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办公厅关于确定第三批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试点城市的通知

2012-02-06 05:11
再生资源与循环经济 2012年2期
关键词:直辖市办公厅试点工作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确定第三批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试点城市的通知

商办流通函[2012]5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商务主管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完整的先进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的意见》(国办发[2011]49号)和《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11]693号)要求,我部组织专家对各地上报的第三批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试点城市实施方案进行了评审,并经过网上公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同意河北承德等35个城市作为第三批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试点城市。

二、请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商务主管部门加强对试点城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工作的督导,指导试点城市细化实施方案,编制年度计划,完善相关政策,确保试点工作有序推进,早见成效。

三、商务部将加强对试点城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工作的指导,对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开展年度评估。

联系人:李嘉建 仇亚童

电 话:010-85093766 85093754

传 真:010-85093765

邮 箱:ltwuliu@mofcom.gov.cn

附 件:第三批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试点城市名单

商务部办公厅

二○一二年二月五日

第三批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试点城市名单(按地方排序)

?

猜你喜欢
直辖市办公厅试点工作
公费农科生培养试点工作实施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扩大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2020年财政支出预算管控清单的通知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
“涉军”企业信用评价扩大试点工作即将启动
关于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改革试点工作的几点思考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通知
“五个到位”推动未成年人案件审判试点工作
2016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收入完成预算情况
2016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支出完成预算情况