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陈柳钦
(中国能源经济研究院,北京100733)
原油期货上市时机业已成熟
■ 陈柳钦
(中国能源经济研究院,北京100733)
中国现阶段推出原油期货,已具备相应的市场基础和经验积累。特别是原油价格最近几年一直攀升,中国原油期货推出的时机已经成熟。
目前上海期货交易所上市的期货品种有原油的下游期货品种——燃料油期货,上海期货交易所对原油下游期货产品的市场运营、风险控制包括具体的监管都有较为成熟的经验;此外,对于中国原油期货要具备国际化属性的举措,国内相关期货交易所也积极外派员工学习国外成熟的原油期货经验。目前原油期货在各方的努力下,已初步形成包括国际平台、基准油、离岸交易、保税交割等内容的原则性框架,上海期货交易所下一步将会同相关部门积极推进各项上市准备工作。
建立健全我国石油期货交易市场一直为国家管理层所关注。上市原油期货越来越受到政府相关部门的重视,不存在政策上的障碍。2004年2月1日,国务院颁布的《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要“稳步发展期货市场,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逐步推出能够为大宗商品的生产者和消费者提供发现价格和套期保值功能的商品期货品种”。这些都表明发展原油期货将是大势所趋。2004年3月,国务院领导在上海期货交易所燃料油期货上市申请上做出批示,“先从燃料油期货起步,积累经验,创造条件,逐步上市多品种的石油期货”。建立燃料油期货市场的目的就是希望以此为突破口,全面建立我国石油期货市场,在充分发挥石油期货市场经济功能的同时,逐步增强我国在国际石油市场中的定价权,提高石油供给的安全度。2009年4月,《国务院关于推进上海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的意见》(国发[2009]19号)提出,“有序推出新的能源和金属类大宗产品期货,支持境内期货交易所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内探索开展期货保税交割业务”,为我国加快上市原油期货指明了方向;随后上海市政府进一步明确“积极配合国家金融管理部门,支持上海期货交易所有序推出原油、汽柴油、沥青等能源化工期货品种,促进形成亚太地区的原油等大宗产品基准价格”。国家能源局也先后多次召集相关部委和机构召开原油期货协调会,在尽快推动我国原油期货市场发展的宏观大方向上达成共识。此外,2009年5月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推进上海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009]25号)进一步明确表示“加大期货市场发展力度。积极配合国家金融管理部门,支持上海期货交易所有序推出原油、汽柴油、沥青等能源化工期货品种上市,促进形成亚太地区的原油等大宗产品基准价格”。政府的这些政策对完善我国石油期货交易市场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在2012年年初召开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指出,要稳妥推出原油等大宗商品期货品种和相关金融衍生品。中国证监会于是抓紧贯彻落实。证监会主席郭树清在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上指出“抓紧建设原油等大宗商品期货市场”,预示着推出原油期货已经进入执行层面。2012年3月,国务院批转的国家发改委《关于2012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中指出,要“稳妥推进原油等大宗商品期货”。郭树清2012年3月29日在中国证监会党委“加快我国期货市场改革发展,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学习报告会上表示,从国家经济战略的高度出发,证监会将抓紧建设原油期货市场,逐步增强中国在国际市场上的定价能力。4月17日他还表示,我国目前每年新增原油消费绝大部分依赖进口,进口量之大占到全球新增产量的70% 80%。目前亚太地区已有部分国家或地区推出了原油期货,但都属区域性市场。我国将继美国、英国后推出第三个全球性原油期货市场,以争夺原油定价权。不难看出,将要推出的原油期货已被贴上了“中国标签”,我国期货市场的国际化也备受期待。由上海期货交易所、国家发改委财政金融司、证监会期货部等共同起草并修订的原油期货合约草案已于5月3日基本成型。同时,中国证监会已成立了原油期货工作小组,共同推进原油期货重启。目前,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会同有关部门已向国务院上报了《关于开展我国原油期货市场建设筹备工作的请示》,待国务院批复同意后即可推动开展相关工作。这显示国家对推出原油期货的重视,也意味着原油期货的推出步伐正在加快。前期的准备工作正在积极进行中,一旦批复同意,在各相关部门的协力推动下,准备时间会缩短,可能会提前推出。
我国商品期货市场经历了近20年的发展,在法律法规、监管体系、风险控制以及机构、人才等方面取得了很大的进展,进入了规范发展的阶段。针对盲目发展、缺乏有效监管并且立法滞后的情况,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国家对期货市场进行了严厉的清理和整顿,在进行集中统一监管基础上,1999年出台了《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中国证监会也发布了《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期货公司管理办法》等法规文件。这些法律法规对于国家加强对期货市场的监管,强化风险管理提供了法律保障。
2007年4月15日《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正式施行,1999年6月颁布的《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同时废止。这标志着我国期货市场已经逐步走出清理整顿的泥沼,步入即将发展的另一个春天。之后,在该条例思想的指引下,监管部门对原有《期货公司管理办法》、《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等规章做了相应修订,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一起,形成了全新的以“一条例”、“四办法”、“一个司法解释”为核心的基本法律法规框架。我国期货市场的法律法规体系的进一步完善,有利于提高风险管理能力,为我国石油期货市场的发展,争取石油定价权奠定了法律基础。
中国经济正在进入一个高增长、高耗能的阶段,无论是经济发展、国防安全,还是普通百姓的生活品质,都与能源特别是以石油为主的碳氢能源紧紧捆在一起。中国是一个富煤少油的国家,随着目前中国石油炼制加工能力不断加大,中国石油对外依存度日益增高。据资料显示,2011年中国石油净进口为2.63亿吨,我国原油对外依存度为56.3%。此外,与发达国家完善的战略石油储备体系相比,我国战略石油储备建设步伐虽快,但仍然处在起步阶段。截至2011年底中国石油储备能力达到40天,不及美国的1/7。2012年1月,我国原油进口量达2341万吨,创历史新高,进口量同比上涨7.39%,环比增加6.80%。根据中石油经济技术研究院的最新报告预测,2012年国内油气市场对外依存度将继续攀升,其中原油对外依存将升至57%。不仅如此,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原油对外依存度将进一步扩大化,根据权威机构预测,2020年我国石油消费对外依赖程度最高可能达76%。目前在中国对原油的需求非常旺盛,以前运往中国并以布伦特定价的石油产自中东和苏丹,而现在北海油田产的原油也开始运到中国。现在,国外的原油期货交易员每天必关注中国的原油需求以及宏观经济走势,才能对国际原油价格走势作出全面的判断。由此可见,中国因素对国际原油期货价格的影响在逐步扩大。在BP公司2011年发布的《2030能源展望》中,我国将成为全球石油消费增长的最大动力,预计2030年中国石油消费量将达到每日1750万桶,超越美国成为世界上最大的石油消费国。如此庞大的现货流通量,客观上要求我国在国际原油市场的定价中,发挥与我国经济地位和原油市场规模相匹配的作用。在此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原油期货市场,将有极其活跃的交易及庞大的交易量。
中国对石油期货市场其实并不陌生。原油期货市场的推出,中国有着历史的经验。1992年底,原南京石油交易所首先推出了石油期货交易。1993年年初,上海期货交易所的前身之一——原上海石油交易所成功推出了石油期货交易。其后,原华南商品期货交易所、原北京石油交易所、原北京商品交易所等相继推出石油期货合约。其中,原上海石油交易所交易量最大,运作相对规范,占全国石油期货市场份额的70%左右,推出的标准期货合约主要有大庆原油、90#汽油、0#柴油和250#燃料油等4种。原上海石油交易所在开市一年半的时间里,总成交量达五千多万吨,总成交额达一千亿元人民币,日平均交易量已超过世界第三大能源期货市场——新加坡国际金融交易所(SIMEX),仅次于纽约商品交易所(NYMEX)和伦敦国际石油交易所(IPE),在国内外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并因其较好地发挥了套期保值和价格发现的经济功能,而受到广大石油生产、经营、消费企业和投资大众的普遍欢迎。但由于当时对石油期货市场基本功能和风险程度还存在模糊认识,并且受部门利益和地方利益的驱使,缺乏统一集中的管理,使得当时的期货市场出现了盲目发展的势头。虽然其后由于诸多原因,导致了石油期货的全面叫停,但通过对其建立直至失败过程的总结,我们也得出石油市场机制的形成和石油管理体制的改革是互为前提、相辅相成、交替发展的过程,以及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和价格发现功能是石油供求企业的共同需要,要借鉴国外经验来指导其发展等许多经验教训,这些对今后石油期货市场的建立和发展都有着巨大的指导意义,可以让我们少走弯路。
我国的石油期货交易在沉睡了10年之后,2004 年8月25日,燃料油在上海期货交易所重新挂牌上市,成为我国发展石油期货的“排头兵”。作为中国期货市场清理整顿以来第一个批准上市的石油期货交易品种,燃料油期货可说是建立中国石油期货市场的基础点和“试验田”。燃料油期货合约的上市标志着一个起点,将为更多石油期货推出创造条件,这是中国重启石油期货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尽管其规模、历史以及在世界上的重要性与世界主要石油期货市场相比,还具有较大的差距。但是,燃料油期货上市以来,真实反映了国内现货市场的供需情况,从以前的“被动接受”、“亦步亦趋”到现在的“紧密联动”、“积极影响” 国际燃料油价格,国内燃料油市场逐渐摆脱了“影子市场” 的被动局面,避免了盲目跟风带来的风险;并且,客观上形成了反映中国市场燃料油供给的情况,对新加坡市场燃料油价格形成产生影响,反映了“中国定价”。如果新加坡市场价格与上海燃料油期货价格长期偏离的话,会刺激交易参与者进行套利交易,现在套利交易不仅可以通过金融市场进行,而且可以通过现货市场进行,这就使得上海燃料油期货市场与新加坡燃料油现货市场形成一定的牵制和互动。在国际石油期货领域,“中国定价”、“中国标准”地位提升,彰显了“中国因素”在国际市场的分量。“中国标准”影响力的扩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首先,在与新加坡交易商进行交易时,一些国内企业在进口合同中要求对方提供符合上海燃料油期货交割和质检标准的燃料油,这样既使国内企业在谈判中掌握更多主动权,又使上海燃料油期货的交割和质检标准传递到新加坡市场并产生影响。其次,由于交易的需要,国内的燃料油生产商为了参与期货交割,满足燃料油使用者的需要,开始按照上海燃料油期货的标准来进行生产或进行调和,“中国标准对国内和国外产生的影响随着量和时间的积累不断扩大。上海燃料油期货的成功运行,为我国企业规避价格风险搭建了平台,为我国建立石油期货市场奠定了基础,为我国下一步推出原油期货积累了有益经验。按照国务院“先从燃料油期货起步,积累经验,创造条件,逐步推出多品种的石油期货”的指示精神,上海期货交易所在总结燃料油期货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在促进现有品种不断完善和交易进一步活跃的同时,继续加大能源商品期货的开发力度,研究开发原油、汽油、柴油、液化气等期货品种,以期形成能源商品期货系列。上海期货交易所未来的目标,就是建立一个能够反映中国国内成品油市场供需关系和消费结构、季节特征的成品油期货市场,形成国内成品油基准价格体系,为政府宏观调控提供科学依据和有效手段,科学引导生产和消费,合理配置石油资源。
此外,针对上市原油期货面临的一些技术难点,最近几年从期货交易所到期货公司进行了大量深入的研究,上海期货交易所确立了“国际平台、净价交易、保税交割”的原油期货方案(即交割标的物选取中质含硫原油,采用人民币或美元计价和结算,积极争取外汇实行总额控制、统一监管、敞口额度内自由兑换方案,实行保税原油实物交割,使境内投资者和境外投资者都能有效参与市场),并与相关政府机构和石油公司保持了密切的沟通,为上市原油期货做好了前期的研究和技术准备工作。
(作者为中国能源经济研究院战略研究中心主任、石油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