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秋霞
(山西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山西太原 030024)
环境影响评价应以“早期介入”原则指导项目可持续发展,但不可否认实际环保部门环境执法管理中,偶有一些项目如小型水电站、河道治理、水库除险加固等水利项目因历史原因延续,多有未批先建情况发生,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者未依照本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重新报批或者报请重新审核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的,由有权审核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补办手续”,故环评机构不可避免相应也会承担一些中小型生态类项目的补办环境评价任务,这些项目可称生态类环评补办项目。
不同于污染型项目,生态类项目的环境影响主要发生在施工期,当施工期结束后其时空影响也随即结束,如何对生态类环评补办项目进行环境评价,体现其特点,本文以某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为典型案例进行说明。
补办环评主要思路概括为查(现状的)漏、补(遗留的)缺,即加强现场踏勘和现状监测,摸清工程所在地的环境质量现状,通过对工程建设内容进行回顾性分析,核实工程建设内容,调查工程环保措施落实及实施效果,找出工程施工结束后所存在的环境遗留问题,进一步提出防止和减缓不利环境影响的环保措施及建议,为工程环保措施完善及管理提供依据。
在上述思路的指导下,参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生态影响类》(HJ/T394-2007)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水利水电》(HJ464-2009),重点关注以下几个问题:
1)工程概况及工程分析(在施工设计基础上,明确实际建设情况与设计方案和立项文件内容的变更);
2)环境现状监测及调查(重点明确是否遗留环境问题,尤其是生态和水土流失等问题);
3)环境影响评价(重点关注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水土流失影响评价);
4)环境保护措施及技术经济论证(重点论证环保整改措施技术可行、经济合理性)。
主要采用调查研究、环境遥感等方法进行对比分析评价[1]或分析,其中水、气及声环境影响评价或分析主要采用定量或定性回顾分析;生态和水土流失影响采用施工前后对比评价,尽量定量化。
以某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为例,将上述评价思路贯穿其中,进行详细说明。
工程资料:初设批复、初步设计报告、技施设计图件;主体工程竣工验收设计工作报告、征占地补偿协议、施工监理档案及环保存档检查、财政支出以及项目各工程区施工前后影像资料等。
环境资料:流域水利开发现状及规划、自然环境概况(水系、气候条件、水文泥沙、自然灾害、地形地貌及土壤)、县志、城市总体规划、项目区建设前最近三年的历史监测资料、现状监测数据(水库水质、地下水、大气、声)、工程运行后生态现状调查、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壤侵蚀分区图及侵蚀模数分区图、施工期间库区降雨量的统计数据等。
2.2.1 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某水库是某流域一座防洪、灌溉、发电等综合利用的大(2)型水库,始建于1958年,枢纽由拦河大坝、溢洪道、泄洪排沙洞、供水发电洞、电站组成,其除险加固工程于2007年12月25日开工,2009年11月15日主体工程基本完成且同年底通过工程验收,办理环评手续前已投入稳定运行。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内容包括:(1)坝体下游护坡翻修及下游坡脚液化土层的压重处理;(2)大坝左岸防渗帷幕灌浆;(3)溢洪道改造;(4)新建一条溢洪道至大坝专用抢险公路;(5)泄洪排沙洞区改建;(6)供水发电洞进水塔加固及闸门改造。水库的运行为年调节型调度。
2.2.2 实际建设实施内容与批复文件、设计方案的相符性
现场踏勘发现,实际建设实施内容和工程量与初步设计批复文件和设计方案主要有弃渣场选址和大坝下游坝坡防护等两处变动,如实际施工将溢洪道、大坝区和公路区开挖的土石方全部回用到大坝下游坡脚压重区,无需按初设方案设置专门的弃渣场;初设方案计划在大坝下游坝坡设置混凝土预制块护坡,实际施工变更为框架草皮护坡。同时因部分工程变更,对应工程量和投资也发生变动。
2.2.3 工程施工简要回顾
外购的建筑材料均由正规、手续齐全的料场供应,业主未设自选料场。本工程设了4个施工点;溢洪道施工期所用炸药随用随买,由专业部门专车运送,未设炸药库。本工程溢洪道进口的施工做了施工导流,围堰结构型式为土石围堰,施工结束后该围堰拆除,弃渣回用压重区。
2.3.1 已采取合格的环保及生态措施
根据建设单位施工资料存档,以及附近居民的公众参与回顾调查,该项目施工期采取了洒水车、废水沉淀池、混凝土搅拌楼除尘设备、低噪设备、苫布和材料棚等环保措施,基本做到文明施工,废气、噪声监管到位,施工期排污大大减少;溢洪道、公路开挖废渣、废土全部回填到大坝坡脚压重区,无弃渣,做到了土石方平衡,未设置弃渣场。
2.3.2 存在的环境问题
现场勘踏中发现除险加固主体工程基本结束后,仍存在较多环境问题需解决,具体如下:
1)水土流失:尽管公路已建排水沟、栽植绿化树种,但因除险公路多数路段采用深开挖施工工艺,开挖面至今未采取草皮绿化或边坡防护等水土保持措施,且黄土坡两岸坡度较陡,极易发生水土流失。另外,溢洪道右岸出露的岩层(泥岩、页岩等)为防止冲刷和风化已设置混凝土钢筋挡墙,上部出露的土层多为黏性土,相对保水性强,土山区坡度一般设置为1:1,满足工程稳定要求,但边坡坡度无法满足水土保持要求。
2)污废水:水库管理人员生活污水目前只经化粪池处理,未作进一步的生化处理,出水未能达到污综一级标准,直接排入库区。
3)库区富营养化:库区水质现状监测数据显示,除总磷超标外,其余各项指标均可达Ⅲ类水质标准,已造成一定的富营养化。造成总磷超标的主要原因有三:其一是上游河流接纳了沿线化工厂等企业排污及农业面源排污;其二沿水库村庄生活污水的直接排放;三是水库兼有渔业养殖功能,饲料的过量投加可能引起水体富营养化。
4)下游河流生态基流:水库为年调节水库,建成运行已50多年。日常管理中除灌溉期灌渠排水外,水库只在汛期溢洪道偶尔下泄水量,除此基本无下泄水量,尤其是枯水期,水库下游河段仅靠水库渗坝、绕坝补水,时有断流情况发生,对该段河流生态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2.3.3 环保整改工程
针对上述环境问题,提出限期整改环境管理要求,采取的主要治理措施如下:
1)水土保持:本环评本着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的原则,对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计规范》(GB50433-2008),对土山区采取折线形适度削坡开级措施,小平台宽可取1.5m,两平台间高差可取5~8m,同时在坡面上方距开挖(或填筑)边缘线10m以外布置山坡截水沟、坡面两侧布明沟、距坡脚1m处,修建排洪沟,另外坡面设置纵向排水沟[2]。实施削坡开级措施后,根据溢洪道开挖面土质、坡度和高度等条件,再辅以植物护坡,其中土山播洒草种进行全覆盖,选择适合本地区的草种,如野牛草、早熟禾、狗牙根、燕麦草等播撒草种。
公路挖方路堑区域均采用浆砌护坡的方式,如护面墙和护面板等防护形式,固化坡面,同时浆砌石护坡以上土方裸露区进行植被防护措施,形成灌草立体种植结构。灌木选用沙棘,株行距为1m×1m,种植密度4 445株/hm2;选择适合本地区的草种,如野牛草、早熟禾、狗牙根、燕麦草等播撒草种。
2)污废水:2009年县城污水处理厂已将建设单位纳入到收水范围之内,故管理局自身污水管网可与污水处理厂市政污水管网接通,届时建设单位生活污水可直接排入管网入县城污水处理厂依托市政处理。
3)库区富营养化:为解决水库磷超标的水质问题,建议水库管理局自身规范定点水产养殖,同时督促当地政府加强管理,减少水库上游区域排污。
4)生态基流:运行期需密切关注水库下游河道生态状况。确保水库下泄生态基流量(最低10%),满足下游河流生态用水。
2.4.1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
项目的生态影响主要表现在施工期,因项目主体工程已结束,除遗留的水土流失环境问题需补充完善外,与生态相关的影响也基本结束,只对植被及土地利用类型变化等生态影响进行施工回顾和现状评价。
项目区域地处北浊漳河上游旱作农业生态功能区划,库区及周边保持典型的次生水库区人工生态系统,植被以人工植种的草皮、低矮灌草及旱地为主,另有野生疏林及灌草丛,主要农作物为玉米,生产力维持在较低水平。
将工程区施工前后生态环境状况进行对比,经定量估算植被面积施工后较施工前有所减少,损坏的植被类型人工植被占大部分,其次为生产力水平较低的灌草丛,无珍稀物种,植物损失量相对较小。通过加强植被绿化措施,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弥补施工造成的植被损失。
工程实施前后中大坝施工区基本保持原类型不变;溢洪道部分加固拓宽新增水工建筑面积0.14 hm2;公路施工区将征地范围内的0.7 hm2耕地(包括旱地及林地)和0.67 hm2非耕地转变为公路建筑用地。
综上所述,项目建设前后评价区的生产力变化不大,生态特征不会从根本上发生改变,总的生物量始终维持在最低水平。因此,本工程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不大。
2.4.2 水土流失影响评价
1)施工期水土流失影响回顾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2008-2009年汛期库区降雨量的统计数据,工程施工期间,库区记录降雨天数共计50天,降雨量绝大部分为小到中雨,不足以引起地表径流导致水土流失。故施工期未引起新的较大程度的水土流失,基本维持当地水土流失现状水平。根据技施设计说明、施工管理档案以及水库管理人员回顾,施工期在开挖面采取了临时排水沟等防护措施,且准备了苫布,以备不时之需。同时在大坝施工区土方及地表平整工程完工后,已进行了裸露地表的植被恢复,再经过一至两年的时间,水土流失基本能够恢复到原有的水平,因此,本项目施工期造成的水土流失影响相对不大。
2)水土流失预测
现场勘踏发现,大坝区护坡工程、排水工程以及绿化措施等水土保持措施成效显著,基本恢复到施工前水平。溢洪道加固工程基本满足水保要求。主要对未全部落实水保措施的公路区进行预测。经预测公路区在三年自然恢复期末土壤侵蚀模数基本达到背景值,通过落实本环评要求补建的工程措施、植物措施等水保措施后,可以达到预期的水土流失防治目标,有效控制水土流失。
2.4.3 其他自然要素环境影响分析
通过对施工期进行回顾,可知,施工产生的土石方、建材料渣全部回用到坝脚压重区,这样既达到处理液化土层的目的,又无须单独设置弃渣堆场,减少弃渣占地。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送交环卫部门。总之,施工期全场的固废本着“资源化、减量化”的处理原则,得到妥善处理处置,未对外环境产生二次不利影响。
项目施工对大气、声、水环境影响程度及范围有限,通过采取对应的防污对策,已将影响大大降低。施工期结束环境影响也已消失。
通过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被调查人员反馈,施工期未发生尘土漫天、较大水土流失、噪声扰民和流行病等环境问题,同时对除险加固后水库周边环境更优化表示认可。
2.4.4 社会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前项目部已与周边村集体和村民就征占地补偿达成了协议,环评编制阶段调查补偿款项已按政策及时发放到群众手中,最大限度地减少了对失地群众生活水平影响。
项目运行后,增强了区域抵御洪涝灾害的能力,发挥了显著防洪除涝效益,促进了项目区社会经济发展,提高了当地人民生活水平。
2.4.5 工程风险分析
运行期环境风险主要表现在,一是大坝溃坝风险,二是植被恢复选用物种带来的生态环境风险。水库大坝除险加固实施后大坝洪水标准达到现行国家防洪标准,大大提高了水库防洪安全系数,降低了溃坝风险,且除险加固主体工程已通过竣工验收。因此工程实施后的溃坝概率极小。另外本工程绿化及植物水保措施的草种及树种选择适合本地区的乡土种,不存在生物入侵风险。
“某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国家、流域水利发展规划,符合生态功能区划;实施后可提高防洪标准,发挥显著防洪除涝效益,促进项目区社会经济发展。工程主要的负面影响基本已随施工完成而结束,在已实施的污染防治及生态保护措施的基础上,限期补建和完善本环评要求的水土保持措施之后,工程遗留的环境影响程度将大大降低,工程建设不会改变区域现有环境质量功能;公众对本项目十分支持,支持率高达100%。因此,项目具有良好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在全面落实已实施和补建完善的各项环保管理和防治措施的基础上,该工程的建设从环保角度来讲是可行的。
1)要求完善的环保措施务必论证其经济可行性,并及时与建设单位进行沟通,确保后期完善资金到位,使其具有实际可操作性,利于项目后期环保验收。
2)整改提出的水土保持措施供业主实施水土保持措施时参考,建议委托有资质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进行详细设计,严格按方案中的设计进行落实。
3)公众参与环节应对公众就施工期是否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及噪声扰民事件等进行回顾调查。
[1]重庆市环境科学研究院.重庆市建设项目后评价导则(试行)[S].重庆:重庆市环保局,2011.7:20-21.
[2]水利部水保司.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S].北京:水利水电出版社,1983:4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