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管索微】
自然资源经济学的难解之题
——水资源价格与节约的冲突
日益短缺的水资源面临的价格与节约的冲突,成为自然资源经济学的一个难解之题:水资源严重短缺的趋势,需要通过价格调整其分配与消费,而作为公用事业产品的生活用水,价格的长期粘性不利于水资源节约。提出这个问题,意在提示人们共同探讨破解这一难题的方法。
水资源;边际定价;“水价—收入比”;价格机制
自然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土地、大气和水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曾被认为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然而,人类的开发以及破坏行为导致这些自然资源越来越稀缺。例如,国土资源部《2011中国国土资源公报》显示,全国城市地下水水质较差-极差级比例已过半:较差级占40.3%,极差级占14.7%。即使零成本就能获得的可供呼吸的大气,人类也正在遭受着诸如温室效应、PM2.5的困扰。
人类如何在稀缺自然资源的约束之下生存和发展?明智的选择应是,节约自然资源以避免其枯竭而危及人类的生存和发展,而利用价格机制的配置功能可以达到节约自然资源的目的;政府通过价格管制以满足所有的需求。正常情况下价格能够起到配置资源作用,是因为商品价格既反映市场供求关系,又是协调生产和消费决策的信号。但是,自然资源经济学中遇到了一个难解之题:水资源(主要指生活用水或自来水,下同)价格与节约的冲突。从2012年1月12日颁布的《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尽管反复强调水资源节约,要求严格水资源有偿使用,但并没有提出解决价格与节约冲突的具体方案中,就足以看出解决价格与节约之间关系的难度。
水资源价格与节约的冲突,源自水资源的三个基本特征。
一是水资源从可再生向不可再生转变的趋势。如果保证水资源有规律补充的生态条件完全具备,水资源就是可再生资源,并且能为人类提供不可穷尽的效用。实际上,满足水资源有规律补充的生态条件不但不完全具备,而且许多地方的水源严重污染,甚至出现枯竭。有数据显示,我国600多个城市中有400多个城市供水不足。多数城市地下水受工业废水污染,并且污染程度逐年加重。实证研究表明,污染趋势随收入上升呈倒U型:在生存农业低收入阶段产生很少的污染;在经济发展初期,重工业增长在没有污染控制情况下导致高污染;随着污染控制和工业向服务业转化,实现了污染低水平。[1]297中国经济正处于“重工业的增长”阶段,水资源污染与此有关。同时,没有很好地控制和治理污染也是造成水资源不可再生的主因之一。水资源从可再生向不可再生转变的趋势警示我们,是以低成本消费水资源从而忽视节约加速水资源耗尽,还是通过提高消费成本(以及其他手段)实现水资源节约,必须做出选择。当然,理想的选择是,既保护水资源可再生的生态环境,又在消费中获得满足的同时节约水资源。
二是水资源实际价格的长期粘性。中国水资源在较长时期内,实际价格基本没有变化。对照城乡收入变化与自来水价格变化,可以得出水资源实际价格长期粘性的结论。1978年城乡收入为209.8元,2007年为9645.40元,30年间增长45.6倍;而1978年城市自来水价格为0.08元/T,2010年为3.2元/T,32年间增长40倍。
三是水资源的不可替代性。与金属资源相比水资源没有替代品和相近替代品,如至今几乎没有一种物品具有饮用和洗浴的功能。因此,水资源就不能像“资源之赌”①①1980年美国经济学家朱利安·西蒙认为,技术能够找到任何可消耗资源的替代物,并声称与环境悲观论者打赌:资源的价格一定会下降而不是上升。保罗·埃利希接受了朱利安·西蒙的挑战,并且选择了铬、铜、镍、锡和钨5种金属,同时下了1 000美元的赌注,认定在排除通货膨胀的因素之后,这些金属的价格在1990年时一定会上升。结果是,这些金属在10年里价格大幅度下降。中的金属资源一样,随着技术进步以及新的替代品和相近替代品,导致其价格下降。水资源的不可替代性,只有当生活用水边际效用为零的时候才暂时停止消费。与此同时,生活用水的价格越低,每个人的“消费者剩余”就越多,必将进一步激励消费者更多地消费。
水资源价格与节约的冲突的原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水资源的定价机制。水资源的三个基本特征决定了其价格与节约的冲突:水资源从可再生向不可再生转变的趋势以及其不可替代性要求节约,而水资源实际价格的长期粘性不利于水资源节约。这三者中,水资源价格对于能否节约有重要作用,因此需要梳理水资源的定价机制。
柏拉图时代就有水的价值和效用的古老悖论。1776年,亚当·斯密在其《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中,也提出了一个价值悖论:没有什么比水更有用,但很少能交换到任何东西,钻石几乎没有任何使用价值,却能交换到大量物品。始于19世纪70年代的边际革命破解了这个价值悖论:价值的尺度是边际效用,物品的价值由其边际效用来决定,即商品的数量越多,其最后一单位的相对购买愿望就越小。因此,水只有极低的价格。正是巨额的数量使其边际效用大大减少,因而降低了包括水在内的重要物品的价格。[1]75
水资源价格如果由市场机制来决定,就是MR=MC的边际定价原则。不过,自来水是自然垄断性公用事业产品。政府为了防止自来水厂商的垄断定价,同时又不愿意对自来水补贴,通常对自来水价格实行弥补平均成本的管制价格。例如,据《广州市城市供水定价成本监审报告》,广州市自来水的供水成本为2.016元/T(不含税),而生活用水的价格为2.02元/T(2012年5月调整前的价格,下同)。尽管管制价格高于边际定价,但管制价格接近平均成本而没有垄断利润。这样的定价机制导致自来水的价格接近边际成本水平的长期粘性。
水资源定价机制对资源配置缺乏效率必然导致社会公众对生活用水的需求不断增加。其结果是,水资源变得愈加短缺。根据联合国的研究,80多个国家水资源不足,20多亿人的饮水得不到保证。在20世纪末,中国的人均淡水资源仅为世界人均量的1/4,居世界第110位左右。2012年初,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发出警告,目前全国有313万人因旱发生饮水困难。
二是水资源的节约问题。水资源定价机制与水资源节约问题紧密相联。自来水作为人须臾不可离开的必需品,在价格长期粘性情况下,其定价机制难以利用价格杠杆发挥节约作用,表明这种机制的有限性:它既是对供求原理的挑战,也促使人们反思定价机制的弊端。
一般而言,如果促使人们对某种物品有节约的意识和行为,首选方式就是价格约束。生活用水的定价机制,尽管体现了自然垄断性公用事业产品的特点,相对低的价格有利于消费者福利的提高。但是,不同人群或家庭会对生活用水支出与可支配收入相权衡,如果生活用水支出在可支配收入中所占比重低到一定点时,就不足以使消费者产生节约意识。我们可以利用广州市、北京市和天津市的相关数据,引入“水价—收入比”②②“收入-水价比”的公式:(收入/水价)×100%。说明这一问题。根据广州市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11年广州城市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4 300元人民币,而生活用水的价格为2.02元/T,即使将价格调整为3.00元/T左右,按照国家颁布的《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2002年),居民生活用水量在每人每天200-220升的上限,每月生活用水的支出大约为18-19.8元。与居民人均月可支配收入2 858元相比,“水价—收入比”为1∶159-144。北京市自来水价格为4.00元/T,天津市自来水价格为4.90元/T(均含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等)。2011年京、津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32 903元和26 921元人民币。其“水价—收入比”分别为1∶114-104、1∶72-70。
需要指出,上述“水价—收入比”是一个平均值。但有两种情况使“水价—收入比”更大,一是中等以上收入的人群或家庭,二是随着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中等以上收入的人群或家庭收入及人数也将增加。对于生活困难和低收入的群体或家庭来说,自来水铺张性的消费可能仍然是一种奢侈品。
较高的“水价—收入比”不足以使消费者增强节约意识。为了发挥市场、价格因素在水资源配置、调节水资源需求方面的作用,增强企业和居民的节约意识,避免水资源的浪费,2005年以来实施的阶梯水价这一做法,是对使用自来水实行分类计量收费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的方法。2011年广州市自来水供给制定了三级阶梯水价,级差为1∶1.5∶2。截至2011年底全市实行阶梯水价的城市居民已近150万户,约占城市居民用水户总数的90%。以4口之家为例,每月用水在22T以下水价为2.02元/T,22-30T为3.03元/T,30T以上为4.04元/T。[2]
利用“水价—收入比”衡量广州市自来水的三级阶梯水价,如果每月全部按第二、第三阶梯用水计算,“水价—收入比”都超过1∶100。据此,可以得出阶梯水价作用并不显著的结论,尤其是对于那些“水价—收入比”较高的人群或家庭来说,阶梯水价的作用更是微弱。同时,如果将高一级的阶梯定得低于或等于居民愿意消费自来水的数量水平,阶梯水价就不会起到应有的作用。
节约用水的另一途径是借助道德。为了缓解世界范围内的水资源供需矛盾,联合国确定了“世界水日”。为了提高全社会关心水、爱惜水、保护水和水忧患意识,我国水利部确定了“中国水周”,北京开展了“每天节约一杯水”活动。这些都是在道德层面上呼唤人们节约用水的做法。
借助道德尽管能够起到节约用水的作用,但比借助价格约束效率要低。例如,公共场合的自来水更像是一种公共品,消费者对其使用并不需要直接为之支付费用,并且容易获得足够多的消费者剩余,这就可以解释为什么有的消费者在公共场合不注意节约用水的道德原因。相反,尽管价格机制对于节约用水作用有限,但是必须付费的现实,消费者并非漠不关心。
综上所述,随着生态环境恶化,水资源呈现从可再生向不可再生转变的趋势,在水资源严重短缺的情况下,如何权衡水资源价格与节约的冲突,是自然资源经济学的一个难解之题。适当降低“水价—收入比”,逐渐改变人们低价格消费的习惯和心理预期,在道德层面上倡导和形成节约用水的意识,利用新技术和发明增加水资源的供给,都是破解水资源价格与节约冲突这一难解之题的方法。
[1][美]保罗·萨缪尔森,威廉·诺德豪斯.经济学[M].萧琛,主译.北京:人民邮电出版社,2004.
[2]广州水价听证会:将实行阶梯式水价[EB/OL].(2012-03-01)[2012-04-12].http://fin.10jqka. com.cn/20120301/c526085451.shtml.
刘秀光
(广东白云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系,广州510450)
A Difficult Problem in Natural Resource Econom ics——A Conflict between Pricing and Economy ofWater Resources
LIU Xiu-guang
(Dept.of International Economy and Trade,Guangdong Baiyun University,Guangzhou 510450,China)
The conflict between pricing and economy,which is caused by the increasingly scarce water resources,has become a difficult problem in natural resource economics.The severe scarcity ofwater resources requires adjustments ofwater allocation and consumption through pricing.However,the long-term sticky price of the water as a utility is not conducive to the economy of water resources.The difficult problem raised asks solutions through discussion.
water resources;marginal pricing;water price-income ratio;pricemechanism
F062.1
A
1672-3910(2012)06-0079-03
2012-5-10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2XJY023)
刘秀光(1950-),男,山东青州人,教授,主要从事经济学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