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嘉国
本文拟从研究国企与人民的关系出发,对当前一些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提出自己的看法。
一、国企与国家
国企是当代中国国运所系。
从中国历史上看,中国搞了几千年封建私有制,并没有搞出一个平安发达的社会。据历史学家统计,中国几千年历史中,真正比较安定的只有几百年,长时间都是战乱不断,不断上演着一个王朝推翻另一个王朝的把戏,人民总是生活在水深火热中。何也?封建私有制是最根本的根源。地主阶级和农民阶级斗争,成了推动古代中国历史发展的根本动力。我国古代的思想家早就看到了这一问题,比如在《文韬武略》中,吕望对周文王说:“天下非一人之天下,乃天下之天下也。同天下之利者则得天下,擅天下之利者则失天下。”孟子也提出过“君轻民贵”的民本主义思想。这些思想,在现在来看,也是很先进、很科学的,但在封建私有的社会环境里,这些思想只能昙花一现。
1840年第一次鸦片战争以来到1949年的百年间,中国又在封建私有制的基础上,学日本、学西方,“师夷之长以制夷”,发展资本主义私有制经济。可刚刚有些发展,“老师们”就打进来了,甲午海战北洋水师灰飞烟灭,八国联军蹂躏中华,日本侵华祸害中华14年,中国演变成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人民处在水深火热之中。
历史的经验证明:私有制,无论是封建私有制,还是资本主义私有制,都救不了中国、兴旺不了中国。不了解和不承认这一点,就不能说是正确地了解和理解了中国!
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经过28年流血牺牲、艰苦奋斗,建立了新中国。在政治上,建立了以人民当家作主为核心内容的国体和政体;在经济上,建立了以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等公有制经济为主体的、比较完整和独立的国民经济体系。经过改革开放,中国形成了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短短60余年,中国经济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大变化:我国经济规模已居世界第二位,国防实力大为增强,人民生活水平极大提高。从衣食住行等关系人民切身利益的方面考察,可见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即使是在偏僻的农村,依然可见城市的流行色;人们饮食质量大为改善,饮食品种更加多样化;农民居住条件大大改观,大多数农民建了新房子,冰箱、彩电等日常家电用品进了农家,电视、手机通讯、固定电话基本普及;在中国山区、丘陵面积居多的条件下,大多数村通了公路,汽车可开到家门口,活跃了农村经济和人员交往,城乡差别进一步缩小。我们用60余年时间,完成了资本主义国家几百年的发展历程,13亿人初步实现了小康,中华民族真正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这是中国几千年历史未有之大变化,不能不说是一个奇迹。
公有制经济是中国立国之本。经济独立是国家独立的基础。从1840年以来,中国发展的历史经验证明:在代表剥削阶级利益的国家政权主导下,在西方资本主义经济、政治、技术、军事占优势地位的条件下,试图通过发展私有制经济来拯救国家,只是一种幻想。因为西方资本主义不可能允许你有独立的经济体系。只有推翻剥削阶级的政权,建立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的国民经济体系,才能实现国家经济的独立,从而保证国家的独立。因为一个经济文化都十分落后的国家,如果只靠私人积累,实现现代化只是一个梦想,必须依靠国家的力量、政权的力量、人民的力量,建立起人民共同占有的现代工业。
从历史的角度看,为什么有了以国有企业为核心的公有制经济,我们国家就能得到快速发展,国强民安呢?我们是否可以得到这样一个规律性的认识:公有制经济反映了社会发展的方向与出路,中国选择了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的社会主义道路,是中国社会发展之幸。60多年的发展事实证明:国有经济与国有企业,是中国人民与国家的命运之所系。分析新中国成立60余年的经济发展,离开了国有企业,是得不出任何正确结论的。
二、国企与国人
国企与国人,是血肉相连的。
我国的国有企业,是全民所有制企业。从性质上讲,它的最终所有权是属于全体人民的,这在宪法上有明确的规定。有的人认为,说国企是全民的,我手头没有任何凭证,也没有对国企行使过任何权利,怎么能说国企是全体人民的呢?也有一些经济学家蛊惑人心地提出,要把国企私有化、股份化,坚称“这是国企改革的方向”。这就把国企与国人的关系尖锐地提出来了,不能不作一些分析和研究。
国企是人民勒紧裤腰带建设起来的。我国的国有企业,除没收官僚资本外,是在外敌威胁、内部贫困的条件下建设起来的。全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节衣缩食,勤俭节约,在城市实行低工资、在农村实行高积累的政策,一步一步搞起来的。据统计,从1950年到1980年,我国农民为现代化建设贡献了40余万亿人民币,城市职工月均几十元工资,持续了30余年。毫不夸张地说,中国的国有企业,是全国人民的血汗钱建设起来的,它和西方官办企业根本性质不同,人民天然具有资产的主人地位。它解决了生产的社会化和私人占有生产资料之间的矛盾,由组织起来的工人群众对企业进行管理,实现了由物控制人到人掌握和利用物的转变,适应了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历史性飞跃。认清中国国企发展的这一历史,对我们认识中国国企的性质、地位和作用,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国企是人民实现经济上平等的基础。国企是全国人民的,就如同土地、矿山等各种资源是全国人民的一样,不能由现在的人每人分一块。如果以现在的每人平均分一份,而这一份又可以自由买卖,那用不了多久,强取豪夺、两极分化、社会动荡、起义造反、外敌入侵将迅速重演。我们现在13亿人口把全部家当分光,表面上看是平等了,那子孙后代又分什么呢?因此,社会只有组织起来,共同占有、管理和使用国家资产与资源,造福于人民自身,才能逐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人民的共同富裕。在我们国家,建立了从乡镇一级到中央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最高权力机构,选举和决定各级政府机构的工作人员,在政治体制上保证了人民当家作主、管理全国所有资产、资源的权利。
国企是实现人民民主的根本条件。有些思想家,成天把“民主、自由、博爱”挂在嘴边、写在纸上,并声称“唯有私有制才能实现这些”,因此,拼命鼓吹私有化。然而,历史的经验却一再向我们表明:没有经济上的平等,一切都是空话和谎言。在私有制条件下,穷人能向富人讲民主、自由、博爱吗?美国的工人能向华尔街的资本大鳄们讲民主、自由吗?99%对1%“占领华尔街”运动,不是被军警宪特一股脑儿给镇压下去了吗?因此,私有制给不了人民的民主,只是给了资本家的民主、有钱人的民主。以美国为例,竞选一个议员、一个州长、一个总统,没有钱行吗?所以,私有制基础上的民主,只能是也必然是有钱人的民主、富人的民主。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却为人民在经济上的平等给出了现实的答案。改革开放前,我们搞以公有制经济为主,全国绝大多数人靠工资、靠种地获得收入,大体是平等的。在一方面要随时准备反击帝国主义侵略,另一方面要大规模进行经济建设历史条件下,全国人民意气风发,勒紧裤腰带,在20多年时间里,建设起了独立的、比较完整、门类齐全的现代工业体系,卫星上天,原子弹爆炸,核潜艇下水,奠定了中国在世界上的大国地位。而在这一历史时期,劳动人民的社会地位是崇高的,整个社会崇尚的是“劳动光荣,劳动者光荣”的社会风气。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实行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方针,为中国经济注入了新的活力,上亿农民进城打工,或融入城市,或回乡创业,逐步获得发展经济的自主权。这是中国经济发展史上值得大书特书的一笔。目前,我国已形成了公有制经济、民营经济、外商经济三足鼎立的格局,而由于国有经济在一些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占控制地位,能在总体上影响和带动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规定着整个经济的发展方向。因此,多种所有制经济并存,在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和经济制度大框架的条件下,并不能改变人民对国企和国家资源占有的权利,而正因为能占有国企和国家的资源,所以,在多种所有制经济并存的环境里,人们依然能够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的权利,共享改革开放的成果。
三、国企与民企
国企与民企,是命运相连的共同体,而不是相互对立的主体。
我国的民营企业,是在党的改革开放政策指引下,在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一统天下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也就是说,先有国企,再有民企。为什么要发展民企呢?是由我国特殊的国情和社会发展阶段决定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前,我国在人民勒紧裤腰带的情况下,虽然建成了比较独立完整、门类齐全的现代工业和国民经济体系,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但在大一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一方面企业成为政府机关的附属物,国家计划的被动执行者,积极性和创造性受到极大的压抑,人民收入水平普遍很低,社会消费能力严重不足;另一方面,社会新就业人口大量出现,国企和集体企业的容纳能力有限,改革公有制企业,发展民营企业,就成为现实的政策选择。
我国民营经济的发展,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改革开放初期,以“个体户”为主的民营经济形式,主要是在流通领域做一些拾遗补缺的工作。第二阶段是20世纪90年代前后,在中央政策的支持下,一大批党政机关干部、国有企事业单位的人员下海经商办企业,提升了我国民营经济发展的水平,奠定了我国真正意义上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第三阶段是党的“十五大”至今。党的“十五大”“十六大”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提出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各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论断,明确了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就为民营经济的发展扫清了理论、政策方面的障碍,开辟了民营经济发展的新境界。在这一阶段,全国数十万家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破产重组,改组改造为民营企业,成为我国目前900多万家民营企业中的骨干力量。
从这个历程可以看出:我国的民营企业不是在同国企的竞争中发展起来的,而是在国有企业的支持和帮助下发展起来的,甚至直接由国企改组而形成的。这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国家在采取一系列优惠政策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时候,国企承担了大量的改革成本,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国有企业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贡献率都在70%左右,为国家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提供了财政基础;二是由于历史形成的原因,无论是由国企、集体企业转制的民营企业,或是新建的民营企业,技术和产品来源大都源自国企,在产业供应链上,大多处于国企的配套地位,依赖国企发展而发展,呈现国企倒一个、民企倒一片的景观;三是国企为民企培养和输送了大批管理人才、技术人才和生产一线技工。我们调查了一些做得比较成功的民企,其高管大都具有国企的背景。这就说明,民企是在国企改革、收缩的过程中发展起来的,国企帮助和支持了民企的发展,民企的发展又做大了国企发展的工业基础,两者相辅相成,合作共赢。因此,把国企和民企对立起来的观点,是没有根据的。
我国现在基本形成国企、民企、外商投资企业三足鼎立的格局。据2010年统计,全国国有工业企业20 510家,总资产25万亿元人民币,主营收入20万亿人民币,利润1.5万亿元人民币,职工1 800万人,控制了如国防军工等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行业和关键领域。
民营企业903.4万户,注册资本(金)22.85万亿元人民币,个体工商户3 601.13万户,资金数额1.5万亿元人民币,创造了全国60%的CDP、50%以上的税收,提供了地方政府80%的财政收入,就业人数分别为7 000万和7 600万。
外商投资企业72.6万家,累计利用外资1.12万亿美元,提供了大约22%的税收、28%的工业增加值、55%的进出口、50%的技术、约4 500万人就业。
我国民营企业数量多、基数大,但大多属中小企业,全国规模以上工业民营企业平均雇员10人、注册资金50万元左右,主要从事工业初级加工产品和服务业,少数在工业领域有突出表现。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统计,按2级分类标准分类的39个行业中,国有企业产值比率超过30%的只有9个行业,而外资企业产值超过30%的行业有16个,比例高达41%。这就是说,从总体上判断,民营企业重点是制造类民企,是在国有企业与外资企业两大力量中发展起来的,中国的民营企业既没有强大到与外资企业、国有企业竞争的地步,更没有形成一支独立的经济力量,而是处于为国企、外企配套的地位,对国企和外企均构不成明显的竞争关系。
从鸦片战争以来中国经济发展的历史看,在西方经济技术占优势的条件下,民营经济很难成为一支独立的经济力量。见之于拉美国家现代化的历程,凡效仿西方实行私有化的国家,其经济命脉基本都被外国资本控制,本土私营企业只能依附于外资企业,生存艰难。在我国则不同,由于有强大的国有企业与外资企业竞争,为民营企业的发展创造了巨大而自由的发展空间,而民企与国企千丝万缕的联系,又为民企在参与市场与国际竞争中增加了砝码,民企完全可以在市场竞争中发展成“航空母舰”。
从上述分析可知,国企与民企,从根本上说,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者,是在中国特殊历史条件下的产物,根本目的都是为了促进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实现富民强国的伟大目标。因此,国企和民企的发展壮大,都是中国人民之福,把国企、民企对立起来,非此即彼,是完全没有道理的。
四、国企需要改革
国企现在存在不少问题,贪污腐败、高管高薪、利用垄断地位提高福利等,不断受到社会的诟病和批评,其中不少批评是有道理的。这是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必须通过深化改革来解决。
首先,我们应该分清楚,国企的问题,从性质上而言,是管理的问题,而核心是所有者不到位。这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从国家管理的层面看,国家管理国企的权力在政府,而不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这就容易造成国企成为政府机关的附属物,形成国企负责人与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互相输送利益的漏洞。加之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怎么管理国企,这是一个不断探索的事情,问题在所难免;二是国有企业在管理体制上,实行政府委托少数人经营的方式,所有者更是缺位,国企的董事会、监事会等于悬在半空中的管理层,落不了地。因此,解决所有者到位的问题,应成为深化国企改革的重要方向。
在国家层面,按照我国的政治体制,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应对国有资产行使最终资产所有者权利,省、市级人民代表大会应对本地区国有资产行使最终所有者权利。建议在全国和省市级人大常委会设立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其职责为:讨论和审议国有资产布局和结构战略调整的方案,讨论和审议国有资本投资方案,审议重大国有资产重组、收购、兼并和交易项目,并由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监督同级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的工作。把国有资产投资和管理的决策权交给全国和省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是全民所有制经济在体制上的逻辑要求,体现了人民在经济上当家作主的地位。要明确界定政府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在经营和管理国有资产上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切实解决政府部门有权无责的问题,对政府部门在经营和管理国有资产上出现的重大失误和重大损失,实行严格的问责制,使政府部门谨慎用权,科学用权。
在企业层面,要深化企业领导体制改革,把国有企业经营管理的权利交给广大职工,还权于民。国企的优势在于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紧密结合,劳动者是生产的主人。劳动者成为生产资料的主人,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通过千百万人艰苦奋斗、流血牺牲换来的,体现了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新中国成立以来,我们在对劳动者的态度上,经历了两个极端:一是在改革开放前,提出“工人阶级领导一切”,把劳动者捧上了天,而又没有实际制度落实这些口号;二是在改革开放中一个阶段,又提出“工人群众是雇佣劳动者”,通过买断工龄、转换身份,把国企的“职工”变成了“员工”,“员工”者,雇员之谓也,无形中剥夺了职工是企业主人的地位。这两种态度、两种观点,都是不科学的。工人阶级是国家的领导阶级,确定国家的性质和治理的方略,并不是由工人阶级直接去领导一切。国有企业的职工是以国家主人和全民所有制经济所有者之一这双重身份进入国企的,国企改革,无权也不能改掉职工的企业主人地位。
实践证明:把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权交给一两个人,是一种很危险的做法,很容易导致内部人控制,而把经营管理的权利交给广大职工,实行民主管理,则是比较科学的选择。1984年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的决定指出,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是企业活力的源泉。解放和发展生产力,首先是解放劳动者、管理者,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活企业活力的源泉。我们必须明确,国有资产如同矿山、土地一样,都属全国人民所有,由于社会分工的存在,只能是这部分人使用工业资产,那部分人使用土地资源,再一部分人使用矿产资源等,但并不因此而削弱他们同是国家主人、国有资产资源所有者的地位,只是因为分工的不同,占有和使用不同的国有资产和资源。比如农民通过承包经营等形式,成为土地的主人,既为自己也为社会生产农副产品,这并不改变土地国有的性质。职工成为国有企业的主人,占有和使用国有资产,经营和管理每一个国有企业,为社会生产各种物质产品,满足社会发展物质和文化需要,获得自己的利益,同样不会改变国有企业的性质。因此,改革和创新国有企业的领导制度,必须使所有者归位,确立企业职工具有所有者的身份,有权对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确立职工代表大会在企业管理中的权利地位。
有些理论家总是认为工人素质低,这把椅子靠不得。应当说,经过改革开放这30多年的发展,国有企业职工构成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职工素质也有了很大的提高,实践民主管理的能力也有了很大的增强,只要我们愿意朝这个方向做,就一定能创造出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企业管理模式。
国有企业改革,历经30余年,我们应该获得一些规律性的认识,不能以别国的模式、别国的设想,来规范和改造我们的国有企业,而应从中国的实际出发,从公有制经济自身发展的规律出发,把国有企业改革放到一个科学的基础之上。
(责任编辑:罗志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