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农业部在北京召开会议,学习贯彻《国家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2—2020年)》,总结近年来动物疫病防治工作的成就和经验,分析当前动物疫病防治工作面临的形势,全面部署《规划》的贯彻落实工作。农业部副部长高鸿宾在会上强调,《规划》的出台,是新形势下党和国家加强动物疫病防治工作的又一个重大举措,集中反映了近年来在动物疫病防治工作方面理论创新、实践创新、政策创新的最新成果。各地要抓住机遇、凝聚共识,切实抓好《规划》的贯彻落实工作,努力开创动物疫病防治工作新局面。
高鸿宾强调,《规划》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务院发布的第一个指导全国动物疫病防治工作的综合性规划,提出了2012—2020年我国动物疫病防治工作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相应对策,是今后一个时期指导动物疫病防治工作的基础性、纲领性指导文件,标志着我国动物疫病防治工作进入了规划引领、科学防治的新阶段。各地要按照《规划》要求,加大动物疫病防治工作力度,狠抓落实,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一是准确把握中长期规划的主题,不断深化对动物疫病发生和流行规律的认识,深刻把握兽医事业发展的新课题新矛盾,实施分病种、分区域、分阶段的动物疫病防治策略,确保动物疫病防治科学有效。二是准确把握中长期规划的主线,着力提高兽医社会化服务水平,提高兽医工作组织管理水平,确保转变兽医事业发展方式取得实质性进展。三是准确把握中长期规划的目标任务,有效控制重大动物疫病和主要人畜共患病、消灭马鼻疽和马传贫、净化种畜禽重点疫病和有效防范重点外来动物疫病,确保各项任务如期实现。四是准确把握中长期规划的重大举措,加强动物疫情监测预警、突发疫情应急管理、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动物疫病防治信息化管理、动物疫病防治社会化服务等方面的能力建设,确保动物疫病防治能力明显提升。五是准确把握中长期规划提出的重要支撑条件,从我国国情出发,从动物疫病防治实际出发,在法制、体制、科技、条件等方面,给予全力保障,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要加强协调配合,明确分工,抓好落实,形成动物疫病防治工作合力。
近日,农业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兽药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全面部署兽药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规范兽药市场秩序,提高兽药质量安全水平,保障养殖业健康发展和动物产品质量安全。
《通知》要求,各级畜牧兽医管理部门要进一步抓好各项措施,确保兽药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取得实效。一要扎实做好日常监管工作,全面加强兽药研制、生产、经营和使用日常监管,确保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兽药GMP)和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兽药GSP)得到有效执行。二要深入开展兽药市场专项整治,针对重点监管对象和重点查处范围实施重点整治。三要强化兽药GSP的贯彻和实施,切实加强兽药经营监管和执法检查,规范兽药经营行为。四要狠抓兽用抗菌药专项整治和残留监控,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引导养殖者合理、规范用药,严厉打击滥用抗菌药物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兽药残留超标产品。五要强化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和“检打”联动,进一步提高抽检频率和覆盖面,强化抽检结果利用,做到一地查处,系统通报,全国清缴。六要加强疫苗质量监管,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保证疫苗质量。七要进一步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严禁有案不查、搞地方保护。对涉及面广、性质严重、影响较大的制售假劣兽药案件,要依法移交公安部门查处。对制售假劣兽药的生产经营企业,依法严肃查处,问题严重的,依法撤销兽药产品批准文号,吊销《兽药生产许可证》或《兽药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