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昭武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决定》指出:必须“培养高度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提高全民族文明素质,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弘扬中华文化,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1]也就是说,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建设文化强国,必须培养高度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那么,文化自觉应当是谁的自觉呢?有人认为,文化自觉应该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政党、一个政府的自觉;也有人认为应该是一个地区、一个行业、一个单位的自觉;还有人认为应该是文化人的自觉。这些观点都有道理,但笔者认为,文化自觉首先是人的自觉,即社会主体的自觉。如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决定》所指出的那样,“人民是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最深厚的力量源泉。”[1]提升社会主体的文化自觉性是实现文化自觉的源动力,因而实现文化自觉必须着力提升社会主体的文化自觉性。
一
文化自觉是社会主体的文化自觉。在人的发展过程中,文化自觉、自信、自强不仅可以推进人们对文化的认识、运用和创造,而且可以使人对自身的把握更加自觉。在现实的社会生活中,人作为社会主体对文化的诉求越来越强烈。
文化自觉是社会主体生存和发展的必然要求。从文化自觉的内涵来看,文化自觉是社会主体的自觉行为。从语义上讲,文化自觉是社会主体对文化的自我觉醒和觉悟。费孝通先生解释道:“文化自觉是指生活在一定文化中的人对其文化有‘自知之明’,明白它的来历、形成过程、所具特色和它发展的趋向,不带任何‘文化回归’的意思,不是要‘复归’,同时也不主张‘全盘西化’或‘全盘他化’”。他“希望大家能致力于我们中国社会和文化的反思,用实证主义的态度、实事求是的精神来认识我们有悠久历史的文化。”[2]197可见,文化自觉是“人”即社会主体对自我文化的“自知之明”。在新的时代条件下,文化自觉就是要求全国广大人民对中华文化在经济全球化时代的国际竞争格局中、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中、在中华文明发展和演变的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作出正确认识和科学审视,对中华文化的过去、现在和未来做出认真梳理和深刻反思,深刻认识文化发展的历史地位和重要作用,正确把握文化发展规律,主动承担发展文化的历史责任,在推动文化自信和文化自强的过程中推进人的全面发展,实现文化强国的战略目标。
从人学理论上讲,文化自觉是社会主体的发展对文化的诉求。人的发展过程就是人不断地创造文化从而也创造自身的过程。人以文化的方式推进自身的发展。具体说来,可从以下三个方面来理解:第一,文化是人的本质得以存在的根基。人不仅是一个肉体的存在,更是一种精神的存在,一种文化的存在。人与动物的区别就在于文化。文化是人之为人的内在根据,使人获得社会性的本质和丰富的个性。从发生学的意义上来讲,人与自然存在物的区别就在于人不仅通过自然遗传获得生命,而且可以通过社会遗传获得文化而成其为人。也就是说,人之为人,就是通过后天的学习、教育而承接了人类既有的文化成果。第二,文化活动是人的活动的核心内容。文化不仅构成人的本质,而且支撑人的活动。人的活动与动物活动的根本区别就在于文化。文化活动是人的活动的核心内容,人的所有活动,都是对一定文化的适应、选择、改造和创造活动。人的活动离不开文化的作用,人的活动内容、活动过程、活动的本质特征、活动的形式总会受到一定文化的影响和制约。第三,文化价值是人的价值的最高实现形式。文化的发展满足人的不断增长的文化需要,实现人的价值,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需要是人一切活动的初始原因。马斯洛把人的需要分成生理需要、安全需要、社交需要、尊重需要和自我实现需要等五类,由较低层次依次到较高层次。对这个理论进行分析,可以发现,生理需要、安全需要是人的生命方面的需要,是最基本的需要。社交需要、尊重需要是人的生存和发展方面的需要,是较高层次的需要。而自我实现的需要是人的最高层次的需要。自我实现可以简单地理解为人的价值的自我实现和人的全面发展。而人的价值的自我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就其本质而言,就是一种文化价值的实现,文化价值是人的价值的最高实现形式。
可见,文化自觉既是社会主体推进自身发展和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又是社会主体发展的基本诉求。社会主体是文化发展的主体,也是文化自觉的主体。因此,提升社会主体的文化自觉性是实现文化自觉的根本和关键所在,实现文化自觉就是要实现主体文化自觉。
二
“主体文化自觉”观认为,文化不仅仅是人创造的身外之物,更重要的是文化构成了人的存在方式。主体文化自觉是指社会主体在生产和生活过程中,自觉认识到自我的文化存在,自觉形成和持有一定的文化准则和文化价值追求,自觉实现文化的内化,并通过主体意识的强化和实践活动外化为自觉推进新文化生成的动态过程。它表现为适应→选择→接受→改造→创新的理性发展过程。简言之,主体文化自觉就是指人在推进社会发展的同时,自觉地推进了社会文化和人自身的发展。主体文化自觉包括个体主体文化自觉、群体主体文化自觉和类主体文化自觉。主体文化自觉具有自然性、历史性、社会性、精神性和实践性等基本特征。
主体文化自觉的根本意义是真正实现人的主体性的生成,实现文化主体的文化自觉,使每一个社会主体更自觉、更主动地成为社会主义文化的建设者,推进文化的发展与繁荣。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指出:“要充分发挥人民在文化建设中的主体作用,调动广大文化工作者的积极性,更加自觉、更加主动地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进行文化创造,让人民共享文化发展成果。”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决定》指出:要“发挥人民群众文化创造积极性。……要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自觉贯彻党的群众路线,为广大群众成为社会主义文化建设者提供广阔舞台。”[1]文化自觉要求全社会、全民族增强文化主体意识,担负起应有的责任和使命。可见,社会主义主体文化自觉就是要使全国广大人民群众真正成为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主体。
社会主体理论昭示我们,任何社会主体既是具有独立权力义务的社会个体,又是归属于一定的社会组织的社会群体,还是作为人而属于人类的类主体。实现文化自觉,需要每一个社会主体实现对文化发展的地位和作用的认识上的高度自觉,对文化发展规律的把握上的高度自觉,对发展和繁荣文化的责任担当上的高度自觉,实现个体主体文化自觉、群体主体文化自觉和类主体文化自觉。众所周知,不同社会主体在社会生活中所处的地位和所发挥的作用是不相同的,因而推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实现文化自觉需要根据不同社会主体的不同特征采取相应对策。
从社会主体的社会组织形式来看,必须着重实现中国共产党的文化自觉和人民政府的文化自觉。首先必须实现中国共产党的文化自觉。一个政党有没有理想追求和精神面貌,有没有文化担当,是一个政党是否成熟,是否有生命力的重要标志。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是我国各项事业的领导核心,要带领全国人民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就必须高扬自己的文化理想,高举自己的文化旗帜,树立自己的文化形象,切实担当起推动文化繁荣发展的历史责任。各级党组织必须更加自觉地承担起以先进文化引领经济社会发展的责任,传承民族优秀文化和人类先进文化的责任,发展文化以保障人民政治权利、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要的责任,提升国家文化实力、维护国家文化安全的责任。其次必须实现人民政府的文化自觉。实现文化自觉的关键在政府。各级人民政府是推进文化发展和繁荣的执行主体,执行不执行、如何执行的问题解决得怎么样,事关文化建设事业的成败与兴衰。由于文化发展在很大程度上不能直接与GDP挂钩,文化的缺失不会显现在任何一级政府的统计报表中,因而重经济轻文化的现象普遍存在。毋庸讳言,长期以来,各级人民政府要么不重视文化建设,要么把文化建设当作经济发展的手段,“文化搭台,经济唱戏”的做法是最为典型最为普遍的,忽视了文化建设最神圣的功能,即推动文化的发展繁荣、文明的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因此,真正推进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关键在于实现各级人民政府的文化自觉。
从社会主体的个体形式来看,必须着重实现领导者的文化自觉、文化人的文化自觉和全体公民的文化自觉。首先,领导者要率先实现文化自觉。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关键在各级领导干部。只有实现各级领导干部高度的文化自觉,才能带动整个领导班子的文化自觉,才能自觉地把文化建设工作摆在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样重要的位置,一同规划,一同部署,一同实施,一同考核,从而才能促进本单位或所辖区域的文化繁荣与发展。其次,文化人要主动实现文化自觉。实现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离不开文化人的自觉和担当。文化人直接从事文化生产、推进文化发展和文化创新,更应主动、自觉地实现文化自觉。文化人的文化自觉就是要坚守文化阵地的前沿,用自己的智慧和实践,创作出更多符合时代特征的、彰显社会文明进步的、面向世界和未来的精品力作,生产出更多个性鲜明、风格独特、雅俗共赏、为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产品,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生活需要。再者,全体公民要积极实现文化自觉。文化自觉从根本上讲是人的自觉,所以,无论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政党的文化自觉,还是一个区域、一个行业、一个单位的文化自觉,都来源于这个国家、这个民族、这个政党或这个区域、这个行业、这个单位中所有成员的自觉。保护文化、传承文化、发展文化、创新文化人人有责!作为公民应当自我觉悟,自觉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一点一滴的改变做起,主动参与到对自身文化品位和文化价值追求的实践中,主动融入对当地文化建设、文化发展的关切和贡献中。唯有如此,才能真正形成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政党或一个区域、一个行业、一个单位的高度文化自觉、文化自信和文化自强,从而形成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强大合力。
[1] 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N].人民日报, 2011-10-26(01).
[2] 费孝通.费孝通文集:第14卷[M].北京:群言出版社, 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