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焕生
构建和谐教育既是建设和谐社会的主要目标之一,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手段。在构建和谐教育的视野下,借助高校女教师学术发展这个视角,透视、折射我国高等教育在构建和谐教育体系中高校女教师学术发展的地位与作用,是为进一步探究和揭示高校女教师学术发展与构建和谐教育、和谐社会之间的内在关系和规律,从而提供出有益的理论参考和实践指导的基础。
一、高校女教师学术发展在构建和谐教育中的地位和作用
(一)高校女教师是我国构建和谐教育的中坚力量
在现实的研究语境中,和谐教育的涵义可表述为:教育在发展过程中,始终与外部各种事物之间以及自身内部各种要素之间处于一种协调、有序的状态。高校女教师作为实施教育的主体因素——人,在实施和谐教育的过程中,处于不可替代的地位,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是构建和谐教育的基础和保障。随着高等学校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女性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越来越多,更多的女性步入高校教师的行列。据《中国性别统计资料》统计,2004年,女教师占高校教师的总数已达42.89%,而近几年年轻女教师的比例继续呈现增高的趋势,成为教育者构成中不容忽视的高素质的人力资源。所以高校女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成为推进高校不断发展的重要力量,成为我国构建和谐教育的中坚力量。
(二)高校女教师学术发展状况是衡量我国构建和谐教育的重要指标
高校女教师的学术发展,主要是指其所从事的学术职业发展。学术职业既具有所有职业共有的获得报酬以赖以谋生的物质属性,同时又具有把学术(专门、系统的学问,或知识的发现、整合、应用和传播)作为工作对象的基本特征。简单地说,学术职业就是一种从事学术工作以获得报酬的社会职业。在现实生活中,人们普遍认为,衡量高校教师水平与发展的指标一般有三项内容:教学、科研、职称或职务。但具体到学术发展,更多的认为与后两项有关。有关研究资料表明,目前我国高校女教师学术发展状况较之男教师具有如下特征:从科研情况看,科研成果的数量较少,档次和级别较低;参与的科研项目较多,主持的较少;学历相对较低,参与进修的机会较少,投入科研的时间较少,所学专业与从事的工作不一致。从职务职称情况看,女大学校长、女院士、女教授、女博导、女学术带头人的比例较低。显然,这与构建和谐高等教育、和谐教育的要求是不相符的。
二、和谐教育构建视野下高校女教师学术发展的几点透视
(一)探索构建和谐教育中实现高校女教师全面发展路径的重要依据
从人类社会的发展来看,“女性发展的理想状态是实现女性自由而全面的发展,这是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的一部分”。如果缺失了女性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整个人类的和谐发展就失去了存在基础。在高等教育领域,由于科研是高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也是实践中作为拓展教师专业知识、深化学术研究、提高教学质量、优化知识结构的主要途径。因此学术发展状况这一衡量人能力发展的重要指标,就成为了验证高校女教师实现全面发展的试金石。
由于科研成作为考核教师能力的重要指标,所以女教师的学术状况直接影响着她们是否能实现全面发展。首先,女教师的学术发展状况直接关系到她们在心理上对自己能力的认可,这是实现全面发展的心理基础;其次,学术研究的充分发展,有助于挖掘女教师发展的潜力,帮助她们更客观、真实地认识自我,从而充分发挥个人潜能,促进个人的全面发展;再者,女教师的学术发展状况给管理者提供了更多参考的角度和思路,促使其思考和寻找为女教师营造实现更全面发展的环境。
(二)和谐教育构建中推进教育公平的重要立足点
从和谐社会的构成特征看,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最重要的关键词之一,实现广泛的社会公平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点和难点。教育公平是实现社会公平的“最伟大的工具”。教育公平,主要是教育机会平等,从教育资源分配的源头保障公平,对于实现广泛的社会公平具有基础的作用。美国智囊机构兰德(Rand)公司1999年教育研究报告(Closing the Education Gap:Benefits and costs)的主要结论是:教育公平,能够给政府创造巨额的财政收入,给社会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这也许成为个人、社会和政府关注教育公平的根本原因之一。
我国《教育法》第9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第36条规定:“受教育者在入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权利。”因此,在高等教育中重视和推进男女教师性别平等,是实现教育公平的重要途径和手段之一。学术发展作为高等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高校女教师在这一领域的状况就直接体现了男女教师发展权利的平等与否,是促进或是阻碍了和谐教育的构建。
另外,从马克思主义普遍联系的观点来看,高校女教师学术发展状况不仅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也是多种结果的致因。从和谐教育本质特征来讲,教育民主和教育公正是其基本内核。所以研究女教师的学术状况,一方面,我们可以从这个结果中挖掘出其形成的原因,分析女性在社会、家庭、就业、学习过程中所占据的真实地位,从公平和公正的角度来解读反映这些领域的性别组成是否和谐;另一方面,我们还可以从这个结果出发,来探究与学术状况直接挂钩的职称、聘任、晋升等实现女教师进一步发展的途径是否顺畅,这直接关系到高等教育领域教育公平的可持续发展。
(三)和谐教育视野下充分发挥高校女教师作用的重要途径
高校女教师以丰厚的文化底蕴,渊博的科学知识和“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面貌,成为校园内一道独特的风景线。她们以女性特有的温柔善良、慈爱体贴和善解人意,在各个工作领域与男同事相互协作,互为补充。同时,她们还是和谐家庭的营造者,承担着生育和教育子女等多重任务。尽管有着多重身份,扮演着多重角色,但高校女教师作为知识女性的代表,她们对自身人生价值的实现有着更强烈的追求和更高的要求。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人的价值是个人价值与社会价值的统一,因此,个人自身的发展只有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时,个人价值才能得以实现。而社会只有为个人发展提供充分的空间才是一个健康有序的社会。因此提供有效途径,实现人的自身发展与社会发展需要的辩证统一是和谐教育追求的价值观。
对于高校女教师群体来说,孜孜不倦地追求事业上的成功,是她们实现自身价值和社会价值认同的重要途径。现实中,妇女在各个领域中的作用如何,已成为衡量当今社会进步和文明发展的重要尺度。在整个社会追求妇女解放的时代背景下,高校女教师在各领域的状况无疑是一个敏感区和社会的导向标。因此,为女性提供充足的发挥作用的空间,促进她们在事业领域的成功,将自身价值与社会价值的实现有机的统一起来,无疑是和谐教育追求的一个重要目标。学术发展状况作为衡量高校女教师事业是否成功的一个重要标准,在构建和谐教育体系中就彰显出其重要性来。因此,提高女性科学技术水平,增强女性的综合竞争力,获得真正意义上的平等发展机遇,创造良好的科研和学术研究的环境,促进高校女教师的学术发展,就成了充分发挥高校女教师作用的重要途径。
只有和谐的教育才能造就出社会需要的各种和谐发展的人,从而促进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社会的和谐发展、教育的和谐发展与人的和谐发展是不可分割的统一整体。以和谐教育构建的视野透视高校女教师学术发展,是具有现实意义的时代命题。
【本文系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构建和谐教育视野下的高校女教师学术发展状况及对策研究” (FBB060239)阶段性研究成果】
(作者单位:河南机电职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