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电子垃圾处理调查

2012-04-29 19:46黄晓南
北方人 2012年7期
关键词:处理费垃圾日本

黄晓南

随着手机、电脑等电子产品在各国更新换代的速度不断加快,电子垃圾已经成为环境和健康的巨大隐患。这些让人头疼的垃圾该怎么解决并且变废为宝,成了各国政府面临的难题。而让人忧心的是,一些发达国家在回收利用之余,还会将大量电子垃圾出口到发展中国家,并将此作为解决电子垃圾的办法之一,给发展中国家制造了更大的环境难题。

非洲不再做发达国的垃圾场

“这两年家电更新换代很快,用坏的电器不知道如何处理,只能当垃圾放在后院。”居住在内罗毕的简·旺葛指着后院围墙下堆放的旧冰箱、洗衣机、热水器和电脑显示器,很是头痛。

旺葛遇到的难题只不过是非洲电子垃圾问题的冰山一角。联合国环境署下属的《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简称《巴赛尔公约》)秘书处今年2月发布调查报告显示,贝宁、科特迪瓦、加纳、利比里亚和尼日利亚五个国家每年产生大约100万吨电子垃圾。而发达国家对于这些垃圾的产生“功不可没”。

《巴赛尔公约》秘书处的报告称,2009年加纳的进口电器中大约七成是二手货,其中一半因无法使用而作为电子垃圾被抛弃;尼日利亚2010年的进口二手电器有85%来自欧洲国家。联合国环境署非洲区副代表德斯塔·梅布拉图不无遗憾地承认,非洲大陆正成为发达国家丢弃废旧电子产品的巨大垃圾场。

让人更加不安的是,非洲地区过去10年的个人电脑拥有率上升了10%,而手机拥有率则翻了一番,这势必导致在未来产生大量电子垃圾。

由于缺少足够的收集和回收设备,加之相关法律存在漏洞,非洲绝大部分电子垃圾都存放在露天垃圾场、荒地甚至河滩海滩等地点。电子垃圾中的铅、汞、镉等重金属和燃烧产生的二口恶英等有毒有机物能渗入空气、土壤和地下水,严重威胁当地环境和居民健康,甚至引起癌症、皮肤病等疾病。

对此,一些非洲国家已经从立法和商业回收利用等方面,采取了应对措施。像尼日利亚在海、陆、空加强预警系统,对电子垃圾“严防死守”。一旦港口预警系统发现并确认运送电子垃圾的船只出现,这些船只将被阻止进港并原路返回。

加纳政府则全力“疏导”国内已经存在和正在产生的电子垃圾,目前已经和国内主要手机维修厂商多次磋商,以协调和管理如何回收利用废旧手机。未来还将统一修建正规的回收站,让原本各自为战的小商贩放弃传统的焚烧做法,用更环保的方式从电子垃圾中回收铜、塑料等可再生材料,还能带动相关就业。

而肯尼亚在加强电子垃圾处理的相关立法之外,还在其最大的港口城市蒙巴萨成立了“东非电脑回收公司”,直接在港口对电子垃圾进行处理。

《巴塞尔公约》执行秘书凯瑟琳·佩里认为,只要政府在政策和财政上给予足够支持,回收电子垃圾会成为回报丰厚的新兴产业。尼日利亚环境部常秘默罕默德·巴沙尔认为,电子垃圾问题既是威胁,也蕴含机遇。“对于住在城市的弱势群体而言,他们既可能受电子垃圾的毒害,也可以从回收电子垃圾中获得经济收入,并且改善当地的自然环境。”

加拿大立法保障电子垃圾处理

“空墨盒是这一年积累下的电子垃圾,一直放在车库,不敢也不愿让它们侥幸随同生活垃圾进入垃圾掩埋场,”在温哥华一家“伦敦药店”超市的电子产品区,《国际先驱导报》记者见到一位市民把一兜用完的激光打印机墨盒交给收银员,“再说,在温哥华的各社区都有电子垃圾回收点。送一趟,并不太麻烦。”

加拿大最近几年才开始提倡回收电子垃圾,之前也是泛滥成灾,中小型企业和消费者回收废旧电脑都不太积极,因为他们必须要使用自己的设备,自己清理硬盘、打包电脑,自己运往私人或市政回收站点。相比之下,很多人认为将这些电子垃圾放在门口的垃圾箱省时省力又省钱。

加拿大环境署早在2008年的一份报告中就指出,加拿大每年埋葬或焚化15.8万吨弃用电脑和电子设备。这个数字在2010年增加了3倍之多。为此,加拿大的一些省市颁布禁令,以避免电子垃圾混进生活垃圾进入垃圾掩埋场。立志在2025年成为全世界最“绿色”城市的温哥华,2011年对电子垃圾另类处理做出严格规定,把电子垃圾混进生活垃圾的事主处以至少50加元(1加元约合6.32元人民币)的罚款,外加交付清理分类所产生费用的50%。

目前,包括安大略省在内的8个加拿大省份已经开始实施具体立法,转化处理某些专门类型的电子垃圾。在不列颠哥伦比亚省里士满市较大规模的电子垃圾回收中心门口,堆积着许多看上去还很新的大彩电和许多电脑显示器,一位年轻的工作人员对本报记者说,这些电子垃圾中,大部分经过修理和做新后还可廉价卖出,实在不能再使用的就会被送到郊外的一家大型处理厂,进行拆装处理,分离出可再使用的部件,最后将最终废物焚烧掩埋。“当然,也有相当一部分电子垃圾会被出口到包括中国在内的许多发展中国家和地区。”

如今,政府已将一些慈善机构、当地市政回收中心、零售商店等纳入电子垃圾回收点。而支持这些电子垃圾的管理和运营的资金,则来自于消费者在购买电子产品时交付的“环境处理费”。

“环境处理费”是根据每件电子垃圾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实际费用,并保证回收企业能得到一定利润的回报而设定收费标准。其中电视和显示器的“环境处理费”最高。消费者如要购买一个29英寸以下的电视或显示器,需交付9加元的“环境处理费”,而如要购买29英寸以上的电视或显示器,则须交付31.75加元的“环境处理费”。

电子商品零售商必须每月向政府授权的电子垃圾管理公司缴纳从消费者收取的“环境处理费”。而管理公司须确保这笔资金百分之百用于电子垃圾的回收、运输、处理及为提高公众环保意识的宣传费用等。

日本生产时为回收做好准备

“在日本,搬家是件费心费力又费钱的事,尤其是淘汰电器的处理问题。”面对日本家电、手机、游戏机等各种家用电子设备极快的更新换代速度,家住东京的谷慧小姐这样告诉《国际先驱导报》,“因为根据日本垃圾分类和回收要求,乱扔废弃电器是违法行为。”

1998年,日本立法通过“家电回收法”,规定空调、电视、冰箱、洗衣机4种家电是回收利用的对象,2009年追加了液晶等离子的平板电视机和衣服干燥机。

本报记者所在的东京都涉谷区规定,市民家中废弃家电可由购入的零售店回收,也可在新购家电时向零售店铺提出旧家电的回收要求。一般来说,处理废弃家 电需要支付一定费用,包括回收利用费和上门服务时的收集搬运费。处理家电时,市民先通过家电商店或邮局购入“家电回收券”,之后将旧家电直接从邮局寄到回 收机构,也可以拿到制造商指定的回收场所,或者在交纳一定运费后由专业机构上门回收。以涉谷区家电回收利用费的基本标准为例,空调为2625日元(100 日元约合7.75元人民币),平板电视机根据大小规格,1785日元-2835日元不等。

在日本,手机更多由手机店负责免费回收。日本主要手机通讯运营商、手机制造商组成了“手机回收网”,可供选择的手机处理点包括手机专卖店、手机厂家 和一些便利店。比如,日本第三大手机运营商“软银”在全国大约1300个店铺设置了“手机回收箱”。为确保个人通信隐私,软银还于2004年在专卖店引进 了“手机破碎机”,当着用户的面把手机物理破坏后再回收。

日本还把回收利用电子垃圾的“手续”推进到生产阶段。家电制造商在生产环节就要在各种零部件和材料上标注材料成分、解体顺序、拆卸方式等细节,以利于今后的回收利用环节。

不过,日本电子垃圾回收体制并非完美无缺,其中最让人诟病的是日本大量的电子垃圾以二手货名义,非法流入中国等发展中国家,对后者一些地域的环境带来严重破坏。早在1993年,日本就加入了防止有害废弃物非法跨境移动的《巴塞尔公约》废弃物进出口。但是日本外务省网站数据显示,2010年,日本根据 《巴塞尔公约》精神制定的国内法框架下出口的特定有害废弃物为24万吨,进口仅3万吨。而据日本国内一些环保组织估计,以各种不合法手段出口的日本电子垃 圾恐怕数量更为庞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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