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世海
(西南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重庆 400715)
“辩证法”作为人类认识和把握世界的强有力的科学方法,经历了漫长的历史考验。虽然从人类社会诞生以来,人们就试图运用辩证法去改造世界和认识自己。但是,由于各方面原因,人们始终没有去领悟“辩证法”的精髓。跨时代巨著《逻辑学》的发表,“辩证法”大师黑格尔,也由于其唯心和历史的局限,没有能够真正传达和领悟辩证法的精神实质。直到马克思创立科学的辩证法即历史辩证法时,人类对辩证法的认识、把握和运用,才真正地迈入“正轨”。但是,在我们步入马克思历史辩证法之前,适当地厘清马克思以前的辩证法形态还是必要的,因为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地弄明白马克思所创立的辩证法和前人的辩证法有什么区别,又在前人的基础上吸取和发展了什么。
辩证法由来已久。第一次使用辩证法这一术语的是柏拉图,他也是第一个在哲学意义上使用这个概念的人。在柏拉图那里,辩证法具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早期从老师苏格拉底那里继承“对话式”的辩证法;一种是晚期“思辨式”的辩证法。[1]而晚期“思辨式”的辩证法被后来的辩证法大师黑格尔所批判地吸收。柏拉图虽然第一次在哲学意义上使用了辩证法这个概念,但在他之前,巴门尼德、赫拉克利特的朴素辩证法、芝诺的“思辨式”或“诡辩式”的辩证法、苏格拉底“对话式”的辩证法,早已存在。
在这众多的辩证法中,苏格拉底“对话式”的辩证法最贴近生活。这种辩证法主要是通过谈话、交流来揭示现实背后的假象,通过揭露、分析对方议论中的矛盾(主要是逻辑矛盾)的方式来“接生”真理的方法。纵然那时出现了像苏格拉底、赫拉克利特、芝诺这样为数不多懂得辩证法的“天才”,但由于时代的局限,他们的辩证法在同时代人眼里很难被理解和接受。列宁对此评价道,“问题不在于有没有运动,而在于如何用概念的逻辑来表达它”。[2]216
苏格拉底“对话式”的辩证法被柏拉图“思辨式”的辩证法所取代,亚里士多德继承了柏拉图辩证法中的“思辨”元素,并建立起庞大的“形而上学”的体系,从而使得生活的辩证法失去了群众的基础。虽然后来霍布斯、笛卡儿、斯宾诺莎、莱布尼茨、洛克、贝克莱、休谟等哲学大家试图把辩证法从彼岸的天国拉回到现实的大地上来,但是他们终究没有摆脱时代的局限。直到康德对哲学进行“哥白尼式革命”,以及黑格尔在康德的启迪下、在总结人类辩证法发展史和进行深刻的反思之前,辩证法仍然远离生活,更不用说拒斥群众了。
马克思本人没有使用历史辩证法这一范畴,也没有写出关于辩证法的小册子,但不能说马克思的思想中没有蕴含着历史辩证法的因素。复旦大学俞吾金教授指出,与其说马克思没有写出理论化、系统化的辩证法,不如说马克思是用另一种方式通过另一种途径实现了辩证法的转移和再现,把侧重点放在对“总问题”的运用方面上了。这很可能就是马克思后来没有专门写关于辩证法小册子的缘由。[3]这和前苏联哲学家凯德洛夫的解释有异曲同工之妙,与其说马克思没有像黑格尔那样写出理论化系统化的辩证法小册子,还不如说马克思转换了一种方式,实现了自己撰写辩证法的设想。[4]
这样解释符合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对哲学功能的阐述,“哲学家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5]57在我看来,马克思之所以没有写出体系的辩证法,一方面是由于黑格尔已经使得辩证法概念和体系化了,另一方面也说明了马克思把有限的时间放在了无限的更为重要的事业上了。进一步说,虽然马克思没有写出辩证法的小册子,也没有把自己的辩证法命名为历史的辩证法,并不代表马克思没有理解、领悟和运用自己的理论本性。细心的读者会发现,马克思历来都高度重视对辩证法的集大成者黑格尔的研究也精通黑格尔的辩证法。正如前文所强调的那样,当马克思用一生最宝贵的黄金时间去创作《资本论》之前,还重新阅读了黑格尔《逻辑学》时,就可以看出马克思对辩证法高度的重视。与黑格尔不同的时,马克思的辩证法并不像黑格尔那样试图用抽象的、思辨的、远离现实物质生活的、生产的彼岸辩证法去统摄现实多变的复杂世界,马克思的历史辩证法是深深扎根于物质世界、扎根于广大劳苦大众这一受体。
读过《资本论》的人都无法否认其中所蕴含的历史辩证法。难怪列宁会说,虽然马克思没有为我们留下“大写的逻辑”(指黑格尔逻辑学),但给我们留下了“小写的逻辑”(指马克思资本论)。列宁进一步说到,“如果我们不钻研和不理解黑格尔的逻辑学,就不能完全理解马克思的《资本论》”。[6]151
换个角度,我们也可以这样说,我们如果读不懂马克思的《资本论》,也就读不懂黑格尔的辩证法,更不会读懂历史辩证法的“史前史”。这还可从马克思对“人体解剖对于猴体解剖是一把钥匙”这一“从后思索”思维中得到进一步的印证。[6]
黑格尔作为德国古典哲学的集大成者,也是辩证法的集大成者。黑格尔的辩证法是通过揭示、分析概念中的矛盾本性来展示客观事物内部矛盾的自我生存、自我发展、自我否定的方法。在此意义上,黑格尔的辩证法属于“思辨式”辩证法。黑格尔的“思辨式”辩证法是运用理性演绎出的思辨方法。在黑格尔那里,辩证法虽然实现了本体论、认识论、逻辑学和方法论的高度统一,但仍然是唯心的辩证法。马克思在《神圣家族》中指出:“黑格尔在‘现象学’中用自我意识来代替人,因此最纷繁复杂的人类现实在这里只是自我意识的特定形式,只是自我意识的规定性。但自我意识的赤裸裸的规定性是‘纯粹的范畴’,是赤裸裸的‘思想’,因此,这种思想我能够在‘纯’思维中加以扬弃并且通过纯思维来加以克服。……既然它已经把实物的、感性现实的世界变成‘思维的东西’,变成自我意识的纯粹规定性,而且它现在又能够把那变成了以太的东西的敌人溶解于‘纯粹思维的以太’中,所以它就把这个世界征服了。因此,最后完全合乎逻辑地用“绝对知识”来代替全部人类现实。”[7]
可见,当黑格尔试图用绝对理性精神去统摄整个人类社会,用抽象的理性思维去统摄人类历史的时候,辩证法在黑格尔那里也就成了脱离现实的、“非历史”的彼岸的辩证法。这样,辩证法中即使存在着积极、革命的一面,也难免会被理论体系所窒息。通过以上简单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黑格尔的辩证法实质上是一种神秘和保守的思辨辩证法。这种脱离现实的、玩文字游戏的、概念的、思辨式的辩证法,从某种程度上,也可以叫做“变戏法”。这种超越时空、拒斥现实物质生产实践、远离现实生活的彼岸辩证法,也正是马克思历史辩证法所要扬弃和超越的。
作为德国古典哲学和辩证法的集大成者的黑格尔,虽然曾一度确立了辩证法的权威,但由于其时代的局限和个人因素终究没有使辩证法“立”起来。黑格尔辩证法在埋葬黑格尔及其弟子时候,也为马克思历史辩证法的诞生作了铺垫。
在马克思创立历史辩证法这一复杂的历程中,费尔巴哈对其形成作了重大的启迪,加快了马克思历史辩证法的诞生。不管是从马克思早期所做的《德谟克利特和伊壁鸠鲁的自然哲学的差别》的博士论文中流露的,“普罗米修斯的自白:总而言之,我痛恨所有的神灵。就是哲学自白的自白,是哲学自己的格言,表示他反对不承认人的自我意识是最高神性的一切天上的和地上的神。不应该有任何神同人的自我意识相并列。”[8]12还是在莱恩报时期,其对精神自由的崇拜,“自由确实是人所固有的东西”。[8]63直至晚年,马克思在写作《资本论》时还重新翻阅黑格尔的著作,我们能肯定地说,黑格尔思辨的哲学对马克思产生了多么重要的影响。
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使得迷茫于黑格尔思辨唯心主义泥潭的马克思重新立足于现实。正如恩格斯后来对费尔巴哈对他们的影响所做的评价,“一时都成为费尔巴哈派了”。因为费尔巴哈“直截了当地使唯物主义重新登上王座”,把哲学从天国拉回到了人间。因而也对马克思历史辩证法的创立做了重要的启迪。
费尔巴哈虽然重新确立了唯物主义的权威,但他只是用感性的、对象性去理解现实世界的。其对黑格尔的整个哲学也只是采取颠倒的批判,而没有对其合理的内涵即否定的辩证法进行充分的吸收。正如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所指出的,费尔巴哈对世界的理解没有超出旧唯物主义的泥沼。当费尔巴哈对人及其世界仅仅从“感性”和“对象性”中去理解和把握的时候,正如马克思所说到的,费尔巴哈没有从“感性活动”,没有从“实践”及其对实践的理解中去认识和把握世界,因而费尔巴哈在需要改造现实世界的面前,在历史进程中也就停止了脚步。他所理解和把握的世界充其量不过是一种理想化的、布满人间真情和爱的、带有浪漫和虚幻的、静态和孤立的“类”世界,而不是在社会物质生产中,在实践中生成的“社会关系总和”的人类的世界或社会化的人类世界。正如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对费尔巴哈所作的批判那样,“费尔巴哈关于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的全部推论无非是要证明:人们是互相需要的,而且过去一直是互相需要的。他希望确立对这一事实的理解,也就是说,和其他的理论家一样,只是希望确立对存在的事实的正确理解,然而一个真正的共产主义者的任务却在于推翻这种存在的东西。不过,我们完全承认,费尔巴哈在力图理解这一事实的时候,达到了理论家一般所能达到的地步,他还是一位理论家和哲学家。”[5]971843年3月马克思在给卢格的信中指出,当费尔巴哈强调“类”的时候,他“过多地强调自然而过少地强调政治”。
由此可见,费尔巴哈是不懂得怎样去面对现实的世界的,因而也就谈不上去改造世界了。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评价道:“当费尔巴哈是一个唯物主义者的时候,历史在他的视野之外;当他去探讨历史的时候,他不是一个唯物主义者,在他那里,唯物主义和历史是彼此完全脱离的。”[5]78通过以上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费尔巴哈实际上是一个典型的“半截子”的唯物主义者。从更深层次去看费尔巴哈,他在试图用“人本”的逻辑去颠倒黑格尔的“思辨”的逻辑。但是,黑格尔“抓住了劳动的本质,把对象性的、现实的因而是真正的人理解为他自己的劳动的结果”[9]从马克思的评价可以看出,纵然黑格尔是一个唯心主义者,却抓住了劳动这一人类历史的核心范畴。费尔巴哈虽然自称为唯物主义者,却忽略了劳动对人这一主体的创造性。也应了列宁所说的“有时聪明的唯心主义比愚蠢的唯物主义更接近于聪明的唯物主义。”[2]235事实上,当费尔巴哈用“人本”逻辑去颠倒黑格尔“思辨”的逻辑时,也就意味着费尔巴哈新哲学的破产,因而也为马克思的新唯物主义作了最好的注脚。
当马克思站在历史的高度,在准确地把握时代的命脉,站在劳苦大众立场的基地上,在批判地继承和吸收前人优秀文化的影子中,通过反复的实践斗争,通过不断地深化、完善而创立起来历史辩证法的时候,马克思也就成为了真正的马克思主义的开创者了。马克思的历史辩证法既是对黑格尔哲学神秘外观的剥离,也是对黑格尔“思辨”辩证法的合理内核的充分吸收,更是对传统的旧唯物主义的辩证扬弃。因而马克思的历史辩证法能够在历史实践这一人类社会大熔炉中得以诞生。
从马克思历史辩证法的意蕴中,我们就能读到,实质上马克思的历史辩证法是由人的主体所架构的,因而人所具有的超越性、目的性、选择性,使得人类的社会及其所创造的历史不是处于封闭的、绝对的、观念的、逻辑的、必然的、永恒之中,而是一个充满悬念的、可塑造的、偶然的、动态的、过程的发展历史。马克思的历史辩证法凸显了历史进程中人这一主体对现实世界的改造性。但马克思也绝不否认外在世界的现在和客观性,只是更加强调人这一主体在创造人类的历史中和客观物质世界既是一个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的,同时也是一个动态、开放和发展的历史过程。进一步看,马克思历史辩证法实质上强调的是,人这一主体通过实践活动在实现自己的理想、把握自然与历史、物质与精神、主体与客体之间的相互关系和存在形式的一种科学的思维方式、方法。马克思的历史辩证法,很好地克服了建立在抽象主义、还原主义思维基础之上的传统哲学在本体论、辩证法和认识论领域遭遇的一系列困境,也很好地解说了为什么马克思的历史辩证法能够克服传统哲学在非精神的物质、非物质的精神这样一种两极对立的思维模式。
总之,马克思的历史辩证法实质上就是一种和谐、协调、发展、动态、过程、全面、联系的历史的辩证法。因而马克思的历史辩证法真正体现了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自身的和解。这样的辩证法也是我们无产阶级行动的指南。因而我们应该坚持、发展和宣传马克思的历史辩证法。
[1] 王庆丰.柏拉图与辩证法的开端[J].长白学刊,2010(4).
[2] 列宁全集(第五十五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0.
[3] 俞吾金.问题域的转换——对马克思和黑格尔关系的当代解读[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
[4] 白刚.马克思的资本辩证法——辩证法的革命与革命的辩证法[J].江苏社会科学,2010(3).
[5]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6]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三十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7] 马克思.神圣家族[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8:244.
[8]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9] 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