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身份与民主陀螺——共和主义的视角及其启示

2012-03-19 03:22张昌林
关键词:共和共和国主义

张昌林

民主是人类社会的核心价值与基本目标,但如何使之良性运转起来却是一个众说纷纭、悬而未决的问题。阿尔蒙德和维巴认为,民主制度的成功离不开公民文化的支撑①阿尔蒙德、维巴:《政治文化——五个国家的政治态度和民主制》,东方出版社2008年,第439~443页。,但疏于对公民文化的历史探源和成因分析。帕特南强调,民主制度的运转需要社会资本即信任、互助和参与网络的支持,并指出社会资本的积淀与传承同中世纪的共和主义传统息息相关②帕特南:《使民主运转起来》,江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140~179、190~217页。,但对更为悠远的古希腊罗马时期发达的公民身份制度和民主参与无动于衷。俞可平的看法是,民主如果像陀螺那样运转起来,需要人民自己和代表人民利益的政府官员去推动③闫健:《民主是个好东西——俞可平访谈录》,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年,前言第1~2页。,但对人们参与推动的内在动力语焉不详。基于诸如此类的缺憾,本文试图在共和主义强劲复兴和公民身份议题回归的背景下,以共和主义为视角,着重分析和论述公民身份与民主陀螺之间的关系,进而揭示共和主义关于公民身份与民主陀螺关系的理解对当代中国民主政治建设的价值和启示。

一、历史溯源:共和主义公民身份怎样促进了民主运转

作为政治实践和政治理论的基本概念,公民身份就其性质而言,可以区分出强调美德和参与的共和主义与强调消极自由和个人权利的自由主义两大理论类型或传统④Bryan S.Turner,Peter Hamilton.Citizenship:Critical Concepts,Volume I.London:Roultedge,1994,pp.4~5;希特:《何谓公民身份》,吉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7年,第1页。。前者源远流长,可追溯至公元前6世纪以斯巴达、雅典为代表的希腊城邦世界,之后传承到罗马共和国和中世纪晚期的欧洲一些城市。后者则支配了最近的两个多世纪,至今依然。

历史地看,公民身份的孕育和形成与城邦息息相关⑤丛日云认为,城邦是孕育公民和政治文化的摇篮。参见丛日云:《西方政治文化传统》,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33页。。所谓城邦,在希腊语中指polis,原意指建立在山丘之上用于防卫的要塞,后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要塞与周边乡村地区日益整合,逐渐形成一个政治共同体,即城邦。公民(citizen)一词,源自拉丁语的civis或civitas,意指古代城邦尤其是罗马共和国的一个成员;而civitas是希腊语polite的拉丁语翻译,polite又是由城邦(polis)演化而来,本意为生活在城邦中从而参与了一种文明进程的成员。质言之,公民就是属于城邦的人,而公民身份乃为生活于城邦共同体并积极参与城邦公共生活的一种成员资格。这意味着,无公民身份者,比如妇女、奴隶、外邦人等,被排斥于城邦公共生活之外。

由于自然、社会、历史等多种条件的因缘际会,将城邦发展至巅峰的无疑是希腊人,相应地,希腊城邦使得其他地区望尘莫及的也是“其独特的社会政治结构,特别是其公民的身份、地位与作用”①丛日云:《西方政治文化传统》,第33页。。在民主的发祥地雅典,正如亚里士多德所述,任何官员都经由全体公民选举产生;任何官职或者任何无需经验和技术的官职,都由抽签来任命;公民任职几无财产要求,或者要求很低;官员任期短暂,且除少数特殊职位外不能连任;任何公民皆可参加公民大会和陪审法院,对一切最重要的事情拥有决定权或者参与审理大多数最大和最重要的案件。所有这些规定,体现了全体公民统治每一个人而每一个人反过来又统治全体公民②亚里士多德:《政治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第210~211页。。以公民参与公共事务的最主要机关——公民大会为例,大会通常是每月(在雅典历法中,一个月36天)召开4次,一年40次左右;会议法定人数为6000人,出席者可以得到相当于半天工资的报酬;大会有权决定税收和公共开支,以抽签方式选出官员,检举犯法的官员,宣布战争与和平,决定公共建设项目并选出建筑师和监工等;每个出席者都有发言权,就会议安排的议题建言献策③参见斯科特·戈登:《控制国家》,江苏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86页。,公民身份由此得以充分而具体的实践。与雅典不同,斯巴达走的是一条贵族共和制的道路,但也相当重视公民参与。其突出表现是,公民大会向年满30周岁且能自备重武装的男子开放,对一切重大事项拥有最高决定权和终审权,包括否决元老院的提案;监察官由普通公民选任,他们可以主持元老院和公民大会,有权代表人们指控国王,甚至有权监禁和废黜国王,更不必说有权审查、处理其他公职人员了④张昌林:《共和主义公民身份与当代中国政治发展》,山东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47页。。令人遗憾的是,希腊城邦发达的公民身份制度因为伯罗奔尼撒战争的破坏而走向衰败。不过,所幸罗马很快崛起,并在征服希腊和“利用任何一次机会来拥抱希腊的一切”之后很快实现了赶超⑤帕克:《城邦——从希腊到当代》,山东画报出版社2007年,第51页。。在政治成就方面,罗马著称于世的当然是其更为普及的公民身份制度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发达的共和制度。

要说明的是,罗马的公民身份制度经历了相当漫长的形成和发展过程。共和国的建立不仅扩展了公民身份的范围,而且作为“自由的开端”,激发公民们通过各种形式和途径参与到共和国这个“共同的事业”、“人民的财产”之中。与希腊一样,公民大会⑥需要注意的是,在共和制下,罗马同时并存四个公民大会,即以血缘为基础的库利亚大会、以财产等级为基础的百人队大会(森都利亚大会)、以平民为基础的平民大会和以部落为基础的部落大会(特里布斯会议)。这里仅以全体公民皆可参与的部落大会为例。参见张昌林:《共和主义公民身份与当代中国政治发展》,第50~55页。是罗马普通公民直接参与共和国政治生活的最主要机构。大会“按居住地区划分选民,废除了血缘关系和财产资格对行使政治权利的影响,完全按人头来分配权利,实现了公民在政治权利上的平等。它是共和国最民主的政治机构,是平民掌握国家权力的主要途径”⑦丛日云:《西方政治文化传统》,第277页。。为顺利起见,大会召开前不仅要发布公告,说明各种议案的宗旨、候选人名单或被告人姓名及指控理由,而且必须多次召集一般会议,对各种议题进行自由讨论,为即将到来的公民大会做好充分准备。这样,公民大会召开时,公民的任务“只是就主持官员提出的议案进行表决”⑧施治生、郭方主编:《古代民主与共和制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年,第202页。,会议效率由此大大提高。起初公民口头投票,后来采用蜡质小球、笠石等工具进行秘密投票。除公民大会外,公民还通过复杂的行政系统进行参与。但无论如何复杂,行政系统都有一些共同的特征:一是官职的人民性,普通公民均有任职的机会;二是官职的选任性,官员一般由人民大会选举产生,且任期大都不超过一年;三是官职的荣誉性,官员不仅没有薪俸,而且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如此等等,都保障了官职的共和精神和公民身份作用的发挥。

但是,随着共和国的对外扩张,政治参与意义上的公民身份趋于淡化,而疆域的剧增、公民身份的弱化反过来又促进了公民的臣民化。波考克说得好,在罗马帝国时代,“一个‘公民’开始意指某个根据法律自由行动、自由提问和预期得到法律保护的人,公民身份开始变成了一种法律地位,借以拥有对某些事务的权利。”①波考克:《古典时期以降的公民理想》,许纪霖主编:《共和、社群与公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38页。这与“公民身份的本质即为参与”的原初意蕴形成了鲜明对照②Derek Heater.A History of Education for Citizenship.London:Routledge,2004,p.2.。罗马帝国灭亡后,人们进一步蜕变为君王的臣民、上帝的选民,“‘公民身份’被中世纪基督教世界的各种封建的、宗教的身份遮蔽了”③罗格斯·M.史密斯:《现代公民权》,载恩靳·伊辛、布雷恩·特纳主编:《公民权研究手册》,浙江人民出版社2007年,第145页。,“作为独立自足的和自主的公民团体”在漫长的中世纪里销声匿迹了④Walter Ullmann,Medieval Political Thought,Penguin Books Ltd.,1979,p.17.。

不过,中世纪晚期随着城市的复兴和自治运动的开展,缺失已久的公民、公民身份和公民参与再次出现于以北意大利城市共和国为代表的欧洲政治舞台。根据斯金纳的观察,早在12世纪,诸如比萨、托斯卡纳、伦巴底、米兰、阿雷佐、卢卡、博洛尼亚、锡耶纳等城市共和国——这种中世纪各自治城市中标新立异的社会政治组织形式已出现在意大利北部⑤斯金纳:《现代政治思想的基础》,求实出版社1989年,第1页。。当时,公民虽然还更多地被称为市民,但其实市民就是公民。因为从政治学的角度看,公民(citizen)与城市(city)有关,英文如此,其他欧洲语言,如法文citoyen,西班牙文cuidadano,德文buigertun也是如此。市民不同于臣民,在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精神气质等方面都有自身鲜明的特点,由此也决定了北意大利社会区别于欧洲其他地区的最显著特征,就是“人们能够参与决定他们生活的立法和决策的程度更高,这种参与主要是通过说服来进行”⑥Frederic C.Lane.Venice and History.Baltimore: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1966,p.535.。

正如帕特南所言,虽然在现代意义上北意大利的自治城市还谈不上民主,但不论以何标准来衡量,当时大众参与政府事务的程度都是极高的。这得益于在某些重大方面已与当代宪政体系相似的城市共和政府组织体系。城市共和制使政治权利大量地扩散到传统精英阶层之外,从而为公共政策的制定拓宽了大众参与之门⑦帕特南:《使民主运转起来》,第145~146页。。哈代指出,“在1220年的摩德纳市政会,已经有了不少手工艺者和小店主,包括鱼贩、裁缝和废品收购商等……,当然,还有很多总是少不了的铁匠。”⑧Hearder Harry.Italy:A Short History.New York: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0,p.76.在一些大的城镇,市政会可能多达数千人,许多人踊跃参与各项议题的审议。在锡耶纳这种仅有5000左右成年男性的小镇,市政公职也多达860个。市政领导根据一定程序定期由选举产生,官员们也承认其统治有着合法的界限。如果渎职,就会被市民们撤换,问题严重者,可能会受到严惩。

然而让人失望的是,中世纪晚期欧洲部分城市复燃的“自由火焰”仅仅是昙花一现。至13世纪末,由于内部纷争而造成的四分五裂和混乱不堪致使多数城市认识到,继续生存下去的最好办法或许是忍痛割爱,放弃共和政体,忍受一位“首领”的统一且强有力的领导。这样,到14世纪初,大部分城市“打着使城市获得更多和平”的旗号,由自由政权向专制政权的过渡迅速而平稳地完成了⑨斯金纳:《现代政治思想的基础》,第24~27页。。随着城市共和国屈从于专制君主统治,公民身份和民主参与逐渐湮没不彰。而当公民身份的原则、制度和模式伴随着文艺复兴、启蒙运动和18世纪末欧美资产阶级革命而再次确立时,那种强调公民美德和积极参与的共和主义传统已恍如隔世,代之而起的是更为注重消极自由和个人权利的自由主义阐释。

二、理论阐释:共和主义公民身份为何能促进民主运转起来

上述历史考察表明,公民身份与共和主义确实是两个“古老而又相互缠结的词语”。“古老”是说,它们距今已有2000多年的历史;“相互缠结”是说,二者密切相关,彼此难以割舍,以致达格认为,“不存在没有公民的共和国;同时,在共和主义思想家看来,除非幸运地生活在一个共和国中,否则就不会拥有完整意义上的公民权。”①理查德·达格:《共和主义公民权》,载恩靳·伊辛、布雷恩·特纳主编:《公民权研究手册》,第196页。事实上也如此。当公民身份与共和主义的关系逐渐疏离,公民身份的阐释让位于自由主义时,公民身份日益变得浅薄和空洞。在共和主义和公民身份强劲复兴并试图为化解自由主义所导致的诸多政治和社会问题提供有益思路和良药善方的今天,下面有必要着重从理论上展开分析和论述的问题是,在共和主义看来,公民身份意味着什么?就是说,共和主义公民身份的基本理念和主要诉求有哪些?这些理念和诉求为何能够促动民主强健地运转起来?

首先,共和主义公民身份意味着自由。从词源学上看,自由一词在古希腊语中是“eleutheria”,指涉一种身份,用以界定那些属于同一个家族、受到法律保护从而免受奴役的公民,以区别于受奴役的外来人和奴隶。拉丁语中的对应词“libertas”也一样,以致 Wirszubski认为,“对罗马人而言,完全的自由与公民身份在范围上是相同的。”②C .Wirszubski.Libertas as a Political Ideal at Rome.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68,p.3.See Hannah Arendt.The Human Condtion.Chicago: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58,p.32.因此,也正如马基雅维利所言,作为公民,“不必担心自己的祖业被侵夺,他们不仅知道自己生而为自由人而不是奴隶,并且能够因自己的德行成为统治者。”③马基雅维利:《论李维》,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215页。奴隶、臣民则不同,自古希腊、罗马以降,奴隶、臣民即与支配、奴役、屈从、依附如影随形,寸步不离,如同自由与公民身份是内在统一的一样。用17世纪英国共和主义思想家哈林顿批驳霍布斯的话来说,“土耳其最显赫的官僚也是个佃农,他本人和他的财产都得听从主子摆布。而拥有土地的最卑贱的路加人则是人身和土地的自由主人。除了法律之外,不受任何东西约束。”④哈林顿:《大洋国》,商务印书馆1963年,第21页。在前人基础上,当代共和主义旗手菲利普·佩迪特进一步将公民享有的自由概括为无支配自由⑤斯金纳同样质疑自由主义关于自由解释的霸权,提出在自由主义自由即消极自由胜利之前存在着一种公民自由——新罗马自由,后来他又称之为第三种自由。参见昆廷·斯金纳:《自由主义之前的自由》,上海三联书店2003年,第1~83页;斯金纳:《政治自由的悖论》、《第三种自由概念》,载应奇、刘训练编:《第三种自由》,东方出版社2006年,第110~135、136~165页。。在他看来,处在被奴役、被专断支配状态下的人谈不上自由,即使支配者并未实施支配。而受到公正的法律的干涉,不仅不会减损自由,反而会保障和增进自由。即是说,“不自由在于服从专断的支配:服从他人潜在的、反复无常的意志或乖戾的判断。自由意味着从这种屈从地位中解放,从这种依附关系中解脱。它要求你能够在其他公民面前昂首挺胸,并产生这样一种共同意识,即你们当中没有谁可以拥有专断地干涉另一个人的权力。”⑥佩迪特:《共和主义》,江苏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6页。

其次,共和主义公民身份意味着宪政共和国。公民身份的根本诉求是自由,问题是,什么样的政治环境、体制或者说国家最有利于产生、确保和增进公民自由?根据大多共和主义者的论述,公民要安享政治自由,只有在一个外无压迫、内无专制的自由国家中才有可能⑦昆廷·斯金纳:《自由主义之前的自由》,第1~83页。。显然,这种自由国家就是宪政共和国,是哈林顿所言的法律的帝国而非人治的王国,是西塞罗主张的人民的共同利益和事业而非一人或少数人的私产。“因为在一切能够接受法律支配的人类的状态中,哪里没有法律,哪里就没有自由。”⑧洛克:《政府论》下篇,商务印书馆1964年,第35页。同样,如果在一个联合体中,“没有什么是人民的,而人民自身却是某一个人的财产,……事实上我们根本就没有共和国。”⑨西塞罗:《国家篇 法律篇》,商务印书馆1999年,第108页。同时,共和主义认为,要保有公民的自由和实现人民的共同利益,适当的政体和适度的规模至关重要。总起来看,传统共和主义对混合均衡、小国寡民的城邦共和国情有独钟,而现代共和主义则坚持分权制衡、广土众民的复合共和国。

第三,共和主义公民身份意味着积极参与。离开公共自由或共和国的自由,公民的个体自由难以认知和保障,但公民自由理想的实现,仅有宪政共和国的制度保障是不够的,除此之外,还需要公民积极参与共和国政治生活。原因很简单,如果公民不积极主动地参与政治生活,不自己统治自己,他们就会被别人统治;如果公民想巩固和扩大自由,就必须自己掌握政治舞台,在政治舞台上积极表达和践行自己的主张⑩。历史地看,传统共和主义多主张公民直接参与。这一点不难理解,因为在诸如古希腊、罗马和中世纪后期的北意大利共和国中,公民身份不仅表征为一种尊贵的地位,也意味着共同体中的积极行

⑩昆廷·斯金纳:《共和主义的政治自由理想》,载应奇、刘训练编:《公民共和主义》,东方出版社2006年,第79页。动。“正是通过行动,通过某种特定的公共服务,个人才能表明自己是公民。”①Adrian Oldfield.“Citizenship:An Unnatural Practice”,in Bryan S.Turner,Peter Hamilton(eds.).Citizenship:Critical Concepts,VolumeⅠ.London:Roultedge,1994,p.191.如果不能参与共和国的公共事务,其后果必然是公民身份的丧失。进一步说,直接参与作为主权意志的表达,不仅应当成为一种生活方式,也是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具体体现,“这些权利与义务来自于他作为公民的身份:即这些权利与义务是一种‘公共的权利和责任’”②戴维·赫尔德:《民主的模式》,中央编译出版社2004年,第20~21页。。与传统共和主义不同,现代共和主义则出于国家规模和普通民众参与能力等方面的考虑,大都坚持代议制框架内的间接参与。不过,需要指出的是,尽管在现代大型民族国家中公民的政治参与已难以离开代议制,但有学者指出,代议制在其本质上与公民身份的平等、直接参与理念是相矛盾的③Dahrendorf,Ralf.“Citizenship and Beyond:The Social Dynamics of an Idea”,in Bryan S.Turner,Peter Hamilton(eds.).Citizenship:Critical Concepts,VolumeⅡ.London:Roultedge,1994,p.300.。因为代议制政府意味着一些公民比其他公民更为显要,虽然所有人都有选举权、被选举权,有参与政党和参加政治辩论的权利,但只有少数人有权制定、颁行法律并因此决定了界定人民地位的条件。就是说,代议制政府下,存在着一般公民和公民代表,存在着平等公民身份理念之下的现实不平等。因此,如何在保持代议制政府的总体框架下,尽可能充分地促进公民直接而积极地参与,是共和主义一直认真思考和试图解决的一个重大问题④张昌林:《共和主义公民身份与当代中国政治发展》,第145~146页。。可以说,当代兴起的参与式民主、强势民主、审议民主和论辩式民主都可视为对此问题的反思与回应。

最后,共和主义公民身份意味着公民美德和公民教育。在共和主义看来,要在一个宪政共和国中实现自由、共和、参与的理想,公民美德就是必需的。卢梭说得好:“没有自由就不会有爱国思想;没有道德,何来自由;没有公民,就无所谓道德;培育公民,你就有你所需要的一切东西;没有公民,则自国家的统治者以下,除了一些下贱的奴隶之外,你一无所有。”⑤卢梭:《政治经济学》,商务印书馆1962年,第21页。这里,卢梭将教育、公民、道德、自由相提并论,而教育则被视为成就公民、道德和自由的起点,可见公民教育的极端重要性。事实上,共和主义历来高度重视通过公共教育、公民宗教、公民社会、政治参与和良法之治等途径和方式培养和造就共和国所向往的公民美德。这些美德中,无论是古代美德的主要阐释者亚里士多德和修正者马基雅维利,还是其他共和主义者,都特别注重勇敢、奉献、雄辩、审慎、爱国主义等方面。因为作为公民个人自觉服务于公共利益从而保障共和国和公民自由的品性和能力,这些美德可以成为抵制共和国腐化的一剂良药、增进共和国公共利益的内在动力和促进共和国宪政与民主得以顺利运行的必要条件。

总之,与支配了最近两个多世纪、强调消极自由和个人权利最大化的自由主义公民身份不同,在共和主义看来,公民身份的根本诉求是自由,这不仅需要宪政共和国的保证,还需要公民积极参与公共政治生活;而要确保自由、宪政共和国和公民积极参与,公民美德以及与此相关的公民教育就极其重要。

三、若干启示:中国语境及其实现路径

显而易见,在后现代和全球化的时代背景下,在自由主义公民身份大行其道的当代社会,强调公民自由、宪政共和国、积极参与、公民美德和公民教育的共和主义公民身份,对于矫治自由主义弱势民主及其他政治和社会弊病,促动民主良性运转起来具有重大价值。中国是一个共和国,而且是一个人民当家作主的更新和更高类型的共和国,因此,在文章的最后我们应该从实际出发,进一步探讨共和主义公民身份的积极成分与合理要素对于以共和立国的当代中国民主政治发展的意义和启示问题。

启示之一,民主制度的根深叶茂和良性运转离不开人们对自己公民身份的正确认知和积极实践。与轴心时代就形成了发达的城邦国家和公民政治文化的古希腊罗马不同,在以儒家为代表的伦理政治思想影响下,中国长期居于支配地位的是家国一体、君权至上与臣民观念。只是到了近代,在中国救亡图存的过程中,自由、民主、公民、共和等观念作为舶来品才开始传播和逐渐流行开来,到中华民国成立时达致高潮。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国人的公民身份意识日益增强,越来越多的人们认识到,民主是一个好东西,或者说与有史以来的任何其他制度相比,至少是一种最不坏的制度。伴随着政治体制改革的推进,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包括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下的政治协商与多党合作制度、基层民主制度等等可以说已基本确立。

但由于历史和现实因素的影响与制约,从总体上看,国人的公民身份意识还比较淡薄,政治参与意愿不强,政治参与能力低下,这直接影响了我国民主政治的健康发展。众所周知,我国宪法第二章第33条非常明确地确认了国人的公民身份,即“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国人民共和国公民。……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但不少人对公民身份的理解仅限于此,即将公民身份等同于国籍,等同于与国籍相关的由法律予以规范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有些人则囿于地域观念,满足于国民、市民、村民的称谓;有些人则陶醉于作为整体的“人民”之形象——威严高大和神圣不可侵犯。更令人难以释怀的是,虽然早已进入人民共和国时代,但有些人仍然滞留在自轻自贱的“臣民”、“子民”、“草民”意识之中,屈从顺服,听天由命和不负责任。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的权利和自主意识有所增强,但公民身份同时也遭受了市场大潮的侵袭和扭曲,有些公民蜕变为单纯参与市场的私人消费者,自私自利,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明哲保身,政治冷漠和消极逃避。诸如此类的公民身份理解和认知,都背离了公民身份的原初意蕴,不仅遮蔽了公民身份的真实含义,而且极不利于我国民主政治的健康发展。因为,民主不能仅仅满足于单纯、静止、片面的制度建构和纸上规定,更应该是一种公民广泛而深入地参与其中的现代生活方式和活生生的社会实践。按照帕特南和俞可平的说法就是,民主只有运转起来才有意义。

怎样才能使民主运转起来?笔者认为,共和主义关于公民身份的深思熟虑的理解在很大程度上可以化解困扰人们至今的这一难题。在共和主义看来,作为一个共和国的公民,应该意识到,公民身份是个厚重的、很有分量的词汇,不仅意味着获得认可和尊重,享有权利和尊严,同时也意味着美德和责任,意味着能力和担当。进一步说,共和主义公民身份是一种基于公民美德、以公民自由和公共利益为旨归、积极参与共和国民主运作过程的行动资格和实践能力。公民是主动参与者,脱离了政治生活,很难配得上是公民,被排斥于政治生活之外,实际上等于被剥夺了公民身份。共和主义关于公民身份的这一内在的能动的积极的美德和参与维度,显然有助于改善国人消极、无为、浅薄的公民身份认知,使公民身份变得积极、能动和厚实起来,从而为民主良性运转奠定必要前提和重要基础。

既然深思熟虑的公民身份,即共和主义公民身份对民主良性运转有着如此重要意义,那么借鉴共和主义培育良善公民的有益经验和做法,通过一些形式和途径培养和造就适应共和国民主生活的合格公民就显得十分突出和必要。因此,启示之二,就是重视和改进传统的学校思想政治教育,提升和增进学校在培育现代合格公民方面的主渠道功能和作用。

中国以共和立国,历来高度重视思想政治教育,并努力通过学校这一重要文化和思想阵地灌输社会主义主流意识形态和核心价值体系,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纪律、有文化的“四有”公民,这是社会主义共和国题中应有之义,也与自古希腊以降的共和主义某些主张相契合①比如亚里士多德认为,在所有保全政体的措施中,最重要的一条是依照政体宗旨对公民实施公共教育。参见亚里士多德:《政治学》,第267~269页。,应大力提倡和继续坚持。但应该说明的是,思想政治教育虽有不少公民教育的内容,但也与公民教育存在相当差异。总起来看,在内容上思想政治教育多强调个人对国家、社会与集体的服从和责任,公民教育则以公民义务与权利相统一为基础来理解个人与国家、社会、集体的关系;思想政治教育突出执政党的思想理论、政治主张和价值取向,公民教育则以公民社会和民主政治的要求为基本取向;思想政治教育以应然的道德为本,求高求大求全,公民教育则以实然的合理性为本,以合格的普通的公民为目标②参见李萍、钟明华:《公民教育——中国大陆学校德育改革的历史性转型》,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事务局等编:《21世纪中国公民教育的机遇与挑战》,郑州大学出版社2008年,第84~85页。。在实施方式方法从而在效果上,前者强调自上而下的、形式较为单调的灌输和说教,用力甚巨而收效甚微,有时则适得其反,使教育者相当尴尬;后者侧重平等的对话、交流与沟通,注意发挥受教育者的主观能动性,推崇价值体认和行为改变,注重丰富多彩的参与活动,比如,把教育扩展到校园和社区更为广阔的生活世界,而不是仅仅局限于狭小的课堂,让受教育者通过广泛真实的参与而得到民主能力的训练。特别是,通过社区参与,受教育者不仅可以加深政治理论和公民知识的理解,而且会培养参与、合作精神,增强公民意识、社会责任感和效能感①巴伯为罗格斯大学开创的“公民服务教育课程”(Citizenship and Service Education Program)内容包括社区资讯网络建立、选务工作支援、电脑技巧免费教育、中小学科学课程辅导、老弱居民照顾、社区规划发展等等,其成就曾受到克林顿总统的赞誉。参见江宜桦:《公民理念与公民的教育》,载许纪霖主编:《公共性与公民观》,江苏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320~322页。。因此,一方面,将思想政治教育简单混同于公民教育或者以思想政治教育代替公民教育的认识和做法是片面的、错误的;另一方面,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民主政治目标的确立,改进思想政治教育,培育新时期合格公民,必然要成为我国教育发展战略的重大选择,而共和主义关于公民教育目标、教育内容和教育方式等丰富宝贵的思想资源对推进这一战略显然具有重要意义。

启示之三,就是要努力推进和深化政治体制改革,拓展和畅通政治参与渠道,使国人在日益扩大的政治参与中习得、体认、重构和强化其公民身份。广泛而深入地参与政治生活,是共和主义公民身份的内在要求,也是共和主义所重视的再生和更新公民身份的基本途径。就是说,在共和主义看来,公民身份与民主参与是相互促进、相互强化和相辅相成的。正是在参与政治生活过程中并通过政治参与“这种培育公共精神的学校”,个人的心胸得以开阔,人们“对普遍利益的感情”得以鼓舞,明白了“自己是公众的一分子”,懂得公共关切是正当的②J.S.密尔:《代议制政府》,商务印书馆1982年,第54页。,从而逐步养成宽容、审慎、责任感、爱国心等品质和能力。换言之,在共和主义看来,“参与就是教育。通过参与,公民不仅在知晓程序的意义上,而且在感知相互性而非私人行动的意义上学会如何作为公民来行动”③Heater Derek.A History of Education for Citizenship.London:Taylor & Francis Group,2004,p.38.。同样地,就中国而言,30多年来以民主政治为旨归的政治体制改革所引发的制度结构变迁,“不仅生成了更多的合法性、忠诚和稳定性,而且也为‘渐进的’参与活动提供推动力,它将促使人们的政治意识逐渐强化并最终形成公民。”④托马斯·海贝勒、君特·舒耕德:《从群众到公民——中国的政治参与》,中央编译出版社2009年,第5页。近年来,越来越多的独立候选人参选基层人大代表,就是显著标志。2011年5月宣布参选成都市武侯区人大代表的李承鹏说得好:“作为公民,应该实践自己的公民权利”;“为选区人民表达他们之合法愿景,监督政府,推动社会。”⑤洪启旺:《李承鹏参加人大代表直选 称尝试实践公民权利》,载http://news.qq.com/a/20110526/001007.htm,2005-05-26。新世纪新阶段,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政治参与积极性的提高,必须不断推进和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确保从各个层次、各个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在此过程中,国人会逐渐地健全自己的公民身份理念,使宪法赋予的公民身份逐步转变为自觉自为的公民身份。

此外,还应重视公民社会在公民身份养成中的作用,从而要积极培育公民社会。因为公民社会,恰如帕特南所言,是由一系列“横向”为主的人际沟通和交换网络比如邻里组织、合唱队、合作社、俱乐部、大众性政党等构成的,密集且密切的横向互动增进了信任、互惠、公共精神以及为了共同利益而进行的合作等公民美德和社会资本。而在公民社会缺乏的地区,人际沟通和交换网络则以“垂直”为主,人们被结合到不对称的等级和依附关系之中,猜疑、欺骗、背叛、逃避、利用、孤立、混乱成为常态⑥帕特南:《使民主运作起来》,第203~208页。,公民美德和社会资本荡然无存,民主与自由成为幻想。以托克维尔更为简洁的话来说,当公民社会强健时,公共精神才能根深叶茂,民主政治才能获得成功。在此意义上,将公民社会称作孕育公民身份的苗床、摇篮从而成就政治民主的基石是不为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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