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书豪与巨星的政治经济学

2012-04-29 00:44肯尼斯.罗格夫
海外星云 2012年7期
关键词:林书豪高薪执行长

肯尼斯.罗格夫

一如已故的芝加哥大学经济学家罗森(Sherwin Rosen)所称,全球化和传播科技的改变使得巨星经济在各个领域中日益重要。运动和娱乐圈肯定是如此,但企业和金融界也不遑多让。

NBA的平均年薪是500多万美元。事实上,林书豪80万美元的薪水算是NBA二年级生的“底薪”。林书豪的身价想必很快就会暴涨,而球迷也会鼓掌叫好。 但这批球迷中有很多人几乎肯定会认为,《财富》(Fortune)杂志500大企业的执行长所拿的薪水高得离谱,他们的薪资中位数差不多是1000万美元。假如明星级篮球员的反应比对手快零点几秒,没有人会不平地说,他打一场比赛比5位工人在工厂里做一年所赚的钱还多。但假如金融交易员或企业主管,因为动作比对手快一点点而拿到高薪,民众就会质疑他不够格,或者更糟地把他看作贼。

经济学家很久以前就研究过各领域的巨星经济学,也就是少数个人的决定可以对公司产生巨大的影响,所以他们才可贵。但对于各国所能容忍的所得差异度,这方面的政治经济学研究始终空白。 当然,民众对于职业运动和娱乐圈以外的巨星薪酬感到不满,有一定的道理。在某些金融领域,这种情形格外明显,因为它基本上是零和游戏,有人赚就有人赔。有的领域像科技业的乔布斯,则可说是在追求真正的创新与质量,而不是只会请律师和说客去捍卫垄断的地位。

球迷容忍天文数字的运动收入是因为把球员当榜样吗?有很多人肯定是,但拿高薪的运动名人并非全都是模范公民,球员遭到逮捕的事屡见不鲜,罪名从非法持有毒品与枪械到家暴不等。回到球场上,严重的暴行也时有所闻。想想在2006年的世界杯足球赛中,齐达内著名的头捶事件。以NBA本身来说,明星球员阿泰斯特由于在比赛中跳进观众席,并跟挑衅的球迷起冲突,使他在2004年的剩余球季遭到了禁赛。

此外,运动队伍对于政府的游说肯定不输任何一家大企业。在大部分的国家,职业运动都是立法保障的垄断事业,顶尖队伍可以在主场城市取得免费的场馆和其他优待。大家应该要记住,林书豪的故事是源起于一场重大的劳资争议。NBA的亿万富豪老板和百万富豪球员,在联盟将近40亿美元的年收入上谈不拢,而这比许多小国家的国民所得还要高。林书豪已经带来了巨大的文化冲击。尽管担任企业执行长的仍是凤毛麟角,但随着亚裔美国人持续在其他方面打破藩篱,这些崛起的巨星将同样受到喝采。

(戴至中译)(编辑/草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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