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大以来中国共产党执政理念及实践特色

2012-02-14 21:44孙兰英孙迎辉
关键词:中国共产党主体理念

孙兰英,孙迎辉

(天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天津300072)

马克思主义政党建党学说一个重要的基本概念就是执政理念,它既是政党获得执政权、拥有合法性的重要前提条件,也是执政党制定路线、方针、政策的决策依据,对强化党的战斗力,增强党的动员力,提升党的洞察力,发挥党的引领力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一、“以人为本”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理念的核心

“执政理念”作为一个全新概念是胡锦涛总书记在2004年6月29日中央政治局第14次集体学习会议上首次提出的。此后,在2004年8月22日纪念邓小平同志诞辰100周年的大会上,胡锦涛总书记又指出:“要把马克思主义执政理论与党执政新的实践紧密结合起来,以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为重点,从党的执政理念、执政基础、执政方略、执政体制、执政方式、执政资源和执政环境等方面进行努力,全面加强和改进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1]强调要加强党执政的理论研究,为党的依法执政、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和执政能力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理论依据和支撑。胡锦涛从执政的理念、基础、方略、体制、方式、资源和环境等7个方面全面阐述了中国共产党执政能力建设的基本问题,这充分说明了党中央对理论源于实践、理论指导实践这一辩证唯物主义原理的深刻理解和有效的运用。

新时期,中国共产党“执政理念”突出了“为谁执政”、“怎样执政”这个根本问题。坚持以人为本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党的一切奋斗和工作都是为了造福人民,也是进一步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的具体体现。因此,“以人为本是我们的执政理念和要求,应当从现在的具体事情做起,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贯穿到我们的各项工作中去”[2];其次,揭示了党执政理念的发展是一个动态的与时俱进的过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继承和发展了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的核心执政理念,是党的核心执政理念创新的最新成果。“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既是对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理念的继承,又是党的执政理念的创新,鲜明体现了为人民服务的时代规定性。再次,表明了党执政理念的前瞻性。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不仅是我们党一贯的政治主张和执政理念,是党巩固执政基础、确保长期执政的制胜法宝;而且是我党在总结历史经验基础上并根据变化了的客观现实要求,将其转化为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执政实践。

党的十六大以来,首次正式地把“执政理念”这一全新概念运用于党的建设领域,在执政兴国的实践中,从执政理念的为谁执政和怎样执政这两个现实层面,从执政党的根本任务、发展战略和目标等方面丰富和发展党的执政理念,并且以恪守执政为民的宗旨,遵循“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3]的统一,实现社会和谐、全面发展,破除认识误区为执政理念的构建原则。

1.恪守执政为民宗旨

中国共产党执政理念恪守的根本宗旨是执政为民。在执政过程中始终围绕着一个中心即“人民”,始终坚持着一种行动即“为人民服务”,“紧紧依靠人民”、“拜人民为师”使党始终赢得人民的信任与支持。因此,执政为民是指执政党在运用所掌握的国家权力处理本国不同利益群体间关系的过程中,党的执政理念及实践活动都必须从人民的利益出发,把为人民谋取利益当作最根本的目的。坚持以一切为了人民作为前进的目标方向;以一切为了人民作为工作的力量源泉;以一切为了人民作为自己的正确定位。坚持用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各项政策、措施的标准。

2.遵循“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统一

遵循两个统一即是指党执政理念“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统一。执政理念的科学与否是由实践来检验、人民来判定的。

执政理念的合规律性是指在执政实践的基础上,正确反映社会客观现实及其发展的必然趋势。社会现实与状况具有客观性,影响与制约着社会整体的发展,执政理念作为一种意识形态,呈现主观特性。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认为,物质决定意识,意识对物质有能动的反作用。执政理念的形成必然将客观现实包含其中,而客观规律要发挥作用离不开人的实践活动,执政理念的合规律性就是协调主观的执政观念与客观的历史活动之间的关系。衡量执政理念是否合规律性取决于以下三个因素:一是生产力是经济基础,决定着社会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发展进程,如果最基础的问题都没有解决好,那么其他方面都是纸上谈兵;二是理论基础是否科学要通过生产力的状况来反馈,正确的、科学的理论是可以推动生产力前进的;三是执政党要能够立足国情,放眼世界。在实践的基础上,及时总结历史经验教训,提升洞察力,增强对时局的驾驭能力。

在以上三个因素的相互作用下,协调执政实践与社会历史活动是执政理念合规律性与否的具体表现,是执政实践适应社会历史活动还是社会历史活动适应执政实践,这是判断执政理念是否合规律性的标准。具体的执政行为也是在一定的社会历史中进行的,就是要把执政实践与社会历史活动的和谐程度最大化,用执政理念使两者形成良性互动。

执政理念的目的性就是“执政的目的与社会历史主体的价值目标的一致”[4]。任何执政理念有目的、理想等内容,从实质上看,合目的性就是执政理念的价值取向与历史主体利益的趋同,历史主体对执政理念的认可程度。执政理念的实现是以政党为主要载体的,执政实践与历史主体活动是否一致,就是以双方利益是否吻合为着眼点的。利益作为历史主体活动的一个重要机制,包含在一定的价值取向中。

执政理念主体是否具有先进性、是否广泛成为决定价值取向的根本因素。任何执政的目的都具有利益需求,要协调好社会中各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执政理念的主体本身是否具有利益主体的特质或者是否为某利益群体的代表,对合目的性起到直接的决定作用。当执政理念的主体不具有广泛性,并非占社会成员的大多数,而且它又是利益主体,在这种理念中,历史主体会被看成是社会客体,历史主体缺乏对这种执政理念的认同感,这就是狭隘的利益机制,是不合目的性的;当执政理念的主体代表的是历史主体的利益,是为绝大多数人民谋取利益,这样的价值取向与历史主体的利益相吻合,其执政理念不仅仅是维护本阶级的统治,而是以实现历史主体利益最大化为目的的。因此,能够凝聚社会高度的共识,取得社会的认同,这种执政理念是合目的性的。中国共产党的执政理念超越了以往任何一个政党,突破了阶级的狭隘性和主体的局限性,将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统一起来形成了全新的科学执政理念。

3.实现社会和谐、全面发展

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我们党不懈奋斗的目标。十六大以来中国共产党根据国内外客观社会环境的变化,确立了切实把社会和谐、全面发展作为贯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过程的执政理念。

和谐发展的执政理念是在总结经验、反思教训和把握时代脉搏的基础上形成的,并与时代特点有机地联系在一起。和平与发展已成为当今时代的主题,中国落后的生产力水平不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成为了社会的主要矛盾,在人民迫切希望改变现状和国家要谋求发展的要求下,中国共产党制定了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为和谐发展道路的形成奠定了实践基础。马克思主义发展观最鲜明的特色强调社会发展的最终目的是人的自由和全面发展,社会生产包括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这两个要素是和谐发展的哲学基础。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改革开放和社会全面发展理念的指导下,从我国的基本国情出发,形成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理论体系和奋斗目标,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了物质前提。

社会的和谐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表现,也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证,是十六大以来党在新时期执政理念的具体表现。随着中国经济生活中利益关系、利益结构,尤其是利益原则的变化所引发的新的社会矛盾与问题,必须要将科学发展、和谐发展作为新时期党的执政理念的核心。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论体系是一个逐步发展丰富、完善的动态过程。十六大把“‘社会更加和谐’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个重要内容提了出来”[5]。十六届四中全会上明确提出了要把和谐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指出:“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贯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过程的长期历史任务。”[6]任何社会的生存和发展,都需要有一种普遍的社会认同和凝聚能力,以维护社会的协调和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中国共产党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推向前进的必然选择,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的重要保障。和谐哲学可以引导社会成员树立共同理想信念,产生凝聚和激励社会成员的巨大力量,形成社会稳定的思想基础,成为群体或整个社会的思想旗帜,是新时期党执政理念的升华,反映了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体现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

4.“破除认识误区”[7]

当前,要“切实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贯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过程的长期历史任务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现实课题抓紧抓好”[8],必须要坚决破除功利主义、精英主义、片面发展和单纯追逐效率的误区。

破除功利主义的误区,树立和谐发展思想。社会和谐是古今中外让人们孜孜以求的理想,也是中国共产党不懈奋斗的目标。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党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必然要求,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重要体现,也是党实现执政历史任务的重要条件。要完成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历史任务,必须破除功利主义的误区,防止急功近利,不能只看重经济增长,牺牲人民群众的利益,要以人为本,做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破除精英主义的误区,坚持群众工作路线。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改革开放是人民群众的伟大社会实践活动,任何改革举措要付诸实践并最终获得成功,必须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因此,人民群众是改革的主体,是改革的推进者和实践者。中国共产党的最大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人民群众。胡锦涛指出:“90年来党的发展历程告诉我们,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服务人民,是我们党永远立于不败之地的根本。”[9]因此,“只有深刻认识人民创造历史的伟力,真诚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我们党才能得到人民的充分信赖和拥护,才能无往而不胜”[10]。要破除精英主义的误区,牢固树立人民改革观,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始终坚守群众是真正英雄的历史唯物主义执政理念。

破除片面发展的误区,倡导全面进步理念。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按照效益最大化的原则,人力、财力、物力都会向优势地区集中,必然会导致“马太效应”的出现,使富的地方越富,穷的地方越穷,差距扩大化。落后的地方不但吸引不了人才与资金,原有的为数不多的人、财、物也会转移到发达地区;贫困群体本身无力接受高等教育,使自身发展受到极大的限制。如果听任这种矛盾激化,社会就无法正常运转,和谐的实现更无从谈起,中国社会正面临着发展与和谐的矛盾,发展作为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是不能抛弃的。这也是党能否长期执政的前提。

破除单纯追逐效率的误区,兼顾公平分配原则。公平与效率问题是人们争论不休的话题,这个问题关键在于是否搞清楚了企业与政府的区别所在。对企业来说,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是名正言顺的;对政府而言,注重公平是不言而喻的,只有这样才不会有悖于和谐哲学的执政理念。如果一味的执行效率第一的执政理念,只会使效率高的加速发展,效率低的更加滞后,必然就会产生扶强抑弱的结果。政府要促进就业,扩大公平范围,只有耕者有其田,居者有其屋,保障社会成员享有就业和劳动的权利,才能使人民安居乐业,形成和谐奋发有为的局面。

三、中国共产党执政理念的时代化、科学化和人本化

党的执政理念是与时俱进的,在根本指导思想“不变”的前提下,执政理念朝着更加时代化、科学化、人本化的趋势发展。

时代化。中国共产党执政理念的时代化与马克思主义的时代化是相呼应的。是对时代问题的探索和时代脉动的科学把握。执政理念的时代化其实就是执政思维、执政方式同时代主题、时代特征、国内外实践发展相适应。

党执政理念时代化的一个重要体现就是十七大报告中首次提出的生态文明建设。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一个重要的执政具体理念和执政目标,是社会文明发展的又一个高级阶段。在十七届四中全会上将生态文明建设与政治建设、经济建设、社会建设并举,把现代化建设布局提升到了“五位一体”。这是我们党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走可持续发展道路的具体执政实践,是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理性认识的深入,回应了低碳经济的要求和全球气候变暖的现实,显示了中国共产党前瞻性执政理念的时代化。

科学化。作为执政党执政理念的科学化是实现自身科学化的重要保证。一个政党要能够顺应历史的发展潮流,统领全局,健全科学的指导思想和方法。执政理念科学化就是执政理念合规律性与和目的性的统一,即用科学的思维、科学的方法、科学的制度来运用和调配权力,达到科学治国理政的效果。中国共产党作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坚强的领导核心,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共产党执政规律的探索不断加强,把执政能力建设建立在正确运用这“三大规律”的基础上。

科学执政是实现执政理念科学化的必然要求,执政理念科学化最重要的还是要有“科学的理论指导、制度保证和方法运用”[11]。第一,要有科学的理论指导。这是执政党不断提高执政能力,始终走在时代前列不可缺少的条件,如果没有科学理论的指导,执政实践有可能误入歧途;第二,要有科学的制度。这是执政理念科学化的制度保障,可有效的提高执政效率,克服在执政过程中主观意志的盲目性和滞后性,减少执政成本。它既包括了执政的具体制度,又包含了对执政权力的监督与约束机制;第三,要有科学的方法。科学执政的方法是在尊重客观规律、尊重实际的前提下科学理论、科学制度的具体展露。

人本化。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思想是“以人为本”,也是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理念,是党新时期执政理念人本化的重要体现。“‘以人为本’逐步成为引领各项工作的实践理念的过程。”[12]

第一,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是对人主体地位的肯定、对人在社会发展进程中主体作用的一种提升。弘扬以人为本执政理念,标志着党执政理念人性化的发展趋势,理念中“为人”的成分越来越细腻。要积极调动人的主动性、创造性和能动性,也要保障人合理、合法的权益。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是社会历史发展的主体,是物质生产实践和精神生产实践的主体,是社会发展的动力,强调了人的能动性和创造性,人的全面发展又是社会发展所要实现的目的。中国共产党执政理念的具体实施就是要使人民群众成为社会真正的主人。同时,要充分保障人民分享发展成果的权力,这是党“以人为本”执政理念的价值尺度。社会发展果实的分享同人的主体地位是趋于一体的。胡锦涛指出,“人民群众既是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创造者,又是劳动成果的享有者,要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13]

第二,以人为本是执政理念的一种思维模式。从人的维度和人的意识来思考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将注意视线由“非人”转到关注人本身的发展上来。当代中国社会历史发展必须进一步关注人本身的命运发展,不能将人沦为单纯推动经济发展的机器,应该让经济的发展围绕人的合理需求来运行。要用公正的思想注重对人的关怀,既要彰显人的个性,也要承认人差异性的存在,使人的合法权利得到应有的保证,满足人正当的需求。

第三,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是社会主义的价值取向。让人在国家建设和社会生活中都能各展其能、各得其所,在具体工作中体现尊重人、关爱人、塑造人。要把人的全面发展作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目的,真正体现我们党执政的根本宗旨。要切实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最终落脚点,不断提高人民的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生活水平。

时代化、科学化与人本化是一个内在的统一体,三者各有侧重,但又联系密切,并且统一于当下中国社会实践的基础之上。在经济全球化的时代背景下,在各种社会思潮交锋交融相互激荡的新时期,只有时代化、科学化与人本化的执政理念才能适合中国建设、改革和发展的要求,才能满足人民对政治、经济和物质文化的需要,才能使我们伟大的党更加生机勃勃。执政理念是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经济基础有积极的反作用。新时期新阶段,中国共产党应对世界多极化和经济全球化以及科技进步的发展趋势,应对社会生活多样化和人的思想活动独立性、选择性、差异性明显增强的社会文化变迁中,其执政理念既是“承前”,又是“启后”,在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过程中,与时俱进,创新发展,彰显了巨大的生命力和向心力。

[1] 胡锦涛.在邓小平同志诞辰100周年纪念大会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2004-08-23(1).

[2] 北京社会科学年鉴.温家宝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专题研究班结业式上的讲话[M].北京:北京出版社,2005:18.

[3] 曹治平.中国共产党执政理念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统一[J].前沿,2008(4):56.

[4] 杜 辉.执政理念的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审视:兼论中共执政理念的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统一[J].求实,2006 (2):26.

[5] 王 萍,张立红.论中国共产党执政理念的三次转换:从斗争哲学、发展哲学到和谐哲学[J].宁夏党校学报,2010 (1):28.

[6] 胡锦涛.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J].求是,2007(21):9.

[7] 邴 正.树立和谐发展的执政理念:破除执政理念的五大误区[J].理论视野,2006(6):39.

[8] 中共中央.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J].求是,2006(20):9.

[9] 胡锦涛.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J].求是,2011(13):8.

[10]胡锦涛.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85周年暨总结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大会上的讲话[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6.

[11]徐 爽.中国共产党执政理念创新与发展问题研究[D].长春:东北师范大学,2006.

[12]王俊知.谈“以人为本”执政理念和发展理念[J].内蒙古民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板,2009(4):92.

[13]胡锦涛.“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论研讨会上的重要讲话[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3:30.

猜你喜欢
中国共产党主体理念
《庆祝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
建筑设计应对低碳理念的相关思考
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颂
中国共产党何以拥有强大的群众组织力?
中国共产党100岁啦
论自然人破产法的适用主体
技术创新体系的5个主体
浅谈中西方健康及健康理念
关于遗产保护主体的思考
怀旧风劲吹,80、90后成怀旧消费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