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常玉春
(哈尔滨产权交易中心,黑龙江哈尔滨150010)
产权市场应建国有企业采购中心
■ 常玉春
(哈尔滨产权交易中心,黑龙江哈尔滨150010)
2010年初,为加大对市属国有企业的监管力度,切实履行出资人职责,哈尔滨市国资委针对其出资企业财产保险费率各不相同、费率差距大等现象,决定将市属国有企业财产保险采取统一委托哈尔滨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产权交易中心”)公开组织操作。两年来,产权交易中心在国有企业保险采购方面做了不少工作,积累了一些经验,目前市属14户国有企业集团通过产权交易中心选择财产保险投保机构,据不完全统计,每年完成保费金额3500万元,节省保费500万元。
哈尔滨市国资委将市属国有企业保险采购业务委托产权交易中心后,产权交易中心先后与驻哈13家保险公司和市属国有企业代表召开了座谈会,就业务启动、操作流程、行为规范等多方面达成统一意见,又与保险业协会沟通,针对各方提出的问题和不同意见,决定先试行,在总结经验后逐步推进。即由产权交易中心设定条件,从驻哈13家保险公司中先选择4家符合条件要求的保险公司,由市属国有企业再从选定的4家保险公司中自主选择保险公司参保,但保费费率和服务要求严格按产权交易中心设定条件办理。鉴于保险业协会对财产保险费率有最低限定要求,为回避监管行为,产权交易中心采取“询价+邀标评审”方式选择保险公司,流程如下:
1.1 产权交易中心接受企业委托
企业与保险公司为企业投保的双方当事人,市国资委作为政府的出资人代表出台正式文件,要求产权交易中心为市属国有企业选择4家保险公司,并规定市属国有企业保险采购必须从产权交易中心公开选定的4家保险公司中再选择保险公司投保。企业在具体投保时,需向产权交易中心提出要求为其选择保险机构的委托,产权交易中心在接受企业委托后,针对国有企业的不同需求,着手组织询价工作方案,方案确定后,面向社会广泛征集保险公司。
1.2 确定询价方式
产权交易中心经过多方论证,最终确定采取询价方式选择4家保险公司,在具体操作时按邀标程序操作,即“询价+邀标评审”方式。询价方式是选择保险机构的有效方式之一,具有广泛性和公开性,能够征集到符合条件的保险机构,同时邀标评审过程又具有相对的封闭性和严肃性,符合选择保险机构工作的特点。
1.3 制定并发放询价文件
产权交易中心根据企业的要求,综合行业诸多因素,制定详细的《询价文件》,就保险公司的报价、技术能力、财务状况、经营规模、企业信誉、服务水平等内容进行了要件详述。产权交易中心向保险公司发出《询价文件》后,还要制定《评审标准》。
1.4 组织询价评审工作
在召开评审会前,产权交易中心组建了5人评审专家组,为了体现企业的切身需求,其中1名专家为企业代表,其他4名则由产权交易中心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这4名专家都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熟悉《政府采购》等有关方面的法律、法规。产权交易中心在保险公司《报价文件》递交截止后,随即组织召开了询价集中评审会。邀请国资、纪检、工商等部门人员参会作为监督员,现场进行全程监督,黑龙江省监察厅通过全省电子监察系统,全程监控。
1.5 公布询价结果并报市国资委备案
评审专家依据参与询价的保险公司提出的《询价文件》,对照《评审标准》逐项进行打分,根据最终得分,推荐排名靠前的保险公司作为入选人,依据评审专家组意见,产权交易中心提出最终优选的4家保险公司并报送市国资委备案。
1.6 企业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保险企业
市属企业将所需投保的财产保险进行分类,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在4家推荐保险公司范围内进行最终选择,投保企业与选定的保险公司根据具体投保金额和种类签订投保合同。企业确定最后保险公司后报产权交易中心,产权交易中心对选择结果予以公示,将公示结果上报国资委。
通过将国有企业选择保险公司的范围限定为4家,从企业单方面看,让保险公司承诺了较低的保费费率和较高的服务质量,从另一方面看实现了国资委、企业、产权交易中心、保险公司四方共赢。
2.1 出资人监管职能得到了加强
哈尔滨市国资委落实《企业国有资产法》,在不干预企业经营活动的前提下,要求企业统一公开选择财产保险公司。首先,它将市国资委的监管职能具体化、微观化,有助于国资监管职能的发挥;其次,通过引进第三方工作,形成监督制约机制,规范了企业基础管理工作,实现从制度上监管的目标;再次,通过阳光操作,预防国有企业在选择保险机构过程中出现个人腐败行为,实现通过制度来保护干部的监管职责。
2.2 国有企业实现了获利
通过公开选择保险机构,监管企业一方面可以统一选择有实力的保险公司,多维度比较参与报价的保险公司,做到优中选优,使企业获得保险公司高质量服务,企业保险工作更规范;另一方面还可以通过保险公司之间的竞争,压低费率,直接减少企业财务支出,等于增加了企业利润。
2.3 产权市场功能得到增加
近年来,全国产权交易市场交易范围不断扩大,交易品种不断增加,市场功能不断完善,哈尔滨市将国有企业选择保险机构工作交给产权交易中心,无疑增加了产权交易市场功能,使产权交易中心功能由过去单方向为企业的“卖”东西到现在既“卖”又“买”, 实现了产权市场功能根本性转变。这也说明,产权市场完全可以像聚集投资人资源那样,集中供应商资源,为国有企业的集中采购需求提供服务。
2.4 有实力的保险公司市场占有率得到了提高
为国有企业统一公开选择保险机构的目的是在降低费率的同时,选择有实力的保险公司强强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根据企业财产规模、性质和不同要求为国有企业选择不同的保险公司,通过“询价+邀标评审”方式,公正、公平、公开的竞争,总体来看,这项工作使有实力的保险公司增加市场占有率,促进了保险公司之间的正常有序竞争,防止了恶意竞争,改善了保险行业的市场环境。
3.1 没有为企业直接选择保险公司
由于是试点阶段,产权交易中心只优选了4家财产保险公司,要求企业在限定的4家财产保险公司中选择,没有为企业直接选择具体保险公司,这样就将投保机构最终选择权仍然交给了企业,在最终选择上,企业仍有一定的回旋余地,4家保险公司仍然需要公关,仍可能会出现暗箱操作、私相授受、权钱交易等行为倾向。没有完全达到当初加强监管的目的,相信也没有使企业获得最低的保费。
3.2 市场作用未完全发挥
在保险采购试点阶段,产权交易中心利用自身公共平台优势,广泛发布了询价采购信息,制定了《询价文件》,不是单纯以价格取舍保险公司,而是以多指标多角度最大范围邀请保险公司广泛参与,这样就避免了定牌采购,发挥了产权市场功能和作用。但是由于没有为企业财产直接选择具体保险公司,显得产权市场没有发挥更大的撮合作用,而且在后续工作中,由于保险公司选择权仍然交给了企业,产权交易中心更多地发挥了统计和公示作用。
4.1 力争工作一步到位
国资委应该正式出台《国有企业财产保险管理规定》,规定应该明确财产保险进场范围、进场程序、审批程序、监督管理以及进场后怎么操作等。产权交易中心应制定具体的操作细则并报市国资委备案后执行。产权交易中心根据企业投保品种及要求进行公开挂牌采购,直接为企业选择具体保险公司。
4.2 建立专门的信息发布网络
产权交易中心建立“国有企业财产保险采购网”,作为企业财产保险的专门信息发布平台。企业根据自己的要求制定采购公告,公告中明确:最高保费费率、综合服务以及对保险公司的其他要求。企业在“采购网”上公开挂牌后,保险公司可根据产权交易中心发布的公告,结合自身实际决定是否参与投保,由市场作最后选择。
4.3 制定详细工作流程
4.3.1 采购受理。采购企业根据自己的需求,向产权交易中心提出保险采购申请,并参照《国有企业财产保险管理规定》文件要求提供财产保险的相关资料,产权交易中心在采购企业各项资料提供完毕后,正式受理企业采购业务。
4.3.2 签订采购委托协议。在对采购企业采购条件和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规范性进行审核后,与采购企业签订《国有企业财产保险采购委托协议》。
4.3.3 制作采购公告。采购企业与产权交易中心签订《国有企业采购委托协议》后,由采购企业制作采购公告,签字盖章后报产权交易中心。为了工作方便,产权交易中心可制定统一格式的《国有企业财产保险采购公告书》,供企业使用。
4.3.4 公告挂牌。采购企业对《国有企业财产保险采购公告书》内容盖章确认后,由产权交易中心在“采购网”网站上进行信息发布,公告时间3至5个工作日为宜,并以适当的方式提示各保险公司。根据工作需要也可以明确每周某一天固定时间为公告挂牌时间。
4.3.5 报价受理。有意向的保险公司可在公告期内向产权交易中心提出应约申请,申请时要按要求报价,并提供相关资料,产权交易机构出具受理单。
4.3.6 签订《国有企业采购应约委托协议》。产权交易中心在受理意向保险公司应约申请后,正式签订《国有企业采购应约委托协议》。产权交易中心对意向应约方资格、报价、优惠条件和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规范性进行审核,并统一出具应约资格认定通知书。
4.3.7 选择采购方式并确定保险公司。经审查认定公告期报价最优者即为最终确定的保险公司。如公告期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相同报价意向应约方时,采购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采取降价拍卖、网络降价竞价、招投标、询价等方式进行选择,也可根据需要直接选择网络降价竞价方式确定最终保险公司。
4.3.8 签订《国有企业财产采购协议》。通过上述采购方式确定保险公司后,产权交易中心负责组织交易双方按照最终的保费报价和优惠条件签订三方《国有企业财产采购协议》,并报国资委备案。
4.3.9 保费结算。投保企业根据双方签订的《国有企业财产保险采购协议》的约定,将保费在规定时间内存入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保险公司按约定投保后,产权交易中心将保费划转给保险公司。
图 国有企业保险进场采购流程图
实践证明各级政府为节省财政支出建设政府采购中心是正确的。国有企业是各级政府国有资本的另一承载“篮子”,也应监管其节约支出。目前,国有企业采购工作由企业自身完成,存在采购费用大、成本高问题以及采购腐败等问题。在总结国有企业财产保险采购的基础上,产权市场应考虑逐步搭建包含国有企业大宗物资、主要原材料、保险、物流运输、仓储等一系列板块的采购平台,即国有企业采购中心,为地方国有企业采购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