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基督教科学箴言报》3月5日文章,原题:中国正在开放?每年召开的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常被认为只是为批准通过共产党的提议。但当本届代表即将对产生争议的法律进行表决时,他们会发现另外一种不太容易预期的力量已对立法进程产生影响:民意。
在影响新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方面,“民意已发挥重要作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卫东表示,“人大已将民众表达的观点考虑进去。”该法确定了基本人权,如警察、检察官和法院应如何对待嫌疑犯和被告等。去年8月全国人大曾向社会公布《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并征求意见。
在为期30天的征求意见期间,许多中国律师和其他人士纷纷登陆人大网站提出批评意见。据知情人士透露,该草案的某些条款已得到修改。这种变化表明全国人大征求中国公民意见的做法已产生潜在影响,通常不为人知的立法进程已开始开放。
从2008年起,全国人大已对41部法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并产生不同效果。去年约有8.3万人对如何改善《个人所得税法》提出近25万条建议。“这代表政府开始尝试让民众参与进来,”乔治·华盛顿大学政治学教授史蒂文·贝拉表示。尽管民意对立法进程产生何种程度的影响“真的很难说”,但他认为,“这让民意发挥重要作用成为可能”。
有专家认为,虽然公开征求意见只是中国立法进程闪现出的“一道亮光”,但有迹象表明,法律学者、辩护律师等对能通过民意支持其观点而感到高兴。“征求公众意见或许是解决决策者之间争议的一条途径,”贝拉教授表示。▲(作者彼得·福特,王会聪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