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港口是水陆交通运输的枢纽,又是水运货物的集散地、远洋运输的起点与终点,是全球生产要素的最佳结合点。数天来,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们围绕今年的目标主题,热烈讨论,集思广益,建言献策。呼吁海运业上升为国家战略、港口转型应当遵循国家战略、加强对物流产业支持与扶持力度等等,一大批推进交通水运事业发展的真知灼见,在行业和社会都引起了热烈的反响。本刊特精选如下,以飨读者。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陆续在沿海城市的特定区域设立了一系列的保税区、综合保税区和保税港区。截至2011年9月底,我国已经设立了保税区12个、综合保税区18个、保税港区14个。这些“境内关外”的特殊监管区域,在出口加工、物流分拨、保税仓储、保税展示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了我国改革开放的前沿和标杆。但是,与世界知名的自由贸易港相比,目前我国的保税区和保税港区在开放程度、功能拓展、管理体制、服务质量、产城融合等方面,均面临诸多制约,存在一定的差距。
为使我国现有的保税区和保税港区能继续成为我国新时期深化推进改革开放的重要引擎、成为21世纪第二个十年我国改革开放的前沿和高地,建议在我国改革开放的前沿城市,依托条件相对成熟的保税区和保税港区,率先进行扩围建设自由贸易港城的尝试,大力推进向自由贸易港城升级转型。
虽然我国已成为世界最大的贸易国家,但继续深化推进改革开放仍是未来十年乃至更长时期我国丝毫不可动摇的坚定选择。近年来,国内天津、深圳、上海等地,在推动保税区或保税港区向自由贸易港城发展方面,已经进行了一系列的努力和尝试。建设自由贸易港城已经成为发展趋势,也将成为我国今后扩大开放的重要传承结合点和新亮点。
采取循序渐进、分步推进、逐步到位的方式,在条件已经成熟的城市和地区的保税区、保税港区试行向自由贸易港区转型升级,逐步扩大封关地域,扩展地区在未封关之前,允许保税区、保税港区注册企业或新引进的企业设立办公场所,将其货物纳入保税区、保税港区监管。日后根据发展情况,逐步由差别化监管、差别化政策向一体化监管、一体化政策过渡。此外,进一步研究制定有关自由贸易港城区内社会配套服务项目的监管方法,财税部门制定有关社会配套项目的相关政策,为推动保税区和保税港区向自由贸易港城转型提供支撑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