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万民
党的十八大提出建设美丽中国,在生态建设方面奏响了“美好生活”、“美丽中国”最强音。十八大报告使用的环境科学、生态学、资源学等科学和环境的术语超过100个,生态文明的核心内容旨在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这意味着生态文明是中华文明新的血液。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要深刻把握十八大提出的鲜明主题,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目标,凝聚力量,努力开辟散装水泥工作的新局面。
发展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既可节省能源和资源消耗,又可有效保护环境,减少固体废弃物排放,实现资源的循环利用,对提高建筑质量、促进建筑行业转型升级有重要的作用。其符合国家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对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调整产业结构、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既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实践,也是实现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的客观要求和重要举措。
新疆散装水泥供应量近年来继续增长,散装率稳步提高。2008~2012年,新疆散装水泥累计供应量达到6690万吨,五年内年均增加323万吨,平均年增长幅度38%,水泥散装率由2008年的37.88%提高到2012年的56%,提高了18个百分点。全国水泥散装率2012年10月为53.65%,新疆2012年10月水泥散装率为59.77%,列全国第九位。
预拌混凝土发展迅猛,预拌砂浆企业逐步兴起。新疆现约有预拌混凝土搅拌站230多家,年设计生产能力1亿立方米。2012年预计完成预拌混凝土供应量3000万立方米,比2008年增加2270万立方米,平均年增长幅度达到33%。在“禁止现场搅拌砂浆”政策的推动下,预拌砂浆企业也逐步兴起。2010年,乌鲁木齐市建成投产普通预拌砂浆企业1家,2012年全区已建立4家,生产能力达到120万吨,这将为新疆下一步全面推广应用预拌砂浆奠定良好基础。
2008~2012年,按照6690万吨散装水泥累计供应量计算,可节省标准煤102.56万吨,减少粉尘排放268.9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1.26万吨。2012年废弃物综合利用量达到650万吨。节能减排成效显著,取得良好的综合社会效益。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了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的总布局,中国已经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我们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也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就要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大精神,找准推广散装水泥工作的目标,制定好散装水泥推广工作的措施。
今后的工作思路和发展目标
“十二五”期间,自治区散装水泥工作要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为主线,延伸散装水泥产业链,全面推进全区散装水泥“三位一体”的快速发展,努力提高水泥散装化水平。
到2015年,计划完成散装水泥供应量3000万吨,散装率达到57%,力争达到60%,预拌混凝土计划完成供应量4000万立方米。
完成全区散装水泥发展目标还有许多困难和不足需要努力克服,主要是:
1、政策规章相对滞后,应加快散装水泥立法的步伐。推广发展散装水泥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历史任务,需要法律法规体系的长期支持。各地散装水泥办公室履行职责时执法地位不够明确,执法行政的依据不够充分,横向协调工作难度大,只能在法律、法规的授权下采取相应的行政措施,引导企业向有利于公众利益、有利于推广散装、确立节约型社会的方向发展。只有“依法推散”,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创造有利于推进散装水泥工作的环境,才能使这项工作跨上一个新的台阶。
2、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要适应散装水泥的快速发展。散装水泥办公室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发展散装水泥的法律规章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对散装水泥的发展工作进行全面管理的机构,需要在工作中加强组织领导,发挥各界力量,切实形成合力,强化宏观调控机制。目前,国家提出促进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三位一体”发展模式,新疆的推散工作也逐步从地州首府城市向县级城市及乡镇推进,需要有相应的机构和人员开展散装水泥工作。而目前,新疆只是在地州级设立了发展散装水泥机构,实际从事散装工作的人少,而且还身兼多职,承担着繁重的其它业务,无暇顾及推散工作,散办机构职能及人员队伍建设有待加强。这些都是各地散办工作存在的共同难题。
目前,发展散装水泥工作已经向区域中心城市之外发展,“禁现”范围在不断扩大,现有的机构设立方式已不适应散装水泥发展新形势的需要。鉴于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管理的现状和今后的有效管理,应该在县(市)设立工作机构。
3、应加强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管理。目前,新疆部分地区搅拌站产量过剩,企业间竞争激烈,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有序竞争、健康发展是今后工作的重点。目前仅靠各级质监站抽检,已无法保证混凝土质量完全合格,各级政府应明确混凝土搅拌站生产管理部门,在强化混凝土产品监督的基础上,强化搅拌站资质管理,加强搅拌站的全面质量管理,重点要解决好先进施工方式与相对落后的物流、储存方式的矛盾。
4、自治区及各地应扩大“禁现”城市范围。目前,新疆大部分县市均已建设了预拌混凝土搅拌站,有的县市搅拌站的数量已经供大于求,还有现场搅拌与预拌混凝土共存现象,存在恶性竞争的隐患,从而影响到建设工程施工质量,为了杜绝此现象的发生,自治区和各地散装水泥办公室应联合建设、城管、公安交通、环保等部门联合出台自治区级或地区级“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的相关规定,扩大“禁现”城市范围,从而保证预拌混凝土事业健康发展。
为实现散装水泥的推广目标,自治区散装水泥办公室提出了以下主要对策:
一是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绿色、低碳发展理念,以推进节能减排、促进循环经济发展为重点,以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为动力,以服务建筑、资源综合利用为目标,强化政策调控,发挥市场导向,深入推进“禁现”工作,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有机统一。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保障政策效果。加强政策宣传,充分利用电视、电台、网络、报刊等宣传平台,大力宣传散装水泥,通过全面、集中、有效的宣传,让推广散装水泥政策深入到全区每个相关单位和个人,使他们了解政策、掌握政策,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散装水泥事业的良好氛围。
三是完善和强化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政策,增强其宏观调控和扶持作用。继续强化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政策的调控力度。“十二五”期间,针对散装水泥发展形势,加强专项资金征收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维护政府性基金的严肃性,确保专项资金政策的执行力度。充分发挥散装水泥专项资金补助的政策扶持作用,促进散装水泥事业的进步。
四是加强行业管理建设,提高服务发展能力。推广散装水泥是一项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事业,是一项多部门、多环节联动配合、全社会广泛参与的系统工程,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任务艰巨,必须加强管理队伍建设,提高服务发展能力。加强对各地州散办工作的检查、指导,加强人员配备,规范管理,强化工作职责履行,提高服务发展能力。
五是抓好发展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砂浆)日常工作。加强水泥生产企业的运行监测,做好报表分析,与工商、税务部门密切合作,指导水泥生产企业、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和建设施工单位推广散装水泥,确保散装水泥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继续抓好城市“禁现”工作,加强城区建筑施工现场监督,解决施工扰民和施工现场脏、乱、差等问题。
六是继续抓好农村推散工作。农村推散是散装水泥工作的薄弱环节,又是关系到水泥散装率进一步提升的关键环节,要积极探索有效方法,鼓励和引导预拌混凝土向乡镇发展,抓好农村散装水泥试点和示范项目,全力做好“散装水泥下乡”活动,通过建立农村推散示范点,努力提高农村使用散装水泥比率。
七是继续抓好专项资金征管工作。专项资金是确保散装水泥推广应用的有力政策措施,要严格按照“限制袋装、鼓励散装”的政策导向,依据散装水泥发展基金征收规定,提高专项资金征收率。同时,规范资金使用程序,严格项目评审制度,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对散装水泥项目的投入,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带动社会资金投入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推广领域。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支持重点向行业技术创新、农村散装水泥推广和散装水泥物流设施建设等方面倾斜,推动散装水泥工作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