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在湖北武汉举行的“2012年星光电视节目创新创优论坛”上,国家广电总局副局长李伟重申《关于进一步加强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节目管理的意见》不是限制老百姓娱乐,而是指向“过度娱乐化”、“低俗化”和“上星频道高度同质化”,并表示电视节目在审美导向上,要防止过度娱乐化、低俗化倾向的反弹。他强调了总局不允许网络红人、有丑闻劣迹的人物上电视做嘉宾的意见,“现在出现了邀请网络上很有争议的人物、炫丑的人物到电视媒体上而且是黄金时间做节目的情况。我们要及时纠正、扭转问题,一种错误不能一犯再犯”。
4月12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网络新闻协调局局长刘正荣、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保障局副局长赵志国通报了近期整治网络谣言的有关情况。3月中旬以来,据不完全统计,互联网信息管理部门会同通信、公安等部门清理的各类网络谣言信息已达21万多条,依法关闭的网站已达42家;遏制谣言等违法和有害信息通过微博客传播已被作为重点工作;将发动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谣言,对举报有功者予以奖励。
4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关于审理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对侵犯网络著作权的界定、网络服务提供者是否具有过错、直接获取经济利益的认定等予以了明确规定。公众可在6月1日前,通过登陆最高人民法院网等方式发表意见。
近日,在公安部统一部署指挥下,北京、河北、山西等20个省区市公安机关开展集中行动,严厉打击侵害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活动并取得重大战果。截至目前,各地公安机关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700余名,挖出非法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的“源头”38个,摧毁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的数据平台和“资源大户”161个,打掉从事非法讨债、非法调查等的“非法调查公司”611个,有力打击了此类违法犯罪活动的嚣张气焰。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公安部高度重视打击侵害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活动,此次集中行动是公安部直接部署指挥的第一仗,今后将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坚决维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同时,公安机关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源头治理,堵塞监管漏洞,完善内部管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公安机关也提醒广大群众,要增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不要轻易将个人信息提供给无关人员;发现个人信息被泄露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