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物价局、省财政厅下发了《关于降低动物及动物产品检验检疫收费标准及相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2012年1月6日起,动物及动物产品检验检疫收费标准下调。降低的收费每年将减轻社会负担约9 000万元。
家畜家禽检疫收费标准平均降幅达42%,牛、马、驴、螺等大家畜以及猪、羊、犬、家禽等检疫收费标准平均降幅达42%。种蛋(每枚)的产品检疫费也由0.175元降低为0.1元。为鼓励养殖户规模化养殖,《通知》对成批出栏和规模屠宰的动物实行按批量计费的办法收取产地和屠宰检疫费,对规模屠宰养殖户实行优惠。日屠宰猪2 000头、牛400头、羊3 000只、禽100 000只(含)以上的,屠宰检疫费按不高于《标准》规定的20%计收。动物及动物产品实验室检验费由原有的限定收费上下限幅度改为定额收取。
《通知》还要求检疫机构规范检疫操作,没有检疫的不得收费,开具和更换《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使用检疫标志、诊疗许可证、官方兽医证、执法文书、牲畜耳标等事项不得收取工本费等。
(来源:中国畜牧兽医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