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龟记

2012-04-29 00:44周海亮
金山 2012年6期
关键词:龟壳心安苍蝇

周海亮

与友人经过花鸟市场,见有小龟在卖,龟壳微红,龟眼黑亮,龟爪金黄,煞是喜人。

我蹲下来看,随口问,多少钱一只?答,五十块。这才有些后悔,倒不是心疼钱,而是我一直养不好宠物。花鸟虫鱼,喜欢归喜欢,但它们一到我这里,时间稍长,便无精打采,死伤惨重。忙寻个借口,今天没带钱。想不到朋友马上站出来,票子抖得哗哗响。我有!小龟于是到我家。

尽管悉心照料,小龟还是渐渐失去龟的风采。喂它鱼虾,偶尔择一口,像吃中药般费劲;喂它肉,喂它龟食,根本不予理睬。几个月过去,龟壳颜色不再鲜艳,眼神也开始黯淡。想,假如小龟继续在我这里生活,哪天有个三长两短,便是犯下罪过了。于是决定将它放生。

选个阳光明媚的日子,带上小龟,直奔市郊山脚处一个池塘。池塘不大,有蒲,有苇,有鱼,还有龟。蒲和苇为土生土长,鱼龟则多是人们放生所至。有人买鱼买龟,不为饲养,只为行善;也有如我这般,不忍看它死于己手。池塘边,繁花似锦,绿树成荫。

刚把龟放进池塘,便晃来一个垂钓者。垂钓者无视我的存在,拉开架势,甩出钓线,然后,悠哉悠哉地为自己泡了一壶功夫茶。

怎么能在这里垂钓?我提醒他说,这里的鱼多是放生的。

他说,现在无鱼咬饵,怎么能肯定我钓上来的鱼一定是别人放进去的?

——看来,今天我遇到的,是一个刁民。

那也不行啊!我只好继续提醒他,瓜田不纳履,李下不整冠,你懂不懂?去别的地方钓鱼不行吗?

当然行。他说,可是谁规定不能在这里钓鱼?法律吗?市规吗?

问题是,万一你钓上放生的鱼怎么办?

带回家吃掉啊!他说,既然他们把鱼放生,那么,鱼就不再属于放生者而属于大自然了,对不对?我从大自然里钓的是鱼又不是大熊猫,这不犯法吧?

——看来,我遇到的不但是一个刁民,还是一个难缠的喜欢狡辩的刁民。

难道你没有一点敬畏之心?我说,万一你钓上乌龟怎么办?也把乌龟杀了?

你的意思是杀鱼可以,杀乌龟就不行?他说,这叫什么逻辑?再说什么叫敬畏之心?假如我敬畏蚊子和苍蝇——别说这不可能——是不是我就可以指责你杀死我放生的蚊子和苍蝇?是不是我就可以对全世界宣称:打死苍蝇和蚊子是不对的!对不对?你敬畏的,不一定就是我敬畏的;我敬畏的,也不一定就是你敬畏的。所以你要谈论敬畏,最好去找有相同信仰的人谈。跟我谈,对牛弹琴了。

说着话,有鱼上钩。收线下网,好家伙,一条足足三斤多重的红鲤鱼。你也喜欢钓鱼吧?垂钓者一边将鱼从鱼钩上摘下,一边说,你在河里、在湖里、在水库里,甚至在大海里钓上来的鱼,又怎么能肯定不是被别人放生的呢?那怎么办?不钓鱼了?不吃鱼了?

我哑然。我喜欢钓鱼,也喜欢吃鱼。我不能肯定那些钓上来的鱼和吃到嘴里的鱼是不是经过放生的。可是看着那条鱼在他的手里挣扎,还是心生恻隐。于是跟他商量,我买下这条鱼,然后把它放了。

伪善!他说,就算我收了你的钱,就算你放掉它,它肯定还会被第二次钓上来。那时谁来救它?你肯定不会,因为你看不到。因为你看不到,所以你心安,是不是?同样的道理,你放生的龟呢?假如哪一天它被钓上来,送进饭店,被杀死,变成菜肴,那么,最初的凶手是谁?当然是你。可是你仍然心安,因为你看不到。不过,无论你是否看到,你都是凶手。你决定了它的死亡,而不是捕龟者、厨师或者食客……

可我是为它好才将它放生的。我急忙辩解。

为了它好?那你为何不在买来的那天就把它放掉?你放它,是因为它越来越蔫,于你再无用处。假如每一天它都充满活力、可爱机灵,你舍得放?

我彻底无语。我不得不承认,我之所以放掉它,不仅因为我怕它死于己手,还因为我对它早已厌烦。

——我怕它死于己手,于是“嫁祸于人”。这于我,是开脱;这于它,没有任何用处。

——当它不能给我增加快乐,我便将它抛弃。有时候,放生等于抛弃。而抛弃,等于死亡。

夜里,梦见自己变成小龟。池塘里,池塘外,危机四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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