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_李洁非
谈明之亡,不能不谈其武力;谈其武力,又不能不谈江北四镇。
甲申年五月十五日,朱由崧甫由监国即皇帝位,史可法等即以“设四藩”奏闻。这是对前一日召对的复命。它制订了有关江北的一揽子军事部署,主要内容是:以督师一员,驻于扬州,居中调度。下设四镇,以刘泽清、高杰、刘良佐和黄得功分驻淮安、泗州、临淮(凤阳)、庐州(合肥)。四镇的任务,近期在防务,远期为“恢复”。淮安镇未来沿山东方向恢复,泗州镇未来沿开封、归德方向恢复,临淮镇未来沿陈州、杞县方向恢复,庐州镇未来沿光州、固始方向恢复。
到最后实施时,出现以下一些变化:原拟以马士英为督师,但马采取准军事政变手法,带兵赴南京,如愿以偿地成为内阁首辅留在南京,而把史可法挤到扬州当督师。高杰不肯去泗州,猛攻扬州,志在必得,朝廷屈服其压力,把他驻地改为距扬州仅三十余里的瓜洲,使扬州危机化解。高杰改瓜洲后,为了有所抑制,史可法又把黄得功从庐州移到仪真(仪征)。所以,最终江北军事体系是这样的:
后人多因四镇体系没发挥任何作用,而指其是“豆腐渣工程”。这样看问题,有失客观。就构想和方案上而言,四镇之设层次井然,进退可据,有呼有应,加上长江中游左良玉部,从北而西是一个流畅完整的扇形,辐射面涵盖鲁、豫、陕、鄂、川,且兼顾了近期稳守、远期进取两种需要,颇富逻辑性。我们看崇祯以来内忧外患、战火连绵的明末,军事上还没有过这样带体系性的设计,如能不打折扣地付诸实施,其结果纵不估计过高,至少不至于不堪一击。后人所以觉得是“豆腐渣工程”,是用乙酉年四五月间的一溃千里,倒过来断言它犹如聋子的耳朵——摆设。然而,世间事物因果关系并非线性,事之成败,取决于多方面,尤其变化着的过程,常常起到意想不到的作用。所以结果不好,不一定代表最初的安排与设计不好。
我们先来认识四位将领。他们的简略情况如下:刘泽清,山东曹县人,时为山东总兵,甲申年二月,李自成进攻保定,上谕“命以兵扼真定”①,拒不奉命,从冀鲁交界的临清大掠南下,三月北京陷,刘泽清率兵逃过黄河。高杰,米脂人,李自成同乡,也是李自成起义的元老,崇祯八年(1635)投降政府军,由副游击、游击、副总兵而总兵,他在潼关失守后,从陕西而山西、河南,一路南退。刘良佐,河北人,原漕运总督兼庐、凤、淮、扬四府巡抚朱大典部下,与刘泽清、高杰自北方溃退而来不同,他是驻于本地的将领,近年一直作战江淮之间,官至总兵。黄得功,开原人,祖籍合肥,四镇中他军功最著,崇祯十六年在桐城险些捉住张献忠,是唯一崇祯皇帝在世时已晋封伯爵者。
他们在当时明朝军界的分量,史可法设四藩的报告给予了这样的评价,称此四人“优以异数,为我藩屏”。实力超群,均为干城。朱由崧看到这个评价,批示:“四藩如何优异,还著确议来行。”②要求作更具体的汇报。史可法想必因此另有奏闻,可惜这个本章我们现在看不到,无法将他的论述转告读者。以下,根据诸记所载加以综述,俾以略知其“优异”。
崇祯初年以来,明朝腹背受敌,战火连年。所谓腹背受敌,是同时面对内地起义和边地告急。围绕这种形势,全国主要有四大战区:与满清交战的辽东战区、以李自成为第一对手的中西部战区(陕晋豫)、以张献忠为第一对手的长江中游和江淮战区,此外北直及山东也算一个——其当清兵铁骑突入关内,几遭掩杀,尤以崇祯十一年底最惨,卢象升战死,清军“连破五十七州县,不知杀了多少人,昨山东济南满城官员家眷都杀绝了”③。大的战事既集中在上述四区域,明军主力自然也为之吸引而布于其间。到甲申国变,中西部战区明军被李自成完全击垮,辽东精锐吴三桂部降清,在长江中游的湘赣,明军也已不支。只有皖鄂,战况大致不失均势,有时或能略微占优,从而保存几支劲旅。山东一带,十一年底那次惨败之后,战事相对较少,官军还算完好。所以,当王朝系统在南京重启,军队家底首先是长期在江淮一带作战的部队(左良玉、黄得功、刘良佐),其次是渡河南逃的山东一部(刘泽清),以及中西部战区的军力残余(高杰)。
这五大集团军,规模都不小。左良玉部经多年招降纳叛,部众据说达百万。而四镇当中,高杰最强,人马四十万,有李成栋、李本深、杨绳武、王之纲、胡茂贞等“十三总兵”④。黄得功、刘泽清、刘良佐所部,各自兵力当在三万至十万之间。按四镇方案的规定,各镇兵额仅三万,但这表示的是朝廷拨款时给予承认的人头,当时财政窘迫,养不起太多军队,故对兵额加以限制,而实际远不止此,清史馆《贰臣传》“刘良佐传”说:“顺治二年(1645),豫亲王多铎下江南,福王就擒,良佐率兵十万降。”⑤可作为各镇实际兵力的参考。另如刘泽清,诸记也都载其在淮安扩军,致军费不足而由淮抚田仰为之请饷的事:“泽清益横,选义坊之健者入部肆掠于野,巡抚田仰无如何,乃为请饷。”⑥后来左良玉兵变,真正原因也是部队规模过大而朝廷饷粮不敷其需。当然,这里讲明朝北变后军队规模仍很庞大,是仅从数量言,由于军阀化倾向很严重,这些军队能否为朝廷所用亦即是否代表明朝军事实力,还另当别论;不过即使只是数字,从敌方角度,如此规模的军队仍没法小觑。
次而看战斗力。左良玉部队扩张过猛,眼下有些乌合之众的样子,原先它确系劲旅。崇祯十一年正月,“大破贼于郧西”,张献忠夺路而逃,“追及,发两矢,中其肩,复挥力击之,面流血,其部下救以免”。张献忠无奈假降,“良玉知其伪,力请击之”,若非熊文灿执意受降,此役张献忠恐遭全歼。⑦但左部不在四镇之列,姑置不论。在四镇范围内,黄得功、刘良佐两部的战斗力,无疑是经过考验的。历年在江淮之间,他们身经百战,谈弘光纪事不上无敌,但确取得过重要战果。黄得功原为京营,大约于崇祯十一年移师这一带,从那以后,张献忠就发现遇到了一位劲敌。十五年二月,黄击败张献忠某部,有一敌将,“年少嗜杀,号无敌将军”,对黄得功不以为然,对旁人的畏惧感觉好笑,说:“汝曹何怯也!吾为汝曹擒黄将军以来!”——
众贼皆按辔观之。无敌将军奋勇大呼,驰至得功前,得功立擒之,横置马上,左手按其背,右手策马去。贼众大惊。⑧
甚至张献忠本人也两次险遭不测。十六年七月,张献忠围桐城,“桐急,请救于得功。得功来救,斩贼数千级。得功射献忠,中之,复举刀向献忠,而得功马蹶。乃易马追之,献忠逸去”⑨。随后与刘良佐部合力追击,又“大破张献忠于潜山,斩首六千级”⑩,是为有名的潜山大捷。九月,张献忠去而复还,再围桐城。《桐城纪事》云,黄得功得桐城县令告急,“日行六百余里”,从凤阳星夜赶来,人还未到,张献忠派出的细作已急速回报,“呼于军中曰:‘走!走!黄家兵至矣!’贼营皆乱,仓皇弃其军资而去”,“桐人欢声如沸,相庆更生”,而黄得功穷追不舍,至北峡关,“将军追及之,献忠呼曰:‘黄将军何相阨也!吾为将军取公侯,留献忠勿杀,不亦可乎?’得功曰:‘吾第欲得汝头耳,何公侯为也!’急击之,贼大败”。张献忠“以辎重牛马遗民男女塞道”,脱险。!1刘良佐部亦非等闲,除与黄得功协同,获潜山大捷,还曾于崇祯十年击败“流贼罗汝才合其党摇天动等众二十余万”!2,十四年,“破贼袁时中数万众”!3。
四镇中,有两支是本地部队,两支为外来的逃军。败军之将,不可以言勇,不过也要具体分析。外来的高杰一部,眼下虽为败军,但之前在贺人龙及孙传庭麾下颇打过几场硬仗。崇祯十三年与张献忠战,“杰随人龙及副将李国奇大败之盐井”。十五年在南阳,孙传庭遭遇李自成,其时高杰投诚未久,被用为先锋而与旧主首次正面对垒,“遇于塚头,大战败贼,追奔六十里”。李自成情形颇危,幸亏罗汝才来救,“绕出官军后”,致其后军左勷部“怖而先奔,众军皆奔,遂大溃”,本来的大胜,瞬间转为大败。不过大溃之中,顶在最前头的高杰部反而“所亡失独少”!4,可见该部素质不一般,其真实战斗力并不像从山西一路南奔所表现得那样脓包,日后通过已经降清的该部主力李成栋部连克江、浙、闽、粤,我们才看得比较清楚。但另一支外来军刘泽清部,的确比较脓包,战斗力当是四镇中唯一的软肋。这支山东集团军,史书上查不到一点骄人战绩,我们甚至不知道它曾有什么像样的作战行为,无论在崇祯时期还是弘光时期。
最后,也了解一下它们的主将。千军易得,一将难求。古代打仗,将遇良材是第一位的。古代战争史,似乎就是一部“名将史”。我们读《三国》《水浒》《说岳》等,千军万马都在其次,关键看将领是否“有万夫不当之勇”,是否“虽千万人,吾往矣”,是否“百万军中取上将首级,如探囊取物一般”。里头或有小说家的夸张,但也是从古代战争特点而来。眼下弘光四镇,领衔者有没有古大将之风,配不配得上这样的担子,自然需要考量。
且从相对平淡的刘良佐说起。前面我们介绍了他的一些功勋,从中约略窥见他的戎马生涯,不过那些叙述极简,史家们对他较细的笔墨都集中在降清后,那时他干了一件“遗臭万年”的事——亲自率军赶到太平府板子矶,在那里捉住弘光皇帝朱由崧再把他押回南京。他就此留下的形象,不仅是个“逆臣”,而且让人觉得苟命贪生。不过,在有关他的不多而草草带过的叙述中,我捕捉到一点特别的信息。那是他的绰号“花马刘”——“尝乘花马陷阵,故亦号‘花马刘’云”!5,“良佐杀贼亦有威名,每乘斑马破贼,故贼中称之曰‘花马刘’云”!6。虽只是个绰号,也可以体会到一些东西。大概从宋代起,开始流行起绰号,明代更普遍。“闯王”实际是个绰号,当时不光李自成,农民军领袖多有绰号,如“满天星”、“闯塌天”、“八爪龙”、“过江王”、“黑心虎”之类,说明他们是成名的人物抑或以某种特征著称。换言之,绰号不赠无名之辈,有绰号意味着有威望、出类拔萃;哪怕出于恶意和憎恨,也是表示对方“臭名昭著”,当年奄党就曾给每位东林要人起过绰号。刘良佐这个“花马刘”绰号有几个特点:一、是对他战斗形象的概括;二、是褒意,是惊艳与叹奇;三、不是自封,却是对手相赠——“每乘斑马破贼,故贼中称之曰‘花马刘’”。总之,对他杀阵的英姿,“贼中”不但畏之抑且慕之,以至奉上一个身手俊俏的绰号。
至于黄得功,不必说,绝对是天生武材,当时即被目为有古大将之风。这不是一般的评价,所谓古大将,不唯武功盖世,还得品调高拔。我们从黄得功死后,竟被传为岳飞再世这一点,体会到他的分量:
靖南自刎后,金陵有人忽奔真武庙中者,跳舞大呼曰:“我靖南侯也,上帝命我代岳武穆王为四将,岳已升矣!”言毕,手提右廊岳像于中,而己立其位,作握鞭状,良久乃苏。!7
徐州的著名文人阎尔梅,本人生性豪放、任侠,眼中英雄从来不多,连史可法他都不表佩服,但黄得功是一个。他后来写了一首《芜湖吊黄将军》:
艨艟百队锁征云,帅纛风摧日色曛。矶底灵蟂吞战血,每逢阴雨哭将军!!8
如借他的目光看,黄得功的威风、恢雄,仿佛不逊荷马笔下的阿喀琉斯。
别看黄得功这样了得,有个人却能令他让其三分,他便是兴平伯高杰。多年前,我曾耽迷《三国志英杰传》,里面对一流武将以打分方式品其高下,如“关羽:武力98、智力84、统御力100”,“张飞:武力99、智力42、统御力83”,“赵云:武力98、智力84、统御力87”,些微的差别,令人玩味。而读黄、高二将传略,我油然有比照《英杰传》以打分品其强弱的趣想,他们似乎也和关、张、赵一样,差距不过毫厘之间,可是对这种等级的大将,毫厘之差却又如霄壤。所谓一山不容二虎,自从高杰南渡,这对本地与外来的两雄之间,争强便不可避免。他们彼此一直不服,睥睨渐积渐累,遂于甲申年九月发生“土桥之衅”。高杰派兵在高邮附近的土桥伏击黄得功,“得功出不意,亟举鞭上马,而飞矢雨集,所乘马值千金,中矢踣,腾上他马逸去”!9,险遭不测。后经史可法努力,兼以朝中有旨,黄得功接受调停,但要高杰赔其三百马匹的损失。“杰如命偿马,马羸多毙,可法自出三千金代之偿,又令杰以千金为得功母赗(丧事之费),憾始稍解焉。”@0高杰道歉实际停留在口头,实际行为与其说表示歉意,不如说给予新辱。对此,黄得功却“憾始稍解”。是出于高风亮节吗?不然。虽然黄得功为人忠义,但此番不然。不但此番不然,只要涉及高杰,他都不抱这种胸襟。后来高杰睢州被害,黄得功在仪真立刻闻风而动,打算起兵袭击高部留在后方的家眷,并夺取扬州,足见他从未放下嫌隙,当初的和解,只是无奈暂忍而已。高杰其人如何猛武威彊,后面还会具其形容,此刻且借黄得功的态度,曲以映衬。总之这两人不单在明末,置诸历朝各代,亦不失“虎虎上将”,用《明史·黄得功传》中一句话说:“所称万人敌也。”@1
以上略述诸军规模、战斗力以及主将风采,算是替史可法“优以异数,为我藩屏”之论作一点解释。以往,我们由于明朝末年军事上屡战屡败,遇“寇”遇“虏”都不堪一击,容易生成一种印象,以为那时将弱兵羸。这也很自然,因弘光纪事为大的事实如此。不过,有时大事实、大趋势会误导人忽略局部或具体的情况,将两者等量齐观,实际可能并不一致乃至相反。明末的兵败如山与其军中仍有虎将、仍有战斗力之间,正是一对真实的矛盾。过去我引用过《祁彪佳日记》中一个资料,这里再用一次:祁彪佳担任苏、松巡抚后,令麾下部队展开大练兵,规定:“标中之兵,力必在六百斤以上,其九百斤者,则拔为冲锋官。”@2每个士兵必须做到有举起三百公斤的力气,如能举四百五十公斤,就可以提拔为冲锋官。这并非停留于纸面,后来对练兵结果作了验收,九月十二日在“礼贤馆”,“召标中新募兵过堂”,“内有未冠者五六人,皆力举七八百斤”,“又试诸冲锋官技力”@3。须知祁彪佳手下这支部队,只是地方武装,单兵能力已如此强劲,像四镇那样的野战主力,没有道理比它低弱。
故四镇之设,无论从思路到现实支撑,并不能以向壁虚构视之。
不过以刘泽清为四镇之一,是明显的败笔。他这环节,四镇工程确实出现一个“豆腐渣”段落。此人极擅向上爬,崇祯六年迁总兵,九年“加左都督、太子太师”@4,几乎爬到武职最高端。明设五军都督府,“中军、左军、右军、前军、后军五都督府,每府左、右都督”@5,五军都督府相当于五总部,左都督(正一品)相当于全军五大总长之一。然而查一下经历,刘泽清从来没有确切的战功,直到现在我也不明白他怎么官至“左都督”。然而我们不能明白之处,可能就是他的所长。《甲申朝事小纪》有“刘泽清轶事”,说他出身微贱,原是天启时户部尚书郭允厚的家奴,“少无赖,为乡里所恶”,后在本州当了一名刑警(捕盗弓手),“遭乱离从军”,战乱发生后参了军——此说真假,盖不可考。@6同书又有“四镇纪”,写到他有句评语:“将略本无所长。”@7这倒是被事实一再证明的。《明史》本传云:“泽清为人性恇怯,怀私观望,尝妄报大捷邀赏赐,又诡称堕马被伤。”@8他与其他三镇最大不同,在于不论别人各有如何重大乃至致命的缺点,禀性皆属武夫,既以征伐陷阵为乐,亦赖此立足。这在刘泽清身上却没有一丁点影子,他的品类,借现在流行语似乎更像一位“文艺青年”。《明史》本传特意写道:“泽清颇涉文艺,好吟咏。”@9武将而好吟咏,要么超越了一般武将的层次,要么相反,只是冒牌的武夫。刘泽清应系后者。他虽是地道的行伍出身,不像袁崇焕、卢象升那样由文转武,却从来不喜欢打仗。斩关夺隘、攻城拔寨这些为军人们普遍渴念的功业,丝毫引不起他的兴趣。从一开始,军队在他眼中就与军事无关,而完全是政治的工具。我们可以给他如下的定位:他与其说是军人,不如说是典型的披着军人外衣的政客。他在政治抑或搞阴谋诡计、害人使坏方面的天赋,远远超过兵马之事。对刘泽清,我每每想起他的一位山东老乡康生。这两人虽然相隔三百年,但性情、风格及才具均如一奶同胞。在刘泽清,阴谋家的本性深入骨髓,他不光在明朝以政客方式操弄军权,降清后仍出一辙而终死于斯:“大清恶其反复,磔诛之。”#0他曾坦率地讲过一句话:“吾拥立福王而来,以此供我休息,万一有事,吾自择江南一郡去耳。”#1清兵南下之际,他确实照此而行,只不过被马士英下令用炮隔江打回,不能如愿。言至此,看看四镇各自结局是很有意思的:高杰慨然北进途中,因骄傲、疏放命丧叛将之手;黄得功护驾无望,于四面楚歌、山穷水尽中自裁。这两人的结局,很符合他们的“大将风范”。刘良佐无此格调和规格,但他的投降,一是在扬州告破、大势已去的情势下,二是既降无诈,不反复、不捣鬼,起码不失职业武人的精神。唯独刘泽清,根本不曾与敌打其照面,闻风弃地,拔腿而逃,蓬转萍飘,东突西奔;逃之无门则降,降而又伪,伺机再叛,一切尽出机会主义。
不必说,他便是拥兵自用、除个人利益一概不知的标准军阀。既然如此,对这样的人为何还寄以重任、倚为干城?我归纳了三个原因:一、他手握重兵,应有所用,不用等于资源浪费;二、“定策”中有功,就藩封伯是对他的回报;三、不但自身是山东人,还长期任山东总兵。末一点或尤重要,从四藩计划“以刘泽清辖淮海,驻淮安,海、邳、沛、赣十一州县隶之,恢复山东一路”#2,看出有关他的任命山东背景是一大因素,希望将来他领着山东子弟兵在恢复山东时一马当先。这期待本在情理之中,只是对象错误,刘泽清自己对它不值一哂。
至此,有关四镇之设我们从各方面,兼顾优缺点,客观地摆了一遍。印象上,应该不是纸糊的灯笼。以人选论,四人有三位算是颇堪大任或尚堪一用,以我们历来喜欢讲的“三七开”,有七成左右把握,事情即属可观。可是,不管以上论证如何头头是道,自结果言,四镇之设确确实实没有发挥任何作用。这又是怎么回事呢?
问题来到这个层面,才渐至佳境。
无论读史还是在现实中,我们一再遇见开端挺好的事,结果一出来,却面目全非。《诗经》“大雅”有一首《荡》,据说是召穆公因为“伤周室大坏”、“厉王无道”而写,末句很有名:
天生烝民,其命匪谌。靡不有初,鲜克有终。#3
“谌”,当相信和真实讲。诗句大意是:都道百姓是上天的爱子,到头来命运从不这样;什么事情刚开始看着都不错,可是善始善终怎么那么难!说来也怪,三千年前中国就苦于“靡不有初,鲜克有终”,至今仍出不了这怪圈。孔子曾说:“始吾于人也,听其言而信其行;今吾于人也,听其言而观其行。”#4看来,他也吃过这样的苦头。其实,这个怪圈并没什么大不了的秘密,一是消极因素太多,二是不肯真正为克服消极因素找办法。消极因素万世皆有,“消灭”云云,不过是乌托邦。对消极因素,管用的办法不是消灭,而是用好而细的制度设计去防范和抑制。但我们(或我们文化)的性格比较空想,比较志大才疏,不爱脚踏实地计划行事,喜欢“爆竹声中一岁除”,喜欢一夜之间改朝换代、迎刃而解。于是我们历史就以一种周期性变更的方式,在不断苦尽甘来和“多行不义,必自毙,子姑待之”#5的想象与翘盼中轮回,表面上总在经历结束与开始,其实呢,因为什么都没做,所谓历史向前大致不过是循环往复而已。就像召穆公对周厉王所问“靡不有初,鲜克有终”,中国历史一定程度上无非是在对一个厉王表示这疑问之中,期待着下一个厉王出现,然后再对他提出同样的问题。
以上说得不免遥远,还是回头谈四镇之设为何也落入“鲜克有终”的窠臼。通盘想了一下,得到八个字:既无组织,又无理想。里头有两个问题,我们分别论之。
“既无组织”,是指朝廷的中枢彻底烂掉了。就好比一个人,大脑休克或索性已处在脑死亡状态。这时候,他虽有一躯四肢,却实在仅为摆设。别人来取他性命,他是不会作出任何反应的。
四镇方案制订时,史可法还是内阁首辅。等皇帝将它批准,短短十天左右,南京政治核心已遭颠覆——马士英以近乎逼宫的激烈方式,率兵“入卫”,以武力相威胁,来夺史可法的权柄,索要他认为自己作为“定策”首功所应得的利益。不过,马士英来势虽凶,真实事态却并没有那么夸张,并不至于史可法如不相让,马士英当真就敢造反、攻打南京。真实情况是,史可法二话没说交了权,几乎是欣然地离开南京、过江督师。史可法这样做,有他的道理。一是,不回避在“定策”问题上自己有失误而马士英有功,基于此,虽然马士英伸手夺权脸皮奇厚,但从自己弘光纪事角度言,不肯让位也问心不安;二是,正人君子爱惜羽毛,既然受到指责,是诬是实都要暂置不论,而首先虚怀受之、退避三舍,没有相争的道理;三是,过江督师对他倒有些正中下怀,可以明其“躹躬尽瘁”、无意贪恋权位的心迹。
然而,史可法的这点道理,与国家利益反而是矛盾的。此时此地他非但不宜寻求内心平衡,相反就该挺身相争,拒不让出首辅权位。政治的疑难就在这里。人们都期望正派清明的政治,但实际上在政治面前不能一味正直,或者说,过于正直的人对政治的正派清明反而不利。因为正邪之间,彼此不进则退,正派一方道德上苛己过严,其实是给邪派腾让空间。很多人认为,弘光朝的事不可为,从史可法慨然应允去扬州那一刻,就已经决定了。当时,诸生卢渭领衔,串联一百多名知识分子,共同签名和递交请愿书,要求收回派史可法江北督师的成命,内中,“秦桧在内,李纲在外,宋室终北辕”#6一时成为名言,播于众口。《史忠正公集》“附录”,收有这篇《公恳留在朝疏》。在表达了对最初授史可法“东阁大学士,仍管部务”,“群心踊跃、万姓欢呼,咸颂陛下知人善任”的鼓舞后,它这样谈论对最新事态的极度失望:
忽闻出代督师之命,众心惶惑,未识所措。虽淮扬系南都门户,毕竟朝廷是天下根本,若可法在朝,则出师命将、真可取燕云而复帝都,固本安民,奚但保江淮而全半壁。淮扬虽急,宜别命一督臣,使可法从中调度,则兵粮有着着应手之模;万一可法自行(离中枢而亲赴前线),则虽身任督师,而中枢已更成局,实战守有事事纷扰之渐。即后起必有善图,而前功不无变废。机会一失,局面尽移。此江南士民所以奔走号呼,不能不伏阙哀吁者也。#7
主要弊患,讲得很清楚,后来事情症结也都在此。
我们有“人亡政息”一语,表示政治与个人之间存在直接而密切的联系。这种认识,到了现代法制民主政体下,一般意义不大,甚而视为“人治”格局的表征。其实并不尽然。现代法制民主政体较人治体制,其于政治错误的防范能力后者无从仰望,这固然不错,但任何体制究竟不是美军无人机,只要输入程序即可自我操控,不管什么体制底下,政治实践最终还是落实于人。以自由选举制来论,最终也以选出某人为结果,而选举并不能解决此人愚贤问题,可能选出贤者,可能选出愚者,概率各占一半。自由选举的真正好处,不是确保胜选的必为贤者,而是确保经过一定实践检验,若为愚者,人民可将其抛弃,这是它真正的功德(至今中国仍有人以未必选出贤者嘲笑自由选举,真是愚不可及)。而古代在没有这种制度的情形下,政治清浊对个人的依赖,几乎是决定性的。同样一件事,同样一个位子,由怎样的人做与坐,结果可至南其辕而北其辙。南京士民请愿书所表达的正是这样一种认识,我们不必挑剔他们如此依赖“清官”和“好人”,在当时,对正派政治家个人品质的依赖,这种诉求不单是无可奈何,重要的在于非常实际、完全管用。所以,“秦桧在内,李纲在外”的变化,对整个弘光朝是有决定意义的。
古时对善、恶两种政治力量,一般以“君子”、“小人”相称。我们尊重当时语境,继续使用这种字眼。不过对于其间的道德意味,却认为应加剔除。古人鄙薄“小人政治”,往往与主张和向往“君子”情怀、人格有关,这些内容在今天已失去意义。我们延承或者认同对“小人政治”的摈弃,主要因为这种政治总是产生无穷无尽的内耗和自耗,从而伤害到历史。换言之,我们是站在历史的角度,而非道德的角度。有关这一点,我想谈谈与古人不同的看法。我认为,历史向政治索要的,并不是道德楷模。如果道德上崇高俊美,国家却治理得一塌糊涂,这样的政治家绝不值得称美。反之,道德并不比人高出一头,哪怕还有所不及,但所施之政却确切地利国惠民,作为政治家我认他好于前者。中国在这方面走过不少弯路,以致出过很多伪君子,满口高尚义理,实际施政却祸国殃民,教训极其惨痛。
所以,我们下面抨击“小人政治”,不是在旧有的忠奸意义上,而是基于历史应当更具效率的价值观。我们认为,从时间到物力,历史都是有限的资源。对历史正确与谬误的判断,应看历史的效率是高还是低。高效的历史,浪费最少、损耗最低;低效的历史,则必定伴随大量无谓的浪费与损耗。这跟我们今天追求的环保,是同一个道理。好的、理性的历史,必是环保的历史;而劣质的历史,必是高耗的历史——这种高耗说明,它不断地做着无用功。而在历史上,“小人政治”专做这个损耗工作。
它被什么所驱动,而拼命做这种事?说来也简单,就是四个字:极度自私。我们说的是“极度自私”。单讲自私二字,没什么不好,它实际上是推动历史向前的积极因素,资本主义兴起时就曾将自私作为社会动力加以弘扬。反之,倒是大公无私之类的高论有时可能别有用心,黄宗羲即曾将君权的丑恶本质揭露为“使天下之人不敢自私”,“以我之大私为天下之大公”#8。人类经验教训表明,需要警觉的不是人的自私本性,而是这种“以我之大私为天下之大公”的情形。适当自私,有益无害。仅有一种情况,自私才真正变得有害,那就是当自私与权力相捆绑的时候。插上权力翅膀的自私,将打响一场贪婪、攫取的超限战。在权力的保驾与襄助下,自私不仅成为少数人的特权、专利——就像民谚所说“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且无所不用其极,而又无往不胜,从而恶性膨胀为“极度自私”。如果检讨一下人类文明史,会发现它从不是通过消灭自私取得进步的历史,而是一部与“极度自私”作不懈斗争,并为每个人争取合理自私的权利,从而不断进步的历史。
眼下,“极度自私”在弘光朝就正向恶性膨胀的高度挺进。史可法去位,不是个别职位的变动,而带来了整整一个小人系统的启动。它包括大学士马士英、王铎,兵部尚书阮大铖,吏部尚书张捷,左都御史李沾,东平伯刘泽清,诚意伯、提督操江刘孔昭……一定程度上,也包括皇帝朱由崧和当时的钱谦益(礼部尚书)。因为信奉“极度自私”,这个系统一旦运转,必产生强烈排异性,所有于它不利的人都会被一一挤走、清洗,这样它才使自己达到最高效率。所以继史可法后,吕大器、姜曰广、刘宗周、高弘图、徐石麒,也渐次消失在南京中枢之外。
这系统的一望而知的表现,是贪腐。马士英、阮大铖弄权填欲的事迹,过去我们一表再表,于兹无须再多赘述。简而言之,他们完全把国家当成银行兼当铺,一边取钱一边变卖,犹恐银行关门过早或变卖不及而被别人掠美。他们的心态,就如破产企业的高管,拼命赶在倒闭前偷拿侵占,多多益善。读读见证者李清在《三桓笔记》中的记述,就知道小人系统对于受贿、卖官之类,已至明火执仗。当时有民谣:“都督多似狗,职方满街走,相公只爱钱,皇帝但吃酒。”#9里面点了马士英(相公者也)和朱由崧,其实跟阮大铖比起来,他们还差得远。
不过,本文所欲谈却不在这个方面。那些有形、直观的混乱,有目即见,所贪无非鬻一爵“七百金”、“千五百金”、“三千金”$0之类。小人系统出于“极度自私”而干的另一些坏事,隐蔽、间接,也不牵涉具体的钱帛数目,但严重后果却可至无法衡量的地步。
我所指的是:小人系统为使攫夺过程不受干扰、攫夺成果最大化,使出浑身解数,破坏国家权弘光纪事力形态,扰乱其组织,使有序变无序——古人谓之朝纲荡然、法纪废弛。这才是历来小人政治重创社会、历史之最甚者。与此相比,有形、具体的招权纳赂,从物质和实有层面挖国家墙角,根本不在一个量级。它拆毁的是国家形式、机制和原理。古代各种制度本来阙漏就多、粗疏不密,而再经这种淆紊,真可谓国之不国。历来,仅有贪腐都还不足以亡国,一旦到了纲纪荡然的时候,才彻底无可救药。对以马士英为首辅之后的南京,当时的人以及后世观察家,一般都最痛心疾首于贪腐一端,现在我们要为大家指出,它真正可怕的症候,在于国事已无法作任何有组织的管理,或者说,一切需要有组织地管理的事务都不能展开。从甲申年五月到乙酉年五月,终弘光一朝,如历梦幻,一事无成,根由就是国家组织功能丧失。当时虽然风雨飘摇,东南一隅局面尚稳,但社会未乱,中枢却已坏死,国家遂为有身无头的行尸走肉。
像设四镇这样的全局性重大军事部署,它的实施与执行,必以正常的国家组织功能为前提。正如南京士民所强调的:“使可法从中调度,则兵粮有着着应手之模;万一可法自行,则虽身任督师,而中枢已更成局,实战守有事事纷扰之渐。”因此,史可法去位之更深层的意味,是从此南京将不再会发挥有效的组织功用。这不仅很快显现出来,而且迅速发展到惊人的地步。甲申年六月,出外督师一个多月的史可法以一道《款虏疏》,敦促朝廷紧急研究对清政策。其中一段,把南京中枢的散架面貌揭示得淋漓尽致:“敌兵闻已南来,凶寇又将东突,未见庙堂议定遣何官、用何敕、办何银、派何从人,议论徒多,光阴已过。”$1几个“何”字,犹如一连串问号,悬挂在南京“庙堂”之上。这是真实写照,朝中衮衮诸公逐日上朝、退朝,但无人知道他们究竟忙些什么。
岂但不起组织作用,反过来还起破坏作用。孤悬在外的史可法,最后徒具“督师”之名,催饷不应,调兵不灵。马、阮视手中权为禁脔,一味猜忌,一味刁难,不仅钱粮祈而不发,更以“掺沙子”之术,安插亲信心腹加以沮抑,必欲史可法徒劳无功而后快。史可法一度灰心绝念,引咎求退。他于乙酉年一月上《自劾师久无功疏》:
臣本无才,谬膺讨贼,亦谓猛拌一死,力殄逆氛,庶仰酬先帝之恩,光赞中兴之治。岂知人情未协,时势日艰。自旧岁五月出师,左拮右据,前疐后跋,初则调停诸镇,继则踯蠋河上。$2
此疏之上,事出有因。当时有个卫胤文,“欲媚士英”,提出一个“督师多余论”,说:“国家兵事问镇臣,粮饷问部臣,督师赘疣也。”史可法因而乞罢,旨意当然不准,“切责胤文,而谕可法尽职”,“然士英心窃喜之”。不久,马士英“擢胤文为兵部右侍郎,总督兴平(高杰)营将士兵马”$3。
单看事实,“督师赘疣也”讲得也并不错,史可法自己都怅叹“踟蹰河上”,大半年光阴,碌碌无为、只是虚抛。然而后人从中所见并非史可法无能,恰恰是小人系统在内耗、自耗上释放着怎样巨大的能量。有它从中作梗,就算周公复生、孔明再世,也要落个师老无功的下场。在一群硕鼠啃啮拖拽下,朝廷完全散架,不能组织起来做任何事,像设四镇那样的从指挥到后勤要求百密不疏、环环相扣的军事计划,尤其不可能贯彻实施——此即“既无组织”之谓。
继而谈“又无理想”。
“既无组织”是国家层面的无序,“又无理想”却是指个人。盖人都有理想,理想不一定是多么高远的东西。人的一生,小至对工作或所做任何一件事的态度,大到抱负和自我期待,都可视为理想。而理想主义,也不是非具“解放全人类”雄心方可言之,认真做人、凡事不苟、敬业惕悚、问心无愧、力求善美、所得和索取不逾乎奉献及付出,就是理想主义。所以,理想和理想主义,都并不自天上求之,都不是超凡脱众的品质,而应由各行各业求之,从日常生活人人自身求之。一个失去这种品质、从世人心中难觅理想和理想主义的时代,必处没落之中,也必然从根子上出了问题。我们读班超、班固或苏武那样的故事,不独为其传奇色彩击节,而尤为他们矢志以行、践己所诺而肃敬。从他们赤裸的心怀,我们看见上面刻着理想二字,得到什么是做人有理想的启示。明代末年,包括弘光一朝,不是没有这样的人。仅弘光覆灭前后那段时间,史可法、左懋第、刘宗周、高弘图、祁彪佳、夏允彝等许多人,理想的风采均足光耀千古。虽然我们对这时代有很多指摘和嗟叹,但就理想犹存人心这点而言,它不是历史上最可鄙、可悲的时代。然而我们也发现一个十分奇怪的现象,即在明末,理想的态度只见于士大夫、文人,而几乎不见诸武人。整个武人集团中,脱于蒙昧、抱旨而行的例子,微乎其微。这方面称得上完整的例子,历弘光、隆武、鲁监国、永历四君,我觉得只有郑成功算是一个。而大量的却是刘泽清、郑芝龙(郑成功父)那种全无礼义廉耻之人。对我来说,明末文武之间在精神品质上的悬殊,已经构成那个时代最具特色和兴味的问题。
我们不从刘泽清、郑芝龙那种类型说起。由于他们的表现比较极端,反而无助说明问题。我觉得,一般性地了解明代武人的特点,从高杰入手比较合适。
无疑,他是天生的武夫,用“将遇良材”称道他这一素质可谓实至名归,历来形容武将神勇的种种笔触,他都当之无愧。关于他,我会想到尼采《悲剧的诞生》“泰坦诸神自然暴力”、“原始的泰坦诸神的恐怖秩序”、“日神前泰坦时代的特征”、“酒神冲动的作用也是‘泰坦的’和‘蛮夷的’”等字眼$4。泰坦,是希腊神话中巨眼巨手的巨人,象征自然原始之力,西方后世每以“泰坦”表示极雄伟之事物,那艘撞冰山沉没的巨轮“泰坦尼克号”亦得名于此。读高杰传叙,就仿佛面对一个泰坦式人物。
他的夫人邢氏,本为李自成之妻,《明史》载“邢氏趫武多智,掌军资,每日支粮仗”$5,诸将都从她手里领取物资。仅此有限交往,竟令邢氏心生慕恋,而决意背叛李自成,投于高杰怀抱。这一则要冒极大风险,绝对是掉脑袋的事情;二来,试想李自成何许人也——堂堂“闯王”,盖世英豪,邢氏却肯为高杰而抛弃之,可见在这美妇眼中,高杰之魅无法抵挡。可惜我们找不到很多对高杰形容的描写,仅于《明史》本传见一句“氏伟杰貌,与之通”$6,据而想见他应该雄性十足、强壮伟岸,致邢氏难抑其英雄美人之思。
邢氏从女人的角度,为我们鉴定高杰的雄伟,尤其这鉴定是在李自成和高杰之间作出,更令人印象深刻。接着再看同为男人、武夫、自身同样鸷悍的同行的鉴定。前面我们就此讲过黄得功的例子,现在讲另外一个人,他就是将高杰杀于睢州的许定国。关于此人,《明季南略》这样写:
许定国,河南归德府睢州人,膂力千斤。$7
具体如何,有两个小故事。其一:
许定国尝与众少年聚饮,众请曰:“欲观公神勇。”许曰:“可!”急跃起,手攀檐前椽,全身悬空,左右换手走。长檐殆遍,颜色不变。$8
其二:
许定国守河南某城,流贼奄至,箭如雨射之。定国立敌楼,以刀左右挥箭,尽两断,高与身齐。笑向贼曰:“若之乎?急归人障一版,来受洒家箭!”贼挟版至,定国射之以铁箭,枝皆贯人于版死焉。贼惊遁去。$9
可见“膂力千斤”既无夸张,身手之健更堪惊人。然而,这样一位骁将,对高杰却如鼠遇猫。高杰军抵睢州,许定国“先数十里,跪马弘光纪事首迎”%0,“下马伏于道侧”%1,以致高杰都嫌他过分谦卑:“若总兵,奈何行此礼,顾尔众安在?”你好歹是个总兵,这样子,置自己部下于何地?入城后见面,许定国仍“顿首”答话,“杰见其诎服,怜而信之”%2。在许定国固是一番诡计,以软化高杰,让他失去警觉,但客观上则确实自知不敌,不得不卑躬屈膝。
高杰之为虎将、猛将、强将,毋庸置疑。假使“千军易得,一将难求”这句话有点道理,高杰就属于那“难求”的一将。四镇有此一将,不特为南明之幸,亦应是“虏”、“寇”之忧。然而且慢匆忙判断,我们对他了解还不够多。
回顾高杰的过往表现,我们发现,他的力量、攻击性以及霸气,历来发泄得不是地方。他与许定国有怨、与黄得功构衅;在扬州,所部“杀人则积尸盈野,淫污则辱及幼女”%3,甚至扣留前来劝解的督师史可法,“止可法于其军,屏其左右,易所亲信者,杖、刀侍侧。可法谈笑不为动”。%4勇则勇矣,横则横矣,天不怕地不怕,然而除了暴露体内的蛮昧与原始,恐怕连他自己也不知意欲何为。
他的许多行为相当残暴,我们所以不把他定性为“恶”,而说“不知意欲何为”,是因确实有一种人,做很坏的事而不自知。京剧《除三害》里周处就是如此,他横行不法,恶贯满盈,以致乡亲将他与恶蛟、猛虎并称“三害”,可他本质不坏,只是灵魂暗昧,经过太守王晋指教,他幡然醒悟了,后来成为有学有节的义士。高杰几乎是周处的翻版,我们从以后的事实相信,他先前的种种,是由于灵魂一团漆黑、一片混沌。直到被史可法点化,他很像一头被本能驱使着的猛兽。
自扣留史可法而“可法谈笑不为动”那一幕后,他平生头一遭知道什么叫敬重,《明史》本传写道:“至是,杰感可法忠,与谋恢复。”%5脱胎换骨,如迎新生。我们来看看他此后的言行:
疏言:“今日大势,守江北以保江南,人能言之。然从曹、单渡,则黄河无险,自颖、归入,则凤、泗可虞。犹曰有长江天堑在耳,若何而据上游,若何而防海道,岂止瓜、仪、浦、采为江南门户已邪?伏乞通盘打算,定议速行,中兴大业,庶几可观。”%6
读这样的议论,谁都不能与过去那个暗黑、野蛮的高杰联系起来。变化非常惊人:他开始具有了大将的高度,表现出大将的眼光和见识,甚至还获得大将的胸襟和觉悟——
又云:“得功与臣,犹介介前事。臣知报君雪耻而已,肯与同列较短长哉?”%7
甲申年冬,他于北进途中疏言:“臣以一旅之饥军,忍冻忍饥,惟力是视,誓欲收入人心,再整王宇。”%8字字都是真实写照。又致函清肃亲王豪格:“三百年豢养士民,沦肌浃髓,忠君报国,未尽泯灭,亦祈贵国之垂鉴也。”%9所剖陈的心迹,俨然是在圣贤书中浸淫颇深的儒将——虽然稿出左右幕僚,非其亲笔,心意肯定是他的。豪格回了一封诱降的信:“肃王致书高大将军:果能弃暗投明,择主而事,决意躬求,过河面会,将军功名不在寻常中矣。”同时支使亲熟者也写一信:
劝其早断速行,有“大者王,小者侯,不失带砺,世世茅社”之语。杰皆不听,身先士卒,沿河筑墙,专力备御。^0
到这时,高杰真如他名字一样,既高又杰。他最后死于许定国之手,除了骄傲大意,我们更应看到是因为怀抱赤诚,真心与许定国修好、泯却往日恩仇。为这缘故,他随身仅带了千余人,“所部诸将如前三营胡茂贞、李本深、李成栋等兵最强,皆以分镇莫得从”。到睢州一见许定国,高杰即“与之盟,约为兄弟”。许定国请高杰入城是有阴谋的,“左右不可。杰杖妄言者,遂与其杰(巡抚越其杰)等诸文武宾从俱入。从者可七八百人,余皆屯于城东”^1。他就这样敞开胸怀、近乎不设防地走向一个宿敌——为了“恢复”大业。
当高杰以那种情形遇害,我们认定,他已从不折不扣的“肌肉男”,变成有理想且为之高蹈的杰出军人。依先前的情形推想,他或许终生不能走出混沌本能和黑暗欲望;现在,却献身于内心所明了和追求的事业。
他的转变晚了一些,但仍有意义。这种意义,不是实际帮助到明朝。正如我们知道的,他出师未捷身先死。不过,他虽不曾影响明代的历史,却有助于我们对明代历史某一方面的认识。他以前后的判若两人,采取自我对比的方式,为我们讲述明代武人的根本困境。还作为一面镜子,供我们参照,去认识他的同侪。
比如黄得功。较之高杰,黄得功有他很鲜明的特点。与高杰生性愚鲁不同,黄得功是那种未经教化然而根性朴正的人,他身上,始终有朴素的良善。他解救桐城一城性命后,县人加以感谢:
得功深自辞让,而劳苦将士及诸生父老,且曰:“贼已西,一二孑遗,当深耕易耨,而户口流亡,室庐已尽,今吾将获贼牛五百给与民间,有司当劝耕毋怠。”^2根性的淳厚,使他天然地合于兵道,“军行纪律甚严,下不敢犯”^3。以此根性,他原有极好的条件成为一代良将。可惜,这么一个人最终却无缘勇智兼备的境界,而以“肌肉男”的面目谢世。
在勇的方面,他传奇无数,厕身史上一流武将绝不逊色。这是他的神武:
微时驱驴为生计。有贵州举人杨文骢、周祚新北上,于浦口雇其驴,初未知为豪杰也。道经关山,突遇响马六人,文骢、祚新等亦娴弓马,欲与之敌。得功大呼曰:“公等勿动,我往御之。”时杨、周管家亦颇材武,已于驴背跃下。行李与牲口重数百斤,得功一手挟驴,一手提行囊,突扑响马。响马大惊,乞止之,且曰:“有言相告。”得功不听,扑击如故。响马急,齐下马罗拜曰:“老兄真英雄,吾辈愿拜下风,勿失义气。”得功方止。^4
这是威风气势:
生有神勇,杀贼,贼不敢逼视。得功一部,皆为精兵。每与贼战,辄饮酒数斗,提铁鞭上马,前自冲阵,而三军随之。得功威名振于贼中,贼相戒勿与黄将军苦战……于是,江、淮之间以得功为长城矣。^5
以及作战装备和战法:
侯乃上马,旁一卒授之弓,执左手;又一卒授之枪,挂于肘;又一卒授之鞭,跨左腿下;一卒授之锏,跨右腿下。背后五骑,骑负一箭筒,筒箭百,随之往。抽箭乱射,疾如雨,箭尽,掷弓,继以枪。枪贯二骑,折,旋又击死二骑。须臾掷枪,用鞭、锏双挥之。肉雨坠,众军已歌凯矣。^6
关羽白马坡斩颜良,曹操赞道:“将军真神人也!”^7我们欲以此转赠黄得功。
他的“勇”让人五体投地,然而谈到“智”,我们却为之痛惜不已。由于最后护驾尽忠而死,他在大家心目中形象一直相当正面。然而,细细研究弘光朝的覆灭,却有令人震惊的发现:黄得功与此有很大干系,乃至可称为一个罪人。我们来看主要经过:乙酉年一月,高杰抵睢州为许定国所害;杀高后,许立即渡河向满清投降,并请豪格转奏清廷发兵南下,自己愿当先锋;史可法闻睢州之变,星夜赶到徐州,立高杰子为世子,使大军重获稳定;事情刚刚停当,突然传来消息,黄得功联手刘泽清,欲从仪真、淮安夹击高部将士留于后方的家眷,夺占扬州,徐州高部大惊,李成栋等拔营而走,史可法措手不及,也仓皇南还处理严重事态,河防遂为之一空,清兵以许定弘光纪事国为先头部队渡过黄河,“丙午(三月廿三日),王师破徐州”^8……很清楚,有两个触发者:许定国杀高杰、引狼入室在前,黄得功内讧火并、致前线溃于一旦在后,两件事接踵而来、互为表里,情势遂不可收拾。
对此,稍稍过甚其词,我想说黄得功实际起了满清内应的作用。自然,他绝无意于此;岂但无意,如以这样的结果相告,他恐怕还难以置信。他的忠诚无可怀疑,也断不会在明知情况下损害明朝。但在事实层面,他确实做了那样的事。他有大将之才,心地也淳古,然而情商低得可怜,以致分不清“亲者痛、仇者快”,不能辨大局与小节。前面介绍过,他与高杰之间的过节,是非在他这边。当他点兵袭杀高部后方时,心里大概自认正义,可这只是他个人的正义,不是从国家利益出发的正义。他在自认有理的情况下,做了愚不可及而悖逆大义的事情,并对所错浑然不觉。
明代武人的悲剧,恐怕无过乎黄得功。一个禀赋这样好的人,竟只能沉沦于愚昧。他尚且如此,余者更何足论?四镇中,另外加上左良玉,最后只走出一个高杰。他踽踽北去的身影,不仅写下孤独,更写下明军满营的麻木。高杰感受着这孤单,于途中“疏请以重兵驻归德,东西兼顾”,但看不到任何动静。他希望自己动身后,黄得功能够跟进担当后援,不意反而“近见黄得功具疏,犹介介口角”,他大度地表示“臣若不闻”。^9“然得功终不欲为杰后劲,而泽清尤狡横难任,可法不得已,调刘良佐赴徐,为杰声援。”&0可刘良佐应该也没有采取实际行动,虽然史可法有此调令,我们却没有见到该部曾向徐州运动的记载。
高杰的踽踽独行,令人确切领教了同侪的“空心”。为什么会这样?假如是刘泽清、左良玉、郑芝龙辈,不妨归咎于心性和品质,但在黄得功那里,继续这种挖掘,死路一条。我们不难解释“坏”人的“坏”,困难的是如何解释“不坏”之人的“坏”。面对这样的问题,解释已经无法从个人身上求之。
黄宗羲《明夷待访录》有《兵制》三篇,专论明朝军事制度的特点、变迁和弊病,很全面。其中,与本题相关的有以下二段:
国家当承平之时,武人至大帅者,干谒文臣,即其品级悬绝,亦必戎服,左握刀,右属弓,帕首袴靴,趋入庭拜,其门状自称走狗,退而与其仆隶齿。&1
夫天下有不可叛之人,未尝有不可叛之法。杜牧所谓“圣贤才能多闻博识之士”,此不可叛之人也。豪猪健狗之徒,不识礼义,喜虏掠,轻去就,缓则受吾节制,指顾簿书之间,急则拥兵自重,节制之人自然随之上下。试观崇祯时,督抚曾有不为大帅驱使者乎?此时法未尝不在,未见其不可叛也。&2
第一段讲“制度”,第二段讲“人”。
制度方面,抉要以言,无外《明史》“选举二”那八个字:“终明之世,右文左武。”&3古以右为尊、左为卑;右文左武,就是重文轻武。黄宗羲为我们讲了明朝大部分时间里文武之间情态,一般地谈重文轻武,想象不到那个样子,由他的描写,我们很具体地知道武人在明朝低下到什么程度——武臣见文臣,尽管对方品级远低于己,也要以最隆重的方式前往;既至,要加快脚步向前、行拜见礼,以示卑微,投上名帖以“走狗”自称,退下则只能跟文官的仆从称兄道弟。这种打压,不唯从地位上,亦复及其人格,久之,武人不能堂堂正正立朝,心理上自认鄙下低贱。而朝廷所以行此右文左武制度,并非对于文化情有独钟,说到底,源于极权之极度自私阴暗动机。我们看得很清楚,自从秦朝始创君主极权以来,“右文左武”思路一直处在不断生长和完善之中,从早期“狡兔死,走狗烹”的滥杀功臣始,渐至宋太祖“杯酒释兵权”以及制度上“文武分为两途”&4,明承宋制而更上层楼,宋“犹文武参用。惟有明截然不相出入”&5,遂达极致。这种心思,所瞩皆在一个“权”字,为之大防而已。“干戈兴则武夫奋,《韶》《夏》作则文儒起。”&6此为极权者所深知,故于武夫不单削其兵权,更使置于文臣之下,加以屈抑堕弱。这其实是一种赌博,因为武力有其益、害两面性,权力既仰其保障,亦怕被它摇撼,于是极权思路赌其一端,为求不被从内部摇撼,宁肯自弱、自废武力。
比之借制度加强武力控制还要险恶的,是从人格上矮化武夫,茁壮其体魄而愚昧其灵魂,俾以打造肉身机器,亦即黄宗羲所形容的“豪猪健狗”——勇蛮之“猪”、劲健之“狗”。我们所见弘光间武人,多半带有这种特征。朝廷指望以虚其心实其腹的办法,将武人养为看家护院的鹰犬,无思无智,唯听命于主人。这想法,卑劣犹在其次,关键是其蠢无比,愚蠢地假设人可以没有灵魂。人不单都有灵魂,且灵魂都有“贤达”和“愚瞀”两种潜质,不去往彼则去往此。“多闻博识”,人人可致“贤达”——这也就是现代民主社会从每个人身上所追求的,通过教育与启智,令人人成为聪明而理性的个体。反之是极权体制中的情形,不但不开发民智,反而施予各种蒙蔽和愚化,直至剥夺个体对自我生命的尊严感、荣誉感和目的性;极权者这样做,目的在于独私其利,因为人民愈愚昧愈便于驱策。明廷对于它的军队和军人,实际就持这种策术,然而殊不知,虽不无得逞最终却将适时收其反作用力。我们看到,等到明末威权堕地,其军人武臣身上普遍表现出对本职毫无归属感和责任心,“不识礼义,喜虏掠,轻去就,缓则受吾节制,指顾簿书之间,急则拥兵自重”,陷于“有奶便是娘”的实利主义。极权者总是过于自信,以为铁桶般制度能够扎牢篱笆,以为给豢养的鹰犬勒辔带嚼可保无失。然而事实却是“天下有不可叛之人,未尝有不可叛之法”。法在心外,虽有实无。故孔子曰:“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7威权鼎盛之时不明显,一至乱世,立刻看出缰绳无用,正所谓“法未尝不在,未见其不可叛也”,空心而无任何理想的军人武夫,只能作蝇营狗苟、诈伪趋利、抱头鼠窜状。
就本文作个小结,大致是:我们首先摸清江北四镇从建立到瓦解的过程中,并不只有“豆腐渣”、形同虚设的一种可能。史可法与高杰之间的情形说明,如果组织得当、主将奋起,四镇之设所待望的屏藩江南、进取中原,非不可行。但是,这种可能昙花一现,甚至昙花未现即告夭折——所以又说明,个人间的感化不能改变整体。虽然“武人”与“文臣”可能结成“一帮一,一对红”的关系,使某个蛮昧灵魂偶然被唤醒,但很难指望那成为一种模式。在明代军制积弊以及弘光朝彻底失去组织功能的政治环境下,本来不乏合理性的四镇方案,注定是空中楼阁。除非南京拥有一个洗心革面而高效的军政中枢,但那一点也不符合明朝自身的历史逻辑。合乎逻辑的,其实是最后史可法独守孤城,呼天不应、叫地不灵那样一幕。“孤城落日斗兵稀”,是唐边塞诗人高适《燕歌行》中的一句,原描述的是边远征戌的情形,但我发现用于1644—1645年中国腹地沿江的景况,也意外地合适,遂以为题。
af j!2!5$3%0%2%4%6%7徐 鼒:《 小腆纪传》,中华书局1958年版,第729页,第730页,第217页,第729页,第729页,第127页,第224页,第224页,第119页,第223页,第223页。
b#2#6%8%9^0^9&0李天根:《爝火录》,浙江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第131页,第152页,第162页,第371页,第368页,第372页,第371页,第371页。
c史可法:《家书八》,《史忠弘光纪事正公集》卷三,商务印书馆民国二十五年版,第38页。
dhi!1!6!7!8@6@7$8$9^2^3^5^6抱阳生:《甲申朝事小纪》,书目文献出版社1987年版,第215页,第487页,第488页,第491页,第481页,第214页,第820页,第474页,第214页,第220—221页,第220页,第491页,第833页,第479页,第214页。
e周骏富辑:《清代传记丛刊》057,名人类16,《贰臣传》,台湾明文书局影印1986年版,第442页。
g!4@4@8@9#0$5$6%5张廷玉等:《明史》,卷二百七十三,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6991页,第7004页,第7006页,第7007页,第7008页,第7007页,第7004页,第7004页,第7005页。
!3#1$7%3^4计六奇:《明季南略》,中华书局2008年版,第31页,第30页,第157页,第33页,第28页。
!9@0徐鼒:《小腆纪年附考》,中华书局2006年版,第257页,第258页。
@1张廷玉等:《明史》,卷二百六十八,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6903页。
@2@3祁彪佳:《祁忠敏公日记》,《历代日记丛钞》第八册,学苑出版社2005年版,第467页,第488页。
@5张廷玉等:《明史》,卷七十六,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1856页。
#3《毛诗注疏》,卷第十八,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552页。
#4《论语·公冶长》,朱熹《四书章句集注》,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78页。
#5《春秋左传正义》,卷二,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1716页
#7《公恳留在朝疏》,《史忠正公集》,附录,商务印书馆民国二十五年版,第65页。
#8&1&2&4&5黄宗羲:《明夷待访录》,《黄宗羲全集》第一册,浙江古籍出版社1985年版,第2页,第32页,第34页,第34页,第34页。
#9夏完淳:《续幸存录》,留云居士辑《明季稗史初编》,卷十六,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版,第327页。
$0李清:《三桓笔记》,中华书局1997年版,第115页。
$1史可法:《请遣北使疏》(此题系清人所窜,原为《款虏疏》),《史忠正公集》卷一,商务印书馆民国二十五年版,第7页。
$2史可法:《自劾师久无功疏》,《史忠正公集》卷一,商务印书馆民国二十五年版,第21页。
$4尼采:《悲剧的诞生》,周国平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6年版,第11—15页。
%1^1郑廉:《豫变纪略》,浙江古籍出版社1984年版,第192页,第192页。
^7罗贯中:《三国演义》,江苏文艺出版社2010年版,第211页。
^8梅村野史:《鹿樵纪闻》,台湾文献丛刊第五辑,《东山国语·鹿樵纪闻》(合订本),台湾大通书局1995年版,第11页。
&3张廷玉等:《明史》,卷七十,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1695页。
&6葛洪:《抱朴子外篇全译》,贵州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776。
&7《礼记正义》,卷六十,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167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