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中央政府立足国家发展全局,着眼于发挥科技第一生产力作用,审时度势,在实施火炬计划及建设北京市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的基础上,批准设立了国家高新区,颁布了一系列政策推动创新与发展。20年来,国家高新区的建设以奇迹般的速度持续推进,已成为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的一面旗帜,逐渐成为引领科学发展、创新发展的战略先导。
高新区实现了又好又快的发展模式,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点。到2011年年底,高新区营业总收入超过13万亿元,增速达到了22%;创造了国家12.4%的工业经济总量,增速达到了25.4%;出口创汇3000亿美元,占同期全国出口总量的1/6。在金融危机严重的2009年,国家高新区的出口逆市上扬,占了国家的17%。
高新区还推动了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为促进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作出了重大贡献。目前,多个国家高新区的工业增加值已占到了所在城市的30%以上,部分地区已经形成具有相当规模和国际竞争力的产业集群,已经在国际上形成了东湖光谷、张江药谷、保定电谷等具有战略意义的区域产业品牌。
高新区不仅改善了创新创业环境,还成为自主创新的战略高地。高新区集聚了上千家各类创新创业服务机构,建立了从技术研发、技术转移、企业孵化到产业集群的一整套产业培育体系,国家高新区诞生了千万亿次高性能计算机、人用禽流感疫苗、3G技术、燃料电池等多项处于国际先进水平、具有国家战略意义的自主创新成果。
从高新区的发展来看,应把其作为改革与发展的试验田。高新区实践了创新驱动、和谐发展的理念,凭借创业要素、创新环境、机制体制等方面的优势,不断辐射并带动周边区域的发展,成为推动城市化、工业化进程最重要的平台载体,为实现科学发展奠定了基础。在迈向经济强国的进程中,国家高新区要充分发挥在转方式、调结构方面的示范带动作用,为破解中国经济发展的难题作出更大的贡献。
首先,高新区应成为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的试验田。高新区本身就是体制创新的产物,可以率先探索改革,突破如创新资源合理有效及高效利用等深层难题,实践率先创新的突破。以建立企业主导技术研发创新的体制机制为重点,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打造世界领先的核心竞争力和国际竞争力,为创新驱动结构调整作出示范。
其次,高新区要在科学发展、和谐发展中作出示范。近几年,国务院又新批准了一些高新区,国家对高新区的布局日益改善,各个国家级高新区在产业发展上都有一定的基础和特色。在这样的背景下,十分有必要对20年国家高新区的发展进行认真总结,按照科学发展的高标准,明确新时期国家对高新区发展设定的战略目标、发展任务和发展空间,打造高新区产业链和产业集群,领先破解企业节能减排的难题,强化高新区独具的特点和区域间的产业合作,形成支撑高新技术产业的国际竞争力,成为科学发展、绿色发展、和谐发展的示范园。
最后,发展创新服务业形成高新区良好创新生态。国家高新区要加大力度支持创新服务业发展,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源头企业,培养高水平、高素质、高层次的创业团队。创新服务业关注创新活动全过程,涵盖了企业的研发、生产、销售、管理、流程、商业模式等多方面的业务领域,提供研发设计、科技咨询、信息服务、生产力促进、金融服务、创业孵化、人才猎头、软件及服务外包、现代物流、战略咨询等等不同类型的服务。国家高新区应构建围绕创新链的全面服务支持体系,培育研发设计、技术创业、成果转化、产业促进等机构,建设完备的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实现创新服务业的市场化、规模化、专业化、国际化发展,推动创新要素全面渗透进经济活动中,形成科技与经济水乳交融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