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华芳
(福州大学至诚学院,福建福州 350000)
“新课改”视阈下音乐教育观的转变及其对策
刘华芳
(福州大学至诚学院,福建福州 350000)
音乐课程是实施美育的主要途径,“新课改”是建国以来在音乐教育方面普及最广,影响最深的一次改革。这种改革势必推进高校音乐教育改革。纵观我国的传统音乐教学,“新课改”后的音乐教育在课程目标、教学方式、课程内容、教学评价这四个方面都发生了转变。本文以此四方面进行展开探讨,并针对当下音乐欣赏课教学难的现状,提出三个对策。
新课改;教育观;转变;对策;
随着《新课标》的推进及其与之配套的音乐教材在全国范围内的试点实验和普及推广,2011年3月,完成《新课标》的修订工作,至2012年,全国各类学校都陆续把音乐纳入了新课程改革的重点,这次被称为新课程改革的普及行动也是我国建国以来规模最大、影响最深刻、参与人员最多的一次音乐改革运动,新课程改革下的音乐教育观念也逐渐的发生了改变。这种改变势必影响或推进高校音乐教育改革,这种新的教育观具体体现在课程目标、教学方式、课程内容、教学评价这四个方面,笔者试从这四方面展开进行探讨。
在这次新课改音乐教育的浪潮中,改变了以往只把教授学生音乐知识的专业技能作为课程的目标的做法,而转变为注重学生音乐兴趣爱好和音乐审美能力的培养,强调通过音乐教育开发创造的潜力、培养全面、和谐、充分发展的个体。如美国强调开发人的潜力,提供创造和自我表现和享受成功的机会。美国在其《艺术教育国家标准》中提到:“音乐教育能够培养完整的人,在发展个体直觉、推想、想象以及表达和交流能力等方面具有独特的作用”。①我国新音乐课程的总目标是以音乐课程的价值实现为基础的。主要可以概括为情感态度与价值观、过程与方法、知识与技能这三个层面。通过对比,我们不难发现,课程目标都注重学生体验音乐和陶冶音乐情操,都重视音乐创造力的开发和培养。而我国《新课标》的课程目标充分体现了以音乐审美为核心的教育理念。
回顾我国20世纪初的传统音乐课程的教学,主要是以学堂乐歌式的识谱、歌唱为教授的主要内容,在音乐教学中老师处于中心地位,注重灌输音乐知识,这种教学方式被称之为“讲坛式教学”。教学内容往往被分成“割离的块状”,如识谱、歌唱、器乐教学都是老师以单一的讲授的形式出现的,学生接触到的都是孤立乏味的知识点而不是完整是音乐形象体,在这种传统音乐课程教学中,学生的新思维、创造力都无形中被束缚了,因为在整个音乐教学过程里,学生多半是被动的接受者,教师虽然拥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但是却忽视了学生个体活力的发展,忽视了学习的过程和方法、情感、态度以及价值观。而新课改后的教学方式则是突出了“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方式,强调的是学生的亲身情感体验,将学生学习的过程和方法、情感、态度以及价值观纳入到教学中,关注学生的需要、兴趣和个体发展。教师起到启发式作用,以音乐的美感染学生,激发学生的音乐体验。提高学生感受音乐、体验音乐、评价音乐的能力。在新课程中,提倡的是将音乐知识和技能的学习融入到学生的体验、模仿、探究、合作、综合的过程中,学生开始由被动学习转为主动学习,学生的创造力和智力也得到了有效的拓展。
《新课标》的课程内容由原来唱歌、识谱与视唱、欣赏、器乐、游戏教学转变为注重感受和鉴赏、表现、创造、音乐与相关文化这四大领域的内容。首先,“感受与鉴赏”和”表现“这两大领域属于音乐教育的感性体验领域,注重培养学生的音乐兴趣及其音乐的多维度审美能力。其中前者主要包含有音乐表现、音乐情绪与情感、音乐体裁与形式、音乐风格与流派等方面。后者则包含了演唱、演奏、综合性艺术表演、识读乐谱等。其次,“创造”、“音乐与相关文化”这两个领域更多强调的是学生的音乐实践性。“创造”包含了探索音响与音乐、即兴创造、即兴实践。这些方面是发挥学生想象力空间的平台,是学生积累音乐创作经验和发掘创造思维能力的过程和途径,对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具有重要的意义。“音乐与相关文化”包含有音乐与社会生活、音乐与姊妹艺术、音乐与艺术之外的其他学科等方面。综述之,这四大领域是一个相互区别而又不可分割的统一体,如,“感受与鉴赏”的同时也要了解音乐的相关文化,音乐“表现”的过程,同时又为培养学生创造力奠定了基础,这也体现出的了以学生为主体,实践性和多元性的特点。
长期以来,传统的教学评价模式具有单一性、片面性的倾向,音乐评价以教师的评价为权威,以标准化的答案应对一切的做法,显然是无法适应音乐教育的发展的,《新课标》总结经验,结合音乐教学的自身特点、提出了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自评、互评和他评相结合的多元化评价方式和方法。形成了贯穿音乐教学全过程的评价体系,这样既能为音乐教学营造活泼生动的气氛,又可以增进学生之间、师生之间的交流和互动,充分发挥学生的音乐表演天赋。如在音乐欣赏课的教学的过程中,教师对学生的情感反应、参与状态、合作情况、交流反馈、知识技能的接受等情况可用较为详细的描述性的文字进行定性评价,同时也可以根据需要进行量化测评。这些评价方式注重强调的是促进学生音乐审美能力的发展,激励音乐教育者不断的更新和改进教学,提高教学质量,以适应当下音乐教育的发展。
以上是笔者将新课改下的音乐教育的转变进行了阐述,以下笔者针对目前中学音乐欣赏课教学难的现状,分别从音乐环境、教学实践、音乐文化这三个方面做进一步的探讨,结合具体的音乐课教学提出一些对策,以供音乐教育者参考。
心理学研究表明,不同的环境带给人的心理影响和行为影响的差别是很大的。而音乐教室环境的营造是音乐教学成功与否的一个必不可少的环节。笔者了解到,在美国,提倡的是一种音乐符号的结构化音乐教学环境,如在教室里布满了地谱、墙谱、桌谱、音符帽、线谱棒等,音乐硬件设备固定摆放在教室一角,供师生使用。虽然目前我国已经有不少学校的音乐教学环境是在多媒体教室,也有是在学生上文化课的教室中进行的,这都并不妨碍音乐教学场景的设计,恰恰相反,笔者认为,从某种程度而言,中国的音乐教室的环境大多是动态的,教室的桌椅呈现的是排状,中间都留有空间,这为音乐的环境设置提供了便利。在此音乐环境的营造过程中,我们不难发现,学生既可以感受音乐旋律的律动,又亲身到这些音乐环境中参与了音乐情感体验、同时也活跃了音乐课堂教学的气氛。
笔者在文中提到“新课改”后的变化之一就是其教学方式已经由原先的的老师灌输式的“以教师为中心”的讲坛式教学转变为“以学生为主体”的音乐体验课。老师在课中激发学生亲身体验音乐所带来的乐趣,其强调的是学生自身在音乐中积极主动的实践过程。而这一过程中,学生的身体动作也参与了音乐表演,学生通过聆听音乐的节奏和力度做出不同的肢体动作,如弯腰、拍手、摇摆、击打桌面等。瑞典作曲家、音乐教育家爱米尔·雅克·达尔克罗兹提出的“体态律动”,就是很好的一个教学模式,早期主要是用于视唱练耳教学中。他强调的是从通过身体运动去理解音乐的节奏、旋律等要素,认为身体就是一种可以理解音乐的乐器。如在上京剧《包龙图打坐在开封府》这一课时,老师可鼓励学生参与身体律动,模仿京剧中的包公的铁面无私所表现出的动作。在音乐欣赏课中演唱、综合性艺术表演、探索音响与音乐、即兴创造、创作实践等活动中,学生的身体都在不同程度上体现出律动的。
美国是西方最早提出了音乐的多元化发展的国家,摈弃其欧洲主流音乐文化的思想,主动将印度甘美兰音乐、中国音乐等看成是世界音乐的一部分,日本早在隋唐时期就派遣使者到中国学习中国的音乐文化,我国也已走出“欧洲中心”,面对世界各国音乐多元化趋势的发展,积极主动的学习和吸纳,以全球化的视野面对其他国家的音乐文化。作为新课程下的音乐欣赏课,我们也应该借鉴吸收一切世界各地的优秀音乐文化,开拓学生的视野,并加强对世界各民族音乐文化的特征,音乐形成的文化背景等,以此促成彼此间的音乐文化交流。如在音乐课堂中上介绍非洲的地方音乐,就要结合多媒体中的图片、视频等方式向学生介绍非洲的音乐及其相关文化,培养学生对世界音乐的兴趣和对多元音乐文化的理解。笔者以为,在此基础上,可以试着将中国母语音乐文化与之做个比较,使学生能够更好的对本民族音乐及其他民族的相关文化的进行鉴别和品味。同时,这也为提高学生的多元审美能力、音乐表现能力、音乐创造能力奠定了基础。
《新课标》是建国后以来在音乐教育方面普及最广,影响最深的一次改革。这种改革最终势必推进高校音乐教育改革的进程。《新课改》后的音乐教育在课程目标、教学方式、课程内容、教学评价这四个方面都发生了转变。本文以此四方面进行展开探讨,并针对当下音乐欣赏课教学难的现状,提出了相关的对策。然吾深知音乐教育之路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仍需广大音乐教育者的共同努力,最终方能推进高等音乐教育的和谐发展。
注 释:
①刘沛译,《美国艺术教育国家标准》,中国音乐教育,1998,(2)。
[1]周世斌,《音乐教育与心理研究方法》上海音乐出版社,2005,(2)
[2]吴跃跃,《新版音乐教学论》湖南文艺出版社,2005,(6)
[3]曹理,《音乐学科教育学》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2)
[4]多纳德·霍杰斯主编,刘沛任恺译,《音乐心理学手册》第2版,湖南文艺出版社,2006,(1)
[5]郭声健,《音乐教育论》,湖南文艺出版社,2004,(2)
[6]马达,《音乐教育科学研究方法》,上海音乐出版社,2005,(5)
J603
A
1008-7508(2012)07-0087-03
2012-05-07
刘华芳(1982~)福建泉州人,福州大学至诚学院音乐系教师,研究方向:音乐教育、西方音乐史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