缑文学
(广西大学社会学与社会工作系,广西 南宁 530004)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提出‘造就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要求,党的十七大报告再次提出‘要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健全基层社会管理体制’和‘重视社会组织建设和管理’的任务。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更好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社会建设、完善社会管理、改善民生问题、减少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一项重大而紧迫的研究课题”。目前,我国大约有两百多所高校开设社会工作本科专业,每年为社会输送成千上万的专业社会工作者。2008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举行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该考试是一种针对社会工作者进行能力甄别的级别考试,合格者可以获得由国家认定的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国民公民意识的提升,志愿者组织和志愿者服务变得越来越受人重视。北京奥运会、汶川地震灾后重建以及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等大型事件中志愿者更是做出了令人称赞的贡献。
随着构建“和谐社会”的提出,“社工”和“义工”的概念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出现的频率越来越高,社会工作事业的发展迎来了良好的机遇,但是人们对于社工的理解依然非常模糊和肤浅,对于社工和义工更是容易混淆。
在日常生活和学生组织的社团活动中,人们经常问及社工和义工的区别是什么这个问题。高校教育工作者说社工是专业的服务,更加强调专业性;公益组织则更强调爱心的重要性。这些回答都没有错,但依然没有揭示二者的主要区别。给人的感觉是社工能做的事情义工也能做,社工有爱心,义工也有爱心;社工是社会服务,义工也是社会服务;至于专业性,没有学习社会工作理论的一些志愿者甚至比在校的社会工作专业的学生在实务方面做得更好。因此,这样的解释依然没有抓住问题的关键,导致社会工作专业四年级的学生依然不知道这两者之间的区别到底是什么?鉴于这样的现状,作为一名专业教师,有责任厘清这些概念,让学生有一个清醒的认识,不至于走向社会后只是被作为一名受过专业训练的有爱心人士,当作廉价劳动力来使用,辜负了国家培养社工人才的期望。
1、什么是义工
义务工作者简称“义工”,也称“志愿者”(港台地区多称“义工”,大陆普遍叫“志愿者”),是指基于社会责任及义务、自愿贡献自己的时间、精力、技能、为促进社会的改善和发展、无偿参与社会服务的人员。
凡年龄在16岁以上,志愿从事义务工作,认可并遵守义工家园的一切规章制度者均可成为义工家园大家庭的成员。
2、什么是社会工作者
社会工作者是指遵循助人自助的价值理念,综合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和方法,为有需要的个人、机构、家庭、社区提供专业社会服务,帮助其发挥自身潜能、协调社会关系、解决和预防社会问题、促进社会公正为主要职业活动的专业人员。
作为一个社会工作者,除应具备平等、尊重、民主、接纳、诚信、助人自助、自决等专业价值理念和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外,还应具备心理学、社会学、政治学、管理学、教育学、法学等多学科综合知识,熟悉与社会工作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知识。
从这个定义看,“助人自助”是社会工作的理念,其实也是它的宗旨。从助人的角度来看,把帮助人可以分为三个层次:帮人做事;与人同做;助人自助。志愿者的工作大多停留在第一个阶段,而社工的宗旨是助人自助。爱心和社会责任是志愿者开展社会服务的基本动力,而作为一名社工只具备这两点是不够的,除此之外,应该具有专业的社工知识,另外要有专业的服务技巧和方法。义工往往“授人以鱼”,而社工必须“授人以渔”。
志愿者的工作主要是针对服务对象,其服务范围一般涉及助学、助老、助残、其他弱势群体关注、青少年问题关注、环保以及一些社会公益性宣传活动。义务工作有四个特征:志愿性、无偿性、公益性和组织性。
志愿者一般需具备以下条件:
1、自愿。即主观自觉选择,没有强制性。志愿者一般都是利用业余时间参与社会事业的服务,如果没有时间去做或者主观上不愿意去做,就可以退出,不会受到谴责和社会交代的压力。
2、不图物质报酬。即动机上不追求物质报酬,但不否定开展志愿服务需要一定的物质条件。志愿者一般都是无偿贡献自己的时间、精力和智力等,不以追求报酬为目的。
3、服务于社会公益事业。即服务的内容应是社会公众的公共利益和困难群体的利益,不是社会非困难群体的小团体利益;同时属于政府职责范围内的事情、能够通过正常的市场交换获得的服务(困难群体除外)一般不能作为志愿者服务的内容。
4、做自己力所能及的事。奉献自己的时间、精力、智力、经验的人是志愿者外,出于自愿的献血、捐献骨髓、捐款捐物的人,也是志愿者。
5、非本职职责范围内。比如自来水公司修理水管的职工,如果他正在值班、正在岗位上,为用户提供了优质的修理水管服务,那是本职工作,不是志愿服务;如果他不在值班、不在岗位上,是利用业余时间自愿且不取报酬地为他人提供了修理水管的服务,那他就是志愿者了。
在我国,社会工作者遵循的是“助人自助”的专业价值理念,应用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和方法,帮助个人、家庭、群体和社区,化解社会矛盾,解决社会问题,恢复和发展社会功能。据了解,社会工作主要存在于社会服务领域,主要是为困难群众提供社会服务的领域,服务对象有儿童、青少年、老年人、残疾人、贫困者、失业者、吸毒者;同时在一些特定机构中也有社会服务,如在大、中小学开展学校社会工作,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在医院和社区卫生机构开展医疗社会工作,调节医患关系,解决影响健康的心理和社会问题;在监狱和社区开展矫正社会工作,帮助犯罪人员回归主流社会;依托社区或非营利机构开展家庭社会工作,促进家庭和谐;在企业中开展社会工作,保护职工权益,缓解压力、发展能力等。
作为一名社会工作者,应该明白三个问题:
——服务对象的需要是什么?
——如何影响服务对象?
——怎样维持服务对象的改变?
对于前两个问题,大部分志愿者和心理辅导者可以完成,而对于第三个问题,则是社工需要完成的,这也是社工和志愿者最大的区别。志愿者对于服务对象的服务完成后任务就完成了,可以离开了。而作为一名社工,这才仅仅是一个开始,面对服务对象,不直接就问题而解决问题,而必须发掘问题产生的根源。不仅要使服务对象发生改变,而且还要使服务对象周围的环境(包括人与物)也要发生改变,通过服务对象的改变促进周围他人的改变,通过周围他人的改变促进服务对象的改变,让两者相互循环、相互支持。只有这样,这种改变才是持久的,这就是服务对象的社会支持。等社工离开之后,这种良好的状态才能保持下去,否则,社工一旦离开,服务对象可能又会陷入危机。
社会工作是一种职业,和医生、教师、律师一样有着自己的职业准则和执业资格,必须具备由专门机构颁发的相关职业资格证照才能上岗,虽然我国的社工证照制度还有待于完善和提高,但近年的发展已经逐步健全了其管理体系。而志愿者不是职业,可以由各行各业的人组成,不需要特定资质,只要具备能够服务于他人的主观意愿和身体条件就可以,无须具备专门的资质认证和相关证照;另外,社工必须是要领薪水,因为这是他的本职工作,是他唯一的生活来源,而志愿者是不计报酬的。在香港,对在政府部门任职的社工来说,他们领的是公务员系列的工资。对于在民间机构任职的社工,收入水平根据本人的资历和职务来定,刚入职的年轻人的收入与其他商业公司同等人员的收入差不多,高级的职员月收入则可以达到五六万元。
志愿者服务体现无偿性、公益性和自愿性,因此他们是不计报酬的。正因为如此,志愿者的价值观是一种同情和怜悯,是一种高兴的、不求回报的施舍。而专业的社会工作遵循的理念是人是社会人,人生来是平等的,现实生活中的不平等不是个人问题造成的,是环境和社会以及周围的其他因素造成的,因此,要帮助人,就得从综合的角度出发,全面地解决各种问题,社会工作把人与人的关系完全放在了天平上来检验。志愿者出于自身的热情和社会责任感提供各种服务,社工需要掌握专门的理论和专业的技巧、方法,需要了解怎样帮助别人,即使在初次遭受拒绝的情况下,也应该耐心寻找服务对象拒绝接受服务的原因,潜移默化地介入服务过程,展开自己的工作。在服务过程中,应该遵循一系列的专业守则和工作伦理,即以服务对象为中心,尊重他的自决权,替案主保守秘密等,整个服务过程必须时刻体现专业责任感,结案后对机构或者雇佣部门要有交代,而且时常面临压力和问责。
在专业服务过程中,社会工作者更多地扮演顾问、中介者、资源争取者、调解者等多种角色。社工经常面临与专业守则和法律法规以及主流价值观相抵触甚至激烈冲突的境遇,这时候社会工作者往往需要具备高超的专业技巧,才能解决问题,因此,社会工作又是一门艺术,需要大胆地尝试和创新,没有任何一个案例是可以完全复制的,因为面对的服务对象是多样化的人。
社工服务不只局限于脆弱群体,它往往还为政府部门、机构企业、社会团体等提供咨询和谏言,调解劳资矛盾,缓解医患紧张关系、协调校方和学生的分歧。因此,义工与社工相比较,他们之间还是有明显的差异和区别,不可将二者的工作性质混淆。
尽管社工和义工有着一定的区别,但是二者的联系还是有目共睹的。我国处于急剧的社会转型时期,社会和谐与社会建设逐步受到重视,建设符合中国国情的社会服务模式即民政工作模式是必要而且迫切的。在促进社会进步、缩减社会代价的理念下,社工与义工不是对立的,更不能将二者人为地割裂开来。无论社工还是义工,他们的工作都具有共同的价值基础,包括以人为本、利他主义和集体主义,把关心他人、关心集体放在第一位,助人为快乐之本。
“义工和他们的志愿服务工作是一种利己利人的崇高行为,通过与专业社会工作者、服务机构、政府部门和社会大众之间的结合,将促使社会福利服务工作更加完善。从这个意义来说,义工与社会工作者具有共同的目标,都是和谐社会建设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社工与义工的目标与宗旨都是“助人”,同时,社工和义工在大量的服务领域是重合的,是可以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的,可以形成“1+1”大于2的局面。积极推出“社工+义工”服务模式,形成“社工引领义工服务、义工协助社工服务”的运行机制,一方面使社工服务的覆盖面得到扩大,另一方面给义工服务注入专业元素。在我国社会工作事业比较发达的广东、上海等地区,这种模式逐渐被应用,起到了良好的服务效果,也提高了社工的国民认知度和认同感。社工和义工是社会建设中非常重要的力量,随着我国对社会管理和社会建设的逐步重视,国家发展的重心由经济建设转向社会建设,社工的发展空间将逐步扩大,社工地位也将得到相应的提高。
通过以上的比较,我们基本上对社工和义工有了一个比较清晰的认识,但在社会实践中,社工和义工是相互合作、相互联系、相互补充的。只有如此,社会事业才会取得快速发展,和谐局面才会逐渐呈现。任何只重视一方面的发展都是片面的,它们二者之间是不能互相取代的。社会工作专业化建设的历程当中不可缺少大量的志愿者,同理,和谐社会的建设同样需要大批受过专业训练的社会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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