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春芽
20世纪中叶以来,理性选择学派在社会科学领域迅速崛起,研究者使用经济学方法分析社会政治过程,试图提出统一的方法论范式。在社会科学内部存在严格界限的条件下,方法论一体化的尝试具有加强学科融合的积极意义。但随着经济学强势渗透到政治学、社会学等学科的传统领域,研究者开始反思“经济学帝国主义”存在的方法论误区,强调社会结构的作用。本文以现代集体行动理论的发展作为研究对象,从方法论冲突与融合的视角考察理性分析的局限,关注社会规范、社会网络和集体行动机制之间的关系。
集体行动是社会成员为实现共有目标而采取的协同行为,现已成为“政治科学研究的中心议题”①Elinor Ostrom.“A Behavioral Approach to the Rational Choice Theory of Collective Action”,American Political Science Review1998,92(1),p.1.。围绕集体行动问题的研究,方法论的选择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自19世纪以来,结构主义和心理分析是研究者选取的主要视角,在现代西方国家建构的历史背景下,它们将集体行动视为社会制度或群体心理失衡的结果,广泛地分析了革命抗争、社会运动等一系列重大议题。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西方政治学界出现了行为主义运动,心理学、物理学知识相继被引入,政治学的研究重心实现了从结构到过程的转变,政治过程中的公民行为和集体行动成为主要的研究对象。但在早期行为主义著述中,结构功能主义的特征依然清晰可辨。以杜鲁门为代表的行为主义学者认为,在劳动分工细化、相互依赖强化的现代国家,社会结构具有自我平衡的内在倾向,一旦技术变革、商业周期等刺激因素危害了相关群体的共同利益,潜在集团将自然转变为组织化利益集团,采取集体行动游说政府,恢复原有的利益平衡②杜鲁门:《政治过程》,天津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106页。。结构功能主义理论有助于从宏观视野把握集体行动的发展趋势,但它并不能准确说明集体行动的微观机制,比如它无法解释为何同处社会变迁的环境,有些集团能够采取集体行动而有些则不能。结构功能主义分析框架缺少微观行动基础的支撑,这为理性选择研究提供了发展空间。
在理性选择理论中,集体行动被赋予特定的含义,它是指供给集体物品的行为。只有在涉及公共问题或集体事务时,集体行动才不可或缺。理性选择研究认为,为实现共同目标而组建利益集团游说政府,这等于为相关群体提供具有非排他性的集体物品,理性的集团成员将选择搭便车。由于每个成员都怀有此种动机,集体行动过程将遭遇“志愿失灵”。奥尔森从理性分析的角度定义了集体行动逻辑的基本内涵:“除非一个集团中的人数很少,存在强制或其它某些特殊手段促使个人按照他们的共同利益行动,理性的、自利的个人将不会采取行动以实现他们共同的或集团的利益。”①Mancur Olson.The Logic of Collective Action.Cambridge: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71,p.2.个人理性并非集体理性的充分条件,二者之间存有内在的冲突。理性选择理论主要从独立行为的角度分析集团的行动能力:集团做什么取决于其中的行动者做什么,而行动者做什么又取决于采取某种行为的收益。由于将行动者设定为理性人,集团成员是否参与集体行动取决于成本与收益的计算。集体物品的最优供给条件是,每个行动者根据自己的收益份额支付相应的成本份额。但在自愿供给的条件下,理性行动者只是力求分享收益而避免分担成本,所以集团不可能通过自愿方式实现集体物品的充分供给。共同目标的集体激励并非集体行动的充分条件,大集团必须创建正式组织并实施针对成员个体的选择性激励。
集体行动的理性逻辑揭示了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的关联性:在面对集体事务时,决策过程具有分散性,但决策结果具有合成性,独立行动者的处境受其他成员决策的影响。从理性选择理论的分析中可以发现,集体行动的逻辑是在理性人假设基础上推导的形式化模型。它首先假定行动者是利益最大化的理性人,在突出集体物品具有非排他性的条件下,当理性人预设与集团规模变量相遇时,必然得出结论认为搭便车是最优的选择。其次,理性选择理论采用了方法论个人主义,倾向于认为大集团中的理性人是均质化的行动者,但最终提供的解决方案具有精英主义色彩②赵鼎新.:《社会与政治运动讲义》,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年,第160页。。为了将潜在集团动员起来,选择性激励机制的设计者是政治企业家式的人物,他们具有不同于普通成员的资源条件或组织技巧。最后,集体行动逻辑具有静态分析的特征,它是在缺乏时间纬度的环境中得出的结论,只能反映集团成员的一次性博弈关系③Todd Sandler.Collective Action.Ann Arbor:The University of Michigan Press,1992,p.79.。由于缺少时间变量的考虑,在历时性互动中可能形成的规范网络难以纳入理性分析的框架,而只能重视正式组织和正式制度的作用。
集体行动的理性分析在政治学界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方法论意义,鉴于此,“集体行动分析已经成为具有广泛影响的专业研究领域”④Russell Hardin.Collective Action.Baltimore:The 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1982,p.20.。与结构功能主义的宏观视野相比,理性选择研究表现出微观分析的优势,激励结构、策略选择而非制度变迁、功能调适成为重要的研究内容。理性选择理论表现出方法论个体主义和理性人假设并用的组合特征,从个人行动向集体行动的过渡是利益计量的经济过程。为了摆脱个人理性与集体理性相互冲突的困境,必须引入正式组织和正式制度作为干预机制,建构集体合作的行动秩序。理性选择理论认为经济动机是行为激励的稳定性元素,必须将其从复杂的心理动机中凸显出来,才能对集体行动的内在机理作出一般性说明。理性分析的优势是方法论前提简捷明确,能够保持逻辑推理的一致性,也易于和数学知识相结合,表现出科学主义气质。方法论假设本身并不能提供知识,但它会影响最终的结论。由于集体行动研究的起点是个体化的理性人,行动者中心主义的研究模式忽视了社会结构的变量,剥离了行动者的社会情境,回避了激励冲突的问题。在集体行动理论的发展中,结构功能主义模式重视社会结构对行动者的制约作用,集体行动被视为恢复系统均衡的自然结果。理性选择模式则完全忽视社会结构的因素,集体行动成为独立行动者主动选择的过程。它们各自从两个端点揭示了集体行动的宏观机制和微观机制,个人行动系统和社会行动系统之间的转换过程并未得到应有的说明。为了合理考察行动者和社会结构的相互作用,社会规范和社会网络理论开始从相对中观的视角研究集体行动的机制。
理性选择理论关注行动者的激励机制,通常会得出结论认为“制度至关重要”①丹尼斯·缪勒:《公共选择理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年,第9页。。既然人类行为的经济动机无法改造,就只有通过制度设计来协调个人与集体之间的利益关系。理性选择理论以缺乏社会性内涵的理性人假设作为逻辑起点,最终的结论倾向于重视制度的效能,但在具体的分析过程中忽视了行为规范和社会关系等结构性变量对集体行动的影响。社会结构是独立于行动者发挥作用的约束条件。在针对理性分析的反思中,采用社会结构分析的学者主要从两个方面推动了集体行动理论的发展:其一,从社会规范的角度,反对狭隘自利的理性人假设,认为平等交往、互惠信任的价值准则促使行动者约束机会主义动机。社会规范具有认知塑造和秩序生成的功能,有利于集体行动的顺利实施。其二,从社会网络的角度,坚持以社会关系而非孤立行动者为中心的研究模式,批判方法论个人主义,关注互动关系对行动者的影响或行动者如何建构社会网络以实现集体目标。
社会规范是有关强制性、允许性或禁止性行动的共同认识②Elinor Ostrom.“Collective Action and the Evolution of Social Norm”,Journal of Economic Perspective,2000,14(3),pp.143~144.。社会规范同组织规章不同,它们并不见诸正式的文字规定,而是协调关系密切群体内部行为秩序的共享准则。社会规范借助互惠信任或舆论压力等形式自我实施,能够成为集体行动的协同力量。阿克塞罗德认为:“规范存在于人们按照某种方式行动的社会环境中,当他们偏离此种行为方式时将受到惩罚。”③Robert Axelrod.The Complexity of Cooperation.Princeton: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97,p.47.社会规范通过多中心分散惩罚的方式强化了自身的权威,并被行动者内化为个人信念。理性选择理论把行动者比附为完全市场竞争中的生产者,他们根据成本收益的大小作出决策。而在现实的社会情境中,集体行动并非个人独立行为的加总,行动者之间存在相互依赖的社会关系,可以衍生出促进集体行动的“信任链”④James Coleman.“Introducing Social Structure into Economic Analysis”,American Economic Review,1984,74(2),p.85.。从个人行动向集体行动的过渡并非机械的过程,而是系统的过程,必须在经济分析中引入社会规范的因素。
在关系紧密的共同体中,社会规范具有认知塑造的作用。社会规范的基本功能就是,促使行动者接受社会化的影响,在社会文化层次和个体认知水平之间建立联系。为了说明认知心理对集体行动的影响,社会规范分析主要采取两种模式:通过案例实验说明社会规范发挥的现实作用;通过理论分析论证社会规范发挥作用的机制。马维尔和阿莫斯在实验中发现,投资共用物品的集体行动并没有伴随普遍的搭便车现象,“诸如公平等规范因素强烈地影响了个人的经济决策”⑤Gerald Marwell & Ruth Ames.“Experiments on the Provision of Public Goods.I.Resources,Interests,Group Size and the Free-Rider Problem”,American Journal of Sociology,1979,84(6),p.1359.。行动者并不是简单地进行利益计算,社会化过程影响了在交往情境中是否选择合作。行动者在日常生活中摄取了公平交往的行为规范,内化为具有指导作用的信念体系,并借助学习效应在群体范围内传播。在行动者理性能力有限的条件下,内化为信念体系的社会规范充当了决策过程的简化机制。身处复杂的社会环境,行动者不用进行繁复的理性计算,而只需根据信念体系采取行动。社会规范决定了对行动方式的理解和判断,人们首先会采取社会正当而非最为有效的行动。在通常情形下,人们只是“遵守”而非作出“选择”⑥大卫·马什、格里·斯托克:《政治科学的理论与方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71页。。在行动者将规范内化为自我认知的组成部分后,社会规范事实上具有双重属性,它“既是个人偏好又是约束性规则”⑦柯武刚、史漫飞:《制度经济学》,商务印书馆2003年,第123页。。行动者的个体经济激励将受到集体社会激励的规制,正当性而非利益最大化是基本的行为取向。
社会规范在塑造行动者认知特征的同时,还具有推动合作秩序生成的作用。理性分析认为,志愿合作无法成为集体行动的常规形式,必须借助正式组织建立相应的激励制度。而根据社会规范的分析视角,集体行动在很大程度上是“保证问题”(Assurance Problem):“保证问题暗示人们在公共物品条件下偏好共同行动。其基本观点是,‘如果你给出你的一份,我也将献出我的一份’。”⑧Carlisle Ford Runge.“Institutions and the Free Rider:The Assurance Problem in Collective Action”,Journal of Politics,1984,46(1),p.160.在共享合作规范的群体中,基于互动互惠形成的信任关系,可信承诺无须第三方强制执行就可以达成。信任传递了行动者具有合作意向的信息,降低了集体行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确定性,发挥了“润滑剂”的作用。社会规范理论认为,集体行动困境是多人囚徒困境,在重复博弈情境中,个人将抑制短期利益最大化倾向而选择合作,行动者“通过隐性规范契约(contract by convention)实现最优的共同结果是可能的”①Russell Hardin.Collective Action,p.170.。规范契约是相对于显性契约(explicit contract)的隐性契约(implicit contract),它并非人们签订的正式文本,而是由于共享价值观念而产生的默契。社会规范促进集体行动的基本条件包括:行动者有机会低成本地制裁不合作行为;行动者拥有他人行为状态的信息以确保可预见性;行动者之间存在重复博弈②Russell Hardin.Collective Action,p.174.。社会规范的力量在于其无形性,即使它不被人们充分理解也能够发挥作用。虽然社会规范具有自我强化的趋势,但它也会随时间的流逝而变得松弛。在信息畅通、互动频繁的情境中,社会规范才具有自我执行能力。关键的影响因素不是集团规模的大小,而是能否形成足够强的互动网络。
与理性分析的方法论个人主义相比,社会规范理论表现出结构分析的特征,重视社会规范对心理认知与合作秩序的能动作用。集体行动并不遵循利益计算的理性逻辑,而是表现出符合社会正当要求的合法性逻辑③周雪光:《组织社会学十讲》,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年,第154页。。社会规范分析虽然极力突出行动者的非经济动机,但它对社会规范的起源和功能的认识,并不否认理性分析的局部有效性。社会规范起源于理性人之间的策略博弈④Robert Axelrod.The Evolution of Cooperation.New York:Basic Books,1984,p.173.。但在社会规范出现后,集体行动激励将由短期的个人利益计算转化为长期的群体规则认同。社会规范具有提高群体福利水平的经济功能,但“规范不能全部还原为自利”⑤乔恩·埃尔斯特:《社会黏合剂》,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149页。。社会规范直接针对行动方式而非行动后果,它是“非科层化社会力量创造的规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人们对正式制度的依赖⑥罗伯特·埃里克森:《无需法律的秩序》,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第206页。。即使缺乏权力集中的代理人,行动者仍然可以默契地实现集体合作秩序。此外,也有学者对社会规范理论提出了质疑,认为规范分析容易陷入“结构决定论”的误区,忽视了行动者的自主性。在行动者与社会结构之间关系的讨论中,研究者开始探索更具包容性和灵活性的理论模式。
社会网络是基于行动者互动形成的社会关系和社会连带(social tie)。社会网络可以区分为四种组成部分:结构性要素,资源性要素,规范性要素和动态性要素⑦Michael Davern.“Social Networks and Economic Sociology:A Proposed Research Agenda for a More Complete Social Science”,A-merican Journal of Economics and Sociloogy,1997,56(3),p.289.。结构性要素指行动者和社会连带的关系特征;资源性要素指行动者的能力、知识在网络中的具体分布;规范性要素指影响行动者行为方式的互惠;动态性要素指有关社会连带形成和网络结构演化的机会或限制。社会网络分析关注互动关系对行动者策略选择的影响,对理性选择理论和社会规范理论提出了批评。理性选择理论从独立个体的微观基础分析集体行动的机制,排除了社会结构的影响。行动者具有“低度社会化”(undersocialized)的特征,他们置身于社会关系之外,追求物质利益的最大化。作为对理性方法的批判,社会规范理论则突出价值准则对行动者的制约作用,行动者具有“过度社会化”(oversocialized)的特征,他们能够将行为规范内化,完全依据社会正当性的要求采取行动。无论过度社会化和低度社会化的分析视角存在多么大的差异,它们共同认为社会性孤立的行动者是决策的中心⑧Mark Granovetter.“Economic Action and Social Structure:The Problem of Embeddedness”,American Journal of Sociology,1985,91(3),p.485.。理性选择分析无视行动者嵌入在关系脉络中的事实,认为行动者具有充分的自主性。而社会规范分析指出行动者深度嵌入在关系脉络中,根据社会规范即可推断行动者的行为选择,具体情境不具有任何意义。格兰诺维特指出,行动者嵌入在社会交往的关系中,但这种嵌入具有温和适度的特征。社会网络分析并不轻易放弃行动者具有理性动机的假说,而是认为行动者的理性决策受社会关系的限制。在历时性互动中形成的网络地位差异将决定行动者决策方式的不同,行动者可以借助网络实现信息交换和资源动员。
信息的获取、传播和共享是集体行动的重要条件。而行动者无法交换各自掌握的私人信息预判形势,则成为集体行动的直接障碍。在理性选择理论的极端分析中,部分研究者认为即使信息成本为零,搭便车导致的集体困境也无法避免①Mancur Olson.Power and Prosperity.New York:Basic Books,2000,p.84.。社会网络理论对此提出了批评:搭便车取向并非行动者的内在特质,必须考虑情境力量的约束作用,理性决策不能摆脱社会关系的影响。克兰德曼斯指出,嵌入在社会网络中的行动者,在预期他人选择合作的条件下也具有参与集体行动的倾向②Bert Klandermans.“Mobilization and Participation:Social-Psychological Expansisons of Resource Mobilization Theory”,American Sociological Review,1984,49(5),p.591.。行动者需要采取符合网络角色的行为,关注社会声誉。在交互情境中,行动者之间的决策存在相互依赖性,社会网络具有信息交换的作用。与通过第三方披露信息的解决方案不同,社会网络充当了信息传递的通道。社会网络传递的信息具有廉价优势,而且它是行动者本人获得的直接信息,更加详尽准确③Mark Granovetter.“Economic Action and Social Structure:The Problem of Embeddedness”,p.490.。从社会网络分析对信息功能的论述中可以发现,它并不否定行动者具有理性自利的动机,而是从历时性互动的角度指出,目的性行动嵌入在真实的关系结构中。由于行动者之间的信息互动具有连续性,当下利益最大化的经济动机将受到长期交往关系的限制。为了测度社会关系的强度、信息共享和集体行动之间的关系,格兰诺维特根据互动频率的高低和亲密性的强弱,区分出强连带(strong tie)和弱连带(weak tie),认为弱连带是集体行动的稳定基础。在强连带条件下,行动者必须投入较高的成本维持彼此间的交往关系,由于存在较强的相互依赖,行动者在资源获取方面表现出趋同性,信息渠道具有相互重叠的特征。而在弱连带条件下,社会关系的维护成本相对较低,信息可以通过网络桥梁(bridge)传递给非直接相关者。强连带容易促成紧密团结的小型群体,信息传播难以突破高度凝聚力设定的界限。最终出现的结果是,众多行动小集团的独立发展导致共同体的“碎片化”,妨碍大范围集体行动的协同一致。而在弱连带的情境中,信息流通的网络桥梁具有开放性,延展的沟通范围提高了“共同行动的能力”④Mark Granovetter.“The Strength of Weak Ties”,American Journal of Sociology,1973,78(6),p.1376.。
通过社会网络实现信息沟通并对协同关系作出预判,这是行动者对集体目标评估的过程,发挥了“共意动员”的作用,提高了行动效能的确定性。此外,社会网络还具有“行动动员”的作用,将参与的意向转变为现实的行动⑤Bert Klandermans.“Mobilization and Participation:Social-Psychological Expansisons of Resource Mobilization Theory”,p.586.。行动动员伴随着资源流向一体化的趋势,曾经由行动者分散控制的物理意义上的资源,转变为指向集体目标的社会意义上的资源。在集体行动过程中,社会网络的强度、集中度及使用成本将影响资源动员的具体策略。根据马维尔等学者的观点,社会网络的强度指群体范围内社会连带的数量和互动频率;社会网络的集中度指社会连带在群体范围内的结构性分布;社会网络的成本是指依靠社会连带实现预定目标所支付的费用⑥Gerald Marwell,Pamela Oliver &Ralph Prahl.“Social Networks and Collective Action:A Theory of the Critical Mass.Ⅲ”,American Journal of Sociology,1988,94(3),pp.505~507.。较高的网络强度和较低的网络使用成本有利于集体行动的顺利开展,其中社会网络的集中度发挥最为关键的作用。当网络资源集中于少数行动者手中时,他们可以充当动员者的角色。对于实现集体目标而言,集体行动无需动员所有的潜在参与者,而只需动员优势资源拥有者。动员者在承担组织成本的条件下,能够将少数成员的网络优势转化为集团的行动能力。在网络化集体行动中,集团规模并不能从根本上抑制集体行动的发生。成功采取集体行动的关键不是动员的对象有多么庞大,而是动员的对象具体是谁,选择性地将少数资源集中拥有者动员起来。
根据网络分析的路径,社会关系的结构直接影响行动者的策略选择。行动者在社会网络中的地位,决定了信息汲取能力和资源动员效率的差异。马维尔等人认为,拥有优势网络资源的行动者处于主动地位,强连带是集体行动的重要保障。与此形成对照,格兰诺维特则认为,弱连带是集体行动的有利条件。围绕社会网络类型和集体行动能力之间关系的争论,反映了研究者关注重心的差异。马维尔等学者主要从集体物品供给的角度评估集团的行动动力:集体行动并不需要利益相关者全部参与其中,网络中拥有优势资源的核心行动者被动员起来就可以实现目标,强连带是集体行动的积极条件。与这种目的导向型的研究模式相比,格兰诺维特主要从信息传播过程的角度考察集团的行动能力,集体行动的重要目标是通过弱连带广泛地传递信息,从而将尽可能多的成员动员起来。在支持强连带作用的论述中,集体行动是“以组织者为中心的动员过程”,拥有网络优势的组织者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①Gerald Marwell,Pamela Oliver & Ralph Prahl.“Social Networks and Collective Action:A Theory of the Critical Mass.Ⅲ”,p.529.。而在支持弱连带作用的论述中,集体行动是信息传播的过程,网络结构特征的影响比较显著。对于特定的集团而言,既可以采取集体行动自行供给集体物品,即内部供给(internal supply)的方式,比如社区自筹基金改善卫生设施;也可以采取集体行动影响政治过程,即外部供给(external supply)的方式,比如发动社会抗议促使政府提高环境项目拨款②Russell Hardin.Collective Action,p.51.。在内部供给的情形下,强连带在资源动员方面可以发挥有效作用。而在外部供给的情形下,弱连带在参与者招募方面可以发挥有效作用。
社会规范分析和社会网络分析是集体行动结构主义研究的两个基本途径,它们在方法论倾向上与理性选择研究形成鲜明的对比。理性选择理论认为,从个体行动向集体行动的过渡是利益计算的过程,集体行动遵循经济效率的逻辑。社会规范理论则认为,行动者并非物质利益最大化的理性人,行动者必须采取社会正当的行为,集体行动遵循合法性的逻辑。而社会网络理论表现出温和中庸的特点,认为理性动机是行动者的基本激励,但理性决策嵌入在互动关系的脉络中,受到社会情境的制约。虽然社会规范分析和社会网络分析具有相当大的差异,前者突出价值准则的制约性,后者突出互动关系的情境性,但它们在方法论和具体结论方面具有某些共同之处。在方法论方面,均采取结构性分析方法,社会结构而非孤立行动者成为重要的研究对象,“提供了一个对主流社会研究中个体主义传统的替代”③林顿·弗里曼:《社会网络分析发展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第155页。。同历史上的结构功能主义模式相比,社会网络分析主要从互动关系、社会连带等易于操作的变量论述社会结构的特征与功能,经济变迁、人口增长等宏大的社会结构不在关注之列。这种方法论特征决定了社会网络分析适宜研究相对确定的小范围问题。在理论观点方面,研究者均将集体行动理解为社会秩序的形成过程,价值准则的内涵、社会关系的特征、行动者的网络地位决定了秩序生成的动力。社会规范和社会网络理论并不把行动秩序完全视为正式制度建构的产物。正式组织作为重要的动员力量,其现实意义不在于提供了科层式的执行机构,而在于塑造了行动者之间的社会关系。正式组织确保个人之间的互动关系更为频繁和持久,为横向信任网络的发展创造了条件④Robert Axelrod.The Evolution of Cooperation,p.180.。
在理性分析、社会规范分析和社会网络分析的变迁中,方法论创新成为集体行动理论发展的直接动力。它们都具有明确的方法论导向,对集体行动问题的研究视角、分析过程和具体结论等方面表现出不同特征。社会规范理论和社会网络理论在反思理性人假设和方法论个人主义的基础上,将社会结构作为重要变量,提供了个体主义研究传统的替代范式。为了将经济学和社会学知识相互借鉴综合,需要考察心理认知、行动策略与社会结构之间的关系,建构集体行动的中层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