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质量技监局,各有关计量校准机构,上海校准实验室评审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计量校准机构行为,提高量值保证能力,根据《上海市计量校准机构管理办法》和《上海市计量校准实验室认可后监督管理若干规定》的规定,决定对本市各有关计量校准机构进行年度监督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取得上海市计量校准实验室认定资质的各有关计量校准机构(今年已进行首次认定、扩项认定和复查认定的机构除外)。
1.管理体系运行情况
检查机构按《上海市计量校准实验室评审准则》运行的情况。重点检查机构管理体系运行状况,以及校准报告及原始记录的规范性、正确性和准确性。
2.进行校准能力考核
采取盲样考核和现场试验相结合的方法,考核校准机构的技术能力。
3.依法开展工作情况
检查机构是否存在超出能力范围出具校准报告,超过认定期限开展校准工作,伪造数据、出具虚假校准报告等违法行为。
1.本次检查工作由我局统一组织,上海校准实验室评审中心具体实施,各有关区、县质量技监局配合;
2.上海校准实验室评审中心应在2012年8月31日前将工作计划报我局计量处,在2012年11月15日前将工作总结报我局计量处。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2年8月20日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 2012年8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