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春燕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1]第四十一条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进行专册登记,加强管理。《处方管理办法》[2]第五十一条规定:医疗机构应当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开具情况,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品种、规格对其消耗量进行专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发药日期、患者姓名、用药数量,专册保存期限为3年。关于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以下简称麻醉、精一药品)管理的诸多法律法规均要求对麻醉、精一药品处方进行专册登记。徐立平[3]认为,专册登记目的是为了弄清麻醉药品的去向,对其使用进行跟踪,掌握患者的用药剂量、持续时间及可能发生的成瘾情况。简而言之,专册登记旨在追踪麻醉、精一药品一针一片的去向,避免药物滥用及落入非法渠道。
我院作为三级甲等医院,住院部具有41个临床科室,拥有病床1 800张,住院药房调配麻醉、精一药品较多。我院麻醉、精一药品的调剂由专人按照电子医嘱和手写的专用处方对应一致的原则,通过处方录入系统完成发药。处方专册登记将专用处方的具体内容逐一呈现,专册登记的项目繁多,且通过手工抄写完成,一旦抄错,必须重新整页抄写,以达到整洁、美观、规范的书写要求,因此浪费大量的工作时间。现依托医院处方点评与用药动态监控系统,增加毒麻药品管理功能,旨在通过信息化的方式,提高工作效率,同时将平台数据按照一定的筛选条件导出,以Excel表格的形式呈现,便于进行麻醉、精一药品相关的统计分析工作。
负责麻醉、精一药品管理的两名专职药师具有登陆权限,输入个人登录信息进入处方点评与用药动态监控系统,随之进入毒麻药处方管理菜单,其分为毒麻药品信息、护士人员、毒麻药处方、毒麻药处方导入4个子菜单。
毒麻药品信息即我院住院药房现有麻醉、精一药品的信息,分为系统药品名称、药品名称、规格、生产厂家、剂型、单位6项。药品名称为药品通用名;系统药品名称为医院信息科为每一个药品设置的药品名称,含有医保甲类乙类费别标识,另含有规格、厂家等信息,以免混淆。护士人员即取药人信息,记录我院药物治疗工作班护士的姓名及身份证号。
具有麻醉、精一药品处方权的医生,通过医生工作站系统开具电子处方,并打印出纸质处方,药师完成发药后,保存纸质处方,在当日麻醉、精一药品调配全部完成后,通过信息导入,调入当日发放药品的电子处方信息。
完成信息导入后,在毒麻药处方项下显示已发药的药品名称、处方序号、患者、科室等基本信息。
选择一条记录双击,即可查看并修改该记录的完整信息,包括药品名称、处方序号、处方日期、处方编号,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科室、身份证号、ID号、诊断,药品数量、批号,处方医师、发药人、审核人、取药人、取药人身份证号,回收数量、回收批号,共计20项,均为我院规定的处方专册登记内容(针剂和贴剂涉及回收安瓿或回收废贴,片剂则无回收数量及回收批号的登记)。
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科室、身份证号、ID号、疾病名称记录一名患者的个人信息。药品名称、药品数量、药品批号(发放的药品批号)、回收安瓿(或回收废贴)数量、回收批号则记录患者使用药品的信息。
每日发药完成后,手工完成当日单品种纸质处方序号的编制。当日发放药品的电子处方除处方编号、处方序号以外的所有内容,通过导入按钮,呈现于毒麻药处方项下。选择某一药品名称,选定日期,点击查找按钮,即可将当日录入的该品种的所有处方信息呈现,选择处方序号完成逐一排序,并手工录入处方编号,点击导出Excel、打印,完成当日单品种的专册登记存储。
处方序号和编号必须手工录入,《处方管理办法》[2]第三十九条规定:药师应当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按“年月日”逐日编制顺序号。我科室每日每一品种处方序号的编制方法:通过库存管理系统当日的单品种流水账,将专用处方按发药时间先后的患者姓名排序;由于我院临床科室具有临床小药柜,备有一定基数的毒麻、精一药品,因此,电子医嘱下达和专用处方开具时间可能会有偏差,但不得超过24 h,故将处方日期为前一天的处方排前;同一患者的同一处方日期的多张处方,连续调配,且不超过极量规定,则将处方编号(专用处方印制时所具有的固有编号,作为区分每一张处方的标识)为前的排前。处方序号和编号因其特殊属性,只能通过手工方式录入,其他项目的信息则直接导入,与涂厉标等[4]报道的方法一致。
本系统导出并打印的Excel表格与我院规定的麻醉、精一药品处方专册手工登记的格式完全一致,项目齐全,相当于专用纸质处方内容的重现,并解决了人工抄写耗时耗力,抄写潦草及抄写错误时重新抄写的问题,达到了处方专册登记规范、整洁、美观、详细的要求。负责麻醉、精一药品的专职药师在完成每日药品发放后,仅需进行信息导入、处方序号和处方编号的手工录入及Excel表格的导出,即完成专册登记工作,从而快速完成日常工作,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到本职工作的改进及相关课题的研究工作中去,因此,信息化方式的处方专册登记方式可完全取代之前的手工抄写工作模式。
[1]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S].国务院令第442号.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S].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第53号令.
[3] 徐立平.对麻醉药品管理中“专册登记”的理解[J].淮海医药,2003,21(2):168.
[4] 涂厉标,沈旸,程宁.利用电脑程序对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进行专册登记[J].中国医院药学杂志,2010,30(12): 1057-1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