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国枢
衡利弊,考虑再三,这回下决心要重新关上了。书面的表述是:“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地方政府不得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此举一出,引发热议,有举手赞成,认为早就该关的;也有表示反对,认为不宜妄动的。
人大常委会为何商议重新禁止地方债券?其直接原因是,地方政府债务越积越多,再不关闸门,要出大问题!去年6月,审计署发布2010年审计报告显示,全国省、市、县三级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已达10.7174万亿元!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6.7109万亿元,占62.62%;负有担保责任的2.3369万亿元,占21.80%;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1.6695万亿元,占15.58%。以上数字,仅仅截至2010年底。去年全年,加上今年上半年,10万亿元显然远远打不住!
地方政府债务危机,常表现于政府所属投资公司的严重亏损与无法运作。云南一家负债近千亿元的公路城投公司,直截了当向银行发出违约通知函,表明已经无力还款!云南省政府不得不介入,达成债务重组协议。江苏交通系统一家公司也以类似方式就150亿元贷款与相关银团进行债务展期谈判。地方一些比较大的融资平台,一旦违约,动辄就是上百亿元甚至数百亿元,到期还不了款,只好把包袱甩向政府。
作为最大债务人的地方政府,如何化解债务危机呢?最省事也最现实的办法,就是大量卖地。然而,土地总是有限的,卖到最后,终有无地可卖的一天。何况近两年来,国家对房地产实行宏观调控,地已经很不好卖。一些政府债务余额较高的地方,不得不通过与银行谈判甚至施压,实行有条件的债务展期。从全国看,地方财政风险,已经山雨欲来,个别地方已经出现借机关干部的房产去抵押融资,甚至缓发干部工资,以解燃眉之急。
地方债务风险,缘于对地方借债缺乏有效制约,以及我们的干部升迁体制。债务闸门大开,助长的是地方政府官员不负责任的借债之风。不管条件如何,一味大举借债,拼命大上项目!一旦上了项目,明显好处是可以迅速提高地区GDP总量,提升其经济发展位次排名,从而取得看得见摸得着的政绩,有助于官员(主要是一二把手)升迁。至于投资是否有效益,债务是否还得上,对不起,人走了,升迁了,俺管不着了!
近些年来,全球愈演愈烈的金融危机,从一定意义说也是一场政府债务危机。从美国到席卷欧洲大陆的两轮主权债务危机,一个重要风险源就是政府无限制地过度负债。以希腊为例,社会福利宽松,政府负债过高,挣的没那么多,出手却挺大方,可不就得寅吃卯粮,举步维艰。为掩盖赤字,希腊政府甚至与高盛公司达成交易,通过“货币互换调期”和抵押未来收入的方式,掩饰其高额的政府债务,最终很可能要吞下国家破产的苦果,累及欧元区其他各国。
令人担心的是,我国地方政府借债,上的大都是一些投资性基础设施建设,这与国外基本用于社会保障的性质不同。地方所上投资项目,资产数量较大、建设期限很长。而地方政府的资金来源多为地方税收和土地收入,一旦政策出现调整,经济进入下行周期,资金和项目断裂,资金缺口立即显现,贷款归还顿成问题。地方财政只好将风险层层上交,最后只能由中央财政兜底,财政风险转化为金融风险。这是人们最不愿看到也是最危险的。既然如此,地方债券这道“闸门”,还是早关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