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国臣
(河南理工大学, 河南 焦作 454000)
关于社会诚信建设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的思考
张国臣
(河南理工大学, 河南 焦作 454000)
社会诚信是一种社会道德和社会风气,关系到经济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加强社会诚信建设,必须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统领,以社会主义荣辱观为主线,以提高社会成员的思想道德素质为目标的指导思想;遵循以人为本、注重教育,多方参与、齐抓共建,政府主导、分类指导,营造氛围、潜移默化,自律内省、他律预防的原则,促进“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文化氛围在全社会的形成。
社会诚信;指导思想;基本原则
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指出:“深入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1]社会诚信是社会各行业、各单位和广大社会成员对诚实守信道德规范的高度认同,并在社会实践中自觉遵循和弘扬而逐渐形成的一种社会风尚。每个行业、单位以及社会成员的诚信状况都与社会诚信紧密相连,政务诚信、商务诚信、司法公信和其他行业诚信、单位诚信以及社会成员的个人诚信集成社会诚信。因此,社会诚信既表现为个人之德,又表现为行业和群体之德,还表现为社会道德和社会风气,对经济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产生着深刻的影响。加强社会诚信建设,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必须全面认识和把握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以进一步提升社会诚信建设成效。
社会诚信建设必须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统领,以社会主义荣辱观为主线,以提高社会成员的思想道德素质为目标,扎实推进社会诚信体系构建,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文化氛围,提升全社会诚信水平。
(一)社会诚信建设必须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统领
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意识的本质体现,是由一定社会所崇尚和倡导的指导思想、理想信念、道德观念、价值取向、价值评价等因素构成的社会价值认同体系,决定着社会意识的性质与方向。任何社会都有自己的核心价值体系,以此来引领社会成员的思想和行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内在精神之魂,在所有社会主义价值目标中处于统领和支配地位。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指出,“要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凝聚社会共识。”[1]因此,社会诚信建设必须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统领。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社会诚信建设提供了价值基础。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益主体多元,思想文化多元,价值取向多元,要加强社会诚信建设,必须有共同的价值取向,用以引领和整合多样化的思想意识和价值观念,使先进的价值取向得到弘扬,落后的价值取向得到纠正,错误的价值取向得到抵制。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作为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精髓,“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1]它不仅兼顾了国家、社会、个人三者的价值追求,而且实现了国家发展目标、社会价值导向和个体行为准则的统一。这对于社会成员抵制各种错误腐朽价值观的影响,树立崇高的的价值理想,形成积极的价值取向,作出正确的价值选择提供了价值基础。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社会诚信建设提供了广泛的群众基础。社会诚信建设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只有各行业、各单位分工合作、各尽其责,才能对道德领域的突出问题进行有效的治理,重建社会诚信。反之,没有广大社会成员和各个社会主体的广泛参与,就不能形成道德治理和社会诚信建设的合力,社会诚信建设将无从谈起。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主题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这一共同理想把国家的发展、民族的振兴与社会成员的自由全面发展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把社会各个行业、各个单位的共同愿望有机结合在一起,使广大社会成员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在政治上、道义上、精神上团结一致,积极参与社会诚信建设,切实加强诚信道德修养,规范行业和单位行为,开展行业、单位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使得经济社会发展秩序得到优化,良好的社会风尚得以形成,从而为社会诚信建设提供深厚的思想基础和广泛的群众基础。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社会诚信建设提供了精神支撑。社会诚信是中华民族共有的精神家园。在中华民族五千年的历史发展中,形成了厚德载物、义利兼顾、诚实不欺、诚信敬业、言行一致的优良传统,这些优良传统成为民族精神的重要内容。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今天,社会诚信直接反映了社会各行业、各单位和广大社会成员对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规范的认同,是改革创新得以取得成效的关键,是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精髓是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开放为核心的时代精神。这种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已经深深地融入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环境建设的各个方面,成为广大社会成员团结奋斗的精神支撑。胡锦涛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开班仪式上的讲话中指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思想道德建设,持之以恒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增强全社会的法制意识,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增强社会诚信。”[2]广大社会成员在日常的学习、工作和社会生活中,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必将进一步提升社会诚信建设水平。
(二)社会诚信建设必须以社会主义荣辱观为主线
荣辱观是一种关于善与恶、美与丑、是与非的根本看法和观念体系,是价值观的重要内容。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是在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逐步形成的对荣誉、耻辱的根本观念和总体态度,明确了现代社会的是非、善恶、美丑的界限,明确了坚持什么、反对什么,倡导什么、抵制什么,为社会各行业、各单位和广大社会成员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判断行为得失、确定价值取向、作出道德选择提供了基本规范。建设诚信社会必须以社会主义荣辱观为主线。
社会主义荣辱观为社会诚信建设提供了是非善恶标准。“现代社会生活的多样性给予了每个人选择自己生活方式的自由,但不论怎样选择,都离不开做人的底线,都必须有是非善恶的标准”[3]。社会诚信建设,就是要通过各种教育形式,引导社会各行业、各单位以及广大社会成员在处理各种社会关系时,深化对诚信道德品质、价值判断标准的内省式认识和全面理解,分清是非荣辱,使其诚信品质在不断的道德实践中得到发展,内化为自觉意识。社会主义荣辱观为社会诚信建设提供了判断是非、做出取舍的标准,诚信建设只有以此为主线,才能使广大社会成员懂得诚信是立身之本、从业之要、荣誉所在;才能在一个价值多元化的社会里,使广大社会成员明辱辨耻、近荣远耻、扬荣弃耻,以正确的自我荣耻意识处理义与利、竞争与合作、个人与社会等方面的关系,以廉修身,以诚立业,恪守信用,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为社会诚信建设做贡献。
社会主义荣辱观为社会诚信建设提供了正确的道德导向。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社会组织、社会结构、就业结构日趋多样化,各种不同的利益主体之间的矛盾,愈来愈复杂;我国社会的道德状况,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一些社会成员在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的影响下,理想信念异化,思想道德滑坡,说假话,办假事,不以造假为耻,反以造假为荣,信奉“不说假话办不成大事”,“造富不如造假、实干不如浮夸”的处世哲学,见利忘义,诚信缺失,突破了诚信道德底线。社会诚信建设,就是要营造诚信为荣、失信可耻的文化氛围,提升社会成员的道德认知,培养社会成员的诚信道德品格。社会主义荣辱观是社会主义道德观的核心理念,明确了荣与耻的具体标准,能够帮助广大社会成员强化荣辱意识,深化道德判断,提升诚信品质。在加强社会诚信建设中,要积极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引导各社会组织和社会成员树立正确的道德评价标准,抵御各种消极腐败思想的影响,在生产和生活的实践中,自觉弘扬廉洁文化,培育诚信精神,树立良好的自律意识和行为习惯,从而养成符合社会主义道德标准的荣辱意识。
社会主义荣辱观与社会诚信具有内在的一致性。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和加强社会诚信建设具有在主体对象、主要内容和根本目的上的趋同性。社会诚信建设的主体是全体社会成员,其主要内容是引导社会成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荣辱观,其目的是规范社会成员行为,理顺社会道德秩序,提高社会成员道德素质;社会主义荣辱观的主体对象也是全体社会成员,其主要内容体现了马克思主义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观的本质规定与根本要求,对社会成员既具有理想信念方面的要求,又有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方面的要求;既有共同遵守社会公德的要求,又有分别遵守职业道德的要求,其目的是在全社会营造知荣拒耻的社会文化环境。社会主义荣辱观与社会诚信建设的内在一致性,为社会诚信建设提供了良好文化环境和社会道德基础,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有利于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有利于重建社会诚信。
(三)社会诚信建设必须以提高社会成员的思想道德素质为目标
胡锦涛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中指出:“一个社会是否和谐,一个国家能否实现长治久安,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社会成员的思想道德素质。没有共同的理想理念,没有良好的道德规范,是无法实现社会和谐的。”[4]思想道德素质是社会成员的各项素质中最重要的素质,一些社会成员理想信念动摇,诚信缺失,道德沦丧,其根本原因是思想道德素质出了问题。加强社会诚信建设,要以提高社会成员的思想道德素质为目标。
首先,提高社会成员思想道德素质是社会诚信建设的应有之义。思想道德素质一般包括思想素质和道德素质,是政治思想素质与社会主义道德素质的有机结合。在我国,思想道德素质建设的基本内容是,以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基本方法确立科学的世界观和人生观,形成以实践为基础的实事求是的思想方法,培养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和为他人、为社会服务的思想以及正确的荣辱观。这些内容是思想道德素质建设的基础,都与诚信品质有着紧密的联系。加强社会诚信建设,就是要教育引导社会成员尊重社会发展客观规律,诚信待人,踏实做事,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和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荣辱观,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思想道德观念,使其在坚持集体主义原则,正确处理个人与他人、个人与社会的关系的基础上,勤劳致富,公平竞争,维护个人正当权益。因此,提高社会成员思想道德素质是社会诚信建设的应有之义。
其次,提高社会成员思想道德素质是社会诚信建设的根本要求。诚信既是一种世界观,又是一种价值观和道德观,而世界观、价值观、道德观是思想道德素质的核心内容。加强社会诚信建设,必须把提高社会成员的思想道德素质作为根本要求,只有提高社会成员的思想道德素质,才能使其坚定科学的理想信念,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道德观,增强社会责任感,正确处理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关系,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和法律义务,自觉遵守公民基本道德准则,把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等道德观念内化于心,落实到工作、生活的具体实践中,克服和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等腐朽思想的腐蚀,做一个诚实守信的人。只有广大社会成员的思想道德素质都得到了全面提高,社会诚信的良好风气才能形成,社会诚信度才能得到提高。
最后,提高社会成员思想道德素质是提升社会成员诚信品质的关键。社会诚信建设的基本指向是使社会成员的诚信品质得以提升,诚信行为得以养成,而思想道德素质是诚信品质的源头和灵魂,是诚信行为习惯得以养成的“源”动力。没有思想道德素养的提高,就没有诚信认知、诚信信念、诚信修养、诚信情感、诚信意志和诚信行为,也就谈不上诚信品质的提升。因此,加强社会诚信建设,应从源头和灵魂抓起,以提高社会成员的思想道德素质为目标,坚持不懈地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全党、教育人民,“广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把广大人民团结凝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下”[1],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和学雷锋活动,深入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把培育诚信的价值理念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修养有机结合起来,引导社会成员弘扬时代新风,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从而在全社会形成统一的指导思想、共同的理想信念、强大的精神力量、基本的道德规范,构筑起诚信的思想长城。
原则是人们看待问题和处理问题的准则。加强社会诚信建设,必须确立科学的社会诚信建设原则,使其体现社会诚信建设的客观规律,反映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并与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相适应,从而推动社会诚信建设实践。
(一)以人为本、注重教育的原则
以人为本、注重教育,体现了我们党的根本宗旨和执政理念,是社会诚信建设的重要原则。社会诚信建设从根本上说是人的建设,是全面提高人的思想道德素质。社会成员是社会诚信建设的主体,只有在诚信建设中体现其主体意识,尊重其主体地位,发挥其主体作用,社会诚信建设才能取得成效。因此,社会诚信建设,一方面要尊重和保护社会成员依法享有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生态环境等各方面的权益,让每个社会成员既有平等参与的机会又有充分发挥自身潜力的条件,使其在参与的过程中获得诚信所带来的实际利益,从而鼓励他们通过诚实劳动和诚信经营获取正当物质利益,正确处理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个人利益和国家利益的关系,确立正确的义利观;另一方面,坚持用科学理论引导人、用廉洁诚信的理念教育人、用廉洁的文化氛围熏陶人,不断提高社会成员的思想道德修养和诚实守信的意识。要通过社会各行业、各单位坚持不懈地加强廉洁文化建设,对社会成员进行廉洁价值观教育,正确处理义和利的关系,树立诚信立政、诚信立业、诚信立身、清正廉洁的先进典型,使广大社会成员时刻受到廉洁诚信的激励和熏陶,使其在参与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实践中,确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诚信观念和信用意识,促进社会诚信风气的形成。
(二)多方参与、齐抓共建的原则
社会诚信建设牵涉到广大社会成员的利益,事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是一项牵涉到社会方方面面的庞大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因此,加强社会诚信建设,必须坚持多方参与、齐抓共建的原则。
社会诚信建设的内容极其广泛,体现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生态环境的各个方面,这就要求党政各部门、各人民团体、社会各方面都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能,承担起落实诚信建设的具体任务,相互配合,齐抓共建。一是党委和政府要加强对诚信建设的领导,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制定和实施社会诚信建设的政策、规定,使政策、规定体现公平和正义,使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得到统筹和兼顾,为诚信建设提供政策依据。二是社会各行业、各单位要担负起社会诚信建设的责任,要从本行业、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出发,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教育引导,使其爱岗敬业,心怀真诚,廉洁自律,坚守忠诚,为人坦诚,遵纪守法;加强诚信制度建设,规范行业行为,构建单位内部的诚信体系,打造诚信政府、诚信企业、诚信商业、诚信学校、诚信医院、诚信法院等,把诚信建设落实到各个行业、各个单位的方方面面,为社会诚信建设尽责出力。三是广大社会成员要积极参与社会诚信建设。社会成员要以诚为本,操守为重,真诚地为他人和社会着想,以诚信待人处事,以诚信处理各种社会关系,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去小恶而从善,积小善成大德,从大处着眼,从小处着手,依法理性地参与社会诚信建设,对制假、售假、作弊、欺诈等不诚信行为进行抵制和检举,努力在社会做个诚信公民、在单位做个诚信建设者、在家庭做个诚信成员。总之,只要把社会各方面的资源整合起来,把各方面的力量动员起来,齐抓共建,形成合力,重承诺、守信用、讲信义的良好风尚就会在全社会形成。
(三)政府主导、分类指导的原则
政府的公信力是诚信社会的基石。一个诚信的社会应当形成政府、行业、社会成员完整的诚信链条。整个社会的诚信建设,离不开社会各行业、各单位以及社会成员个体的诚信建设,更需要一个负责任的、诚实守信的政府。政府在社会诚信建设中,既发挥着示范带动作用,又发挥着指导、监督作用。因此,加强社会诚信建设,必须坚持政府主导、分类指导的原则。
政府是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的决策者和管理者,是公共权力的行使者。政府诚信具有价值导向和涵养社会共识、实现社会整合的功能。这就要求政府强化依法行政和为民服务意识,廉洁行政,提升政府公信力。同时发挥社会各行业、各单位与社会成员在社会诚信建设中的作用。一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做社会诚信的表率。要以打造诚信政府为目标,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使其求真务实、勤政廉政,谨言慎行、言出必践,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使制度有信,使法规有信;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要坚持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5]”。加大政府改革力度,建立有效的权力制衡机制,确保政府行为的公平性与公正性,确保政府工作人员的言行一致性和可核查性,形成政府与社会之间的相互信任关系。二是担负起诚信社会建设的指导监督责任。要根据不同行业、不同领域的实际情况,确定诚信建设的具体要求,突出重点,有的放矢,增强实效;要深入实际,了解行业诚信状况,指导行业完善诚信机制,推广诚信建设经验,优化调整社会维信结构,严格执法,秉公执法,对失信行为要问责,对触犯刑律的要依法惩处,加大失信者的成本,努力营造公平正义、民主法治的环境。
(四)营造氛围、潜移默化的原则
氛围是指周围的气氛和情调。良好的社会氛围能够影响人、陶冶人、教化人,对人的思想和行为起到潜移默化的作用。社会诚信建设,就是通过社会各方面的努力,营造一个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氛围,使社会成员在这一氛围的影响下诚信做人、踏实做事,提高社会诚信度。
诚信的社会氛围对人的思想和行为能够产生极其重要的影响。在浓厚的诚信社会氛围中,制假、贩假、作弊等行为就会像偷盗抢劫一样,被人们所鄙视,被社会所不齿,因此人们不愿意通过投机取巧、失信违约来达到自己的目的,而是习惯于通过诚实劳动和质优价实去创造财富,通过合规合法的渠道取得利益。在诚信缺失的社会氛围中,社会成员以消极悲观的态度看待虚假现象的存在,把属于某一单位、某一个人的虚假问题泛化为社会的普遍现象,进而用怀疑一切的思维定势去研究市场、评估他人、游戏政治,使社会弥散着一种信任危机。因此,加强社会诚信建设,要注意营造社会诚信氛围,增强人们对重建社会诚信的信心。一是要通过社会道德舆论,褒奖诚实守信者,谴责背信弃义者,大力宣传诚信的先进典型事迹,使广大社会成员在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下,受到启迪和感染,在全社会形成积极向上的精神追求和诚信文明的生活方式,使诚信道德原则成为广大社会成员共同追求的价值目标,使诚信自律成为社会成员的自觉行动。二是设置廉洁诚信教育专栏,在公共场所设置诚信格言、廉洁文化名言警句牌,把廉洁价值理念与诚信道德原则融入环境美化、亮化之中,寓于生动活泼的文化娱乐活动之中,使广大社会成员在美的享受中潜移默化地接受廉洁文化的影响、诚信精神的熏陶;加强诚信道德网站建设,充分利用信息网络资源进行诚信道德教育,以形成良好的诚信网络文化。三是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将廉洁诚信的精神理念融入各行各业的文化建设中,成为各行各业文化的核心内容,在各行业、各单位形成重操守、讲诚信的文化氛围,使诚信成为一种行业风尚。
(五)自律内省、他律预防的原则
社会秩序的维系,一般来说要靠道德和法律两个方面。道德和法律都是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维护社会秩序、规范人们思想和行为的重要手段。道德通过社会舆论、社会评价、风俗习惯、内心信念等特有形式促使社会成员对自我的观念、行为进行内省、自律和约束,使其符合社会规范;法律是通过法律条文的形式明确告知社会成员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违背法律将要受到怎样的制裁,采用强制性手段促使社会成员遵守其社会规范,具有预防和他律作用。诚信是一个道德范畴,社会诚信是社会成员广泛认可的社会规范,加强社会诚信建设,既要靠社会成员诚信自律,又要靠诚信法律、制度的规范和约束。因此,社会诚信建设必须坚持诚信自律内省、他律预防的原则。
社会诚信建设坚持自律内省、他律预防的原则,体现了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的辩证统一。诚信自律是社会成员通过诚信道德修养,把诚信内化为自身的道德标准和行为操守;诚信他律预防既包括行业之间、行业与单位之间、单位与单位之间、单位与员工之间以及员工与员工之间的监督,也包括诚信法律、法规、制度对社会各行业、各单位和社会成员行为的规范和约束,通过监督措施的实施使其不能失信,通过必要的惩处手段使其不敢失信。因此,加强社会诚信建设要发挥自律内省和他律预防的作用。一是加强诚信道德建设,为诚信自律内省创造条件。诚信的道德力量来自社会成员的内心信念。培育其诚信信念,既需要诚信认知,也需要诚信实践。因此,要通过舆论引导、专题教育和典型示范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的诚信道德教育,使社会成员不断强化诚信观念,强化诚信认知,自觉加强诚信道德修养,提升内控力,增强免疫力,进而自觉地诚信做事,实现诚信自律。二是加强社会监督和行业、单位内部监督,培育他律运行机制。“抓紧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在全社会广泛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氛围”[6]。建立和完善个人与单位信用制度、信用告知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和信用评价制度,规范诚信资料的公正、合法、正当的收集和使用;建立信用管理和服务系统,培育和发展信用服务中介机构;科学运用惩戒手段,加大对违法失信行为的惩罚力度,提高失信行为的经济和社会代价,构建起社会诚信体系。社会各行业、各单位也要加强内部诚信制度建设,完善行业自律规范,构建起内部诚信体系。
[1] 胡锦涛.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N].人民日报,2012-11-18(03).
[2] 胡锦涛.扎扎实实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N].人民日报,2011-02-20(01).
[3] 张国臣,等.社会主义廉洁文化建设论[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1:110.
[4]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十六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6:710.
[5] 胡锦涛.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N].人民日报,2012-11-18(05).
[6] 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N].人民日报,2011-10-26(01).
[责任编辑 谢定均 王晓雪]
OnGuidingIdeologyandBasicPrinciplesoftheSocialCreditConstruction
ZHANGGuo-chen
(HenanPolytechnicUniversity,Jiaozuo454000,Henan,China)
Social credit is a kind of social moral or social climate which plays a key role in the healthy development of economy and overall social progress. In order to promote the construction of social credit, we should be guided by the socialist core value system, take the socialist concept of honor and disgrace as the theme, take the improvement of the public’s ideological and moral quality as guiding ideology. In order to form a cultural environment as “being honored for credit and being ashamed for breaking one’s credit”, we should follow the principles as follows: keeping the principle of people-oriented, emphasizing education, well cooperation in construction, being guided by government, giving guide respectively, creating a good environment, exerting a subtle influence, etc.
social credit; guiding ideology; basic principles
2012-11-15
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2012BKS012);河南省政府决策研究招标课题(2012B275)。
张国臣(1956—),男,河南商水人,河南理工大学党委副书记,教授,主要从事教育和管理研究。
E-mail:dangban@hpu.edu.cn
B82-052
A
1673-9779(2012)04-037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