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至23日,受水利部委托,由海河水利委员会水土保持处马志尊处长带队的核查组,对我省2011年度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水利水保项目进行了核查。核查组抽查了代县、怀仁县、应县、杨树局第一项目部、杨树局第三项目部(平鲁区)、浑源县、阳高县、天镇县八个项目县及实施单位,对项目的前期工作、资金使用、工程管理、工程质量、实施效果及档案资料等进行了全面核查。核查组认为,山西省各级政府高度重视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工程布局合理,工程质量合格,资金使用无违规违纪现象;水利水保项目为提高生态植被成活率、逐步构筑京津地区生态防线提供了基础水利保障,符合项目建设宗旨;项目的实施有效地改善了项目区的生态环境和农业生产条件,促进了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受到了群众的普遍欢迎,同意通过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