车、多用途乘用车、载货车、挂车、大客车、学校客车、摩托车,以及这些车辆的装备和部件制定并实施联邦机动车安全标准(FMVSS)。任何车辆或装备部件如果与FMVSS不符合,不得为销售的目的而生产,不得销售或引入美国州际商业系统,不得进口。根据目前《国家交通及机动车安全法》最新修订本 的规定,对违反此法要求的制造商或个人,美国地区法院(district court)最高可以处以1500万美元罚款的民事处罚,对造成人员死亡或严重身体伤害的机动车或装备安全缺陷隐瞒不报,或制造虚假报告的制造商将追究刑事责任,最高刑事处罚为15年有期徒刑。
7.美国交通部成立(1966年);林登·约翰逊
美国交通部于1966年10月15日成立,包括部长办公室和11个独立运作的部门,现有雇员大约6万人。美国交通部的任务是,保证一个迅速、安全、高效、便捷的交通系统来满足美国国家利益的需要,提高美国人民现在和未来的生活质量。 近期美国交通部制定了1整套关于环境保护和应对温室效应的计划,预计到2025年美国汽车的平均时速控制在54.4英里/时。
8.州际高速公路系统(1956年);德怀特·艾森豪威尔
1919年, 陆军中校艾森豪威尔曾随军车在恶劣路况下横贯全国 (历时62天), 后来作为二战盟军指挥官体验了德国的一流公路网 (Autobahn), 痛感美国道路的滞后。战后 (1953年1月) 艾森豪威尔入主白宫大权在握, 首先想到的就是以德国公路系统 (双向各四道, 相对封闭式) 为蓝本打造高速公路强国利民, 并以此增加政府公共工程开支, 防止经济衰退。
9.联邦政府助建公路条例(1916年);伍德罗·威尔逊
1916年,美国国会制定了联邦资助公路法案,全美开始发展公路建设。这一助建条例意义重大:美国成为世界上高速公路发展最迅速、路网最发达、设施最完善的国家之一,其高速公路网的建成,提高了运输效率,扩大了资源和商品的流通,促进了社会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并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美国人的生活方式。
10.美国国道——康伯兰道(1784年~1806年);乔治·华盛顿和托马斯·杰弗逊
这一历史时刻早于汽车诞生前近1个世纪,奠定了美国运输系统的未来,华盛顿和杰弗逊分别在1784年和1806年签署命令,这项工程在1811年~1834年间实施,总长620英里。这条国道为美国西部大开发提供了可能,使用的石料加粘合剂技术,这是道路建设技术质的飞跃。(宁良凌编译自美国《福布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