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伟 伍晶
摘要:由于文化创意产品的需求、供给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产品成本和产权评估很难确定,从而使得文化创意产业投资具有高风险的特点。因此,中小创意企业从金融市场融资相对较为困难。本文通过考察国外经验做法,提出了政府应该在帮助中小创意企业融资过程中应该发挥的作用。
关键词:创意产业融资政府
与其他产业相比,创意产业具有较多的不确定性。因此,对创意产业投资的具有较高的风险性。由于中小文化创意企业天然的弱质性,单纯依靠市场的融资模式使得很多有潜力的创意企业融不到企业发展资本,因而政府在此方面可以有更大的作为,进而促进中小文化创意企业的发展。
一、文化创意产业高风险:基于不确定性的分析
1、需求的不确定性
对创意产品的消费属于主觀性消费,对创意产品的消费预测很难做出。创意产品是融精神、文化、娱乐等为一体的产品,其中精神性是其最主要的属性,满足的是人们对精神生活的需求,而这种需求带有极其强烈的不确定性和个性色彩,在供求关系中非理性的成分很大,因而需求弹性很大。特别是,同样是创意产品,纯粹的艺术品未来需求要比拥有了创意成分而提升了产品附加价值的传统产品更难预测。比如,一幅油画、一部电影或动画片、一场演出等,新产品可能得到消费者的认同,从而创造高收益,也可能无人问津而损失惨重。而后者所面临的风险要小很多,如迪士尼卡通形象授权的服装。但是能够预测的仍然是产品中物质性的因素,如服装,至于服装中所蕴含的文化创意因素是否能带来服装需求的扩张以及扩张的程度有多大,仍然难以预测。
同时,影响创意产品需求的因素很多,政治、宗教、习俗、自然环境、灾难、冲突、种族、恐怖事件等等,都可能对创意产品消费产生无形的影响。每一个创意产品对消费者需求来说,有着时尚潮流、个体嗜好、传播炒作、时机选择、社会环境、文化差异、地域特色等多种不确定因素,因而也大大增加了创意产品市场化的风险。因此创意产业投资回报不稳定,具有较大波动性。
2、供给的不确定性
创意产品的生产也因为文化资源的丰富性、生产过程的主观性而具有强烈的度创新和个性化色彩,这使得文化创意产品的供求矛盾比传统产品更难以把握。创意产业尽管十分推崇创造者的个人创造力,但它又不同于过去时代文学家艺术家在象牙之塔中闭门造车的那种“独创性”,不同于过去时代艺术作品如绘画完全由画家个人独自完成的情形。当代创意产品必须由创意策划、技术制作、传播炒作、管理协调、商品销售等多方合作才能最终完成,它是各方协同联合的产物。因而,创意产品的创作过程远比一般产品复杂。这就要求创意产品的所有创造投入都要达到和超出一般流水线上的熟练水平,才能生产出合格的创意产品。这样的创意行为才是经济学家所说的增值生产功能。在这种可增值的生产关系中,如果要得到具有商业价值的产出,每个生产投入必须到位,或是生产行为至少达到精通或是超出精通水平。同时,同等水平的创意产品之间也会因为消费者的习惯、偏好而做出选择,横向复杂性激发了产品种类多样性。因此,对于创意产品这一复杂的混合体进行投资,需要充分估计由不确定性带来的投资风险。
3、创意产品的成本难以确定
创意产品的产生大多是无形的脑力劳动创新的结果,劳动的消耗和产品的成本很难确定,按照制造业产品的成本加成法无法确定创意产品的市场价格。创意商品的特殊性决定了在为其定价时,不能按照普通商品那样简单套用“成本+利润”的方法。创意商品的价格中包含了很多超额利润的预期,超额利润包含了创意开发所承担风险的回报。
并且,由于创意产品的创新性,只有少数人或者企业才能作为市场的提供主体。因此天然地具有独家垄断的性质,创意持有者通过法律等有关措施得到垄断地位,获取垄断利润。因此,创意产品的价值很难沿用衡量一般商品的量化尺度来简单加以度量。由于创意企业拥有绝对垄断创意,在垄断供给的条件下,购买方在创意市场的交易价格谈判中处于信息劣势,创意产品的价格偏高就不足为奇了。
4、知识产权评估的不确定性
信息经济时代,在创意产品的定价中,品牌、声望、名气、口碑等无形资产的价值往往起决定性作用。创意产品品牌具有较大的无形资产价值,但是这种价值的衡量具有很强的主观性和不确定性,为创意产品价格的确定带来了一定的难度。文化创意及知识产权价值评估具有不确定性,并会随时间的变化而波动,且这种波动目前还无法在文化创意企业的财务报表上明确体现,再加上文化创意企业创业之初营业额低,且无法预期未来的运营收益作为还款保证,使投资风险更加不易控制。由于知识产权,能不能作为质押或担保品,或者说在什么条件下可以作为质押或担保品,目前在界定和评估方面没有统一的标准,使得资金供给方有关债权充分保障的要求无法满足。
二、文化创意产业的融资困境原因分析
从企业方面来看,从事创意产业的企业大多属于中小企业,由于企业天然的弱质性,造成融资的困难:
第一,大多数创意企业普遍规模较小,注册资本低于50万元。企业资产主要是知识产权和品牌价值等无形资产,机器设备等有形资产比重很小,因此可用于抵押的资产很少,因而无法满足银行发放抵押贷款的要求。著作权(版权)是基于作品的创造完成而自然产生的权利,不是基于国家授予而享有的权利(如专利权和商标权),因而也没有政府主管部门负责著作权的质押登记。因此,著作权(版权)不能作为质物为贷款做质押担保,其融资无法沿用专利与商标的质押融资模式。
由于目前银行对于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能否抵押给银行、项目的市场价值如何得到银行认可、银行怎样规避贷款风险等问题,需要有权威的评估机构。目前,对创意企业的知识产权或项目的市场评估,缺乏合法、公认的评估机构,是创意企业难以获得充分的银行信贷支持的关键原因。
第二,多数文化创意小企业均以几个合伙人出资的模式发起设立,有些甚至是以个人工作室冠名的微小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这类企业大多数因某个项目而设立,单项成本支出占比高。如以拍摄剧作的小企业为例,有些小场景剧作聘请演员特别是名演员的人力费用是最主要的成本支出项目,而有些大场景剧作则外景费用可能是最主要的成本支出项目,商业银行难以对项目成本进行准确估算和监控,导致不敢介入该行业的融资服务。
第三,创意项目的政策性风险大。政策性风险既包括作品的主题思想、政治导向、价值观,以及取材、选材等方面因素,还受到市场潮流左右。比如,当政府提倡和谐社会或安定团结的时候,警匪片就会受到控制,等等。创意作品由于不能通过政治审查而难以收回成本。
从金融机构方面来看,就直接融资方式而言:
第一,我国对公开发行股票、企业债券等直接融资方式管理十分严格,准入条件十分苛刻,大部分创意企业由于规模小、知名度不高,信用等级较低等条件达不到要求,不能满足在资本市场筹资的资格和条件。
第二,间接融资也面临重重困难。我国目前还没有专门针对中小企业贷款的金融机构,而对于现有的商业银行来说,中小企业对资金需求的特点加大了银行的实际成本,因为每一个中小企业的要求的贷款数额比大型企业少,但程序和大企业没有大的差异,同时其贷款的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又比大企业高,导致银行工作量大大增加,但实际收益却下降,以盈利为目的的商业银行缺乏为中小文化创意企业服务的动力。
因此,由于具有在形成过程、需求、产品复杂性以及知识产权评估等方面的不确定性,文化创意产业是典型的高风险投资行业。对业者而言,好的创意有可能因为缺乏资金而难以面世,也可能因为后续资金的不足而胎死腹中;对金融机构来说,创意产业的高风险特质以及处于初创期的多数为中小型创意企业的行业特点,都使得文化创意企业不可能成为银行信贷的宠儿,追逐资本利得的信贷资金也很难主动为文化创意企业提供资金支持;风险资本以“高风险-高收益”的投资为要旨,但又常常苦于有价值的潜在投资项目搜寻成本太高。一方面,社会资本与投资项目之间存在着信息的不对称和缺失,这需要政府从中修补信息连接的通道;另一方面,文化创意产品的外部性问题也只有政府才能提供解决的方案。
三、政府的角色
1、以政府资金作引导,以金融产品的形式实施商业化运作,集聚银政多方资源,为当地小企业低成本、高效率融资开辟渠道。
推出文化创意企业集合信托债权基金产品,对社会资金的投放加以引导,并将政府扶持资金由无偿扶持变为有偿扶持,引来其他众多资金流,合理地发挥杠杆作用,实现政府财政扶持资金的有效放大;实现政府扶持资金、投资管理公司、信托公司、银行、担保公司、风投公司的多力合一,最大限度地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缓解优质中小企业发展的融资压力。
通过与企业合作,吸收民间资本,借助集合信托优良的制度设计,少量财政科技经费被当作股本金放大数倍,市场各方风险收益共担,社会资金踊跃参与。特定信托的灵活优势被充分发挥出来,根据不同市场主体的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能力,利用信托形成不同的风险承担机制,向不同的人转移中小企业融资风险;通过信托按受益权不同设立多层次结构,实现与风险相对应的利益分配。
2、营造良好的投融资环境,加强政府、企业、金融机构、社会资本之间的联系与合作,适时推出鼓励和扶持政策。
设立文化创意产业专项扶持资金,用于支持省内创意产业园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和经认定的重点文化创意企业的发展,采取贷款贴息、补贴和奖励等多种方式予以资助。鼓励设立个人或合作制的设计室、创作室、咨询公司、策划公司等中小型创意企业,允许以版权、商标、品牌、技术、科研成果等无形资产作价参与组建创意公司,适当降低初创小企业注册资本门槛。
完善中小文化创意企业融资担保机制,拓展文化创意产业融资渠道,鼓励金融机构向文化创意企业提供贷款,创新贷款方式,如无形资产质押,充分发挥各商业银行信贷资金对创意产业发展的支持作用,加大对创意产业的信贷投入。创新投融资工具,鼓励文化创意企业上市,充分发挥市场与资本的力量,鼓励引导民间资本设立风险投资机构,实行市场化的投融资运作模式。
加强对创新资金的支持引导,从税收优惠、财政补贴、贴息贷款、工商注册、费用优惠多个方面直接或间接减轻文化创意企业的资金成本。鼓励各类创业资本投资中小型文化创意企业或项目等。加强资本运作,借助多种资本运作方式,通过发债、上市等筹集发展资金,借助适合的商业发展模式扶持企业做大做强。为文化创意产业领域提供更多的风险资本和创投基金。制定政策支持体系,包括投融资政策、财政政策、税收政策、产业政策等。在产业发展初期和中期,通过制定投融资政策推动产业与资本的融合。
研究和制订符合文化创意产业规律的各项政策,落实区域性税收优惠政策,完善财政扶持政策。鼓励文化创意产业投资,通过知识产权贷款贴息、支持企业上市融资、政府采购和政府专项资金补贴等形式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题。完善產业财政资金支持体系,完善重大引进项目的财政跟投机制。拓宽投融资渠道,建立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利用政府资金引导、银行贷款筹资、民间资本投资、上市融资等多种途径,实行多元化投资。政府出面组织文化创意产业的技术培训,帮助培养出优秀的产业人才。政府出资介入文化创意产业研究,解决产业发展初期研究和开发投入小的问题。
3、组建专门的机构,或者在现有的文化创意产业职能管理部门中专门设置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建立投融资体系的职能,强化政府对文化创意产业投融资体系的服务和引导功能,管理产业投资项目,为文化创业企业提供创业辅导、融资、技术服务及平台的搭建等专业化服务。
参考文献:
1.余晓泓:美国文化产业投融资机制及启示,改革与战略,2008年第12期
2.李向民、王萌、王晨:创意型企业产品特征及其生产决策研究,中国工业经济,2005年第7期
3.胡晓鹏:基于资本属性的文化创意产业研究,中国工业经济,2006年第12期
4.厉无畏著:创意产业导论,学林出版社,2006年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